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近年來的媒體生態,處於弱肉強食的高度競爭。為了搶食有限的市場,各家媒體無不使出渾身解數,在收視率與廣告收益上你爭我奪。
理論上,競爭應該會帶來效率與進步,但台灣媒體卻是越來越往羶色腥的方向發展,沒有深度、只求煽情的內容比比皆是,即便是最應求真求實的新聞報導,如今卻把求快、求怪、求聳動當成是奪取收視率的唯一手段。
時至今日,台灣民眾對媒體表現已從不滿而至憤怒,有些人也開始以「傳播公民權」的概念,主張媒體不該是少數人的禁臠,而該是所有公民得以接近、使用,乃至實際參與的公共論壇。
這些人不甘於只當收視率報表裡一個個沒有生命的數據,他們在各個角落展開了與主流商業媒體抗衡和批判的運動。儘管他們目前力量還小,卻已從觀眾的角度,一步一腳印推動媒體改革……
2006年春,台東鄉下的一處民宅前,擠滿了電視台的SNG車和在此長期抗戰的媒體記者。這是南迴鐵路「搞軌案」重要關係人李泰安及李雙全兄弟的家。自事件發生後,各家媒體就不分晝夜在此守候,案發不久,在檢警媒體鬥法放話中,竟「逼」死了妻子慘死、自己又遭懷疑的李雙全,而李雙全穿著紅衣黑褲吊在樹頭的自殺照,也毫不意外地被搶登在台灣第一大報蘋果日報的頭版頭。
李雙全死後,所有媒體將矛頭轉向李泰安,鉅細靡遺地連日報導李家動態,態度玩世不恭的李泰安則投媒體所好「配合演出」,並將自家前的媒體奇觀戲稱為「泰安休息站」,他和記者稱兄道弟,為記者設定種種「採訪規則」,還勒令所有記者柱子上簽名留念。記者為了保有採訪權,即使被耍得團團轉也只好自認倒楣。

台灣報業市場近年來景氣低迷,許多老牌報紙紛紛不支倒下。去年11月中時晚報在無預警狀況下停刊後,員工在報社前展開抗爭。
島嶼另一端,總部設在台北的電視新聞台裡,編輯們正在如火如荼地剪接整點新聞,南迴鐵路案由於案情離奇,遂被媒體命名為「鐵道怪客案」。由於檢方在幾次誤放消息遭致抨擊後暫時收手,媒體於是將李泰安和他83歲的榮民老父李聚寶描述成偵探片裡,那種老謀深算、與檢警周旋的反派英雄。
在媒體激烈競爭下,沒有新聞台敢「獨漏」這則新聞,有的頻道甚至將它當成連續劇炒作,每節整點新聞裡花30分鐘以上時間,報導與案情無關的李家瑣事,甚至打上搞軌案「第X集」的字樣,並在缺乏任何實據的狀況下,自行揣測捏造各種案情可能。這種作法連三立新聞台主播張雅琴都自承值得商榷,但即便她不想這樣處理新聞,但「現實狀況是,只要一做李家相關報導,收視率立刻上升;我們不做,別台還是照樣衝,結果只是讓自己輸掉這場收視戰!」
南迴鐵路案一葉知秋,事實上,台灣媒體近年來在競爭壓力下,早已拋掉所謂的專業堅持與倫理考量,衝收視率、衝銷報份數成為唯一目標。這背後的驅策力量,其實來自越來越悲觀的媒體前景。

