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院長孫運璿日前表示:我國的經濟轉型工作,農業方面已推行第二期土地改革方案;工業方面則正加速調整結構,發展精密工業;唯獨商業方面的努力尚嫌不夠。他並指示財經單位,加強建立國際性的銷售網路。
在經濟活動的兩大部門——生產與銷售中,前者向來較受國人重視,後者則較被輕忽。年初以來,世界經濟景氣回升,我國出口貿易屢創佳績,如何順應這個情勢,強化我國貿易體質,進一步加強拓展外貿的能力,是本文所要討論的重點。
在國際市場上,德國產品素來以性能優越、堅固耐用著稱,德國人也以此為傲。他們致力研究發展、努力工作,追求產品品質完美,卻不太重視銷售。因為他們相信,只要品質好,必會有識貨者問津,不愁沒有市場。事實上,過去確是如此,使得德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迅速復興,成為經濟大國;但最近幾年來,他們許多產品的市場,已漸被日本或其他國家取而代之。
日本產品近來橫掃全球。一般認為,日貨確是精巧、便宜,但若論堅實耐用,則不如德貨。日貨所以能縱橫國際市場,在於銷售技術極高。
日本綜合商社透過它遍佈全球的行銷網,掌握國際商情,適時、適地推出市場需求的產品,使日貨所向披靡。

圖1:為充分顯示產品特色,及吸引國外買主,大貿易商及外貿協會都設有整齊、美觀的產品展示中心。(艾瑟)
產銷乃一體之二面,有興衰與共的密切關係
政大教授梁滿潮說:「經濟發展初期,貨物僅經簡單加工,售價低廉,產品種類取決於生產者的意願及能力。但發展到一定程度後,工業進步,產品種類與數量遽增,各行業分工專精,需以交易互換所需,貿易愈來愈顯重要,競爭也愈來愈激烈。如今經濟發展已由生產導向轉為市場導向,產銷也應成為兩大分立的經濟活動。」
「生產與銷售猶如人的雙腳,必須均衡發展,相輔相成,經濟才能穩健的成長。」梁教授解說:「產品若在價格合理、數量可觀的條件下出售,生產者有利可圖,才能投資研究發展,生產高級品;反之,交易條件不合理,生產者只有偷工減料或走其他旁門左道,方能營利與生存,那有餘力提高產品的質與量。所以,工業升級與貿易升級實為一體的兩面。」
我國為海島型經濟,外貿依存度高達95%以上。然而國內工業發展不過卅年歷史,根基不夠深厚,產品聲譽也不夠響亮,市場極待大力拓展,銷售事宜顯得格外重要。因此,大多數學者專家都同意:貿易若不升級,就沒有工業升級。

圖2:國內貿商正朝大型化經營發展,圖為義新公司寬敞的辦公室,常有國外買主來此洽談生意。
情勢帶來衝擊,大病小痛俱現
隨著經濟發展,卅年來我國對外貿易金額成長了一百卅五倍。據國際貨幣基金會統計,去年我國外貿總額達四百一十一億美元,名列全球第十九位。
乍看之下,帶動我國經濟發展的雙足,似乎是踩著穩健、有力的步伐前進;實際上,其中之一已暗藏或大或小的病根,長久以來也未好好調養。風和日麗時,尚不覺得有何大礙;風雨一來,問題便出。
民國六十八年,第二次能源危機發生,造成世界經濟景氣低迷,各國普受影響。此時我國與幾個外貿上的主要勁敵(如韓國、香港、新加坡)相較,所受打擊尤大。
究其原因,一方面固然是我國正值工業轉型的瓶頸期,在低價產品市場上,無法再以低廉工資為競爭優勢;而技術與資本密集工業又尚未成氣候,產品競爭力減弱。另一方面,則是我國商品有許多透過外國商社出口,經濟景氣時不成問題;不景氣時,訂單有限,外商自是優先照顧自己本國的工廠。

