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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廿六日
▲行政院長俞國華在立法院口頭施政報告時,強調重振經濟紀律的決心,他並表示,經濟紀律是經濟建設的根本,我們寧願忍受經濟成長的短期緩慢,也必須重振經濟紀律。
賺錢的法則比賺錢更重要!
侯家駒先生
俞院長在立法院報告施政時,認為國家經濟法令,包括創造投資環境與維護經濟紀律,而後者尤為經濟建設的根本;若國民經濟行為不守紀律,再好的投資環境,也不能發揮功能,甚至會帶給社會不安。因此,俞院長強調,為著維護國家經濟的根本,寧願忍受經濟成長的短期緩慢,也必須重振經濟紀律,以厚植經濟力量。
所謂經濟紀律,是指經濟行為中的倫理規範,具有道德色彩,而一般人以為經濟行為與道德行為有別,甚至於有些經濟學家亦認為經濟學不是倫理學,言下之意,道德倫理不能指導經濟行為。
其實,此二者並非風馬牛不相及,而有相當關係,近代哲學大師克羅齊,將人類行為分作兩類:一為經濟活動;一為道德活動。二者都是意志的表現,後者以前者為前提,易言之,有些經濟行為缺乏道德,但任何具有道德價值的行為,莫不具備經濟價值。克氏這一意念,至少可以糾正若干人的誤解:認為以道德倫理來指導經濟行為,是迂闊的。其實,從經濟觀念看,克氏意念更可引伸為:凡是注意長期效果的經濟行為,必然吻合道德倫理。此所以國內外著名的大企業,都在建立與維持良好的形象。
所謂經濟紀律或倫理,只是經濟行為中一些公認的規則;和交通規則沒有兩樣。只有大家共同遵守交通規則,才可使交通暢達。
另外,俞院長這番話也許會引起若干人士誤解,以為經濟成長與經濟紀律作反向變動。實際上,俞院長這番話只是強調政府維護經濟紀律的決心(寧可忍受緩慢成長,必須重振經濟紀律),而不能作反向解釋,蓋因違反經濟紀律的事實,主要是地下經濟與經濟犯罪,此二者必然會打擊投資與研究發展,隨而影響成長。是以,只有重振經濟紀律,經濟才能蓬勃成長,否則就像在十字路口,大家不遵守紅燈指揮,必然會亂成一堆,行不得也。
陸民仁先生
整頓經濟紀律的過程,可能會使經濟發展受到直接或間接的影響。例如十信事件,牽連很多,許多廠商都受波及,現在政府要全面整頓經濟紀律,因此得預先作聲明,萬一產生影響,實是萬不得已,整頓總得付出代價。
我的看法並不如此。我們的經濟成長靠出口,如果國外市場情況良好,經濟就會有較高的成長。重振經濟紀律不致於對經濟有不良影響。當然,短期內可能有後遺症,如資金困難,長期而言,只有利、沒有害。政府早該整飭經濟紀律,去腐生新,經濟體制才會健全。
針對十信事件,俞院長已指示一切依法辦理,過去不按規定、不遵守法律的行為,都應該嚴格取締。實際上,重振經濟紀律的範圍,更包括嚴格整頓仿冒、逃稅、假造出口證件等。
任何國家都有經濟紀律不振的問題,只是程度輕重不一。如果政府嚴格整頓,問題就少,政府管理不嚴,廠商就胡作非為。現在政府已決心重振紀律,業者應警生戒懼,潔身自好,而政府官員也應負責、有擔當、不縱容。
林鐘雄先生
俞院長昨天的談話是對蔣總統最近所提「反對壟斷、反對特權、反對投機」進一步的說明,顯示政府整飭經濟紀律的決心。
要重振經濟紀律,必須從製定健全的經濟法規做起。現有的許多經濟法規不是已經過時,就是新的法規尚未製定,未能應付環境變遷的需要。例如,公平交易法與消費者保護法都尚未完成,自然無法有效取締廠商的非法行為。再如,信用合作社管理辦法以及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規則因不是法律,致常被修改,造成弊端。政府正在推動經社法規全面的修改,希望能投入更多人力,使這項工作早日完成。
目前企業缺乏經濟倫理,與社會責任的觀念、教育,以及傳統都有關係,而這些都須長時期的努力才能建立。其實,我們也有很多有素養的企業家,只是並沒有得到適當的表揚,或他們本身並不希望被表揚,也許我們應在這方面多花點工夫。例如最近公佈繳納稅收最多的人士名單,即是一種好的作法,雖然繳稅並不能完全代表社會責任。社會大眾對社會地位的認定,與金錢之間的關係也應有所調整,不應以賺錢多寡為評定社會地位的唯一標準。
辜振甫先生
經濟紀律鬆弛,秩序蕩然,主要因為過去有許多姑息、遷就與監督不夠嚴密之處,影響所及,不僅震憾國內財經界及社會大眾人心,連國際聲譽都受損,千萬不可等閒視之。大的風波像十信事件,小的如仿冒一支手錶,都會累積成不良示範,對我國經濟發展影響很大,一定要深切檢討。
但有一點當局應注意,發生問題的企業,究竟是少數,要對準那些少數嚴厲約束,而不能因此概括所有工商企業,使得企業的發展縛手縛腳,如何在約束與鼓勵間拿捏得恰到好處,要慎重研究。
俞院長指示,寧可經濟成長緩慢,經濟紀律必須重整,工商界完全同意這個說法,但希望政府獎懲分明。一方面對違紀枉法者絕不姑息;另一方面對守分者多獎勵,這樣經濟紀律才能上軌道。
王永在先生
經濟紀律就像交通規則,經濟快速發展,若不守紀律,就像車子在路上亂跑,遲早會發生車禍。
經濟秩序的建立,就是要工商界守法,除了有賴業者本身反省改善,最重要的關鍵是法規執行的品質如何?目前有關工商的法律不算少,但有沒有嚴格執行?俞院長說建立秩序的更深一層意義,應該是指依法從事,嚴格執行。
嚴格執行,摒除姑息,會使效尤者減少,使工商業者不輕存冒險投機之心。就像從兩層樓跳下,可撿得金塊,很多人會躍躍欲試,但執法嚴格,使所冒風險如自十二層樓跳下,就沒有人敢投機了。
多數工商業者都有求好之心,希望政府嚴懲不法,樹立公平的競爭環境,我想一般人心所向也莫不如此;唯徒法不足以自行,執法嚴正,才是建立秩序的根本要務。
經營企業與做地攤似的小買賣方式不同,企業須對社會、員工負責,必須一步步打好基礎,從經營管理、人才培訓、研究發展做起,如果觀念仍停留在只求做小買賣的方式,會害慘很多人,所謂企業家的社會責任也在此,這是我們工商界要反躬自省的。
二月廿七日▲偵辦十信、國塑弊案的臺北地檢處將箭頭指向財政、金融部份官員,追查有無包庇等不法情事。仍舊原地踏步喊口號?——從十信危機說起
文.王作榮(天下雜誌)
臺北市第十信用合作社違規放款,數字龐大,遭受停業三日及接管的處罰,因而發生連鎖反應,不僅直接有關的企業受到嚴重打擊,即使並無直接關係或毫無關係的幾家大企業也受到擠兌的影響,幸賴政府處理得當,未釀成巨大災害。
對於整個事件,我曾在一篇社論中寫過二句話:「一次失敗就是一次教訓,一次教訓就是一次進步。」這不是二句鼓勵或安慰的話,而是多少年來看外國、想自己、累積觀察與感慨所得到的結論。
我們社會現在發生的所有不良經濟現象,包括嚴重的經濟犯罪在內,在西方進步國家都曾發生過,而且還更普遍、更嚴重。例如在美國短短兩百年的歷史中,就曾發生過全國大小城市到處都是銀行,而一陣倒風下來,倖存者不及一半,其嚴重情形概可想見。
然而我們今天看到的美國金融制度,嚴密完備運用靈活,經營井然有序,雖偶而也有金融機構倒閉清算接管的事,但就像一池春水中掉下一片落葉,刻下幾片皺紋,轉瞬即成過去;也有情形十分嚴重的,但都在強有力的完備制度運用下,消弭於無形。最近為人所稱道的一件事,便是排名全國第七的伊利諾州大陸銀行發生周轉不靈,有擠兌及清算可能,美國聯邦政府有關機構立即出面,一方面以四十五億美元予以支持,另一方面徹底整頓該行內部,使其經營能走上正軌,一場災禍就此消失。
危機得令人羨慕
美國何以能夠做到先亂而後治?唯一的訣竅就是每遭一次重大的挫折、失敗,就立即委派專家踏踏實實研究原因,針對研究結果提出切實可行的改正辦法,也就是建立新的制度,而這個制度一定可以預防危機的發生,或在不能預防時立即解救已發生的危機。
換句話說,他們從失敗中學到教訓,從教訓中得到進步。這不僅一件事如此,所有重大的事都如此;也不僅美國如此,可說所有進步的國家都如此。事實上,進步國家之所以進步,就是這樣來的。
以美國的金融制度來說,我們當然不能確定美國現行金融制度究竟有多完備,是否能應付未來發生的危機,但這些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當美國的現行金融制度不能防阻發生金融危機,或發生後不能解救時,繼之而來的必然是一個更完備、更有效的金融制度。不斷發生新危機,不斷解決危機,不斷在解決危機中得到進步,絕不讓同一個危機重複發生。對他們而言,危機恰好是進步之源,失敗正是成功之母。
反觀我們的情況就不一樣了。以這次十信危機為例,在危機發生後,我們便立即發現所有預防的制度幾乎都未曾產生作用;在解救危機時,又發現並沒有一整套的解救制度可即時用上,而必須要在會商又會商,討論再討論之後,才發佈緊急措施。這個緊急措施是否合法,是否合於體制,是否有副作用及後遺症,及如何處理這些後遺症,都在所不問,也急迫得無時間問。
