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麻。(張良綱)
今年二月初,法務部長馬英九輕車簡從,悄然赴泰,親訪泰國金三角罌粟區,「現代林則徐」直探毒品根由的做法受到媒體交相讚譽。矛盾的是,三月初美國發表「國際毒品管制策略報告書」,竟第三度將台灣列為毒品轉口國,使台灣的國際形象頗受打擊。

近海漁業不振,「海上交易」成為漁民另闢財源的方法。為了防制走私,港警所警員正仔細搜查入港的漁船。(林盟山攝)(林盟山攝)
到底國際合作對緝毒有什麼重要?台灣在國際緝毒網絡上,扮演怎樣的角色?又有那些困境和突破?
二百多年前,正值清乾隆全盛時代,英屬東印度公司開始將一船船鴉片膏自印度及中南半島源源不絕地向東運行,經南海後堂而皇之在福建泉州港停泊上岸。那時鴉片是完全合法的商品,是王公貴族們橫陳臥榻時的最高享受,也是帝國霸權將鉅額白銀自中國搾取盡淨的貿易利器。
鴉片大量傾銷中國六十多年後,已是國窮民衰的清廷,在忍無可忍下焚燒煙毒,採行嚴禁政策,結果爆發「鴉片戰爭」,百多年屈辱的近代史自此展開。戰敗後,鴉片不但無法禁絕,反倒更加氾濫,最後逼得中國自己生產鴉片,成為全球產量、消費量都遙遙領先的「鴉片王國」。鴉片「亡」國,清朝是最慘痛的見證。
從合法貿易到萬國公罪
數百年前使中國沈淪的鴉片是跨國交易而來的,同樣的情況也存在於今天的國際社會:先進國家抓毒抓得緊,不管是可以提煉鴉片和海洛因的罌粟、可以提煉古柯鹼和快克的古柯,或是大麻,都很難進行大規模的種植煉製,而毒品的價格則在物以稀為貴的情況下扶搖直上。另一方面,在某些經濟不振的國家,人民想快速致富,又還有什麼比產毒、製毒和販毒更好的生財捷徑呢?這也是為什麼販毒往往依循著「窮國賣給富國」的原則,進行跨國性交易。
隨著毒品的危害逐漸被世人了解,販毒從以往的合法貿易變成「萬國公罪」,緝毒工作國際化是大勢所趨:生產國、轉運集散國及終端的消費國聯手出擊,每個環節都緊密相扣,才能直搗毒窟,斬草除根。
前幾年美國出動大批軍警,越界到南美洲哥倫比亞山區,協助哥國警方搜尋掌控毒品產銷的大毒梟,雙方展開殊死火拚。這可不是美國要替哥倫比亞政府伸張公權力,它保障的還是美國國民不受流毒肆虐;也唯有這樣的跨國合作,才是緝毒能否有成效的關鍵所繫。
台灣在民國七十八年以前,毒品問題較單純,最熱門的成癮藥物不過是便宜的速賜康、紅中、白板等化學合成的麻醉品和迷幻劑,真正的強力毒品還不常見。不過七十八年以後,一方面在國際化、自由化潮流下,國門大開;一方面國民經濟能力迅速提升,台灣於是成為國際毒梟覬覦,並且大力拓展的新興消費市場。
主力毒品,兩路夾攻
根據法務部的統計,在毒品氾濫的高峰期,單單民國八十二年這一年,政府就緝獲了煙毒(主要是海洛因)一千一百多公斤,化學合成的安非他命三千三百多公斤;八十三年查獲的安毒(包括成品和半成品)更高達六千八百多公斤。而這兩年緝獲的吸毒犯都在四萬五千人上下,以犯罪黑數為五(抓到一人漏網四人)估算,國內毒蟲的總數超過二十萬大關,絕不是危言聳聽。
追根究柢,毒品是從哪裡流入台灣的呢?這中間又有所區隔:由罌粟提煉的海洛因和化學合成的安非他命,雖同樣列名台灣毒品的兩大主力,但其實兩者生產方式不一樣、產地不同,吸食族群也頗有差異,可以說是兵分南北兩路,向台灣夾擊。
