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民黨立委曾巨威,在財政部集團隊之力推出證所稅版本後,第二天立即提出自己的孤軍奮戰「震撼版」,堅持量能課稅──衡量賺錢能力,能力愈高,課稅愈多──的精神。他強調,不論財政部或自己的版本都不會增加小股民的繳稅負擔,只是為了拉回流失已久的公平性。
雖然改革引發各種利益團體的反彈聲浪,但他認為,政府勇於跨出第一步還是值得鼓勵的。
在紛紛擾擾的證所稅爭議中,曾巨威接受光華專訪,為讀者剖析稅改脈絡,釐清資本利得稅的問題和改革方向。
問:台灣的稅制究竟有哪些不公義之處?
答:世界各國的稅制可分為3大類:所得稅、消費稅、財產稅。要檢視政府稅收是否合理,有3個原則。
第一是公平,是不是拿了我的、不拿他的?是否向富人拿得多一些,沒錢的人少一點?又或者拿了賺薪水的,卻免了賺股票的?
其次是效率,課稅會導致民眾的某些行為改變,例如做這件事政府會課稅,我可能就轉去做政府不課稅的事,這樣就破壞了市場效率。以最近券商和投資大戶最關心的證所稅來說,一旦課徵,可能原本要買股票的人不買了,或者原本買很多的變成買很少等,造成市場波動。
第三是競爭力,不同的租稅政策可能增加或降低國家和企業的競爭力,例如這次課徵證所稅,有人擔心外資可能出走,金融市場將喪失競爭力。
用這幾個原則來看這3大租稅制度,可發現由於台灣長期以來過度看重競爭和效率,使得稅收最多的所得稅愈來愈不公平。
現在社會最關心的議題即是貧富不均,因此現階段要做的是把過度流失的公平拉回來。但請注意,一旦矯正,社會也必須付出代價,而稅改能不能成功就在於社會是否「願意」犧牲一些競爭力和效率,以找回公平,這個觀念不釐清,會永遠找不到答案。
租稅改革的困難在於,沒有一個價值的優越性可以大到超過其他價值而讓人義無反顧,因此為政者必須做出優先順序的選擇。

問:台灣的所得稅7成來自薪資所得,而「賺最大」的股票和房地產卻往往課不到,問題出在哪?
答:所得稅包括薪資、保險給付、資本利得、股利等,其中資本利得是指買賣財產的價差造成的利益,包括動產(股票)和不動產(房地產)二大塊。
動產的問題在於,課不到絕大多數人的稅,或者只輕輕課一點稅(按最低稅負制課徵)。於是日前財政部邀請社會各界代表成立的「財政健全小組」,決定先以股票為改革目標。
至於不動產交易的問題,不是沒有課,而是課的很少、很差。我們的不動產分為土地和房屋,土地交易所得須繳「土地增值稅」,但是增值多少是以政府公告現值來計算,而公告現值遠低於市價(編按:9月上路的「實價登錄」會將公告現值調整到接近市價的9成)。比如你明明賺了1億,政府按公告現值計算,可能只有2、3千萬,因此你只要繳2、3千萬的增值稅,這樣的漏洞使得有本事靠土地交易賺錢的人只要繳一點點稅就過關了。
至於買賣房屋賺的錢,是併入綜合所得納稅。但由於台灣房屋都和土地一起買賣,實際上分不出二者的比例各為多少,很難計算出到底賣房子賺了多少錢。
現在地方政府在課「房屋稅」前會先評定房子的價值,即「房屋評定現值」,以此做為課稅依據;接著財政部就以房屋評定現值的3成來計算買賣房屋賺的錢,依此課徵房屋交易所得稅。然而,評定現值永遠太低,導致有錢人以房地產做為累積財富、規避租稅的工具。
更糟的是,房地產的供給面有限,給予建商炒作價格的空間,導致年輕人買不起房子,衍生出嚴重的社會衝擊。
未來土地和房屋按實際買賣價格課稅,是解決的關鍵。

政府透過租稅與社福支出,縮短「所得差距」倍數的成效/資料來源:曾巨威/註:縱軸為政府施政對高低所得差距倍數的影響。以2010年為例,原本所得倍數差距為7.72倍,透過社福支出減少1.42倍,透過稅收減少0.11倍,共減少1.53倍。
問:大多數人其實是支持租稅改革的,可以趁著民意支持大力推動嗎?
答:不少民調顯示有7到8成的民眾不滿意租稅不公;6成以上支持證所稅;7成民眾贊成按實價課徵不動產交易所得。但改革不能靠民調,民意只能讓政府更大膽地跨出一步。
尤其改革過程中常會出現一種非理性的矛盾現象,若問民眾該不該公平課稅時,多數人都說,應該;然而,當他們發現稅是落在自己身上時,又反對了。
但為政者不可能面面討好,應看長遠發展。以證所稅為例,會出現哪些反彈早應知道,但政策要有決心,能把未來藍圖說清楚,讓民眾跳脫短期負面印象,相信政府,才能改得過來。
問:目前證所稅除了行政院版本外,還有至少4個版本,如何整合?
