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讓很多人看到自己的人生。
李烈的人生,她的事業與愛情,就是一部不斷翻滾的電影,從高峰墜到低谷,像金庸小說筆下的小龍女一樣在谷底活過一段日子,再往上爬;但對於寫傳記,說自己的故事,她沒有一絲一毫的興趣,她用拍電影來標記50歲以後的人生。
李烈成長於一個溫暖幸福的家庭,有一個把妻子和4個兒女當寶貝的警官父親,但她天生叛逆,就算父親押著她去考高中聯考,還是敢翹考。她立志做記者,「但我不要再考一次」,落榜的她選擇念世界新聞專校。
18歲時,李烈驟遭喪父之痛,進演藝圈本來只想演戲打工賺錢分擔家計,卻以清新甜美的外形和「什麼都不怕」的個性脫穎而出,她藏起鋒利銳爪,在《一翦梅》、《天長地久》、《上錯天堂投錯胎》中扮演楚楚可憐的女主角。
李烈很紅,電視上天天都有她,也演電影,全台灣觀眾都認得她的臉,記住她特殊的名字,但她不快樂,感覺像快被榨乾,想逃離。她強烈的思念父親,渴望找一個像父親的男人。
她真的逃離了,第一次是和拍《蒂蒂日記》認識的演員毛學維閃電結婚,那時不過23歲,婚後戲約銳減,最窮的時候,身上只有8,000元,這段婚姻維持3年,之後她回到演藝圈。
第二次,31歲,她轉戰商場,跟朋友投資一千多萬在大陸大連開成衣廠,成為拎一卡皮箱飛來飛去的生意人,大起大落,一直到兩手空空回到台灣。
期間她成了知名歌手羅大佑的愛人同志,這段聚少離多的愛情在長跑12年後,兩人結婚,一年多後分手。分手3年後,有記者採訪她,談到這段感情,她還是淚水奔流。
45歲,李烈醒了,身上沒有一毛錢的她領悟到,愛自己比誰誰誰愛你都重要。她要做什麼?她的電影夢沒有死去,只是封存了很久,她和朋友開了一家製作公司,回到起點,從電視到電影,終於在台灣電影復興的浪潮中,占據一席重要位置。
所有的傷口都在時間中淡去、癒合了,至少不會一碰就痛,現在的李烈,生活中只有朋友和工作,她的辦公室裡擺著一張年幼的她與父母合拍的黑白照;李烈從不回頭看,但那是她唯一想回去的幸福時光。
「人活著一天,就要把想做的事都做掉,不要找理由和藉口,因為不知道什麼時候會離開。」對李烈來說,電影就是她的現在與未來。製作電影很辛苦,但也很快樂,快樂來自全力奮戰之後的滿足感和成就感,那是一種真實的快樂。那是她選擇電影路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