以海洛因來說,鼎鼎大名的「金三角」(緬甸、泰北、寮國交界的三不管地帶)是台灣貨源的主要供應地。海洛因從金三角出來後,多半經過泰國曼谷,由當地的大盤商接洽台灣買主後,以漁船走私的方式,將巨量毒品藏在漁船上特製的夾層、鍋爐等處所,走私闖關來台。再不,就是趁曼谷直飛台北的航空班機之便,利用旅客少量、分散地夾帶入境;或是利用轉口貨櫃的方式,經過香港、新加坡等國際港口,再轉口入境台灣。
這條老牌運毒路線,由於近年來曼谷警方查緝嚴格而有日漸式微的趨勢。不過暴利之下毒販自會另闢財路,正好大陸邊境貿易日趨頻繁,於是很多毒品轉而從泰北、緬北越過國界,取道雲貴、兩廣,以陸運運往港、澳後,再走私入境。越南逐漸開放後,最新的運毒路線還有從寮國、柬甫寨轉往越南出口的。
東南亞的毒品生態這幾年變化很大,金三角目前因緬甸「毒王」昆沙的離開而呈現權勢轉移的轉型期,對全球緝毒組織來說,是好是壞還在未定之天,偏偏大陸的雲南、貴州,以及物產不豐、人民赤貧的阿富汗、巴基斯坦及前蘇聯轄下的中亞小國等,也紛紛淪為毒品的新興產地,使得亞洲的「毒化」危機日益嚴重。

台灣長達一千四百多公里的海岸線,監管困難,多半仰賴海岸巡防隊的緝私快艇來回巡邏。(張良綱)
目前雲貴兩省每年大約生產一萬公斤的海洛因,和從金三角越界而來的煙毒匯集後,有不少會流入台灣。以集散地貴州來說,當地一公斤海洛因不過八萬人民幣(一元人民幣約合台幣三.二六元),然後往東轉手,每越過一省價格就要翻兩翻,到了臨海的福建廣東時,一公斤是八十萬人民幣;渡海抵台後,居然暴增為五百萬人民幣。台灣零售市場供貨吃緊時,還可能叫價到一公斤三千萬元台幣、相當於一千萬人民幣的天價!「毒」門買賣一本萬利,難怪殺頭的生意也有人幹了。安毒遷廠,台資撐腰
台灣是海洛因的被害國,但說到台灣在安非他命上的角色,就有點尷尬了。前幾年,台灣還一度背負「製安大國」的惡名呢。不過安非他命也是舶來品,它的歷史可以推溯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當時日本「神風特攻隊」的自殺攻擊令聯軍喪膽,其實背後的祕密武器,就是有提神興奮作用的安非他命。安毒在日、韓流行已久,後來當地警方查緝日緊,安毒工廠就陸續遷廠到台灣。
安非他命的產銷過程,也頗有產業分工國際化的架式:廉價原料是產自大陸寧夏省的麻黃素,漁船走私進口後在日籍、韓籍的師傅「技術指導」下開工生產,然後回銷日、韓或是夏威夷。一直到民國七十年代中期,台灣基本上還只是個安毒的生產供應國,地下工廠儘管多,吸安的「安仔」還不常見。等韓國也抓得緊了,國際毒梟見風轉舵,努力開發台灣這個新市場,才弄得安毒氾濫,一發不可收拾。
八十二年開始,在政府強力查緝下,迄今已破獲三十多間製造安非他命的地下工廠,起出的安毒原料、成品及半成品總計將近十四公噸;安毒遷廠的歷史再次重演,這次換成台灣毒梟出資,提供設備和技術,西移大陸沿海、尤其是福建省,在當地生產後,除了銷給大陸台商,主要仍是回銷台灣、或是外銷日韓等地。
殘缺的緝毒圖
安毒也罷、海洛因也罷,跨國性犯罪的特點如出一轍,都必須仰賴嚴密的國際合作才能防堵毒品流通。可惜以這一點來說,我國明顯處於劣勢。
