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務部長施啟揚為西德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以多本著述,在學界頗受推崇。
他治學態度嚴謹,為了研究某一問題,能廿四小時足不出戶、伏身案前。他的夫人——太平洋文化基金會執行長李鍾桂笑稱他的「坐功」不錯。
施部長則認為這是受學法之賜,使他能沉著、冷靜,全心投入研究、思考與工作。
從政後,他也以「在法言法、就事論事」的態度處事。每回在立法院備詢,他氣定神閒、不慍不火、脈絡分明的說理,常能「四兩撥千金」地消弭爭議,得到立委的支持。
談到這項長處,他說:「我的目的不是『說服別人』,而是解釋法律規定或政府立場,爭取別人的同意及諒解。」這種做法,使他素有「溫文儒雅」的美譽。
學者從政典型的他,極少接受新聞界採訪。他認為法務工作多與「犯罪」有關,「沒有消息就是好消息」。
這次施部長很難得地應本刊邀請,親自敘述他求學與從政的歷程、法務部當前的施政重點,並對現代人應有的法律素養提出他的看法。
從小我就想學法律。因為在本省的傳統觀念裡,法官和醫生是兩種很受尊敬的職業。我對高坐庭上、明斷是非、看來很神氣的法官尤其有強烈的憧憬。高中時又偏愛閱讀法政及文史方面的書,所以考大學時,毫不猶豫地以法律系為第一志願。
選擇法律,原先是些模糊的念頭與想望;直到進入臺大法律系就讀後,才真正瞭解法律的重要性及嚴肅性,也更堅定以法律為終生志趣的信念。

施部長與夫人李鍾桂都學法,時互相切磋並共同著作。(鐘永和)
實行民主易,實施法治難
現代化的國家是民主、法治的國家,嚴格說來,實施法治可比實行民主難多了。因為民主講的是個人的自由與權利,法治則是對行為的約束和規範,基本上人們就較歡迎民主、排斥法治;而且實施法治還得先立法,構築一套法律基本架構並不容易,且需隨時翻修、整理……。
此外,實施法治還得有歷史背景,像德國實施法治已好幾百年,才建立完整的法治社會。
我們接受法治觀念不到一百年,加上傳統儒家思想的影響,國人論事講「情、理、法」,法居最末。這都造成我國走向法治社會的陣痛。
我深深覺得:唯有更多人學法律、懂法律,國家才能走上現代化。
就這樣,愈念法律愈有興趣,大學畢業那年,我參加司法官考試,拿了榜首,可以順利達到當法官的願望,我卻選擇了繼續攻讀法研所,接著又負笈德國。
負笈德國感觸多
在求學歷程上,我可以說是一帆風順,曾有人問我,念書有什麼「秘訣」?我回憶學生時代,覺得那時的學生與現在不同,我們沒有現代孩子的活潑與活躍,但真愛念書,即使同學一起出外郊遊、旅行,也不忘談功課;有人發現一本好書,就會公諸全班,大家一起研讀。
留德期間,我記憶中最愉快的事,也是每天吃過飯、到圖書館「爬樓梯」看書。因為學校圖書館藏書很多,由牆直排到地,找書、取書都需借助梯子,我幾乎天天都不知不覺地站在梯上就看起書來了。
德國人對法的敏感度高
在德國五年,讓我大開眼界、也感觸最深的是他們的守法精神。
德國的巴士是自動投票的,沒有人管理,可是我從未看過不買票就上車的人;他們的學生和我們的一樣享受優待票價,也沒有人將學生票借給別人使用;深夜在十字路口遇到紅燈,即使兩側無車,又沒有交通警察在場,駕駛也必定停車……,從這些細微末節就可以看出德國人守法的程度。
他們對法律的態度,不僅是消極地遵守,對該爭取的權益也不沉默。
例如德國法律原規定夫妻須一起報稅,因稅率為累進制,以兩人所得總和申報,需繳的稅比分開報多。一對年輕夫妻就向聯邦法院提出告訴,認為這項規定違反保障家庭及婚姻的原則,經法院判定這一法條違憲,從此就改進夫妻申報制度。
因「家學淵源」步上杏壇
像這類對法的敏感度,國人就較缺乏,例如最近通過的勞動基準法,與數百萬勞工切身相關,但仍有相當多的人不瞭解這項法案對自身權益的影響。
我一直認為,要成為進步的法治國家,得由教育著手,讓人人知法,然後能守法;常權益被侵犯時,也知道如何保護自己;知道如何維護自身權益,亦能間接防止別人不敢侵犯,將守法的風氣,像滾雪球般,愈滾愈大。
民國五十六年,我由德國回來就在母校教書,並在國際關係研究所(今政大國關中心)擔任研究員。
所以選擇教職,除了體認教育的重要外,受家人的影響也頗大:父親已八十高齡,退休前一直在小學教書;家裏的親戚、長輩、兄弟有一半從事教育工作,從小學老師至大學教授都有,我也很自然地走上杏壇,在臺大法律系及法研所任教。
我認為,法律知識不只法律系學生應該研習,一般大專學生也應有基本素養。前年我擔任憲法學會秘書長時,會裏就曾建議教育部,將「憲法」訂為大專學生的共同必修科。這個提議因師資不夠而擱置,希望未來能實現。
守法應成為根深柢固的習慣
我也曾參與中小學教科書的編審工作。民國六十一年中小學課本大幅修改,在公民與道德課程裏增加的法律常識,就是由我執筆。我覺得這是一個為法學常識扎根的途徑,後來又陸續參與中學生法律課外讀物的編寫。至今我仍是國立編譯館中學「公民與道德」教科書的編輯委員。
六十五年,我擔任教育部常務次長時,教育部也不斷加重各級學校的法律課程,將許多新法案的基本精神,陸續加入國中課本。
對社會上大部分的「非學生」,獲得法律常識最主要的管道是大眾傳播媒介。大眾媒體宜多報導法律常識、闡揚法治精神,協助現代人建立正確的法律觀。
現代人應有什麼樣的法律觀?
