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房地價格「正常」時,平均每年以百分之十到廿的成長率爬升。但在民國五十、六十、七十年代,卻分別出現了一次猛烈攀揚一到三倍的情況,每回並均持續了一、二年。
五十年代是台灣發展的重要分界:之前仍以農業為主,地價波動小;之後,工業開始發展,至五十三年非農業所得開始高於農業所得,工商興起,勞力擁入都市,人口集中的都會區逐漸形成;加上世界經濟景氣繁榮,五十八年終於發生政府遷台後第一次地價不正常上揚。局部因素,如五十七年台北市改制為院轄市,也帶動劃入台北市內的地價上漲。
初試啼聲
但對這第一次的地價異常,「政府並沒有採取明顯、具體的抑制手段」,經濟建設委員會技正吳家昌說,「因為過去沒有這種經驗,所以當時只採取了一些如調整公告現值的行政措施。」
有趣的是,調高公告現值以提高增值稅,原意是減少炒作、抑制地價絢式F卻因為過去每調公告現值,就間接帶動物價上漲,因此那次公告現值調整的調幅,反較以往低,以避免刺激物價、讓房價火上加油。
在今天看來,有人覺得那時公告現值本該升而未升;但吳家昌認為,當年的時空環境使政府的考慮與今天不同,且那一波地價上漲,由於「底價」仍低,和後來幾次絢忖騋_來,只是「室內樂見交響曲」。
六十年代,在六十三年和六十八年又有兩次地價震動。尤其六十八年那回,因為第二次能源危機,工商業景氣低迷,資本大量湧入房地產市場;加上物價上漲,大眾預期會通貨膨漲,紛紛搶購房地保值,財團更趁機炒作,價格不斷哄抬。
炒作與打壓拉鋸
政府這次採取了較大的「動作」。內政部地政司技正曾德福回憶,融資管制、調高公告現值等措施都曾被提出來,但真正的猛藥是空地限期建築、徵收空地稅和照價收買。
六十九年四月政府在全省調查後,列出五萬多筆符合限期建築規定的空地,並把原本二到三年的限期縮短為一年,逾期未建者則課空地稅或照價收買,分五期實施。執行第一年期滿後,「共有一百多筆土地被照章處置」,曾德福查閱當年的數據說,這項措施的確發揮了抑制地價炒作和絢扛漣@用。
雖然打擊了部分土地投機者,但還有更多地主鑽法律漏洞。有的將土地隨便挖幾個洞、疊一些磚、埋幾根鋼筋,表示已經動工;有的將可以蓋大樓的土地草草蓋上一、二層的小房子,不租不用……。
一年後,房地價格回軟,在輿論要求下,原本分五期實施的限建措施,結果只實施一期便告無疾而終。
雖然學者大部分肯定空地限建措施,但若問地價回跌有多少可歸功於它,答案通常是:「很難說。」吳家昌以為,台灣幾個房地產波動期,往往也是世界經濟繁榮期;若經濟蕭條、物價下跌,地價也難有作為。他比喻地產價格是條不斷上升的波動曲線,漲到高峰自然停下來調適、盤整;待跌到谷底,又會往另一個高峰攀升。
多條導火線湊一起
下一個高峰發生在民國七十六年到七十八年間,漲幅與過去不可同日而語,期間也長,社會各界的反應也較以往強烈。
根據七十九年中華民國經濟年鑑指出,當年都會區房屋價格與七十六年六月比較,平均漲幅為二到四倍;同一期間製造業薪資平均每年僅增加百分之十。以台北市七十五年新推出的房屋價格計算,約為家庭平均年所得的六倍,七十六年擴大為九.六倍;七十七年更暴增為十九.三倍。
上次房地價格上漲的主因——石油危機與物價波動,這回卻風平浪靜;取而代之的是「台灣錢、淹腳目」的副作用。「對外貿易長年大幅順差、民間游資多,且新台幣升值、國外熱錢湧入;加上長久以來漲價歸公並未落實,土地成為高利潤投資」,中興大學都市計畫研究所副教授謝潮儀說,此回是多條導火線同時湊在一起。
七十八年二月財政部政策性地緊縮房地貸款,希望藉此平抑房價。到了下半年,房地價格漸趨平緩;但和七十七年比較,台北市仍平均上漲了三成左右,台北縣則為二到五成。社會上乃不斷傳出「第二地改革」的呼聲,課徵土地交易所得稅、空地限建等老招數也重被提起。「最重要的是,這些措施要能貫徹」,謝潮儀說,如此才能防範下一波的絢式C如果平時休兵,戰時(絢朽薄^才操演軍隊(拿出抑制手段),恐怕永遠會慢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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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是新一波價格上漲地區中的佼佼者。(邱瑞金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