這幾年,國際上成立了不少反毒組織,像是一九八八年,一○八個聯合國會員國簽訂了具有強制性質的「維也納反毒公約」;一九九○年聯合國又在紐約總部召開麻醉藥品特別總會,通過了反毒的「世界行動計畫」;緊接著在亞洲也有亞太地區的麻醉藥物管制高層會議,以及關稅合作理事會針對毒品走私的監視及情報交換網路、國際刑警組織等等;跨國合作打擊毒販的技巧、司法觀念更是不斷推陳出新。無奈台灣受困於特殊的政治外交處境,往往被這些組織排拒在外,不得其門而入。
不能參加國際組織,少了和別國政府面對面交換緝毒經驗、共商緝毒大計的機會,台灣只有藉著積極主動召開大型國際及東南亞區域性反毒研討會,來宣示我們的反毒誠意和緝毒成果。此外,台灣和美國在民國八十一年簽訂了「共同追訴毒品犯罪」備忘錄,今年還將簽訂第二份更詳盡的備忘錄,希望能藉助美國的協助,拓展我國在東南亞的緝毒網路。
然而努力歸努力,終究有一些難以突破的盲點,譬如我國和東南亞各國沒有正式外交關係,也沒有任何白紙黑字的雙邊或多邊協定,對於相互派駐專責緝毒人員、情報交換、罪犯的監控和引渡、司法互助等等,都只能就不同個案的牽扯情況、就個別對等機關的交情和默契來交涉,不但得仰仗對方的「善意」,而且頗費周章。
調查局一位幹員舉例,一公克海洛因從緬甸大毒梟到台灣毒癮犯手中,中間層層迂迴,何止轉了十幾手;每一手之間又是單線往來,讓警方無法循線追蹤的「斷線」設計,是一開始就暗藏進去的。
這種情況下,通常抓到的帶毒者(稱為「運毒交通」)都只知道他的「上線」(上一手),這個上線可能是某個託帶毒品的泰籍男子的綽號(活轉手),也可能只是個在曼谷取貨的信箱號碼或空屋、橋梁涵洞等(死轉手)。如果不能取得泰國當地的警察機關合作,全面清查地緣關係和犯罪紀錄等,就無法繼續往上追源,一舉揪出幕後的供貨及仲介集團。換句話說,緝毒就像警匪雙方鬥智拼圖,一部分零星圖塊散置台灣,一部分卻在境外,如果不能跨國追擊,緝毒成果自然殘缺不全。
控制下交付
近幾年,毒犯的國際洗錢活動日益隱密而多樣化,跨國金融紀錄的調閱也益形重要。在國內緝毒頗具威名的陳佳瑤檢察官舉例,譬如在台灣抓到嫌犯,如何判定他是個嘍囉還是集團要角?根據經驗,大毒梟不會親自運毒,在他身上可能搜不出什麼毒品;但大毒梟一定經手錢,這時只有藉助搜查他在國內外銀行的帳戶,才能推測這名毒販在整個販毒集團裡的角色和地位。在缺乏外交管道的現況下,這類資料的取得相當困難。
還有些時候,台灣警方明知嫌犯逃亡境外,卻因為沒有引渡協定,只能眼睜睜任他逍遙法外,即使能利用嫌犯被該國驅逐出境的機會逮捕,也是又迂迴又易生波折。甚至人證因為別的案件被囚禁在外國的監獄裡,要如何才能強制返國到庭?在國外的物證(毒品、運毒工具、贓款等)又要如何扣押?如何提示?少了這些辦案要素,不僅妨礙檢察官的查緝工作,也會影響法官的判決。
生產國、運毒國和消費國因為辦案所需不同,又各有自己的利益考量。站在消費國立場,如果能夠「拒毒於彼岸」,在毒品尚未出轉運國的國境時,就通知該國警方就地攔截,借力使力,可以省掉許多後續的麻煩。譬如美國緝毒局不僅在全球重要毒窟及毒品轉運國駐有探員協助緝毒,更提供優厚的獎金,提升當地警方的緝毒士氣,同時減少警匪勾結的誘因。這些開銷看似龐大,但比起毒品潛入國境後的緝毒、戒毒乃至於不斷加蓋監獄和勒戒所的花費,還是很划算的。