媒體集團面對營收銳減,開始大量經營副業,並以媒體版面搭配報導。圖為報系所承辦的宜蘭綠色博覽會。
以報業市場為例,近年平面媒體景氣已陷入全球性蕭條。根據「中華民國統計月報」的調查,1995年台灣每百戶的報紙份數仍有61份,2000年急速下滑至47份,到了2004年則只剩下35份,光是最近一年內,就有中時晚報、大成報、中央日報,及台灣日報等老字號媒體停刊,連一度是聯合報系金雞母的民生報都已岌岌可危。
相較於老牌報紙的不景氣,2003年5月登陸台灣的蘋果日報,則以其潑辣、直接、扒糞式的港式「小報」風格,以及「讀者消費者至上」的新聞處理態度,在台灣引發一股旋風。不故做高深的蘋果日報,使用圖像化的報導風格與八卦式新聞走向,衝擊了過去以「質報」或「文人辦報」自居的老牌報系,一方面導致中時、聯合兩大報系頻頻大裁員,自由時報屢屢改版,一方面這些老牌報系則以更激化藍、綠的政治意識型態之爭,來區隔蘋果,吸引讀者。
電子媒體方面,台灣面積不大,卻有5家無線和7家有線新聞頻道爭食市場,每天24小時不間斷地播放新聞。為了塞滿冗長的新聞時段,又要在收視率上贏過對手,只得爭相競逐一些高度對立性或衝突性的社會事件,或把焦點放在軟性的消費資訊或趣味軼聞上。為了爭取最大範圍內的收視觀眾,電視台在處理新聞時迷信煽情式的報導手法,並且習慣將複雜的公共議題,簡化為正反之間的衝突與對抗。
例如年年必吵的中央政府統籌分配款的比例要如何劃分,其實是關係到中央與地方權力區分與稅制公平的複雜議題,卻被媒體簡化為藍、綠陣營的對抗;而新聞議題的兩造若正好都是女性,媒體則會就其外貌造型品頭論足一番,並把原本可能具有嚴肅公共意涵的爭論,簡化為「兩個女人的戰爭」。

南迴鐵路「搞軌案」關係人李泰安(中坐者)陣日被媒體簇擁環繞,彷彿明星。
許多人把目前媒體的煽情失控,全部歸咎到港式八卦媒體壹週刊和蘋果日報的出現,但與其說它們「帶壞」台灣媒體,還不如探究台灣媒體在追求商業利益時,何以總只想到用最廉價、速成的手段,來博取最大量的觀眾群?
對商業電視台來說,收視率就是它們據以銷售廣告的衣食父母。目前執行收視率調查的美商AC尼爾森公司,每天的收視率報表上密密麻麻,每家頻道每個節目每分鐘的收視率起伏都難逃其監控,而所有的新聞台,每天都會針對自己與競爭對手在每一條新聞上的收視率高低進行比較,來瞭解什麼樣的新聞有賣點,什麼樣的內容又被認為是「賠錢貨」。
頻道業者對收視率錙銖必較,使得台灣的電視新聞裡,總是充斥著簡短、誇張、聳動的瑣碎事件,彷彿只有這類訊息,才能緊緊抓住有著「過動」慣性的觀眾注意力。這種觀念,也使得任何嚴肅的專題分析或深度報導都沒有存在空間,連少數出現在螢幕上的國際新聞,也大多集中在人情趣味或明星、球賽等娛樂活動上,缺乏對世界局勢的通盤報導。
資深媒體工作者劉旭峰是TVBS的晚間新聞製作人,他的工作是每天在棚裡編排當晚的新聞內容。多年來與收視率搏鬥的他,其實心裡一直很懷疑這種以數字為標竿的運作方式。尤其AC尼爾森收視率的誤差範圍大約是1%,但台灣市場小而分散,部分節目的收視率根本不到1%,等於其數據本身都可能是統計誤差下的結果,那又何必為了彼此百分之零點零幾的差距,就在主播室裡歡呼切蛋糕,或是射飛鏢詛咒對手呢?
劉旭峰回憶有一次主控新聞時,電視台的衛星發射系統發生故障,螢幕畫面全都是雪花雜訊,但當天開出來的收視率竟然還有0.25%,相當於全台灣還有近五萬人在看沒有任何畫面的螢幕,收視率調查的荒謬詭異由此可見。