請大家不要忘記這是在亞信危機後快兩年半發生的。照理亞信危機一發生,便應立即全面檢討情勢,建立有效的預防及解救制度,那就不會有十信危機發生了。亞信危機之後而有十信危機,可見我們並未接受亞信危機的教訓,更未從教訓中求進步。
我們始終站在原地踏步喊口號,口號儘管在不斷的更新,而且愈喊愈有力、愈動聽,但身體未動,仍在原地踏步,這就是相同的危機一再重複出現的真正原因。
盲目的群眾力量
這次十信危機所給予我們的另一個教訓就是:社會群眾是盲目的、缺乏理性的、無情的,且力量巨大的。
以這次事件來說,存款戶向十信擠兌,自是理所當然的事,但卻波及到國泰信託及其他毫無關係的大企業,同樣產生擠兌現象。萬一蔓延下去,後果就難以想像了;幸而情勢迅即改善,讓這場風波平安度過。要避免激起這股可怕的巨大力量,應該及早設計一套制度,以便事先作防範及減少刺激機會,事後可以依據制度迅速予以控制。在這一想法之下,作如下建議:
一、就現有預防制度加以檢討,查出不能發揮作用的原因。我們常聽說不是預防法令不全,而是受到人情或特權勢力的壓迫,不能有效執行。即使如此,這也是制度不發生作用,也應列在檢討之內。要設計一套制度,讓人情與特權勢力發生不了作用。
設計新制度
二、設計一套在金融危機發生後,立即可以採取行動予以解救的制度。這次處理十信危機所採取的臨時性措施雖然有效,但是否合法及合於體制;危機範圍擴大後是否有效,都有待研究。應該有一套完整的制度,一遇危機發生,自動就會採取行動,而且是在法令規章的範圍之內,普遍的適用,無人要求特殊待遇,也無人能加以攻擊。
三、根據以上新設計的制度,規定各公民營金融機構在三年之內作調整,要求其業務經營完全適合制度的規定。
四、規定在三年之內,各民營企業完全取消員工存款辦法。因為在這辦法之下,無論企業本身及存款人都隨時處於危險狀態。就企業來說,一旦發生擠兌情形,定會遭遇到倒閉的命運。這次擠兌未發生問題,還是因為政府在背後支持,但是政府不可能對每個企業都支持,更不可能普遍的支持。
就高利存款戶而言,這種存款本就是一種冒險行為,存款戶之所以能收到遠較銀行定期存款為高的利息,企業之所以願意付出這種高利息,就是因為其中有風險,高出的利息就是企業付出的高保險費。存款戶要貪圖這筆保險費,就得冒本金被倒掉的風險;如不願冒這一風險,那就只有存入銀行,這是一個自由選擇的問題。但是社會群眾是盲目的、沒有理性的,這很難是一個講理的問題,所以政府要採取行動。
政府為了保障社會群眾的資金安全,對於金融機構吸收存款,要用種種法令規定予以保障;對於企業吸收社會資金,則須嚴格禁止。
五、在任何情形之下,社會群眾以存款的方式擁有大量資產,因流動性太大,就是一個非常不安定的因素,在遇到政治或經濟金融緊急情況,這種流動性大的資產就是一個重大的擾亂因素,而且政府很難有力加以控制。我們社會大眾在金融機構的定期及儲蓄存款加上郵政儲金,已達一萬四千四百五十億元,存在各企業及地下金融機構的還不算。政府應認真設計一套制度,讓這些流動性太大的資產有一部分轉換為股票及債券。
仍舊原地踏步?
政府當局如想要避免十信危機的重演,就必須立即、認真地採取行動,而不再是一面站在原地踏步,一面喊口號,等待下一次危機的重現。然則立即採取改善行動乎?仍舊原地踏步乎?我們且拭目以待。
政府對關係企業必須加強管理
文.社論(中央日報)
在春節之前,發生臺北市十信違規經營事件;引起擠兌風潮與種種不良後果,再度使我國所謂關係企業所存在的積弊完全暴露。由於十信事件之牽累,使國塑關係企業如國際海運、理想、大享等亦面臨破產邊緣,遭遇到極大的經營困難,不僅有關事業的員工失去保障,而各企業有關的債權人更可能受到嚴重的損失,當然對整個社會亦造成了損害,事實上國塑事件不是我國關係企業問題的第一件,前此已發生了多次類似事件。何以所謂關係企業在我國常常發生問題?政府對關係企業應如何加強管理?這些均是值得研究的問題。
隨我國經濟的快速成長,所謂關係企業也逐漸發展、茁壯,幾乎成為經濟結構上一項畸形的怪物。在國外雖也有關係企業,但並沒有我國關係企業那麼多結構複雜、人事糾纏、經營脫軌、不守法令約束等現象。
我國的關係企業,形式上有控股公司、母子公司、從屬公司等不同的結構,但實質上大多數多為個人、家族或財團所控制的事業,人的關係遠重於企業上的組織關係。因此形式上雖為公司組織,實質上全為個人或家族少數人的私產。此少數個人的行為可全不受企業的約束,企業亦無從約束。
由於以人為核心,因此整個關係企業的財務也就漫無制度,甚至個人的財務與公司的財務混淆不清。在關係企業以內,公司與公司間的財務難於劃分,嚴重者公司的財務部門成了私人的帳房,個人予取予求。
關係企業的經營目標,積極的多採多角化經營的方式,儘量運用市場投資機會,以獲取利潤;消極的則在分散風險,減少損失。但我國的關係企業,大部分的目標卻不在此,上焉者在控制市場,分散利潤;下焉者則作狡兔之三窟,逃避稅賦,巧立名目,吸收社會資金,供私人運用。由於受到少數人的控制,每多帳目不清,債權債務關係混亂。當經濟情況良好時,雖企業內部弊病叢生,尚能勉強維持生命。若不幸經濟景氣不佳,則每因個人的周轉失靈,而導致整個關係企業的破產重整,往往連帶造成社會的震撼。過去的津津、信興、大明,和現在的國塑等,都是眾所周知的例證。
在關係企業中影響其財務結構健全最大的,莫過於「換票」一事。所謂換票,即同一關係企業中兩家或多家公司相互間開出等額的支票,經背書後相互交換,每一公司即可憑此支票向金融機構貸得巨款。金融機構所以願意貸款,乃認此票據屬於交易行為之憑證,可以獲得清償,故樂於貸與。其實此卻完全屬於無中生有,實際簽發支票者可能是同一人。因而這種做法等於是自我擴張信用,套取銀行資金。透過這種行為,表面上每一公司資金充裕,財務健全。實際上全是空的,猶如光彩奪目的肥皂泡,一經戳破便空無所有。業者周轉一旦發生困難,財務困境立刻呈現,並會牽一髮而動全身,波及關係企業。
關係企業屬多角化經營,並能分散風險,如果經營合理、管理得法,對社會有其貢獻。目前我國所有關係企業中,健全者雖不在少數,但少數作風惡劣、存心作弊的關係企業,確已破壞了商業道德與社會風氣,動搖了經濟發展的基礎,政府對此不能再予縱容寬貸。
為此我們呼籲政府今後對所謂關係企業必須嚴加管理,尤其對於其人事組織、財務結構、權利義務的劃分、債權債務的獨立,都應有嚴密的法律規定,並隨時監督檢查。
二月廿七日
▲劉宜良命案偵查終結,臺北地檢處將涉案嫌犯陳啟禮、吳敦、董桂森三人,依殺人、參與犯罪結社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提起公訴,並於三月廿日開庭審理。江南命案純係個人行為
文.施啟揚(自立晚報)
一清專案乃是為取締不良幫派、消滅暴力犯罪所採行的部分措施,目的在於扭轉治安情勢,安定社會秩序。在這堨眸溝G重說的是,所謂「是為了陳啟禮而要殺人滅口的煙幕」,完全是蓄意侮蔑,絕非事實。
陳啟禮是竹聯幫頭目,竹聯幫又是國內最大的不良幫派,各種不法素行最為顯著,因此一清專案將陳啟禮列為第一波主要對象之一。
七十三年十一月十二日晚,警察人員在陳啟禮家中搜查時發現他私藏武器,即以現行犯予以逮捕,在解送警總看守所後,供出他是謀害劉宜良的人,嗣經警總軍事檢察官發交調查局徹底偵訊他的幫派罪惡和殺害劉宜良命案的情形,於七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陳啟禮先後陸續完成劉宜良自白書,敘述他曾為情報局吸收而參加受訓,並奉情報局之命殺死劉宜良,調查局即去函情報局求證,經情報局答復:的確曾經吸收陳啟禮發展大陸工作,但情報局從未「交代」殺害劉宜良,不過由於有情報局人員涉及劉宜良命案,國防部即將情報局有失職之涉嫌人員汪希苓、胡儀敏、陳虎門等三人停職,並交軍法局依法偵查。由於情報局並未指派陳啟禮殺害劉宜良,自不發生向其上級機關陳報的問題,此一事件純係個人的行為,基本上是完全違反政府反對暴力的一貫政策,且為法律嚴禁的不法行為。
我國於陳啟禮自動供述其涉及本案之初,即於七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主動通知美國,並於同年十二月十五日應美方請求,提供陳啟禮、吳敦、董桂森等三人之相片與指紋資料,後來美國要求指派其辦案人員來華晤談陳啟禮和吳敦,經偵辦單位認為於法尚無不合,逐同意其辦案之警官與有關官員共三人,於元月二十二日晚來華,在華期間先後三次在陳啟禮、吳敦本人之同意下,分別接見晤談。美方來員一致認為,我國合作誠意至為充分,乃於元月二十六日返美。
至於美國國會議員提出引渡問題,由於陳啟禮、吳敦二人是中華民國國民,與我國引渡法的規定不合,不能同意引渡。
關於陳啟禮、吳敦涉嫌殺人部分,已移送司法機關偵查,情報局涉嫌失職人員亦已交由軍法機關偵查,由於案件尚在偵查中,受到偵查不公開限制,不能作更詳盡的報告。陳啟禮、吳敦部分,臺北地檢處偵查已告一段落,即將提起公訴。
陳啟禮等刑責多重?