答:財政部的版本、我的版本,或其他立委的版本都是要把所得稅不公平拉回來一點,差別僅在於拉的程度不同。
幾位朝野立委的版本基本上是把財政部版本做一些修正,例如稅率從20%調降到10%;持有股票3年減半課稅,改為1年;證交稅降到千分之1等。歸納起來,只有我的和財政部2個版本。
行政院版勞師動眾,稽徵有困難問:為什麼您認為行政院版是假抓大、假公平?
答:我質疑行政院版本(財政部版本的修正版)有二個重點,一是分離課稅,二是設了400萬元門檻(財政部版是300萬元)。
原本財政健全小組對證所稅有一個共識是「抓大放小」,意思是只找出大戶來課,放過數百萬小散戶。但究竟要抓哪些人,財政部曾經過專業計算,可惜,這個數字卻成了各方討價還價的籌碼,無法守住專業。果然才進行政院,就從300萬變成400萬元,以後到立法院還會再調整。
財政部幾十年沒課徵證所稅,為顧慮現實、縮小打擊面,訂出300萬或400萬門檻,這個概念我認同,但他們的方法卻得讓幾百萬名股民報稅時都要計算買賣股票所得,才能得知所得有多少;也就是說,在還沒抓到大戶前,已經拖了所有人下水。
其次,勞師動眾下抓出了該課稅的人,卻又縮手不敢按所得稅的累進稅率課,只用分離課稅,以15~20%的單一稅率課。
我要問,為何薪資賺500萬元的人必須繳40%的累進稅,股票賺500萬元的人卻只要繳15~20%,還有400萬元的免稅優惠?而薪資所得只有10萬元扣除額。
曾巨威版本:鎖定3高收入族問:您的版本有何特色?
答:我的版本基本精神是,絕大多數股民日子照過,不必擔心股票所得要如何計算;只有3種人需要計算。首先是去年所得稅要繳30~40%的高薪者,這些人賺錢能力好,應多貢獻一點,他們如果有買賣股票,就得計算所得,繳交30~40%的稅。
其次,買初上市櫃股票、而且有第一次交易的人也必須算算所得。政府為了鼓勵企業上市櫃,讓初上市櫃股票漲跌第一週沒有上限(其他則有單日7%的漲跌限制),因此價差幅度最大。前陣子剛上市的王品集團股票,一張的價差高到幾十萬元,既然這小群股民賺了不少,就必須算算股票賺的錢,然後按他繳交的綜所稅率級距繳交。
第三,就是當年度證券交易金額達1億元以上者,因為他們都是以股票買賣為業的殷實大戶。這個族群比較引起爭議,因為門檻沒拿捏好就會碰到菜籃族、退休族,我的版本門檻也可以再調整,但理論上這群人也應該繳稅。道理一樣,為何用其他方式賺錢要繳稅,買賣股票賺錢就可豁免?
我的版本也設計了減緩市場衝擊的措施,例如可盈虧互抵,只要持有股票2年(或1年)就減半課徵。
證券自營商免稅荒謬問:法人(指企業和券商)的證所稅該如何改革?您的版本和行政院版有何不同?
答:行政院版法人課徵部分仍留在最低稅負制中,但把證所稅稅率提高到12~15%,免稅門檻減為50萬。我則希望回到營利事業所得稅一起課徵,2年前營所稅因促產條例落日和因應金融海嘯,已經從25%降到17%,和15%相當接近,加上企業繳的營所稅最後在股東個人的所得也會扣抵,是一過渡性質的稅。回歸到改革初衷:追求公平,何以企業以其他方式賺的錢都繳17%,唯獨從股票賺的要躲在最低稅負中?
課徵技術上,法人因為帳目清楚,要計算股票買賣並不困難。
值得一提的是,法人證所稅最不合理的是證券自營商竟也免稅。證券自營商以買賣證券為業,為何鞋業要課17%的稅,證券商就不必繳稅?
政府的解釋是新加坡、香港對企業和個人都免課證所稅,人家國家小才有條件免,美國、日本都有課啊;再者,星、港還有一條但書:經常有證券交易的企業和個人都要課,表示人家腦筋很清楚呀!
問:課了證所稅後,證交稅該不該降?您的版本為何沒提證交稅?
答:證券交易稅是一種交易成本,理論上交易成本低會促進交易,如果大家覺得交易成本重,競爭力低,是可以考慮調降,但這應是一個獨立議題,不該成為證所稅的附庸。
證交稅如果拉進來,證所稅的設計就會不同,不是這邊徵、那邊就降,這麼簡單的邏輯,要有專業的考量,問題會比現在更複雜,民眾更難以了解,所以我才沒提,維持原樣。
租稅奠立競爭力基礎問:您曾提過租稅改革可累積長期的競爭力,這似乎和一般人的認知很不同。
答:我在質詢時曾強調,政府應勇於打破競爭力迷思,每次一講到競爭力就擔心企業成本過高,這是很沒有自信的思維。以油電上漲為例,政府被罵不是重點,而是背後的政策思維仍然是老套。行政院的油價調漲公式是按國際原油價格上升因應調漲,但又怕影響國際競爭力,因此設一但書:調漲幅度不能比鄰國高,等於又把自己陷在困境中。
這樣的政策思維不突破,租稅改革將永遠推不動,因為所有的租稅都是成本。台灣產業要升級,提高附加價值,不能只求降低成本賺薄利,產品的品質好、技術優,就算價格貴,顧客還是心甘情願掏腰包,這才是真正的競爭力,才能吸收租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