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金6人組
來到台北地檢署,通過金屬偵測門後,只見裡面一片忙碌,員警不斷進出大廳或抱著公文跑上跑下;許多民眾前來尋求訴訟上的協助,或是尋求保護等法律意見。除了被告或原告者有機會上到二樓的偵查室以外,一般人就只能在一樓活動,更顯得這裡人聲雜遝而哄鬧。
相反地,三樓檢察官專用的辦公室裡就安靜許多。台北地檢署規模屬全國第一,共有一百多名檢察官,每4到5位檢察官共用一間不算寬敞的房間,擠在簡陋隔板隔出的辦公桌上埋頭工作。每位檢察官的手上幾乎都有一百多件正在審理中的案子,新案,狹小的辦公環境裡,只放得下兩、三個鐵櫃,而單一案件的資料,可能就塞滿了一整層的大抽屜。
「之前承辦『全球統一集團』哄炒18家未上市上櫃股票案時,就曾拿到十幾箱未經整理的資料;光把資料分類,就花了整整一個月的時間。」原本在婦幼專組的俞秀端,因為承辦了這個案件,開始轉入黑金專組,專辦貪瀆或重大金融弊案,像是股市禿鷹案、國華人壽掏空案、核三廠工程檢測弊案等知名案件,都是難度極高的大案。
「雖然所有進入地檢署的案件,都經電腦隨機分案以示公平公開,但為了提高辦案的專業效率,檢察署裡還是依類別設立專組,」她解釋,例如台北地檢署有毒品、國土保持、黑金、婦幼、智慧財產等專組,遇到需有特殊辦案經驗的檢察官承辦時,也會由上級作指派。
屬於「黑金6人組」的俞秀端,偵辦首件銀行違法超貸案時,根本連公司的財務報表都看不懂;她除了向具有會計師背景的先生求助外,還專程到證交所、金管會等機構學習相關課程。
「當然我們也能請具有金融專業的事務官協助,但是檢察官本身還是得學習相關知識,才能做出公正而獨立的判斷。」不過,國內司法人員特定專業不足,不像國外法學院多屬研究所層級,學生來自經濟、社會、醫學等各個領域,如此辦案才不會只懂得在法律條文中打轉,而缺乏一般的實務經驗。
俞秀端認為,判案是否公正,始終是檢察官最大的壓力;尤其當被告律師提出種種有利事證,或是案件需進一步抽絲剝繭細細追查時,若礙於結案期限,檢察官就會陷於兩難的局面:若不起訴,會不會縱放了犯罪者?但若貿然起訴,會不會又冤枉了當事人?這樣的「有罪或無罪」的推定,實在需要極大的自信和勇氣。
每當完成一件刑案的偵查工作,檢察官就必須把所有相關資料封鎖在盒子裡,請長官覆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