圖3:國貿局長蕭萬長呼籲,貿商經營應走向專業化、規模化與國際化。(艾瑟)
對外貿易有半數操在外商手中
根據統計,我國對外貿易約有50%操縱在以日本及猶太商社為主的外商手裡,另有30%由國內各公民營生產事業自行出口。
東吳大學教授侯家駒分析造成這種情形的原因:國人傳統上重工輕商,將商人列為四民之末,認為商人是生產與消費間的剝削者;因此生產單位只要能與買主搭上線,都不願假手貿商出口,造成產銷不分。
再者,由於「寧為雞首,不為牛後」的民族性格,國內企業多半規模不大,因人力、財力所限,無法自行拓展國際市場,只有直接或間接透過外商出口。
此外,根據現行法令規定,只要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五十萬元,即可成立貿易公司,且貿商不必具有生產設備,成立容易,因此國人愛當「老闆」的習性,在貿商上表現得最為顯著,小貿商林立,屢倒屢起,前仆後繼。

圖4:外銷服務團團長林建山說,我國貿易商的數量,其實不如統計數字所顯示的那麼多。(艾瑟)
眾人搶一餅,貿易秩序亂
「一塊餅給一個人吃,可以吃得飽;分給許多人,結果大家都吃不飽。」貿協副董事長武冠雄指出:「操在我國貿商手上的『餅』原就不大,而他們又無力創造更大的『餅』,人人顧慮吃不飽,導致惡性競爭——殺價、仿冒……,層出不窮,造成貿易秩序大亂。」
貿易秩序亂,多數出口管道掌握在外人手裡等潛伏病症,在這次不景氣中暴露無遺。
從民國七十年下半年起,我國經濟成長遲滯、出口減少,許多業者苦撐待變。政府多次頒佈獎勵條例及紓困方案,積極輔導及協助業者渡過難關,並全盤檢討、改善現行法令及制度,期能建立良好的貿易環境,引導國內貿易業正常發展。
今年初,世界經濟景氣終於轉趨活絡,自三月以來,我國出口貿易屢創佳績,逐月爬升。七月份出口金額逾廿三億美元,創單月出口最高紀錄;且後勁仍強,可望再突破,已完全扭轉去年出口衰退的情勢。
今年能創造外貿佳績,固然部分是自然因素(經濟景氣轉向),另一大部分是我們這些日子來痛定思痛——檢討缺失、謀求改進、做好復甦準備……的結果,但是,該改進、該推動的,我們還沒有全做穩妥,新情勢已然來臨,國內工商業者興奮地急於生產、外銷,可能就把進行到一半的改革計畫擱置了。是故政府在此時扮演著高瞻遠矚的先導角色,不僅繼續執行各項改革措施,並且登高疾呼,力勸業者不可忘記痛苦的教訓。
國貿局長蕭萬長呼籲:今後必須實施產銷分工,讓貿商經營走向專業化、規模化與國際化。唯有如此,才能加強我們的外貿能力。在平日能帶動工業升級,在不景氣時也才有「抵抗力」,使可能受到的打擊減至最小。

圖5:東吳大學教授侯家駒指出,國人傳統重工輕商的觀念,影響我國貿易業的正常發展。
政府積極改善貿易環境
經濟部已採行多項措施,繼續改善貿易環境及推動商業升級,其犖犖大者有:
——繼續以租稅及融資優惠,獎勵中小企業合併經營。
——成立外銷服務團,主動拜訪業者,協助解決出口上的困難;並將業者意見反映給有關單位,做為進一步改善貿易環境及擬定政策的參考。
——研擬貿易法草案,作為日後的貿易基本大法。國貿局並於今年八月間舉辦兩次公聽會,以集思廣益,俾使貿易法草案更趨完整、周延。
——逐項檢討目前限制進口的貨品,盡量減少限制,朝貿易自由化邁進,可消弭其他國家對我國產品設限或施予其他貿易障礙的藉口。
——興建世界貿易中心、改組外貿協會,加強貿易資料的蒐集,提供更多的產品展售空間……,以協助業者爭取海外訂單。

