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明定為一級古蹟的淡水紅毛城,最近因出借給電影公司拍片,損及內部原貌,遭輿論界大加撻伐,古蹟維護的問題再度引起各界的重視與熱烈討論。究竟什麼是古蹟?為何需要維護?古蹟維護需注意那些原則?目前園內維護古蹟的工作進行得怎麼樣?本文特將探討這些問題。
紅毛城位於台北縣淡水鎮的圭柔山上,是一座以紅磚砌成的方形城堡建築。建於明崇禎二年(西元一六二九年),至今已有三百多年的歷史。紅毛城是西班牙人佔領淡水時所建造的傳教場所,當時稱為聖多明哥城。明崇禎十五年(西元一六四二年)荷蘭人逐西班牙而據之,國人改稱為「紅毛城」。「紅毛」即指荷人。後荷人又為鄭成功驅逐,鄭氏並曾派軍進駐城內。
滿清領台後,紅毛城因無人管理,日漸荒頹。雍正年間,淡水廳同知王汧曾重修紅毛城。
咸豐年間,英、法聯軍攻下大沽口,清廷和英、法代表在天津議和,訂立條約,清廷同意開放七個口岸為商埠,淡水為其中之一。英人便以紅毛城為領事館,並在附近建宿舍,此城所有權遂屬於英國。

澎湖天后宮是全台最古老的媽祖廟,值得珍視。(周嘉華)
為何有待遇上的不同?
中英斷交後,英國曾先後委託澳大利亞,美國代管紅毛城,直到民國六十九年六月卅日,才正式收歸我國所有,並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准紅毛城為古蹟保存區。
紅毛城既被列為古蹟保存區,自當妥善維護,景觀不得破壞。但至今為止,紅毛城竟已先後五次出借給電影公司拍片,多少對古蹟原貌造成損傷,而一直未被有關單位制止。直到今年十一月,羅維電影公司的工作人員,在紅毛城內原為英領事館宿舍的牆壁上黏貼壁紙、油漆壁爐,並在門窗上打釘,紅毛城遭到破壞的事才被揭發。這無疑違反了今年五月廿六日公佈的「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卅五條:「古蹟應保存原有形貌,不得變更……」的規定,造成群情譁然。
紅毛城經過政府多年交涉,方得於三年前收歸國有;國有財產局又以擔心古蹟遭破壞為由,遲遲不肯開放供民眾參觀;卻一再出借給片商拍片,以致造成破壞。這種對待百姓與片商兩種態度矛盾的做法,引起輿論的交相指摘。

位於淡水的紅毛城,曾是西班牙人據台灣時的傳教所,後來歷經荷蘭、英國佔用,建築堅固,型制優美,是值得保護的古蹟。(周嘉華)
暴露了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紅毛城收歸國有後,內政部曾委託台大土木工程研究所都市計畫研究室擬定紅毛城古蹟區修護工作計畫,並於今年十月廿日報請行政院核撥修護經費新台幣二千八百萬元。如今,經費尚未撥付,整修工作尚待進行,紅毛城卻屢遭電影公司破壞。這次雖被及時制止,積極展開修護補救措施,但已暴露出有關單位對古蹟保護工作的體認未盡正確。
紅毛城事件的發生,再度引起社會大眾對古蹟維護的注意與討論,究竟「古蹟」是什麼?