文.林啟昌(自立晚報)
劉宜良命案的被告陳啟禮等人,已被臺北地檢處分別以殺人、參與犯罪結社及私藏槍械等罪嫌起訴,涉嫌「三罪併發」,依法可能如何判決?前情報局長汪希苓等人在軍法機關偵辦,可能涉及的刑責多重?
涉嫌該案的陳啟禮,若犯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參與犯罪結社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首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殺人罪,得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若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七條第四項、第十一條第三項,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吳敦、董桂森二人若犯殺人和參與犯罪結社罪,情形與陳啟禮相同,所處刑度應一樣。
法界人士認為,檢察官起訴時指出他們犯意各別,請依法合併處罰,因此判刑的輕重有兩種情況:
其一、該案將來若被告等人被以殺人罪,處無期徒刑或死刑,基於量刑從重的原則,其他所犯兩罪則消失,與判決沒有影響。
其二、如果殺人罪部分判刑十年以上,則其他罪刑必須合併計算,一切以「各罪」所判刑則如何而定。例如,殺人罪判十二年,參與犯罪結社罪判六個月,私藏槍械罪判一年,整個加起來,大約可判十三年左右的有期徒刑。
另外,前情報局長汪希苓等人,在軍法機關審理時,有無刑責,也可能因罪證及犯罪程度不同,而有所差別。假如他們與陳啟禮「商談」內容,證明有殺人之授意,不但得依「共同正犯」處刑,亦可依刑法第一百卅四條利用職權殺人,加重量刑。
但是,汪希苓等人若未「授意」殺人,而僅事後知而不報或故意包庇,在法律上並無處罰規定,也不構成犯罪,因為有關「知情不報」,只有觸犯懲治叛亂條例中的匪諜罪,才有處罰的刑度,其他一般刑法對「知情不報」並不懲罰。
劉宜良案諍言
文.許倬雲(聯合報)
劉宜良(江南)案,經臺北地檢處偵查終結,將陳啟禮、吳敦、董桂森三人提起公訴。在法律程序沒有結束之前,任何人都不應作法外的「宣判」。我只希望該案的處理能夠一秉毋枉毋縱的原則,早日水落石出,不僅罪人接受應有的處分,也使街談巷議早日平息。
早日平息街談巷議
不過這個案件,以目前牽涉的範圍來說,已經不再是單純的一件刑事案,中華民國的形象已蒙受巨大的傷害。由於案中牽涉了黑道人物及高級情治官員,國外到處傳聞,此案係經由中華民國高層所默許,而由黑道人物執行的政治謀殺。
縱使謠言止於智者,縱使對臺灣政治結構瞭解的人,都不肯相信高層當真會默許這種事情發生,海外僑情卻因為高級情治人員的涉案,很難將該人員個人行為與政府的政策清楚分開。國人之中不乏持如此想法的人,國際人士對中華民國不太熟悉,也勢必如此想;而別有用心的人當然更推波助瀾,不肯放開中傷臺灣當局的機會,尤甚者,更以為類似的案子都是同一性質,而把至今未破的林義雄案及陳文成案,一起「宣判」為臺灣當局的所作所為。
眾口鑠金,曾參的母親聽見三個人說曾參殺人,以慈母之素知賢子,猶不免逾牆而走,更何況一般人對臺灣當局,並無母子之間的誠信,焉得不由將信將疑而漸變為人云亦云?
於是,中華民國的政府蒙受嚴重的傷害。海外輿情會以「特務統治」、「恐怖手段」的指責加在中華民國政府頭上,使臺海兩岸對比時,中華民國也抹上了不堪的形象。中華民國這幾年來,已經歷了許多橫逆,其能夠屹立不倒,有不小的原因是由於海外輿情認為中共的政治權力建立在恐怖的集權制度上,相對的,臺灣是比較尊重人權、尊重法律的地方。
經過劉宜良案的衝擊,國際間不少人會認為兩岸政權都是一丘之貉,同樣的不尊重人權、殘殺異己。如此則將導致對中華民國憲政體制的根本懷疑——中華民國在海內外炎黃子孫心目中的價值,將因此大為削弱。
劍及履及速謀補救
有人會以反諷的態度,舉出亞洲某些國家的實例,聳聳肩,說聲「這是東方的政治特色」。持這種看法的人,如非十分不負責任,即是活在上一個世紀。他們忘記:那些國家都只有一個政權,其對岸並沒有虎視眈眈的另一個政權,想奪取正統與合法的地位。假如海外原本反共華人認為兩岸烏鴉一般黑,切西瓜靠大邊,折而向大陸認同,則中華民國將面臨嚴重危機。
如果有人以本文所說為危言聳聽、馬耳東風之外,還加一頂帽子,那也是天數了。如果政府的領導階層願意平心靜氣,客觀的反省,當不難發現當前形勢之嚴重,非有堅決的措施,不易挽回不利的態勢,而且決策當迅速,劍及履及,應當在形勢更為惡化之前,能及時有所更正。
毋枉毋縱追查到底
更正之道無它,惟在示天下以大公。中華民國自開國以來,幾位強有力的領袖,均以一時人傑領導國家度過種種難關。中華民國的執政黨,在建國建黨過程中,又經軍政訓政漸漸過渡到憲政時期的理論與實踐。這兩重歷史背景,遂造成國家、政黨與領袖個人三個觀念混淆不清的現象。
其實中華民國早已進入憲政時期,不僅在臺灣有定期的選舉,而且中華民國的存在,雖然橫逆並至,也仍靠著「憲政」兩字的金字招牌;可是,有一些人,不僅限於若干從政黨員,也包括一些活在過去記憶中的保守人士,忸於故習,竟不能看清國家在政黨之上,國家在個人權威之上。國家是惟一的主體,政權是公器;領袖是為國家服務,政黨是持相同政見者的集團,兩者都不能與國家畫等號。認清這一原則的人,鄙棄中共,義不帝秦,即為了中共以政黨強奪篡竊國家的主權,毛某以獨夫篡竊了國家的權力及政黨的地位。中華民國能屹立天地之間,全為了以憲政體制,持守中國國家的主權。
劉宜良案件之發生,基本上是因為有人誤解了國家、政黨與領袖三層意義的差別。據報端披露吳某供詞,兇手可能有揣摩意旨做案、求贖罪的糊塗想法。高級情治人員如知情不辦,也可能有希旨求功的想法。明白事理的人,都不相信上層領導階層中有默許的行為,更遑論他們會有教唆授意的可能。然而希旨求寵的心理動機如何驅使高級官員做出這種事,則居上位者更當注意。漢代遊俠郭解以布衣行權,其客擅殺郭解的仇人,郭解並不知情。當時的御史大夫公孫弘的讞詞則認為郭解不知情,比知情還壞。劉宜良案雖與郭解案完全不同,但那些黑道人物及糊塗官員以此陷人於嫌疑之地,其罪又甚於一般兇殺者不能道里計了。
推敲根本,正如前節所說:太多的人至今不能明瞭國家在個人、政黨之上。這次有了劉宜良案使病症露了頭,我希望政府處理時,不僅採毋枉毋縱的原則追查到底,即使到使人難堪的地步,也當追查,庶幾可以挽救國家形象,也可以杜悠悠之口。同時,政府也當明白揭示國家在個人之上,在一黨之上,及國家形象不容汙染的誠意,徹底整頓情治單位,勢必使情治工作制度化。如能真正做到這點,國家從此可以不再受累,則未嘗不是因禍得福。
傾力維護憲政體制
更進一步,政府必須以一切努力,肯定維護憲政體制的決心。中華民國憲法明訂全民參政的民主制度。政黨制度是國民參政的團體。在臺灣的卅多年,因為時屬非常,合法的政黨限於國民、民社、青年三黨,然而近年來臺灣民選已定期舉行,新黨卻未能合法出現,於是有所謂「黨外」人士出現。經過一個時代的演變,「黨外」儼然已與執政黨成為競爭對手。現實情勢,執政黨不能享多黨政治多元競爭之利,卻蒙受敵手合力抵制之弊。
直到今年元月分,政府同意政治建設研究會的成立,黨外人士始有了名正言順的團體。這是臺灣民主政治發展史上的一件大事。黨外人士之中,目前對於是否成立此一研究會,仍然意見紛云。但是社會公正人士多主張黨外能夠循政黨政治常軌,推動政治民主化的進一步開展。這個團體猶在起步階段,未來如何尚未可斷言。將來在選舉中,我希望黨外應該是有政綱、有紀律的團體。許多不正常的作風,或因有團體的紀律,而相對的減少。無可諱言,黨外還有一些人,習慣了無約束的作風,不願歸屬於任何有紀律的團體。不過,臺灣民智已開,譁眾取寵的作風早晚會被選民看不起,而遭揚棄。
開誠佈公化解逆勢
政府更可在此時機,盡力鼓勵與培育政治建設研究會及其同類的組織,以實際行動來表示維護憲政體制的誠意。那些有意循正常與合法軌道參政的人士,可以放心的組織各種政治團體。執政黨善意相待,贏得的將是各方的信任。善意贏來的善意,是無數倍的善意。
政府能在這個時機,誠意的推動政治民主化,劉宜良案的刺激將不成一個威脅。自古成功的人物,都能將逆勢轉為順勢。轉逆為順的第一步是深切的警惕及冷靜的反省,蝮蛇螫手,壯士斷腕,這是除害的手段。開誠意、布公心,這是化解逆勢,開拓順境的襟懷。如果這兩件事都做不到,反而採取封閉的因應方式,將變成難以因應的局面,當為智者所不為。
