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估北廠價值
今年7月,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原則通過」決議,指定北廠內同為1935年啟用的組立工場、鍛冶工場及原動室為古蹟,以及登錄總辦公室、柴電工場、客車工場,及南北移(吊)車台為歷史建築。
組立工場現為電力機車及電聯車的維修廠房,其建築面積接近6,800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8,800多平方公尺,是北廠規模最大的工廠,長167公尺、高20.4公尺,以及寬23.8公尺的「大跨距」空間布局是北廠的經典;以鋼材建築與鉚釘鉚接而成的鋼柱支撐廠房,結構之穩、建材之耐用,就連北廠員工都說「建廠以來未曾做過任何修補」。
組立工場的室內採光也是一大特色,以採光頂式桁架的結構,廠房屋頂中軸部突出挑高,左右兩側則設玻璃窗,呈現自然採光的效果。
鍛冶工場是後勤廠區,主要生產火車修護所需各類零件,場內現有3座蒸汽錘,堪稱最具文化資產價值,其中一具由清朝機器局於1889年購入,歷經日治、光復等階段而沿用至今。
原動室則是北廠的心臟,供應廠區所需的蒸汽動力,建廠以來從未怠工,每日下午接近下班時段,也將多餘的蒸汽送至已被指定古蹟的浴室,供男性員工洗去忙碌一天後整身的油污。
原動室旁高聳的煙囪已成北廠的地標,目前與原動室一起被「原則通過」指定為古蹟。
北市文化局北廠文資審查所做「原則通過」的決定,對鐵道迷來說,形同搶下了灘頭堡、吃下了定心丸,只要走完後續的行政程序,北廠的文化資產保存就有法可循。一旦北市府市政會議最後確認文化局文資審議委員會做的結論,加上2000年已先被指定為古蹟的員工澡堂,北廠現址所擁有的直轄市定古蹟數將達4處,產業文化的內涵相當豐富。
《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古蹟由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管理維護」,又說「古蹟應保存原有形貌及工法」、「營建工程及其他開發行為,不得破壞古蹟之完整」。據此,一旦組立工場等新增3處大面積廠房正式被指定成古蹟,就得依法原貌保留,北廠可彈性改做商業利用的空間勢將大幅縮減,因而台鐵對此極不樂見。
再者,台鐵評估古蹟所需整建及維護、再利用設計裝修,以及開放空間整修費用,合計高達新台幣24.27億元,這還不含預估每年6億元的營運費用,對已舉債度日的台鐵來說,無異是雪上加霜。
在8月31日舉行的古蹟指定公聽會上,即使情勢逆轉的空間有限,台鐵仍奮力一搏。
北廠員工澡堂早在2000年即被指定為直轄市定古蹟,其幾何之美,反映了1930年代世界建築的設計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