史學家林衡道指出,古蹟有狹義及廣義之分。狹義的是指與歷代英雄、偉人或重大的歷史事件有關的建築或遺址;廣義的則指文化發展上的遺蹟,包括古老店鋪、民房、廟宇等。文化資產保存法中所指的古蹟,採取的是廣義的定義。
在「文化資產保存法」中,將文化資產分為古物、古蹟、民族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自然文化景觀五項。其中古蹟是指古建築物、遺址及其他文化遺蹟,只包括人文演進的遺蹟;至於自然的古老景觀,例如台中縣后里鄉的百年老樹,則列為自然景觀部份,不在古蹟之列。

彰化孔廟是全台整修工程最大,修護後仍得以保存原貌的少數古蹟之一。(周嘉華)
古蹟分級為了便於管理與維護
依擬定中的「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草案所定,古建築包括:城廓、宮殿、宅第、橋樑等建築物。遺址及文化遺蹟則指古建築所遺留的痕跡,如古住居遺蹟、古都城遺蹟、寺廟舊跡、私塾及堤防、窯跡、園池、碑塚等遺址而言。
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廿七條規定:「古蹟依歷史文化價值,區分為第一級、第二級、第三級三種,分別由內政部、省(市)政府民政廳(局)及縣(市)政府為其主管機關。」
古蹟等級的評定,是依所具歷史、文化、藝術、科學、紀念或其他學術價值,與重要歷史事件或人物的關係,表現各時代的技術、流派、地方的特色,以及時代的遠近、數量的多寡、保存的情況、規模的大小、附近的環境等條件為基準。凡具有全國性意義或重要價值者,應優先評定為第一級,其屬地方性或價值次要者評定為第二或第三級。
古蹟為什麼要分級呢?內政部主管古蹟業務的林明美指出:「古蹟分級主要是為了分層負責,便於管理。重要古蹟由中央主管,有利於督導維護工作的確實執行。」
年代雖不很久遠,一樣有歷史文化價值
古蹟的年限目前尚未有明文規定,一般而言定於一百年前。然而,國內超過百年的古蹟並不多,因此暫定於清光緒廿一年(西元一八九五年)以前,也就是本省割讓給日本之前。
保存古蹟目前已成為世界文化潮流,同時也成為代表一國的生活品質及開發程度的指標。凡是文化先進國家,莫不致力於古蹟維護工作。古蹟文物之可貴,在於使人生緬懷先人開拓遺澤,發思古之幽情,受到傳統文化的薰陶而能鑑古知今,且有助於旅遊觀光事業,發揚民族文化。
古蹟為什麼需要保護?歷史學家林衡道認為,就我國而言,保存古蹟至少具備:教育、學術研究、觀光、提高國民生活素質及政治等意義。
就教育意義而言,古蹟是先民開拓本地的遺蹟,可藉各時期不同型態的遺址、建築,作為歷史教學上的輔助教材。
在學術研究上,臺灣不同時期、不同種類的古蹟,可供歷史、地理、文化、社會、宗教、民俗、藝術等學者作為研究臺灣早期居民生活型態的依據。
使旅遊同時具有感情與知性意義
古蹟本身即具有古樸、稀有、引人發思古幽情等特色,又常座落於風景優美的地區,且具觀光價值。而我國國民在物質生活不虞匱乏之餘,正致力於提高精神生活的層次,若能利用假期做憑弔古蹟之旅,不僅能紓解、調劑緊張煩悶的身心,同時可增進對歷史文物的認識,有助於生活品質的提昇。
對我國而言,保護古蹟還有特殊的政治意義,因為臺灣的古建築不論在型制、空間結構上,都是沿襲自中國傳統建築,由此可知,臺灣的發展與中國本土文化有一脈相承的血源關係,足以證明臺灣一直是中國的一部分,因而不可輕言「獨立」。
那麼臺灣目前有那些古蹟呢?民國六十四年,全台各地方政府會全面調查古蹟,並呈報內政部審核,列出三百四十餘處古蹟,其中包括著名的:彰化孔廟、澎湖天后宮、鹿港龍山寺、台南安平古堡等。內政部根據普查資料審查後,交由各地方政府管理,並負責督導省、縣(市)民政單位,於古蹟需要修護時加以整修。