中華民國的存在,是中華民族將來可以擺脫共產專政的主要條件。為了中華民國,為了中華民族,希望政府能掌握時機,善作抉擇,速斷惡果,早種善因。
三月一日▲臺灣銀行等十家主要行庫,實施基本放款利率。▲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開始實施。▲立法院同意司法單位逮捕立法委員蔡辰洲的請求,臺北地檢處隨即傳訊蔡辰洲,偵訊後立予收押並諭令禁止接見及通信。蔡辰洲所涉罪嫌為:退票達一億兩千萬以上及侵佔、背信、偽造文書。利率自由化向前邁進一大步——基本放款利率制度之實施
文.社論(經濟日報)
銀行公會決定自今年三月一日起由臺灣銀行等十家行庫先行實施基本放款利率制度,其他銀行則應在本年九月一日以前實施。
基本放款利率制度之實施,無論在我國金融制度上或在銀行經營上,均為重要創舉,而且與利率自由化的推動有密切的關係。
早期,由於實行嚴格的利率管制,各銀行的存放款利率均遵照央行的規定辦理,後來央行只規定放款利率的上下限,期增進銀行放款訂價的彈性,但各銀行久已習慣於固定利率,乃以下限適用於公營事業,民營企業則一律採用上限。
民國六十九年十一月,央行實行利率自由化措施,一方面擴大各種放款利率的上下限幅度,一方面責令銀行公會視金融情勢議定放款利率幅度,各銀行乃依據央行核定的放款利率上限減碼或下限加碼方式個別決定放款利率,放款訂價的彈性乃告增大。實施基本放款利率制度後,將完全由銀行自行決定適用於最優良客戶之短期放款利率,其他放款則視期間長短及借款人信用等以此利率加碼決定。
然而,實行基本放款利率制度,並不表示利率自由化完全實現。例如,已不合時宜的「利率管理條例」仍然存在,而「各種存款之最高利率由央行訂定,各種放款利率由銀行公會議訂其幅度報請央行核定施行」的銀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及中央銀行法第二十二條的類似規定,亦仍未修改。在這些管制銀行利率的法律條文未修改或廢除之前,將無法達到真正利率自由化的境界。
此外,基本放款利率制度實行後,倘若各銀行仍依照過去的慣例,透過「共同協議」的方式,決定「全體一致」的基本放款利率,甚至透過相同方式決定「全體一致」的加碼幅度,則即使管制銀行利率的法律條文已告修改或廢除,仍不能謂為真正的利率自由化。
因此,我們要呼籲有關方面盡速檢討修訂有礙利率自由化的各種法令,及銀行切實體認基本放款利率制度的精神,切莫「共同協議」基本放款利率或加碼幅度,俾早日實現真正的利率自由化。
三月二日▲經濟部決定根據「非常時期農工管理條例」,組織專案小組,代管國泰信託,以維持其運轉。並預備支持國塑所提出的重整申請,同時協調債權銀行繼續融資。三月三日▲受十信擠兌影響,國泰信託存款流失一百五十億。財政部為維護金融安定及信託人權益,指定交通銀行、中央信託局及中國農民銀行,組成銀行團,派員進駐國泰信託,管理經營其業務,並清理資產負債。▲金融主管當局決定於今年七月設立中央存款保險公司,以保障金融機構存款人的利益。對存款保險制度的看法
文.社論(聯合報)
在十信事件及國信事件的金融風暴之後,金融主管當局已決定於本年七月設立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保存款,保障金融機構存款人的利益。甚至,一旦參加保險之金融機構發生危機而停業時,也可由中央存款保險公司接管及清理,避免政府介入經營。我們非常高興,在重大金融危機後,政府能及時推出這種進步的金融改革構想。不過,我們對存款保險制度也有一些意見,在此事前提出,以供金融主管當局籌設存款保險公司之參考。
第一、存款保險額度問題。目前全世界十幾個實施存款保險制度的國家中,固然有採取全額保險者,絕大部分國家都是採取有限度保險者,以美國為例,最高保險金額為十萬美元,超過部分就不理賠。採取有限度保險的主要理由是藉以維持各金融機構間的競爭,繼續促進金融業務的進步。在許多工業先進國家,各種儲蓄工具都非常發達,存款只是其中之一,故限額保險即足以保障儲蓄者儲蓄之安全。在我國,儲蓄工具市場仍甚落後,金融機構之存款幾是大多數人唯一的儲蓄資產,除非保險限額訂得相當高,儲蓄者將不得不分散其存款,倍增許多存款麻煩。根據我國亞信、十信、國信諸事件的經驗,金融危機中擠兌者大部分是高額存戶,可見保險額度多寡將是推動存款保險制度的一項重要問題。
第二、成本負擔問題。存款保險並非無需支付代價,相對於投保之存款額來說,存款保險成本或許是很少的,但並非小至可以忽略的程度。主要的成本包括兩個部分,一項是存款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本,存款保險公司的主要業務是金融檢查,檢查愈嚴格,所需專業人員愈多,經營成本也愈高。另一項是理賠的機會成本,這一項是極不易事前加以估計的。無論是那一項成本,都須估算在保險費中,而投保的金融機構則將會把這些保險費轉嫁出去,若不是由存款人減少利息收入為代價,便將是借款人增加利息支出的負擔。在我國,目前各種公營金融機構之存款約佔全體金融機構存款總額的百分之七十,而公營金融機構因有政府信用為其後盾,原不虞存款安全,極易獲得儲蓄者的信任,在吸收存款競爭中也以此項因素為其最有利的競爭條件。現在為了保障百分之三十民營金融機構存款安全,設置存款保險公司,不但消除了公營金融機構的有利競爭因素,而且也將增加其保險費支出負擔。這個問題乃籌設存款保險公司之前所應周詳考慮的。
第三,金融檢查問題。存款保險公司為保障存款人存款安全,自然須對參加投保之金融機構進行定期及不定期檢查,這就至少會引申下列三項問題:
其一、重複檢查。各種金融機構依法都有其主管機關,且主管機關有業務檢查的權責,倘若主管機關能確實執行金融業務檢查工作,存款保險公司的重複檢查將是多餘的。
其二、成本負擔。存款保險公司基於本身防止倒閉情事的利益,檢查次數愈多、愈嚴格,愈能達到防止倒閉及避免理賠的目的,可是其成本將因而增加,這些轉嫁出去的成本將增加社會負擔。
其三、檢查結果之處理。存款保險公司對問題銀行只有拒絕承保的對付辦法,無法直接採取其他行動,且一旦對某問題銀行拒絕承保,必將引起擠兌風潮,使小事變大事,徒然製造金融危機。因此,不宜將存款保險公司對投保之金融機構的業務檢查視同金融主管機關的金融業務檢查。
總之,設置存款保險公司固然可收穩定金融及促進競爭的利益,但它並非處理金融機構問題的萬靈丹,政府的金融主管當局仍應積極推動金融機構現代化及加強金融業務檢查,才能促進我國金融的健全發展。
三月六日▲報載,執政黨有關方面與行政院已會商決定,立、監兩院委員每人每月加發一萬五千元供自聘助理。兩院並將按實際需要,增設集中運用助理。設置國會助理必須打破平頭主義
文.社論(聯合報)
今年元月十日,執政黨立委黨部通過臨時決議:每位立委每月補貼三萬元,由委員自行聘請助理人員。由於這項決議引起輿論界的廣泛爭議,四天之後,執政黨中央否決了這項建議,而決定以「依業務需要,集中運用」的原則,建立助理制度。不料日前又傳出消息:執政黨中央政策會在協調有關單位審慎研議之後,又改變原議,初步決定:由立監兩院先行設置助理,採集中設置與個別補貼兩制並行:第一、立、監院各集中聘雇廿名助理,分配各委員會,從事法案研究工作;第二、每位委員每月補貼一萬五千元的聘雇助理補助費,由立監委自行聘雇助理。
有關國會設置助理問題的爭議,由來已久,乍看之下,這項爭議似乎是「個別補貼」和「集中設置」兩種助理設置方式之爭,其實它的根本癥結,卻是在於「平頭主義」和「績效主義」兩種基本心態的對立。
更清楚地說,今天我們在討論建立國會助理制度時,如果能以「績效主義」作為考慮的基準,致力於設計一套制度,使國會助理能發揮高度功能,達成應有績效,則不管「個別補貼」或「集中設置」,都有其可取之處。
反過來說,如果我們不能打破「平頭主義」的傳統情緒,在中央民意代表設置助理一事上,也要求「人人平等」,則「個別補貼」和「集中設置」兩制並行,很可能兼有兩種制度之害,虛耗大筆金錢,而收不到預期的效果。
假如我們站在「績效主義」的立場,來考慮「集中設置」國會助理的問題,則今天最迫切的當務之急,應當是在立法院設置類似美國「國會研究服務處」之類的機構,提供立法諮詢服務。
這個機構應當針對立法委員的需要,從學術研究的立場,提供公正客觀的資料給所有的立委,讓背景不同的立委都能充分利用這些資訊,以提高立委問政的水準。
遺憾的是,日前執政黨中央政策會雖然決定在立、監院中採行「集中設置」助理的原則,卻未清楚說明:兩院助理要如何「集中設置」?