我以為,除了要有願意接觸法律、瞭解法律的基本態度外,最重要的就是要有「守法為榮」的觀念。守法應和「孝順」、「敬師」等一樣,成為基本的生活態度及根深柢固的習慣。
做到這點,需要有二個條件配合:合理、妥適的法條,及公正、嚴格的執法。
執法嚴格才能做到「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法律是規範人類行為的規定,必須隨時代改變而修訂。現在時代進步太快了,世界各國都有法律修訂跟不上社會進展的問題,在我國這個問題也不可避免地存在。
可喜的是,目前行政機關與立法機構,都加快腳步草擬、審議法案,立法速度比以前快多了。最近通過的就有勞動基準法、銀行法修正案、特殊教育法等,尚在擬議中或修正中的則有營業加值稅法、著作權法、攤販管理法規等。
雖然我國的法律未達十分地完美、周延,但事實上,我們的問題大部分都在執行得不夠徹底。
法律若只執行50%,就會讓人誤以為另外50%沒有立法。執法不嚴更大的後遺症是,造成僥倖心理,甚至違法者佔便宜、守法的人被認為是傻瓜,大大斲傷現代人的守法精神。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雖是一句老話,但讓違規者受制裁,守法者受保障,並無例外,卻是遏阻犯罪、實施法治的不二法門。
法理情兼具,才能成就溫暖的社會
我強調執法要嚴格,但並不是說只講法,就可以忘了情。法律是規範社會秩序的利器,但社會光有秩序是不夠的,還得有人情、有溫暖。因此也不宜處處搬出權利義務的大帽子,寸土必爭、分文不讓,而是要法在先,情在後。唯有「法、理、情」兼具,才能成就溫暖的社會。
推到人與人間的相處也是一樣,不要得「法」或得「理」不饒人。我以為,隨時為別人留點餘地,雙方都能保持愉快的心情,事情可以更圓滿地解決。我也用這種心態來和法務部同仁相處,希望能「部」和萬事興。
法務部兩大工作重點是獄政和檢察。我儘量授權、少看公文,把時間留下來,到各監獄、看守所、檢察處探望、巡訪,以實際見聞做為決策的參考,「外勤」相當多。
減少看公事的另一好處,是可以有更多時間接見來賓,多瞭解國內外情形。
希望各界多給基層人員打氣
獄政工作千頭萬緒,確有許多困難。管理員的素質直接關係獄政的成敗,目前法務部已在臺南、臺北設置訓練中心,分批調訓新進及在職管理員。
至於許多人關心的監獄人犯擁擠問題,法務部希望能藉監外作業、增建監所、擴充管理員編制,及強調微罪不舉等方式,來疏減壓力。
微罪不舉原是刑法上的一個原則,對違法情形輕微者,檢察官得依職權不起訴,既減輕訟累,也給誤蹈法網者自新的機會。
目前法務部每年約有二千件依職權不起訴案,我希望檢察官能再多闡揚微罪不舉的精神。
法務的工作多與「犯罪」有關,「沒有消息就是好消息」,所以我一直不喜歡「曝光」。倒是第一線的工作同仁,工作壓力大、待遇也不夠優厚,希望傳播媒體多關懷,社會大眾多給予支持及鼓勵。
國家建設的基礎在教育,司法只是最後防線
出任公職多年,我一直兢兢業業地全力以赴,雖然平日公務龐雜、壓力重大,仍儘量保持心情愉快。在難得的閒暇時間,種種花草、整修樹木,在院子裡散散步,是人生一大樂事。
我和內人,一個從事法務、一個從事文化工作,平常各忙各的,但兩人都學法,也一直未曾離開教職或丟開研究工作,很多看法可以互相討論。我們也共同寫了「歐洲問題研究」和「歐洲論文集」兩本書。
寫書、教書都是我的興趣。為避免影響公務,我已把在臺大的課調至夜間部,也希望未來能有時間著述。這二項工作,我是不願輕言放棄的。
畢竟,國家安定的基礎、建設的力量源自教育,司法只是最後一道防線。
.民國六十五年任教育部常務次長
.民國六十八年任教育部政務次長
.民國六十九年任法務部政務次長
.民國七十三年六月任法務部長迄今
.著有「西德少年法規」、「西德聯邦憲法法院法」、「歐洲政治論文集」、「歐洲法制論叢」、「契約的約定與履行」、「民法總則」等書
法務部長施啟揚認為,法務工作多與「犯罪」有關,沒有消息就是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