台灣媒體數目眾多,競爭激烈,記者跑新聞就像在打仗。
媒體內容的羶腥低俗導致外在形象滑落,而將新聞當成商品販售的「新聞廣告化」現象,則更從內部腐蝕了媒體的道德價值與公信力。
理論上,新聞作為獨立於政治與商業外的第四權,其新聞編採流程,理應與廣告、業務、行銷等部門彼此分離,記者在工作時才能不受外界干擾,以其專業判斷來決定報導角度。而對閱聽人來說,新聞與廣告分屬兩種不同的訊息,廣告不應以新聞的形式魚目混珠,新聞從業人員也不應該收受消息來源的任何利益,以免影響報導的公正與客觀。
話雖如此,但長年以來,「新聞廣告化」的陋習在台灣媒體裡一直存在著,如今媒體廣告收益大幅減少,更使得這種以往被認為不登大雅之堂的作法,大剌剌地以「編業合作」之名成為媒體政策;以往備受尊重、走路有風的大報記者,如今除了挖新聞、寫新聞,也要透過自己的人脈向採訪對象拉廣告、拉專案活動,甚至放下身段促銷報紙,然後在每月「月評表」上逐筆填寫當做業績。平面媒體可以用十多萬元的價格,把頭條新聞「賣」給廣告商,電視新聞中,更有極大比例是由活動單位出錢的「置入性新聞」,業務總監入主編採部門指揮記者更已成為常態。
為了增加收入,媒體不只大開「編業合作」之門,本身甚至開始經營副業,舉凡購物、旅遊、房地產、展覽、活動標案等都無所不包,同時將自己的媒體版面當成宣傳園地,嚴重傷害報導的公正性。
對閱聽人來說,如今在收看新聞報導時,不論是產業界的新產品研發成果、醫藥上的新突破,或是美食名店、節慶景點介紹等等,常很難分辨這究竟真的具有報導價值,或只是由廣告主花錢「買」來的假新聞。媒體成為廣告商的代言人,而不再是把關者、監督者,這在影劇、消費、藝文新聞裡尤其盛行,也使得台灣媒體裡普遍缺乏這些領域中肯而可信賴的評論報導。
曾任職於中國時報的資深記者林照真認為,新聞報導最核心的價值就是求真求實,「編業合作」等於出賣了記者的獨立性,久而久之,民眾對媒體的信任度當然會越來越低。面對這種局勢,必須要有耳聰目明的閱聽人,以及強而有力的媒體監督團體來制衡,才可能逼迫媒體收斂改善。
而這一切,首先取決於台灣民眾的「傳播公民權」意識能否覺醒。

早在1948年,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便宣示「人人都有提出主張與發表意見的自由,」這個條文裡宣示的傳播權,與人們熟知的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等,都是天賦的基本人權,不容侵犯。
政大新聞系教授馮建三表示,世界人權宣言所標示的傳播權,主要分為兩個部分,包括個人及集體的言論及傳播自由,以及所能使用的傳播資源多寡的問題。但過去威權戒嚴時代,民眾只注意到要保障媒體和記者的言論新聞自由,卻很少去思考個別公民的傳播權,結果反倒造成媒體機構的傲慢,變成了另一種作威作福、腐化墮落的媒體霸權。
事實上,有自覺的公民對於媒體表現不滿意,轉而以各種方式伸張自己的傳播權,可說舉世皆然。西方許多公民團體積極主張媒體不該被大財團把持,每位民眾都應有接近、使用媒體的權利,而不只是被動的接受媒體訊息;有的努力推動「媒體素養教育」,希望讓所有民眾都具有獨立思考的能力,而不會輕易地被媒體訊息所操控洗腦;有些人則藉著「關機運動」,拒看電視一段時間,藉此反省自己的生活是否過度倚賴媒體;更有些志同道合的公民,深感媒體侵害人權的狀況嚴重,於是集結起來,以群體方式與媒體對話或抗衡。
這或許是場小蝦米對大鯨魚的長期抗戰,但積沙能成塔,隨著台灣傳播公民意識的逐漸覺醒,誰說有朝一日,它不會成為台灣媒體改造與重生的關鍵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