事實上,前幾年立法院也曾花費很大心力,突破人事法規的束縛,設置十六個研究員員額,分配給各委員會,協助研究法案。可是,在資料缺乏、設備不足的情況下,有些研究員做的是速記員的工作,有些研究員額尚未被充分運用,有些委員會根本不願進用研究員。
監察院的情形也大同小異:目前七十三位監察委員中,可正常行使職權者不過四十位左右。其餘的或者年邁力衰,或呈半退休狀態,監察院現有十個委員會的幕僚人員,也未能充分發揮作用。在這種狀況下,再集中增設研究助理,又有什麼意義?
同樣的,今天如果我們站在「績效主義」的立場,考慮如何補貼國會議員設置個人助理,我們的首要之務,應當是建立一套制度,明文規定:立、監委助理的待遇、任用資格、及其執行工作等權利、義務事項,由委員自行遴選適合條件人選,推薦給立法院或監察院聘用,而且助理必須與委員同進退。至於長年未行使職權的委員,則可以視其實際情況,數人合聘或完全不聘助理。如此方能使國會助理發揮最大效用。
今天解開國會設置助理之結的不二法門,是徹底打破「平頭主義」,改以「績效主義」為基礎,針對立、監院的實際需要,建立完整的助理進、退制度,使其發揮最大的功能與績效。如果大家都一面盤算自己的利益,一面緊抱著「平頭主義」不放,將來「集中設置」和「個別補貼」兩制並行的結果,可能又成為虛耗公帑而績效不彰!
三月七日▲國家安全會議通過七十五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入歲出各四千一百餘億元。蔣總統在會中提示:徹底整頓財政、金融及經濟犯罪,並要求政府官員一定要憑良心,根據法律做事,他並指出,今年應(一)致力提高投資意願(二)整頓國營事業(三)平衡對美貿易及根絕仿冒。採取突破性的做法整頓國營事業
文.社論(經濟日報)
蔣總統經國先生日前於主持國家安全會議通過七十五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後,曾作四點重要指示,其中對國營事業的指示是:「我們今年要徹底整頓國營事業,去年在這方面的工作稍有進步,可是我們仍必須要瞭解,不能使國營事業成為政府的負擔,而要使之成為經濟建設的重要動力,和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這是很重要的關鍵。」
蔣總統提出此一指示,根據瞭解,主要是鑑於近年來國營事業問題層出不窮,而且問題不斷升高,有的虧損之大,不僅把已有資本虧光,而且在今後數年內,還要中央列預算來彌補。不僅未能做到經濟建設的重要動力,及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而且成為政府的負擔,國家資源的浪費。此一情況原因雖多,但主要由於下列原因造成:
一、國營事業員工,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盈虧與其無關,因此缺乏成本觀念,不重視行銷活動,賞罰不明、管理鬆懈。
二、主持人好大喜功,不斷提出新投資計畫;怕計畫通不過,故意將投資金額壓低,以引人入勝的策略,待計畫核定執行時,再不斷提出追加經費預算,許多投資計畫完成時,所用經費較初次提出預算,高出一倍甚至二倍,因此,投資報酬率大幅降低,無法達成原計畫目標。甚至若干投資計畫,有無市場,有無競爭力,事先並未經過周密規劃,致投資完成時,不能充分生產,使鉅額的投置設備閒置,據有關單位調查,在過去十年興建完成的五十項投資案中,產能利用率達到計畫水準者只有十項,僅佔五十項的百分之廿,其餘百分之八十計畫都處於投資產能閒置情況之下。其中閒置率超過百分之五十的,約佔投資方案的百分之三十。此種不當投資,經營焉能不失敗?
三、國營事業的經營,無論採購、生產、營繕、人事、會計及運銷等業務,必須符合有關法令規章的規定;此等法令規章多達廿多種,而且多是防弊重於興利,或寬嚴未盡允當,且受許多行政主管機構管轄,及民意機構的監督。因此,國營事業負責人及員工,雖然努力積極經營,但在眾多法令規章及行政、民意機構的層層干預節制下,無法靈活因應客觀環境或市場的變遷,作各項必要的調整,影響經營效率的提高。
四、國營事業所負擔的政策性任務過多,且權責劃分不清。如為穩定物價不能合理反應成本,為支援外銷而壓低售價,為增加就業安插人員等,皆造成政策性的虧損或盈餘的降低。
根據以上分析,國營事業人力未能有效利用,投資設備又多閒置,經營效率較多數民營企業為差;加以國營事業多為生產基本原料,或居於關鍵性地位,以致連帶影響下游或相關企業在國際市場競爭的能力,因而阻礙整體經濟之發展。此種現象的產生,除受制度、法令規章、眾多的主管機關牽制外,「人」的因素亦為關鍵所在。
過去雖然歷任經濟部長上任後都有意整頓國營事業,但碰到阻力後即不了了之。經濟部在廿年前即成立「國營事業企業化委員會」,決心徹底整頓國營事業,使其經營企業化;但廿年都沒有做到企業化,祗有將「國營事業企業化委員會」招牌中的「企業化」三個字刪除,成為「國營事業委員會」。
為貫徹總統指示,徹底整頓國營事業,不使成為政府的負擔,而成為經濟建設的重要動力,我們認為過去傳統的做法已無能為力,必須採取突破性的做法。因此,我們建議,在總統府下成立「國營事業改革委員會」主持其事。因為國營事業的主管及監督機構,分屬行政院、立法院、監察院及考試院,不是任何一個院或主管部單獨研擬改革方案所能做到的,應仿照過去推動行政改革時,在總統府設置「行政改革委員會」的辦法,在總統府成立「國營事業委員會」,聘請一位德高望重,積極負責的人士主持,聘請各方面專家,研提改革方案,報請總統核定後,分行各院遵照辦理,並限期完成,如此國營事業的改革才有希望。
提高投資意願已刻不容緩
文.林華德(中國時報)
自從一九七○年代能源危機以來,世界的經濟成長率延滯了下來。但是國內經濟除了在一九七四與七五兩年遭受強烈的打擊外,尚能在舉世陰霾的籠罩下力爭上遊,一九七三年至一九八四年間的每人生產毛額年成長率高達百分之五點八左右,一躍而成新興工業地區,躋身而為亞洲四條龍之一。
固定投資低落經濟發展隱憂
十年來,油價的壓力並未能構成國內經濟發展的限制條件。當此石油價格上漲回跌之際,臺灣物價穩定,貿易空前出超,一九八四年出超總額高達國民生產毛額的百分之十二點四九,每人國民生產毛額也達到美金三千元。現在的經濟狀況似乎一切都那麼美好,可是蘊藏於美好外衣的深層,國內投資意願竟出奇的低落,一九八三年國內固定投資竟為負成長,一九八四年號稱經濟復甦的好年頭,國內固定投資的成長率也只不過是百分之四而已。
國內固定投資的低落,無疑是經濟發展的隱憂。多年來國內固定投資佔國內生產毛額的比重一直維持在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在能源危機的駭浪中,憑恃著堅毅的信心,以鉅額的投資,促進了經濟的生生不息。可是一九八三年國內固定投資佔國內生產毛額的比例竟陡降為百分之廿三點三,一九八四年再降為百分之廿一點八。可知:投資意願的提高,應列為今年財經部門首要的工作,否則世界經濟雖在復甦,我國一向在經濟上的優異表現,恐將因而中挫。
企業家之所以投資,乃決定於預期的報酬率與資本成本。當他衡量各種客觀環境後,認為投資的預期報酬率高過於投資所須支付的資本成本時,企業家就樂於投資,相反地,當企業家精打細算之後,覺得其預期報酬率低於資本成本,那麼,他就寧願保留資金,或存放於金融機構,以坐收利息了。
預期報酬率的多寡,難免涉及了企業家的主觀判斷。以外銷為市場導向的臺灣,面對著美國強勁的復甦經濟,在出超持續增加的聲勢下,企業家們在主觀上難道不認為前途大有可為嗎?國內市場方面,日漸提高的生活水準與購買力,難道市場還不夠確保嗎?至於資本成本方面,利率難道還不夠低廉嗎?抑是企業家們的投資行為,不以理性為依據?不以謀利為動機呢?