不過,毒品查緝是依每個個案而有不同的模式,有時毒品自毒窟一路運來,若能等到進入海關提貨後,再循著提貨者的線索追下去,「見毒行動」,人贓俱獲,藉此把國內的大中小盤販毒集團一網成擒,是最理想的。然而運毒的交通工具可能周遊列國,沿途經過好幾個國家的港口,必須提防狡猾的毒梟中途掉包,此時就需要沿途各國暗中密切監視。這種「控制下交付」,近年來已成為最新的國際合作緝毒的技巧之一。

(張良綱)
「控制下交付」原理很簡單,但其中含有高度的複雜性,牽涉到各國的司法獨立──負責監控的沿途各國,明知毒品在此卻不動手,會不會構成公職人員的瀆職罪嫌?而且各國都有緝毒獎金,有時要某一國警方監控卻又不准動手,等於是限制對方撈取過門的油水,也會影響合作意願。為此,「維也納反毒公約」特別將「控制下交付」列為國際合作的項目,凡是締約國都有履行的義務,不能藉故拒絕。然而據透露,我國就曾有要求別國監控毒品運送,結果對方違反國際慣例,逕自搶先一步破獲,讓這一端守株待兔的辦案人員徒呼負負。國際合作,禮尚往來
一般說來,位於毒鏈下游的毒品消費國,常常得仰賴生產國或集散轉運國的鼎力相助。在安非他命方面,日本需要我國的協助,我國則需要和大陸方面加強合作;在海洛因方面,我們則特別需要泰國、緬甸、大陸、香港等地的協助。
調查局緝毒中心主任林介山指出,台灣在國際合作上雖然困難不少,但基於平等互惠原則和平日的默契,透過密切的線報往來而破獲大案也是有的。譬如民國八十二年十月間,刑事警察局就在美國緝毒局的東南亞支部以及泰國警方的情報提供下,破獲了一個港台販毒集團,起出一百二十塊、總重量達四十二公斤的海洛因磚。之後還透國國際刑警組織,請香港警方協助追緝共犯。
另一個成功的國際合作案例是民國八十三年六月,調查局接獲線報,知道台灣有毒販到大陸福州購買安非他命,並用漁船走私,於是利用衛星全程監控;後來發現走私船到了公海後又將毒品轉交前來接駁的日籍船隻,於是立刻通知日本警方,結果在九州鹿兒島港口截獲了一百五十多公斤的安非他命。
「國際合作是一種良性互動,給的越多,相對也會得的越多,」林介山指出。尤其在整船漁船或貨櫃走私的案件中,「截毒於關口」可以緝獲鉅量毒品,受到毒梟抗拒的風險也低,這時外國(出口國、轉運國)提供的情報,往往具有決定性的份量。
在台灣努力和亞太各國拓展刑事及司法合作之際,「兩岸」卻是一個令人憂慮的缺口。就像文化、農業、經貿各個領域一樣,兩岸毒品毒販的交流和依存度也日益高升;兩岸合作打擊毒品,照說是不容拖延,可惜一牽扯上雙方主權、司法權爭議,就等於深陷泥沼,至今難有突破。對照於二百年前毒害亡國的歷史情結,兩岸不能攜手反毒,恐怕林則徐英靈有知,也會疾首痛心吧。
台灣毒販的面貌
這兩三年來,台灣大力緝毒,威名所及,毒販利用漁船明目張膽的大規模走私已有減少趨勢,緝獲量也從八十二年和八十三年的高峰期直線下降。不過我國是個貿易大國,又有全世界第三大的高雄港,轉運及轉口貨櫃二十四小時出入,商務客、觀光客更是熙來攘往,貨櫃夾藏、行李夾帶,甚至塞入人體、吞入腹中等,都是毒販的慣用伎倆,而且千變萬化,防不勝防。