亟需法令的依據
臺灣的古蹟管理在中央方面由內政部民政司,在省方面由省民政廳,地方上則由各縣市政府民政科負責。但由於國內多年來全力推展經濟建設,而忽略了對古蹟的保護,因此國內一直沒有完整的古蹟保護法。民國廿二年通過的「古物保存法」涵蓋範圍過於狹窄,並未包括古蹟,已不適用於今日。由於缺乏法令依據,國內的古蹟保護工作一直未能積極進行,更因都市發展、住宅改建等大興土木的結果,使得古蹟數目不斷減少。林衡道在一次帶領「西海岸史蹟勘考隊」活動時曾感慨的說:「看古蹟就像看花一樣,今天看到的也許明天就不見了!」其實花謝了,明年還會再開;古蹟一旦毀壞,便難以復原。
隨著國民生活水準的不斷提高,及有心人士的一再呼籲,「文化資產保存法」終於今年五月廿六日通過,使得古蹟維護有了政策性的立法依據。但因施行細則尚未擬定頒行,許多工作尚處於「紙上談兵」的階段。
儘管法令並不周全,古蹟維護的工作仍點點滴滴地在進行中。有些瀕臨倒塌的古蹟,已在地方政府的推動下進行整修。其中工程最大、修護結果最符合原貌的,便是彰化孔廟的修建,那是民國六十五年的事。
彰化孔廟整修十分成功
彰化孔廟建於清雍正年間,距今已有二百餘年歷史,因年久失修,民國六十年前後,孔廟的左右廂房傾塌,中央正殿部分也岌岌可危。當時一般大眾尚未注意到維護古蹟的重要,曾任東海建築系系主任、現任中興大學工學院院長的漢寶德,遂率先「身體力行」,領導由他組成的漢光建築師事務所,展開全台第一次大規模古跡修護工作,歷時兩年,終告完成。
漢寶德認為,彰化孔廟的修建,是他參與古蹟修護工程中最順利而成功的一次。他說:「最重要的原因是當地政府全力配合。彰化縣政府除了按工程估價撥下預算外,並準備了一筆預備金,以備隨時支付超乎預算的額外開銷。此外,彰化縣政府民政科並派有專員駐在工地,在工程進行期間,若實際情況必須做某些更動,而無法完全按照施工圖進行時,當場可獲授權,不必經複雜的行政手續層層簽報,工程因而未受到不必要的耽擱,得以順利進行。」
台南素有「文化古城」之稱,由於開發較早,是全國古蹟最多的地方。台南市政府一直非常重視古蹟維護,每年均編列預算,從事古蹟修護工作,例如安平古堡、赤崁樓、延平郡王祠及孔廟等,均因經年修護,而得以保留迄今,並發展為觀光區。
屏東孔廟、彰化和美道東書院、鹿港龍山寺、鹿港文開書院等修護工程,也在地方政府的積極推動下陸續完成,或正在整修中。
亡羊才補牢,令人好不憂心
雖然古蹟維護工作不斷在做,但由於法令不周全,主管單位缺乏整體的觀念與長程計畫,只有「點」的執行,而沒有「面」的考慮,因此經常發生古蹟已被破壞或瀕臨拆除時,才急忙出面協調解決。除了紅毛城事件之外,澎湖天后宮事件也是個典型的例子。
澎湖天后宮原名媽祖宮,建於明萬曆廿年(西元一五九二年)迄今已有三百九十年歷史,是全台最古老的廟宇。
天后宮不但型制優美,古意盎然,且由於多年來未曾翻修,在建築結構上,常可發現許多古老精巧的建築技術。此外,天后宮周圍的市街發展,更可說明閩南地區先民開拓臺灣的歷史軌跡。
澎湖縣居民都是閩南泉州府晉江縣、同江縣的移民,因此生活習慣均襲自閩南;依閩南習俗,移民必須奉迎家鄉的守護神前往新墾地。聚落市鎮的發展,往往是以廟宇為中心,逐漸向外擴展,澎湖的發展亦循此途徑。天后宮附近的中央里,於乾隆年間曾有「七街一市」的繁榮景況;如今中央里雖已不再繁榮,但由櫛比鱗次的屋宇,仍可窺得早期居民的生活面貌。
近年來,中央里居民因為住宅多為老式房屋,大多破損,且市街狹窄、交通不便,惟恐一旦發生火災波及全里,因此屢次向縣府陳情,要求拓寬街道,以利中央里的發展。
古老完整的廟宇型制,豈可隨意拆除?
