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濃於水?
自古以來,男人總是擺脫不了「到底孩子是不是自己骨血?」的疑惑,而長相與其他兄弟姊妹不同的人,也會因親友的指指點點而心生疑慮。事實上,就連母親本身,如果曾經紅杏出牆,也可能不確定誰是藍田種玉者;即使懷胎10月、經過產痛辛苦生下胎兒,也難保孩子在呱呱墜地後是不是曾被掉包?「狸貓換太子」、乾隆皇帝是漢人所生等傳聞,也就成了稗官野史的創作題材。
為了解開疑雲,宋代法醫名著《洗冤錄》中記載「滴血認親」的方法──將子女的血液滴在父母的屍骨上,以「血液能否滲入骨中」作為親子判定的標準。《南史》中也記載了梁武帝蕭衍之子蕭綜「滴血認親」的故事。
武俠小說中還有另一種「滴血認親」法──取來一碗水,將兩人的血滴入水中,如果血液融合在一起,就表示是一家人。
以上的血緣鑑定方法,在如今看來都沒有科學根據。
以第二種「滴血認親」為例,台北榮總血庫醫檢師劉學梅指出,O型血中有A型和B型的抗體,反之,B型血液則有O、A型的抗體;將不同血型的血液滴入水中,會產生彼此捉對廝殺的「凝集現象」,除此之外,難以做任何進一步的判定。
其實早在1935年,醫界就開始使用血型來鑑定人身關係。然而,A、B、O、AB等4種血型的重複性太高,例如在台灣比例最高的O型,佔總人口的42%,平均不到3人就有1個,辨別度太低。再加上後來陸續發現的「亞孟買型」等特殊血型所造成的盲點,以血型來判斷親子關係可能出錯,甚至有人因此含冤莫辯。
台北榮總主任曾成槐指出,用血型來鑑定親子關係,排除率只有60%(意即在100個『假』父親中,只能排除60個)。
1976年,醫界引進「人類白血抗原」(HLA)的檢查,此一多型性蛋白質的變異性相當高,鑑別度可提高到九成左右。但對於不能有絲毫誤差的親子鑑定來說,仍有相當大的進步空間。
1990年代,DNA比對開始被應用在親子鑑定上,一舉將排除率提高到99.99%以上,幾乎已是「萬無一失」。曾成槐比喻,以人口計,若全台灣人都是『假』父親,以DNA的準確度來算,僅有一個人不能被排除。
台灣在1999年才通過「去氧核醣核酸(DNA)採樣條例」,2000年起正式實施。不過鑑於需求者眾多,早在條例通過前,許多醫療院所已開始從事親子鑑定工作。
懷胎10月、歷經產痛生下孩子的母親,總是比彷彿「局外人」的父親多一份確定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