拒毒於海外、截毒於關口,都是好方法,不過大部分逮捕行動還是在國境內進行,常常是歷經幾個月到一、兩年的埋伏、佈線、跟監、監聽,熬到時機成熟時,才展開緝捕行動,也就是所謂的「緝毒於內陸」。
在執法人員眼中,緝毒的危險性比查緝一般犯罪高出很多,幸好台灣毒品氾濫的歷史不算長,毒販的惡性和惡勢力在東南亞毒網中只算是小角色,多半還停留在區域性、家族性的地痞流氓、黑道角頭階層,國內大型幫派迄今沒有公然介入毒品交易的跡象。
這種情形下,港片中香港黑社會為了搶奪販毒暴利,幫派間鬩牆火拚,或是南美洲毒梟富可敵國、自擁重兵向官兵開火尋釁的畫面,台灣還未見過。調查局緝毒中心的蘇台生科長指出,這樣的好處是國內緝毒的危險性較小,壞處則是緝捕的點太分散,這裡三個人、那裡五個人,很難得碰到一網成擒的大案子。
不過即使是中小型販毒集團,彼此間也有極高的互動關連,有的是貨源相同,有的互相調貨支援,製造安非他命的則常是同門師兄弟,出於同一個師父傳授。每次破獲一個案件後,只要耐心抽絲剝繭,往往會追到另一個集團,這種「案中查案」方式,占了破獲案件的很大比例。
儘管目前國內的販毒集團還看不出「組織化」、「大型化」的現象,但「槍毒合流」──同一個走私管道,同時走私黑槍和毒品──的新趨勢卻是一個隱憂,毒販的火力會不會因此增強?檢調機關正嚴密監控中。
自清於華人毒網外
由於台灣國際化程度日深,以往仰賴香港毒梟做仲介的台灣毒販,這幾年也開始跨出國門,直接到貨源地購貨。就像經商貿易一樣,每個同文同種的民族都有其既定的網絡,這種國際接觸的結果,是兩岸三地、甚至東南亞的華裔毒販紛紛搭上線。雖然沒有人知道他們在東南亞毒網中究竟佔了多大的比重,但華人毒網已隱然成形。
民國八十三年間破獲的全國第三大宗毒品走私案,嫌犯自稱在一個偶然的機會裡認識毒王昆沙的姪子,雙方一拍即合,毒王的姪子還拿了六十公斤海洛因,託嫌犯在台灣代為販賣呢。
毒王昆沙是緬華混血,金三角和雲貴邊境連成一氣的鴉片毒窟,大部分掌控在華人手裡;負責泰國海運交通的船老板、乃至於閩粵沿海的毒梟,也都是華人。此外,在東南亞毒品分裝、集散和轉運上居樞紐地位的香港,長期以來一直是台灣毒販和東南亞及大陸毒梟之間的仲介角色,重要性更是不容忽略。
港台毒販不同的是,台灣毒販大多自己吸毒,為了滿足毒癮而鋌身走險;香港毒梟卻是專業架式,被大型販毒組織吸收後,不但不准吸毒,還要接受「訓練」,表面上衣冠楚楚、舉止斯文,而且熟知警方的跟監和蒐證方式,警覺性極高。港台「技術交流」後,台灣毒販的犯罪層次跟著向上升高不少,使得警方查緝起來更加困難。九七大限將屆,據說香港毒梟有意轉移陣地來台,情勢仍然詭譎。
看清台灣在國際毒網中的牽扯糾葛和優劣處境後,就更了解這一階段緝毒成果實在得來不易。緝毒是百年大計,台灣能否在國際毒網環伺下全身而退?我們且拭目以待。

有「冰糖」之稱的安非他命結晶體。

泰北小村莊裏一座民俗博物館,作為招徠的看板上,赫然寫著中文的「鴉片花」。

(張良綱)

今年二月,法務部長馬英九親赴泰國金三角等地,並和泰國緝毒司官員研討國際合作路線圖。(法務部提供)(法務部提供)

罌粟花。(張良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