但經勘察後,如果要拓寬道路,將勢必拆除天后宮前的照壁和宮後的山丘;而照壁和山丘對天后宮而言,都有特殊的歷史與宗教意義。林衡道說:「照壁具有防禦、防風和掩蔽的作用。另外在中國傳統民間觀念中,認為兩門相對會有互克之虞,設照壁可避免民宅面對廟門所造成的不安,而予信徒一種心理上的安全感。況且天后宮的照壁算得上是全台碩果僅存的少數照壁中最完整的一面了。」
林衡道並說明:「至於後山丘的重要性,則在於『背山面水』,是中國廟宇、也是一般民宅建築上所認為最好的地理位置,像台北市的關渡宮、寶藏岩和劍潭寺等,都是依山而建。依山建寺的寓意在於有所『依靠』。如果剷平山丘,天后宮勢必成為一座孤立的廟宇,大大破壞廟宇的完整性。」
因此,文化學術界人士極力反對街道拓寬,以免損及寺廟;中央里居民也不肯讓步。
正在雙方相持不下時,今年五月廿六日,「文化資產保存法」公佈。翌日的第一次會議中,即針對天后宮事件提出臨時動議。第三天,文建會主任委員陳奇祿便會同內政部、觀光局、台大土木研究所等有關人員到澎湖實地勘察天后宮的實況。經過各方多次協商後決議,決定以保存古蹟為重,停止拓建道路工程,同時,由於天后宮年久失修,並交由台大土研所策畫天后宮修復工程。
文建會得到進一步的授權
天后宮事件甫告平息,接著又發生紅毛城事件,各界都認為政府應該拿出一套完整的古蹟管理辦法,不應「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月前行政院院長孫運璿在行政院院會聽取文建會陳主委有關紅毛城遭受破壞的報告後,立即授權文建會,對於遭受破壞的文物古蹟,速作通盤的鑑定,並指示以後凡未經文建會同意的文物古蹟現狀,任何單位均不得逕行改變或處理,以有效維護文物景觀。至此,文建會有關維護古蹟的職權,得到進一步的肯定。
文建會成立於去年十一月十二日,是全國文化建設的最高主管機構,共設三處:其中第一處主管文化政策、文化法規及文化資產保護,工作內容包括古蹟維護的策畫、審議、推動、考評,但因「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尚未公佈,因此許多工作無法落實。
紅毛城事件發生後,文建會在院長的緊急授權下,立即組成鑑定小組,評鑑內政部曾定下的全台三百四十餘處古蹟及等級,古蹟數目、等級確實勘定之後,才能據以展開維護工作。另外,並會同內政部、教育部、經濟部等有關單位,積極擬定施行細則,以作為維護古蹟的法律依據。
實際執行有待主管單位的配合
成立一年來,文建會在古蹟及自然景觀的維護方面已做了不少工作,例如澎湖天后宮的整修、淡水紅樹林的維護等,均極受各方矚目。但據文建會執掌古蹟業務的科長莊芳榮表示,文建會在維護古蹟工作上,是負責策畫、推動的工作,至於實際執行,則有待主管單位內政部、教育部、經濟部的配合。
「盡速擬定、公佈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使執行上有所依據,無疑是古蹟維護工作的當務之急。」林衡道說:「施行細則中必須明確規定古蹟的評鑑標準、類別、等級及管理、維護辦法,並分短期、中期、長期目標,迅即展開古蹟的維護工作。」
淡江建築系教授李乾朗指出,所謂古蹟維護,並不是消極地把古蹟圈圍起來,不讓外人接近,或任其倒塌。而是要編列預算經常維護,如有破損,應加以修護,並且開放給大眾觀賞。古蹟的所有權若屬於國有,則由地方政府負責維護;如屬私人財產,則由私人負責維護,由政府給予支持、輔導。維護古蹟需要一筆相當龐大的經費,除了由政府編列預算之外,李乾朗認為,開放供大眾觀賞的古蹟,可酌收門票,作為維護費用。
如果古蹟修護費用過鉅,政府一時無力負擔時,林衡道認為可發行「古蹟公債」,賣給民間大眾。另有學者認為,也可以爭取民間企業和文教基金會的協助,集合大眾的力量共同維護古蹟。
地方性古蹟也有文化意義
在古蹟維護的方法上,有學者認為,並非所有的古蹟都絲毫不能變動。除了在歷史價值、建築技術或藝術價值上有特殊意義的古蹟,方值得「完全」保留之外,對於只具備地方性歷史發展意義,缺乏建築史上的重要性,或登峰造極美感的古建築,則可做「重點」式的維護,只保留其空間結構,也就是當原建築材料毀損時,以品質、種類較接近的材料修補,或更換較不易毀損的材料,而仍保留原有的型制、規格,使後人能從中窺知先人的生活空間及型態即可。
但李乾朗並不同意這種看法,他指出,古蹟的價值高低很難評斷,國家級和地方級各象徵不同的意義。一個村落中古舊的小土地廟或許稱不上是偉大的古蹟,但在當地居民眼中,卻比萬里長城或羅浮宮更親切,因為它是當地文化發展過程中的產物,與人民生活有密切關係。因此在維護上應一視同仁,不應有差別待遇。
也有人認為,臺灣的開發時間只是近幾百年的事,並沒有真正年代久遠的古蹟,因此不必太過重視。對於這一點,李乾朗認為,年代不應是決定古蹟的唯一因素,還要視建造的歷史背景,及在文化發展上的定義而定。若單從時間因素著眼,只有短短兩百多年歷史的美國,豈不是也沒有古蹟了嗎?