事實的真相,固然是令人費解的謎題,不同行業也有不同行業的客觀情勢。但是站在追求利潤的立場觀察當前的經濟環境,低落的投資意願,似乎存在著難以化解的癥結。
鉅額出超並非企業利潤提高
我們知道鉅額的出超,並非意味著企業利潤的提高。在美元匯率堅挺的實況下,號稱機動匯率的新臺幣,本質上還是牢牢地釘住美元,美元一時又成了強勢貨幣,新臺幣隨之而成超強勢貨幣。
在國際市場上,臺灣貨品將因新臺幣的強勢,而使國際價位必然高於其他國家,為了爭取市場,為了維持經濟成長,在價格競爭的壓力下,低價出售商品就成為輸美的特色,以物美價廉爭取出口的結果,則是國人廠商利潤率的下跌,當我們欣喜外銷快速成長之餘,也當檢討外銷利潤的變動。何況我們的外銷品以電子、紡織、成衣、鞋類、玩具為主,這些行業不但面臨韓國、香港等地的強烈競爭,而落後地區的東南亞國家與中共,也正奮起直追。
在短期內,欲求經濟結構的徹底改變,或急速的產業升級,似乎有其實際的困難,傳統的外銷工業品只能在薄利多銷的策略下,尋求生存的道路,這就無怪乎企業家們懷抱著憂患意識,利用既有的機器設備,使其儘量發揮所有的產量,全心全意以低價拓展美國市場了。在報酬率日低的現況下,投資意願的下降也成為不爭的事實!
國內市場方面,為了經濟的自由化與國際化,逐漸減低產業保護的色彩,進口品充斥了大街小巷,尤其是國內產品檢驗的制度尚有欠缺,進口的日用品逐成了搶手貨。進口品對國產品的競爭,固然有健全國內廠商經營的功能,但在脫胎換骨的過程中,陣痛的難過,也將使投資者遲疑不前。
至於資本成本,包括了利率與折舊。在央行一再降低基本利率聲中,似乎資本成本將會因而下跌,有助於投資的進行。事實上,問題並不見得如此單純,我們要知道銀行或市場利率,包含了實質利率、風險與物價上漲率等三個因素。表面上看來,這二年的市場利率是下跌了,但是我們不要忘記,這二年的物價也相當的穩定,投資者關心的是實質利率的高低,而不是名目利率的多寡。譬如,名目利率百分之十八,但物價上漲率卻高達百分之十五,這時企業家負擔的實質利率只有百分之三而已;名目利率若為百分之八,但物價保持完全穩定,則企業家的實質利率就是那百分之八。
在當前物價指數不漲反跌的態勢下,縱使名目利率下跌了,企業家感到的實質利率卻反有上升的壓力,從而資本成本的上漲不利於新增的投資。因此,在貿易大幅出超,經濟快速成長的今日,卻存在著投資意願低落的事實。為著長期的經濟持續發展,如何提高國內的投資數額,恐怕是逼在眉睫,不能不即刻謀求解決的課題。
大幅增加公共投資健全稅制
首先,政府對一般性公共投資宜做大幅的增加,並快速的進行。目前交通運輸系統的壅塞,已使民間的各項經濟活動深受阻礙。
我們觀察一九八三年政府的公共投資竟為負百分之七點八,一九八四年的公共投資又為負百分之七點七,連續二年的負成長,乃是國內投資不足的主因。若不對公共設施投入大量資本,就很難期望民間積極參與經濟活動。當年十大建設的宏舉,為臺灣十年來奠定了發展的良好基礎,就是最好的明鏡。
當前政府的十四項建設計畫,企盼能盡速進行,透過政府大量的投資,培植進一步工業發展的基礎,以引起民間效法,投入更多資本於國內產業的行列。
其次,健全稅制,以降低投資者的稅捐,不容再加拖延。偏高的所得稅率,使得投資者裹足不前,政府明知稅制的不健全,而一向仰賴獎勵投資條例的訂定與修正,來鼓勵某些產業或經濟活動。或者在景氣低迷之際,以投資抵減的策略來做短期的刺激效果。
我們要知道,對個別產業而言,獎勵的策略或許真的有利於其發展,然而由整個國家的立場來看,獎勵的結果,只是把未被獎勵的產業資源,移到受獎勵的產業,造成了投資在產業間分配的改變,而不一定是投資的增加。
為未來的經濟發展著想,優良投資環境的培養與建立,才是促進投資意願的根本辦法。從而營利事業所得稅的全面降低並採單一稅率的方案,似有採行的必要。為了企業家使用自有資金以促進再投資的增加,針對盈餘的保留與否,亦宜有更具彈性的稅率以供因應。公正、簡單,且有助於資源運用的稅制改革,必將是投資意願提高的良好藥方。
第三、海島經濟的臺灣,貿易無疑是非常重要的一環,超強勢貨幣的頭銜固然使我們顏面有光,但是民間須以廉價從事國際競爭時,我們不禁要問匯率有無牢釘美元的必要?一方面我們想在美國市場上與韓、港爭一日之長,另方面我們又想在歐洲開拓新市場,以分擔市場風險,但是牢釘堅挺的美元,徒然自陷於價位偏高的困境。外匯匯率的調整公式,似有因時製宜,再加斟酌的必要。
徹底檢討行政機構工作時效
最後,行政機構的工作時效恐怕也應徹底檢討。時論提及行政工作,常以舞弊貪墨的禁止為行政革新的重點,可是,一些咬文嚼字、慢條斯理、貽誤商機的廉介之士,對自己經辦事務的缺乏熱忱、自以為是的態度,更令人憤慨。
當此國際競爭激烈,全民致力於經濟發展之際,直接與業者接觸的經辦人員,應有計畫的給予在職訓練,俾讓民間與政府之間有更好的默契,進一步協助業者為臺灣的經濟發展貢獻更多的心力。
防止形式合法的實質違法
文.文崇一(民生報)
新聞報導在追索一些與財務有關糾紛的問題時,當事人通常會說:「我們的每一項手續都是合法的」。說這種話的實質意義是企圖劃清界線,證明自己清白;這種防衛方式,跟早期的政治公文所說:「事出有因,查無實據」如出一轍。
社會大眾是不是就會這樣的輕易相信呢?顯然不會。我們都知道,中國的政治圈一向講究特殊關係和情面,對於圈中人惹了麻煩而具有合法手續,往往都會網開一面,把嫌疑人開釋,然後不了了之。這可以說是一種相當普遍的掩護模式,圈外人雖然完全明白,卻又無可奈何,於是叫它做「官官相護」。官官相護就是利用形式上的合法來保護實質違法的人,使他們免於犯罪,逍遙法外。顯然這是特權,特權愈多,行政效率便愈低,官員便愈腐化,社會的離心力便愈高,最後,社會秩序就難以維持了。
最容易表現「形式合法」的方式,就是利用公文旅行的文學政治,上級機構下達一道命令給下級機構,如何如何辦理具報。這一太極拳,可以產生三個可能性:辦妥了,皆大歡喜;辦不妥,另一回合再說;不辦,反正公文已經下達了,形式上已沒有責任。你要追究,他說「我是合法的」。
我們認為,政府設官任事,重要的是為社會、為人民、為國家解決問題。如果不能解決問題,甚至引發更多、更大的問題,就是失職,就是違法,就要負責到底;如果是決策者,就要引咎辭職;不能有任何藉口。政府執法人員,特別是檢察官,對於所有這類人物,應該特別留心,不要讓形式合法去保護實質違法;要不然,你保護了特權,就失掉了人心,取捨之間,不容猶疑。我們盼望大家能勇敢的面對問題,行公道、收人心,以改變目前許多不良的政治風氣;政治風氣若不獲得改善,社會風氣將更積重難返。清代的政治家說:「仕風變,天下治矣!」
三月八日▲國際婦女節,全省各機關團體舉辦慶祝活動。婦女在社會中的角色與地位,亦再度成為各界注意的焦點。婦女最關心什麼問題
文.柴松林(中國時報)