圖1:南聯公司總經理張德溥認為:人才是發展大貿商的關鍵。(艾瑟)
根本之計在加強貿商本身實力
政府固能從旁提供助力,例如前述的強化貿協功能,促使資料蒐集更趨詳盡確實,但貿協勢必只能提供一般性資料,各行業的特殊商情,仍得業者自行蒐集。而且政府畢竟不能代替業者去爭取訂單,站在國際貿易場上,直接面對競爭的,仍是業者本身。
加強我國外貿能力的釜底抽薪之計,是促使業者自立、自強,也就是進一步扶植大貿易商,使其成為拓展外貿的先鋒。
因此,經濟部正計畫開放僑外投資大貿易商,以引進資金與營運、管理技術,並禮聘曾協助韓國發展大貿商的日本伊藤忠商社榮譽董事長瀨島瀧三擔任顧問,借重他的專業經驗,推動發展大貿易商。

東吳大學教授侯家駒指出,國人傳統重工輕商的觀念,影響我國貿易業的正常發展。(艾瑟)
日本以商社為中心,帶動中小企業發展
日本的綜合商社是大型貿易公司的始祖,成績極為輝煌。一九八一年,九大商社的營業總額達三千六百卅億美元,是日本國家總預算的1.7倍,佔日本外貿額的55%。
日本商社形成已有一百多年歷史,經不斷的合併、擴充,皆已成為龐大的企業集團。
以九大商社中規模最大的三菱集團來說,資本逾一百七十億美元,總社直屬員工約二萬人,主要關係企業有一百廿七家,共有員工五十萬人,在全世界近百個國家設有辦事處,約有一百五十個海外據點,許多據點都有百位以上工作人員的規模。這些分支機構,織成一張綿密的情報與行銷網。
每一網點蒐集到的商情,都利用電訊系統迅速傳回總社。日本綜合商社在情報蒐集方面素享盛名,五大商社資料的詳細、深入與確實,連許多國家的情報單位都自嘆弗如。總社在接獲來自各地的情報後,由專人整理、分析,據以指揮所屬,在世界各地進行各類貨品的大規模交易。
日本很佔優勢的一點,是他們傳統的經濟型態即為產銷分工。商社得到大宗訂單後,就交由關係企業(多是中小型工廠)負責製造,憑著本身雄厚的實力及銀行的大力支持,向其合作廠家提供融資或投資入股,因此在整個龐大的集團中,能居控制、領導的火車頭地位。

圖3:南聯公司的辦公室中,高掛世界地圖,提醒員工要有「世界觀」。(艾瑟)
憑藉周密的情報網,決勝於千里之外
挾這股巨大的力量,日本商社非但帶領本國中小企業一起成長,勢力也像章魚爪般伸入許多國家,在各地與工廠建立合作關係。如同滾雪球一樣,日本商社的勢力愈滾愈大,競爭力也愈來愈強。在總社的運籌帷幄中,一項產品可選擇最有利的地方進料、設計、製造、銷售,爾後決勝於千里之外。
日本商社近年積極發展三角貿易(牽涉到三國以上的交易行為),例如標到一個整廠輸出的工程後,將其中各項工程分別交給品質可靠、成本最低的合作廠商(不只是國內工廠,也包括其他國家的生產廠)負責,不但進一步加強與其他國家業者的關係,掌握它的經濟命脈,也牟得厚利。
日本商社這番在國際市場上呼風喚雨的能力,引起許多國家的豔羨及仿效,連國內市場廣大、一向不重視出口的美國,也在去年底通過「出口貿易公司法」,準備成立大貿易商。
在所有仿效日本成立大貿商的國家中,以韓國成效最為顯著。韓國於一九七五年開始推行綜合貿易公司制度,至一九八二年,全國十大綜合貿易商共在國外建立了八八八個分支機構,輸出金額達一○七億美元,約佔全國輸出總額的一半。

