據說,以霧峰為省議會所在地,除因當地交通便利、氣候溫和、風景秀麗外,還因日據時代十五次向日本請願設立臺灣議會、對推動臺灣民主運動深具貢獻的林獻堂為霧峰人士。
省議會每年開會兩次,每次會期八十天;還常應實際需要,召開臨時大會,總計每年會期超過二百天。這段期間,省府首長、各級主管,及代表一千八百萬民眾的省議員齊集霧峰,真可用「冠蓋雲集」來形容。
省議員行使職權有偏差?
省議員的職權,在於審查省府預算、審議法案及對省政提出質詢等。
預算案及法規案都涉及許多專業知識,以每次會期審查的預算來說,編列的報告約有五十本,每本厚達四百多頁,全部看過一遍已不容易;如要知道某項預算是否浮濫,還得與去年同項目比較,或對此預算的內容、市面行情深入瞭解,才能下斷語。
相較之下,質詢則容易得多,只要省議員本身主觀地對省府某項措施不滿,或有選民反應,即可提出,不需其他理論或數字為依據。因此,大部分省議員都偏愛行使質詢權,常使質詢時間佔去每次會期的三分之二。
省議會議長高育仁說:「這是一種偏差現象。質詢固然重要,但不具強制力,無法約束省府的作為,只有提醒的功能;不若預算審查能為省民看緊荷包,及法規能否通過實施的影響深遠。省議員實應多充實自己的問政素養,在審查議案上多下功夫。」
省議員都在忙些什麼?
行使質詢權時,每位議員有固定的發言時間(包括省府官員答覆時間),沒有輪到質詢的議員只能聽,不能發言。
因此有些議員認為,若非輪到自己質詢,在場亦不能有作為,不出席也無妨。這種想法,使得省議員的出席情形經常欠佳。現任省議員有七十七位,但議會進行時的出席人數常不到十位。
由於省議員多半輪到質詢時才匆匆趕到會場,既沒聽到別人的質詢,亦無暇閱讀省議會秘書處提供的會議紀錄,因此常有重覆質詢的情形。
「以為別人質詢時不必到場,是一種錯誤的想法。」一位資深省議員指出:「省議員既受選民託付,出來監督政府、表達民意,就有出席議會的義務。此外,省議員是由各行業、地區選出來的,各自代表選民發言,所以議會可說是社會的縮影。多聽別人發言,瞭解社會各階層的民意與需求,有助以較多角度來考慮事務,使自己所慮所言能涵蓋更多選民的心聲。」
據瞭解,省議員出席率偏低,主要原因是他們多半另有事業,無法將全部心力投在議事上。
引導民眾正確認識省議會的功能
此外,省議員往往有太多應酬。很多選民以與省議員交往為榮,因此每逢家有婚喪喜慶,便力邀省議員參加。不去,恐怕得罪選民;要去,省議員不像縣市議員,「轄區」較小,應酬與開會處都在一地,參加後可立即趕往會場。因此往往應了一位選民之邀,就一、二天無法開會。
高議長說:「參加應酬,多與省民接觸,當然不是壞事,但事情總有本末輕重之分,有時得權衡取捨一下。來開會問政絕對是重要的,每位省議員至少要得十八萬張票才能當選,背後有這麼多人的支持與託付,唯有儘量做個『專業代議士』,至少也應以『議員』為主要事業,才對得起選民的厚愛。」
他又指出:「選民也應體認,支持某位議員當選,是希望他能善盡職能,在議會好好問政,而不是要他做些本職以外的事。婚喪喜慶之類的場合,其實不必非邀議員參加不可,尤其在會期中,一定要體諒議員以議事為重的做法。」
「選民對省議員在議會堛漯穛{,幾乎都是透過大眾傳播獲知。但一般大傳機構,為了吸引觀眾、聽眾或讀者,喜歡報導較具衝擊性的新聞,如議員尖銳的質詢、省府官員激烈的答辯等。」高議長呼籲:「大傳媒介宜多報導真正用心於議案審查的議員,藉此導引民眾深一層瞭解省政,及認識民主政治的真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