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權力的兩難
而警方對於要不要大力取締攤販,也很左右為難。
中研院民族所副研究員余舜德在士林夜市訪查時,士林分局就明白表示,「不可能將夜市攤販全部趕走,否則明天會製造更多問題;不是擔心攤販抗爭,而是社區竊盜和犯罪率會提高!因為擺攤提供了某些社會功能,讓一時找不到工作者有一條活路,不會去作奸犯科。」
由於警方主要工作是維護治安與交通,只要攤販沒有出現大問題(例如販賣違禁品或仿冒品),警方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余舜德說,只要逛過士林夜市的人都會對攤販躲警察的「效率」留下深刻印象。根據交通法規,只要未經警察同意在公共場所擺攤,就算違法。為此,士林分局警察幾乎每晚都會到大東路和文林路巡邏,有時一晚高達10次。在正常日子,警察只是「象徵性」出現,攤販可以一邊慢條斯理收拾一邊等客人掏錢;收好後就躲進店裡或站在暗處守候,待警察一走立刻重新開張;萬一偶有長官來視察,攤販好像事先得到消息似的也會「配合」,趁早躲起來或乾脆「休業」一天;甚至為了讓警方可以交待業績,會「滿足警員每月需要開出罰單的配額」。
余舜德問:如果攤販是違法擺攤,那麼有些店家將自家的商品花車擺在騎樓或街上,一樣違反交通法規,為何卻很少受罰?「管理夜市面臨很多矛盾,因為很難全體一律禁絕,若執法標準鬆緊不一,又可能造成更大的民怨與混亂。」
為了「安定攤販生活」,過去政府的做法是,儘量規劃新市場容納,或將主要道路上的攤販遷移到次要道路,以免妨礙交通或有礙觀瞻。但公有市場容量有限,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也很難再闢地新建,而次要道路行人稀少,攤販也常不願遷入,例如之前羅斯福路公館一帶的攤販,寧願吃罰單也不願遷到對面基隆路民族國中旁的巷弄內。
而規劃新市場的做法,也因南北地理環境的差異,導致不同結果。
「台北多雨,偏偏攤販做生意最怕下雨,只得退而求其次進入室內,所以台北的公有市場會成功。但高雄天氣熱,市場內又沒有空調,外面生意永遠比裡面好,」高雄六合夜市自治會顧問詹金翰說。其次,台北對違規停車執法較嚴,反觀高雄用車人為了來夜市吃碗麵,常常併排停車,但只要沒有太大的妨礙,警方不一定會開罰。這種種積習不是靠取締就能徹底解決,而是必須慢慢教育、改變。
夜市裡的「現代」秩序
如此看來,難道「整頓」夜市就沒有好辦法了嗎?
「這要看政府希望夜市以什麼形式存在?當我們將現代都市的秩序加諸在夜市時,能不能多容許一點傳統氛圍?而現代秩序又要如何加入、加入多少,才是好的結合?這些都需要思考,」余舜德說。
以新加坡來說,靠近中國城的史密斯街就像小型版士林夜市,都是民眾心目中的小吃勝地,1982年之前史密斯街也是小吃攤聚集,但因髒亂,新加坡政府大力掃蕩,從此小吃攤銷聲匿跡。
2001年,新加坡政府擬定一套新方案,從統一打造餐車、攤位要賣哪種小吃,到進駐攤販的條件,都要經過評選,改造的模式與百貨公司美食街一樣。
新加坡以國家力量型塑出的夜市風格,也許符合他們的城市形象,但到了台灣不見得會成功,前車之鑑就是台北圓環。
2003年,一棟嶄新的圓形玻璃帷幕建築物,聳立在南京西路和重慶北路川流不息的車陣中,取代了原先鐵皮屋的建成圓環。地點不變,但人事全非。由於玻璃帷幕造成西曬嚴重,以及內部動線設計不良等問題,搬入新圓環的老字號不多,民眾也沒有意願穿越車道,進入消費,3年後圓環黯然畫下熄燈號。
顯然,在為夜市換上新裝與保有傳統之間,需要更多想像。
攤商阻礙狹窄的巷弄,萬一發生火災,消防車無法進入,安全堪慮,這也是住家最擔憂的事。圖為台北師大夜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