圖4:外銷服務團致力協助業者解決出口的困難,以做到他們辦公室所標示的:一切為外銷。(艾瑟)
我國大貿商已有五年歷史
我國有發展大貿商的構想,早在韓國之前。民國五十九年經濟部要求臺北市進出口公會籌組綜合大貿商,後因其要求辦理授信業務(為合作廠商做融資保證或轉融資,依銀行法規定,金融機構方得辦理),及保稅業務(自國外進口貨物,須先繳納關稅。政府為鼓勵外銷,規定生產單位將原料加工後出口者,可免繳關稅。為免一繳一退、浪費人力,加工後將出口的貨物,進口時可以記帳,免繳關稅),為財政部所拒,以致胎死腹中。兩年後,工商界人士發起組織大貿商,仍因相同問題,而未實現。
民國六十六年,蔣總統經國先生擔任行政院長時指示有關單位,應排除萬難,盡速促成大貿商成立,以協助中小企業拓展外銷。
財經當局經多次研商,同年十一月訂定「大貿易商輔導要項」(後並入「出進口廠商輔導管理辦法」),規定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二億元以上,至少設有三處國外分支機構者,可申請為大貿商(最近修訂的認定辦法,增加了去年外銷實績達二千萬美元以上,及以後應逐年增加為條件),經認定後得享保稅、銀行優先核貸、為中小出口工業辦理融資保證等優惠。
國貿局則推動較有潛力的貿易公司合併,促使對外貿有興趣的生產單位投資,並由銀行入股。民國六十七年底,我國第一家大貿易商——匯僑公司成立,接著高林、南聯、大輝、義新大貿商相繼成立。
我大貿商為何至今未成氣候?
去年,我國五家大貿商出口金額共約二億六千五百萬美元,僅佔全國出口總值的1.19%;且五家大貿商中,有二家呈虧損狀態。
為什麼我國大貿商成立僅比韓國晚三年,成績卻如此懸殊?
韓國綜合貿商是由幾家大企業的銷售部門,合併一些中小型貿易商組成,原就有雄厚的業務實力為後盾;加上政府積極輔導,如提供低利貸款(利率僅一般放款的三分之一)、受委託外銷免繳千分之卅五的營業稅、從寬核准設立國外分支機構、准予保留卅萬美元以下的外匯、淨利的1%免課營利事業所得稅……,故很快發展成氣候。
這主要是兩國民族性及根本政策上的差異使然。韓國企業與政府密切配合,政府一聲令下發展綜合貿商,業者即依令合併;我國採獎勵而不採強制方式,故成效不彰。
別讓恐「巨」症成為絆腳石
韓國以「國富」為目標,扶植大企業,使其鶴立雞群,帶動國家經濟快速成長;我國則以「均富」為目標,獎勵自由競爭,所以中小企業群雄並起。再者,大貿商可享多項優惠,我政府並不積極鼓勵實力雄厚的企業集團參與,以免助長其勢,影響「國利共享」的原則。
問題是:扶植大貿商必定與「均富」原則相違嗎?
政大教授梁滿潮指出:「日本商社在發展過程中,也一度成為富可敵國的財閥;隨著社會進步,經濟發展日趨合理化,譬如完善的租稅制度、企業股票上市、經營權與所有權分開……,許多現象已大幅改善。現在日本國民所得分配的平均僅次於我國,居世界第二位。所以追求均富與扶植大貿商,並不衝突。何況我國經濟以出口為導向,若對外貿易失卻競爭力,根本不能生存,不能求富,又那能求均呢?」
可由專業大貿商發展成綜合大貿商
梁教授因此建議獎勵臺塑、遠東紡織等企業集團,將出口部門擴大,成立為專業大貿商(因其已有原來的業務基礎,容易進一步發展),然後再逐漸擴及其他業務。
經濟部顧問瀨島瀧三明白指出:「將大貿易商扶植成強有力的組織,受益的將是整個國家、社會,所以政府有必要大力支持。」
時代不同,許多觀念及做法也應有所改變。現在大家都瞭解企業應符合經濟規模,政府也積極鼓勵企業往大型化發展,但許多根深蒂固的觀念及行之有年的制度,一時仍不易調適。
例如:財政部規定金融機構對同一廠商之融資,無擔保放款不得超過各該金融機構淨值的5%,授信總額度不得超過25%。「這種絕對的放款額度限制,是為了分散放款風險,但卻對規模大的企業不利。」外銷服務團團長林建山指出。