「存真」最重要
李乾朗指出,維護古蹟的方法應該像保存古物一樣,首重存真,儘量依照原貌修護。過去由於國內維護古蹟的觀念尚未建立,因此有些古蹟,尤其是寺廟,多以現代建築技術翻修後,塗紅抹綠,俗麗無比,每與原貌相去甚遠,毫無古意,令人惋惜不已。
目前任職於內政部營建署,多年來致力古蹟維護及自然生態保護的馬以工,曾參考先進國家有關修護古蹟的資料,整理出整修古蹟的原則:
首先,古蹟整建時不得毀損原來建築構造及環境的特質,同時儘量使拆除更換的材料減到最少。
其次,損毀部份應儘量修補而減少更換,如果必須更換,新材料的顏色、質感、尺寸等,都必須看起來與原材料能配合。如需重建,必須找到確切有實證的證據或照片、圖片來據以進行修補工作,絕不可憑猜測來設計,也不可隨便套用一些現存古建築的外觀來臆度。更重要的,建築物是其建造時代的產物,不可使其外觀改變成更早期的風格。
至於我國的古蹟修護人才,尚待進一步培養。目前,各領有營造執照的施工單位,大多缺乏修護古建築經驗;具備中國傳統建築專業知識與技術的人才也不多,因此在執行上難免有事倍功半之憾。為瞭解決這個問題,文建會計畫設立一所「文化資產研究所」,培養保護文化資產的專業人才。
觀念有待進一步宣導與培養
當然,最重要的,還在於培養國人重視古蹟的觀念,共同參與古蹟維護工作的行列。消極的要避免人為的破壞,譬如:參觀古蹟時不要隨便丟棄垃圾,不可任意刻字留念,更不可隨意拆卸任何古蹟的部分帶回去做紀念;積極的應加強民眾尊重、愛護古蹟的觀念,並提高私有古蹟業主維護古蹟的意願。還有,若古蹟周圍的環境適合發展成觀光區,亦可仿照外國「古蹟保留區」方式,輔導業主發展觀光事業。
目前,文建會正製作一系列宣導珍視古蹟的電視短片,以增加民眾對古蹟的認識。短片內容活潑、親切,予人相當深刻的感受。
例如在「古蹟是看得見的歷史」一片中,小女孩原來不知道「一直在這兒」的「億載金城」,即是歷史課本上的古蹟,經過旁白解說:「億就是萬萬;載就是年代、歲月;金城就是固若金湯的城名」,接著演出課堂上老師講授清同治十二年日人發動牡丹社事件,沈葆禎建城守護的歷史,而恍然大悟道:「我以為你只是在歷史課本裡,原來你就在這裡!」
文建會製作的宣導短片不僅宣揚古蹟維護的重要性,並希望藉以培養民間關愛古蹟的情操,進而積極參與維護工作。
古蹟的保存與維護是文化建設重要的一環,文化資產保存法的公佈,使古蹟保存的觀念與實際執行工作,有具體的法令依據。紅毛城和天后宮事件再度提醒大家維護古蹟的重要。內政部政務次長許新枝表示,紅毛城預計半年內完成修護工作,然後開放供民眾參觀;天后宮的修護工作及板橋林家花園的整修預算亦皆已撥付,並已開始施工。對於古蹟的維護,我們已經起步在做,但如何使這項努力,成為持續性、全面性的工作,無疑是未來全國上下共同努力的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