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誠民(中華民國賢臟基金會醫事顧問/中華民國賢臟內科專科醫師)
編輯先生:
拜讀貴刊五月號談「器官移植」及「腎是怎樣壞掉的」兩篇文章,個人擬以從腎臟專科醫師立場提出拙見。
首先必須釐清的一個觀念,即是不論透析治療(俗稱洗腎)或腎臟移植,皆為尿毒患者選擇延續生命的方式,至今文獻無法比較何者為優。
由於科技的進展,血液透析十四年後才會發生慢性併發症,故數年前美國匹茲堡大學(美國移植手術最多的醫學中心),已由不鼓勵親屬移植,轉而建議延至本人長期透析治療出現慢性併發症後,再實行移植手術。
其次,長期透析治療患者超過百分之七十以上的人都能重返工作崗位,貢獻社會,並享受其家庭生活與人生,故透析治療是積極的;相對的,腎移植成功的人中有近百分之廿的人無法重回工作崗位(多數根源於移植前心理評估與輔導不足)。此外,手術後病人須終身服用抗排斥藥物,感冒傷風亦可能必須住院。手術若貿然進行,不但浪費社會資源,亦造成病人不可挽回的傷害。
國內推動器官捐贈風氣是值得肯定的,但建立完善審查監督體系,使器官來源增加後,不致造成移植手術之浮濫,也是急迫須完成的。目前國內每年約有百餘例的腎移植手術,卻有十五家醫院從事腎臟移植,應訂出一個更嚴謹的器官移植醫院資格審定制度,不但易於結合院際合作,建立受腎者組織配對資料庫,以提高存活率;並增進術前受腎者選擇,加強移植手術經驗及術後抗排斥藥物使用等臨床經驗。深願國內醫界先進能去除門戶之見,嚴守專業規範,病患才能得到真正高品質的醫療照顧。
綜括而言,透析治療不但延續尿毒患者生命,且大多數都可以重返工作崗位,故是積極的;器官捐贈風氣推動是值得肯定的,但在同時應建立完備的監督體系,才不致造成負面效果。
文.台北侯景陽
編輯先生您好:
貴刊自今年四月號報導韓國華僑的故事及五月號的「一個小留學生的故事」至六月號的「讀者來函」專欄,都使我感觸良多。
上一代的華僑是為了討生活,不得已才在異國奮鬥,而心裡仍然希望將來有一天能回故鄉。他們並沒忘記自己是中國人。但目前移民國外的人,卻是因為國外環境比國內好而移民。前後兩者的心態差異,難怪有人會懷疑華僑回國的目的是為了什麼?
再談到第二代的華僑,他們的愛國心似乎不像第一代的華僑那麼濃烈。「中國」或許只是記憶中的印象。只要能和當地人打成一片,被當地人接受,即使是被同化反而更好。至於根源於何處已不重要。而台灣是當他們在當地受挫或不被接受時的避風港。是不是這樣?我不知道。
我們沒有權利要華僑做那一國人,那是他們的自由,但是華僑回台灣而沒有中華文化和中國人的認同感,想要獲得台灣人民的認同,似乎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