近年來,由於教育普及、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婦女的地位已經提高了,但是無論婦女自身、婦女界和整個社會環境,都存有尚待改善和應解決的問題。在婦女的心目中,那些問題最值得關心?或最使人困擾?排列的順序如何?重要程度如何?都缺少正確的瞭解和可用的數據。
臺灣地區目前人口總數為一千九百萬人,婦女人口九百一十萬人,佔人口總數的百分之四十七點八九;婦女人口中年齡在十五歲以上者為六百三十萬人,佔百分之六十九點二三;婦女勞動力為二百七十萬人,佔十五歲以上婦女人口的百分之四十二點八六,婦女勞動參與率為百分之四十二點八六,佔總勞動力七百五十萬人的百分之卅六;婦女勞動力人口中,就業者二百五十萬人,失業者廿萬人,就業率百分之九點五九,失業率百分之七點四一;非勞動力五百一十萬人中,婦女為三百六十萬人佔百分之七十點五九。
這次的調查範圍,以一九八五年二月十七日至二月二十三日一周內,臺灣地區年滿十五歲以上現住本國婦女為調查對象。
調查主要又細分為五項子題,顯現如下的結果:
一.婦女個人最重要的問題,按加權法之重要度順序排列,其前十個重要問題如下:
1.丈夫有外遇
2.缺少獲得新知識的機會
3.婆媳相處不好
4.升學競爭的壓力
5.找不到適當的結婚對象
6.感到生活沒有意義、目標
7.害怕遭到強暴
8.孩子沒地方可托
9.缺少部份時間的工作機會
10.親友之間相處困難
其他被認為重要的婦女個人問題,依序為:男女感情問題、關心丈夫退休或死亡後的生活問題、缺乏零用錢、在家庭中沒有地位、未生兒子、受丈夫虐待、感到孤單寂寞、感到工作壓力太重想退回家庭、兒女不孝順等。
二.婦女所關心的共同的問題,其前十個重要問題如下:
1.婦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不平等
2.色情泛濫汙辱女性
3.男女不能同工同酬
4.職業婦女缺乏升遷的機會
5.一般人對女性不尊重
6.就業者因結婚生育而被迫離職
7.家庭婦女缺乏醫療保險
8.婦女缺乏就業機會
9.婦女到國外賣春、觀光客來臺灣買春
10.缺乏給予婦女就業訓練的機會
其他被認為重要的婦女共同問題,尚有缺少婦女領袖、婦女本身缺少自覺、把婦女當作生育工具、缺少給子女性的特殊教育機會等。
三.婦女所關心的一般社會問題,其前十個重要問題如下:
1.食品不安全
2.生存環境擁擠髒亂
3.學校教育方式不理想
4.交通秩序太壞
5.奢侈虛榮社會風氣敗壞
6.通貨膨脹
7.貪汙腐化政治風氣不好
8.暴力橫行殺人搶劫案太多
9.環境汙染日趨嚴重
10.兒女考不到好學校
其他被認為重要的一般社會問題,依序為:老人生活缺乏照顧和保障、稅捐負擔太重、經濟不景氣、家庭收入太少、缺少正當的休閒生活、金錢介入選舉、偽劣藥品太多、國際政治不穩定等。
四.將婦女本身的問題,與其所關心的婦女共同問題,接關心程度混合排列,所得臺灣婦女最關心的十大問題,依序為:
1.婦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不平等
2.色情泛濫汙辱女性
3.男女不能同工同酬
4.丈夫有外遇
5.缺少得到新知識的機會
6.職業婦女缺乏升遷的機會
7.婆媳相處不好
8.一般人對女性不尊重
9.就業者因結婚生育而被迫離職
10.升學競爭的壓力
家庭主婦是重要角色
文.張慧中(民生報)
如果把家庭主婦當成一份正當的工作來看,其「待遇」該給多少才算合理呢?根據一份婦女雜誌粗略估計,每位主婦的薪水至少在兩萬五千元以上,等於目前大學裏一個副教授的待遇。
以一個四口之家計算,雇人煮三餐至少要五千元,洗衣服、打掃八千元,帶小孩(全天)八千元,請家教(每星期兩次)四千五百元,這些工作如果核算報酬就值兩萬五千元。再加服侍老人、跑腿辦事等工作,全部的「薪水」更多達三萬五千元以上,可見家庭主婦在家中所貢獻的勞力服務,是值得肯定的。
臺灣地區目前至少有兩百五十萬個純家庭主婦,終年為家人忙碌,忘記自己擁有開拓生活天地的權利;另一部份的職業婦女,雖然表面上好像是走入社會,但事實上要扮演一個成功的現代婦女,並不是十分容易,所以最普遍的現象是:大多數的婦女都不能肯定自己是一個快樂的妻子、母親、職業婦女或僅僅是一個快樂的人。
女青年會會長蔣徐乃錦女士說,從女青年會近年主辦的各種婦女才藝學苑的授課內容,可以肯定的指出,現代婦女所需要的不再是類似插花、土風舞等打發時間的活動;而是注重和切身有關的各種學習,希望成為一個智慧的女人。
這種體認,促成許多家庭主婦於家事、工作之餘,有了「再發展」的意願,她們希望經由本身的努力、參與,得到社會的肯定,而不是被認為僅是「靠先生養活」或「忙得顧此失彼的職業婦女」。
女青年會秘書長鄭佩芬說,婦女再教育、再發展是一股世界性的潮流,這種觀念上或行動上的改變,並不一定是為了事業、前途,而是為了追求美好的人生。
她說,一個女人千萬不要以「嫁人」為最後的理想,以為嫁了人就大事底定,再也不求內在、外在涵養的增進。事實上,婚姻的變動性仍是很大的,喪偶、先生變心、子女不孝等家庭變故,都可能改變婚姻生活的價值,所以現代婦女一定要存有一種「居安思危」的觀念,不和社會脫節,才能真正達到和先生分享成就,和子女溝通無礙及瞭解本身存在價值的境界。
一般的婦女,常被誤以為是「無知」的一群,其實,只要婦女有決心不怕改變,不管是不是外出工作,都可以表現出十足的智慧和氣質。
但是最常見的是:大多數的婦女都有自我退縮的傾向,她們怕太成功會影響家庭的和諧,又怕走入人群後會妨礙家庭生活,還有一個重要因素是,大多數婦女都怕累,常會找許多藉口來掩飾懶散的心態。
婦女新知雜誌社社長李元貞教授說,大多數的婦女結婚、生子隱居一段日子後,常會不能肯定本身的價值,即使有心再走出家庭,卻不知如何發展。
許多人猜想中,家庭主婦重入社會最大的困難可能在於子女無法安排,事實上根據該社調查,許多婦女害怕重回社會,主要癥結在年齡和教育水準。大體而言,愈年輕及愈是受過高等教育的婦女,較有信心能抓住時代的節奏。
李元貞說,婦女重入社會,並不一定會荒廢家事,事實上,如果雇主願意改變觀念,雇用家庭主婦兼職工作,社會中的大多數人力就不會被閒置、浪費。
當然,婦女的再發展運動,並不一定要出外以賺錢為目的,許多社團徵求義工,或媽媽們靠自己的力量組成各種公益社團,都是參與社會的方式。
消費者基金會秘書王淑珍也指出,在世界各國,消費團體大多由婦女推動,她們可以全天候注意各類不健康、不合格、不安全的產品,監視廣告的可靠性,抵制壟斷和不公平的交易。
王淑珍說,婦女手中握有一半以上的經濟大權,是最大的消費團體,所以她們的反應及心聲最能影響產品進步。
但是目前國內的婦女大多扮演沉默的角色,寧願聽些街談巷議的風評做為採購的標準,而不願主動站出來爭取一些有根據的購物訊息,或以本身的消費經驗做為其他主婦的參考,說來十分可惜。
其實只要有心,每一位婦女都可以從本身做起,教導別人消費知識、做好垃圾分類、保護生態環境、節約能源等,這些事,女人做起來要比男人更合適,且其價值並不低於賺錢養家!
