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調查以電話訪問方式進行。抽樣對象是大台北地區成人。在一百五十份有效問卷中,男性受訪者略多於女性;年齡則以卅至卅九歲及廿至廿九歲兩個年齡層最多,分別佔百分之卅八與卅一,其他受訪者為四十歲以上人士。
當受訪者被問到「您是否瞭解政府採取某一措施(如拆除魚塭)的原因」時,回答「非常清楚」的只佔百分之七,大概知道的約佔三分之一,不十分清楚、毫無概念的超過半數。
不盡滿意,但很信任
台灣大學教授曹俊漢認為,這個結果顯示,目前政府與民眾之間的溝通仍待加強。
他指出:「大台北地區是首善之區,民眾知識水準高,對政策特別敏感,受訪者中大專畢業以上的超過三分之一,高中的也佔百分之廿九,教育程度相當高,如果連他們都不瞭解政府政策,其他地方的人一定更不清楚。」
對於這樣的情形,民眾滿不滿意呢?以拆魚塭、地價稅、果菜罷運、老兵請願等例子來看,將近一半的人認為政府在製定政策前,沒有蒐集足夠的民意,認為已蒐集足夠民意的只佔四分之一,其他人無意見。
但是當訪員問到:「政府製定政策的程序是否合理」時,卻有一半的受訪者答「是」,不到四分之一的人答「否」。認為政府在執行時符合公平原則的超過半數(百分之五十三),遠多於認為不夠公平者(百分之廿九)。
乍看之下,這幾題的結果相當衝突。但曹俊漢認為,這顯示民眾對政府某些政策雖然不夠瞭解,也認為政府蒐集的民意不夠充分,但對政府還是很信任。
自力救濟是個好方法?
如果社會上一部分人的利益因政府施政而受到傷害,究竟應「犧牲小我、完成大我」?還是該起而衛護?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選擇後者,顯示國人的權利意識已普遍覺醒。至於應採取何種措施?「透過法律途徑申訴」得到的票數最高,略多於三分之一,也有許多人選擇「找民意代表」(百分之廿八),其他如街頭抗議、利用媒介力量、找有力官員、投書陳情等得分較低,都不超過百分之十。
在一般人印象中,去年「走上街頭」的案例不少,似乎不應只有百分之八的人認同這個方式。曹俊漢認為這和訪問地區有關——大台北區民眾法律知識充足,較希望透過法律途徑維護權益。「如果以全省作調查,選自力救濟的比例可能會增加一倍」,曹俊漢說。
既然有許多人認為,政府製定政策前蒐集民意的工作做得並不充分,那麼,如果政府想進一步聽到更多聲音,應該怎麼做?
對於這個問題,受訪者的回答相當多樣,且比較平均,有的主張開聽證會、有的認為應該蒐集讀者投書、請教學者專家、做民意調查、和民意代表溝通,以及蒐集媒體意見。其中前四項的得票都在百分之十左右,後兩項所佔比例較高,但也都不超過五分之一。還有少部分人認為開放黨禁、到基層訪問、政府官員與民眾面對面溝通,甚至政府先自我檢討,都不失為可行的辦法。
民意在那裡?
誰最能代表民意?結果仍是大眾媒介與民意代表得分最高,各有四分之一左右的受訪者支持。只有百分之三的人認為街頭抗議最能代表民意;認為「沒有人能代表民意」的比例也不低,佔百分之七。
按理民意代表應最能代表民意,但只有四分之一的人這麼認為。果然當受訪者被要求幫民意代表打分數時,各級民意代表得分都不高。
其中「最慘淡」的是監察委員,在○至十分之間,只得五.一分,同樣不及格的是立法委員(只有五.四分)、省議員(五.五分),唯一「低空掠過」的是台北市議員。
值得注意的是,當訪員提出為議員打分數的問題時,有相當多人因對他們印象模糊而無法作答,其中仍以監察委員部分最嚴重(卅六人未作答),顯示民眾最不知道他們在做什麼。倒是立法委員,雖然平均得分不高,給人的印象卻最深(廿四人沒作答),這大概是因為部分立法委員活動力旺盛,常被媒體視為新聞焦點的緣故。受訪者中還有一位特別聲明:「除了趙少康十分,其他全部零分。」
政府應該像什麼?
理想政府應具備何種特質?將近三分之一的人認為是「清廉」、其次為「行政效率」(百分之廿三)、「公平」(百分之廿二),「順應民意」居然只排名第四。在「有人說『民意也可能是盲目的』,政府做什麼事是不是一定要採納民意?」一題中,認為「一定要」的為百分之四十四,答「不一定要」的卻更高,達百分之五十一。
在民眾眼中,政府的角色該像什麼?結果選擇「家長」的最多(百分之五十七),「經理」次之(百分之廿三),「僕人」最少(百分之十五),似乎顯示國人仍習慣於被一強而有力的政府主導,尚未接受較具西方精神的「經理人」角色。
最後受訪者被要求立即回答最羨慕那一國政府?結果美國最受青睞,有四分之一的人選她;日本也不少,有百分之十六;以政府權力大、行政效率高常為國人讚譽的新加坡,出人意料地僅得到百分之九的支持。英國、西德、瑞士也是常被提到的名字;最有意思的是,在這個開放式問題下,有百分之廿四的人第一個想到「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