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留學生持用新護照返國後仍須服兵役 1989 8月 EN 分享: 我國駐美代表處日前表示,依據「新護照條例」,小留學生也可向中華民國駐外單位申請為期六年、具回台加簽且無限制戳記的新護照。對於許多護照過期已久,又不能申請新照的小留學生而言,新護照條例提供了許多方便。 但須注意的是,男性小留學生在換取新的中華民國護照並回到台灣後,他們的兵役問題仍將依有關兵役規定辦理。 另一方面,已具有僑民身分的男性小留學生,他們可申請僑民護照,回國後不受兵役的限制。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