三月十一日▲經濟部長徐立德辭職獲准,部務由政務次長李模代理。勇於負責
文.社論(經濟日報)
經濟部部長徐立德因對十信違規經營,「內心至感愧疚」,向行政院俞院長辭職獲准。大家聽到這消息雖然感到十信事件演變到累及閣員辭職的地步殊屬不幸,但依然對於徐部長的勇於負責至為欽佩。
十信風暴,雖然不是一朝一夕所形成,雖然徐部長在辭職書內亦表示,他「於任財政部長任內業已發現,曾經督促各級行政主管單位,依法處理」,但十信風暴所造成的損害太大,影響實在太深。政府有關主管機關固然負有行政上的責任。政府作為一個整體,也負有政治責任。這正是十信風暴發生後國人的一致看法,而且愈益形成一種要求;而今徐部長以前任財政部長的職責關係,挺而出來擔當,不論這種責任應作如何的界說,但就政府的整體而言,徐部長已為政府擔負起政治責任,這是很可欣慰的行動,也是很可讚揚的風範。政務官為政策負責,初不限於本身的有無失職,有無行政上的責任,即令政策有差誤,或政令未能貫徹,亦為政務官所應負責。所以,徐部長的辭職,亦有責任政治的積極意義。
三月十三日▲財政、法務兩部組成專案小組,調查財政部歷年經辦臺北十信案件人員,是否涉及刑責。三月十三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通過,中國石油公司董事長李達海接任經濟部部長。煉油廠堛齯j的部長
文.中國時報
事前並不被人看好,俟正式公佈後卻被每個人都稱讚、確認是經濟部長最佳人選的李達海,平日就是這麼收斂鋒芒,平易近人;而瞭解他的人,則莫不肯定他是個最能在關鍵時刻擔任重任者。
李達海是遼寧海城人,民國八年二月十日生,今年六十六歲,中學念的是天津南開中學,畢業後保送南開大學。
此時適逢抗日戰爭爆發,南開、北大和清華在昆明合併為西南聯大,李達海遂進入西南聯大主修化學。
李達海於卅年畢業,第二年即進入中國石油發源地的甘肅老君廟煉油廠,從實習員幹起,至今未曾須臾離開過石油界,可說是在煉油廠裏長大的。
但是,這位石油「小兵」能力高強,負責盡職,屢建佳績,迭獲長官賞識提拔,三十五年奉派來臺,參加高雄煉油廠的接收整建,由副工程師逐步升任為正工程師、副廠長、廠長、協理,並於民國六十五年六月榮升為中油總經。三年多前趙耀東出任經濟部長後,即因賞識其才華進而提昇為董事長。
李達海的博學廣聞是有名的,這完全得自他數十年如一日的好學不倦。上自天文、下至地理,無所不看。他不僅看書也買書,六十五年北上接任總經理時決定將書捐給圖書館,結果書搬了好幾車才搬完。
他說:「現在是個知識爆炸的時代,稍一疏怠,就會被拋後」。
有一年,李達海應邀到沙烏地阿拉伯訪問,參觀榮工處在吉達的港灣工程,他與陪同的工程師閒聊一些工程方面的東西,使得工程師大為訝異,不禁向李達海抱歉說:「失敬得很,原來我不知道你是行家,跟我一樣是學土木的。」李達海回答說:「我不是。」「那麼一定是學機械的了。」李達海笑了笑說:「也不是,是學化學。」把這年輕人楞住了。
李達海要求所屬辦事必須堅守「不離譜」原則,離了譜,違了規或犯了法,則毫不猶豫地移送法辦。
他除了要求部屬堅守原則辦事外,自己更嚴以律己。他特別強調經營事業必須把眼光放遠,隨時檢討改進,以防危機出現。中油的同事經常以「功已立而跡不現,事已成而人不知」來形容李達海的為人處世。
李達海及其夫人張靜洵女士常自喻是遠從高雄來的「鄉下人」,李達海不抽煙、不喝酒、不打牌、不跳舞,是標準的「四不」先生。除了公務必要的應酬外,更不喜歡交際。有空即在家堿摁恁B看雜誌或種花。就是春節也不曾向長官拜年。
今年春節陰雨連綿,李達海及夫人,整整在家待了五天,足不出戶,看書並修剪盆景花木。
李達海有二子一「女」,長子李宏謨目前在美國擔任工程師;次子李聖謨則正在紐約攻讀碩士。一「女」是李家上下心愛的拳獅狗,名叫「老三」,「老三」多年來一直是李達海的良伴,溜狗更成了他到臺北後唯一的運動了。
他的家居生活非常簡單,除了溜狗與看書,就是看兒童卡通節目和修剪花木。他說:「卡通很有意思,我非常喜歡看。」夫人張靜洵則笑他「不失赤子之心」。
期勉新任經濟部長
文.社論(自立晚報)
中國石油公司董事長李達海已由總統明令接任經濟部長。
李部長任職於石油界長達四十年之久,尤以在中油公司在職期間,建樹頗多,聲望甚隆。今後主掌經濟部,必能以其崇本務實的作風,重建臺灣的經濟秩序,形成進一步發展的契機。
我們首先期勉新任的經濟部長應高瞻遠矚,對於經濟政策懷抱國際性的眼光,對於經濟問題採取前瞻性的解決辦法。因為,經濟部所處理的畢竟是屬於國家階層的事務,對於瑣碎的工商問題自不宜過度操心。否則,縱令贏得了全國工商界董事長的稱譽,全盤性、一貫性的經濟政策未能形成,反而成為一種遺憾。
其次、新任經濟部長應以其經營中油公司之經驗,拿出魄力整頓國營事業。不可否認,今天大多數的國營事業,雖然擁有若干特權,但其經營效率始終未能提高,以致大多數處於虧損狀態,其未虧損者,亦大多是拜政策上保護之賜。國營事業所佔國家資源的比重很高,其對投資的帶動效果也大。故在新任部長整頓之後,國營事業若能因而振衰起敝,自將形成經濟穩定發展的主導力量。
第三、提高投資意願。臺灣投資意願之低落,持續已有數年之久,政府有關當局迄未提出有效的對策。投資意願不足,經濟發展的後繼力量必然中斷,則數年之後,臺灣的經濟地位比之韓國及其他開發中國家將是瞠乎其後。所以,開創一個良好的投資環境與條件,應是新任經濟部長刻不容緩的課題。
第四、積極推動科技事業的建立。臺灣傳統工業相對有利的競爭條件已在消失之中,今後要在經濟發展方面出人頭地,惟有在科技工業方面與人爭一短長。近年來,有關當局雖亦積極引進外來技術,但因囿於外資及外匯法令之缺乏彈性,國際性科技公司在選擇海外投資據點時,在經過比較後,往往棄我而去,選擇新加坡、香港及韓國,這對我國引進外來技術及與其他國家進行科技事業的競爭非常不利。所以,如何扭轉此一趨勢,正有待於新任經濟部長一顯身手。
最後,我們期勉新任經濟部長認清海峽對岸的中共經濟之實力,擬訂一套妥善的經濟作戰計畫。近年以來,中共雖在國際上製造種種和平假象,以混淆視聽。其實,中共謀我之心日甚一日,尤以經濟攻勢最不易察覺,一旦中其奸計,又最難以自拔。過去臺灣的經濟政策與措施往往缺乏敵情觀念,如為敵人所乘,後果不堪設想。至盼新任經濟部長對於臺灣的當前處境,不可掉以輕心,應有整套的經濟作戰計畫,以對抗來自海峽對岸的攻勢。
經濟部長理工當家
包括即將上任的經濟部長李達海在內,自三十八年政府遷臺以來,經濟部已歷經了十四位部長,其中十位理工人才,四位其他科系出身,顯示理工人才在卅餘年來帶動了我國經濟成長,而主修化學的李達海出任經濟部長,再度肯定經濟部與理工人才密不可分的關係。
政府遷臺後的第一任經濟部長是四川知名的企業家劉航琛,其後歷經嚴家淦、鄭道儒、張茲闓、尹仲容、江杓、楊繼曾、李國鼎、陶聲洋、孫運璿、張光世、趙耀東、徐立德,及李達海。其中除劉航琛、鄭道儒、張茲闓及徐立德四位之外,全屬與工業有關的理工人才,計有嚴家淦等三位學化工,尹仲容、孫運璿二位學電機,李國鼎學物理,陶聲洋念土木工程,另江杓等三位學機械。
十四位經濟部長中,任職部長最年輕的是嚴家淦,四十五歲,年紀最大的部長是趙耀東六十七歲,而即將就任的李達海六十六歲居次。
根據統計,四十及五十年代,經濟部長年紀平均在五十二歲左右,而最近部長人選年紀有增長的趨勢。
嚴家淦是歷任經濟部長任職最短的一位,三十九年二月就職,三月卸任,為時僅一個月。任職最長是前任行政院長孫運璿,總計八年多。而陶聲洋病歿任上,徐立德辭職,是較特殊的二位。
近年的經濟部長大都從國營事業主管調升,如早期臺糖的楊繼曾、最近的臺電孫運璿、中油張光世、中鋼趙耀東,以及此次的中油李達海。但其餘的尹仲容、李國鼎等也都主管工業,關係密切。
據國內企業界人士分析:在經濟開發中國家,由於推動工業發展為第一要務,由理工人才主導經濟決策,利多於弊。預期李達海接任經濟部長,將可在既有的基礎上,加速我國邁向已開發國家的腳步。
文.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