他又說:「我國貿易商雖然多如過江之鯽,但實際上並不如統計數目那麼多,因為很多人手上有好幾張執照,以分別向銀行貸款。所以,限制放款額度的做法,非但不能促使企業大型化,反而鼓勵分裂。」
銀行作風保守,金融支持不夠
大貿易商若想成為中小企業的中心,就須具備提供合作工廠融資的能力,因此「出進口廠商輔導管理辦法」中規定,大貿易商得為中小企業辦理進出口融資保證,協助其取得融資;大貿商申請外銷貸款時,銀行也應優先核貸。
問題在我國銀行作風保守,貿易商(包括大貿易商)無生產設備可供抵押,因此貸款不易。
侯家駒教授認為:「大貿易商資金雄厚,講求信譽,不同於一般小貿商,銀行宜予信任,加強對其融資。」
生產事業向銀行辦理長期資金融通,素來較貿易商享有較多的便利。但這也不能完全責備銀行,實在是過去許多貿易業者太不爭氣,債信不佳,銀行自然對其敬而遠之。
較之嚴重的是,「國人產銷不分、重工輕商的觀念由來已久,影響所及,還有許多行之有年的法令與制度對貿易商不利。」經濟部一位高級官員指出。
重工輕商與產銷不分影響貿商發展
舉例來說,獎勵投資條例第三條規定:「本條例所稱生產事業,系指生產物品或提供勞務、並依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組織之事業。」旅館、倉庫及技術服務業等均列為提供勞務的生產事業,而得享優惠,貿易業卻被排除於外。受獎勵的事業,享有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時,最高以25%為限的優惠;不在獎勵之列的,則須繳納35%。
經過國貿局力爭,去年底大貿易商方被比照生產事業,列入獎勵範圍。
又如:依現行規定,由大貿商進口的原料,交由生產單位加工後,由生產單位直接出口,則大貿商所開的原料發票可免繳營業稅與減輕印花稅;若由其他貿易商或大貿商出口,則不能減免。
好在財政部正計畫在五年內取消外銷沖退稅制度,及研擬加值稅制,如經立法通過實施,這個問題將可妥善解決。
此外,現行法令對貿商業務也有所侷限,如「配額出口簽訂辦法」規定,持有配額的廠商(均為生產單位),須以本身名義出口;公營事業的貿易業務,則多由中信局、中華貿易公司及物資局包辦;多種大宗加工原料,又限由生產單位申請進口……,貿商皆無權插手。
生存空間小,大小貿商打混仗
上述種種侷限,使得政府對大貿商的輔導與獎勵,實效大打折扣。
以大貿商最主要的優惠——授信、保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最高以25%為限——來說,第一項有額度限制;後二項不過比照工廠,許多生產單位都享有,他們以前多透過外商或自行出口,已有固定合作對象與方式,大貿商既無力提供較佳條件,自然是「一動不如一靜」了。
因此,大貿商只能與眾多小貿商搶奪那風雲詭譎、變幻莫測的20%的市場。
大貿商起步未久,規模雖大,業務量卻不夠多,因此單位成本偏高;再加上有些小貿商並沒有長遠發展的打算,抱著「賺一票算一票」的心理,不惜降價爭取業務,然後有的就偷工減料(他們不太在乎信譽,反正公司倒了,就再登記成立,搖身一變又打出新招牌),因此在這大小貿商的混戰中,敗下陣來的,往往是大貿易商。
至於如何提高大貿商的競爭力,專家多主張雙管齊下:一方面修訂法令,提高貿商登記的資本額,並規定每年實績須達一定標準,否則即吊銷執照,以減少小貿商;另方面將國營事業的原材料及設備採購、成品銷售等業務,交由大貿商負責,增加它的生存空間。
國貿局曾試圖淘汰沒有外銷實績的貿易業者,但一方面有業者反對,另方面則是淘汰之後,它又重新登記,根本達不到效果,徒增許多行政手續。
經廣納各方意見後,國貿局已決定採「階梯式」做法,將依業者的外銷實績區分等級,實績愈好、等級愈高,就享有愈多優惠,藉以鼓勵合併經營及淘汰小貿商。
大貿商極需外匯到海外設據點
國外的分支機構既是商情蒐集的重要據點,又是直接攻佔市場的灘頭堡,堪稱為大貿易商的眼睛、耳朵及手足,影響貿商成敗、盈虧至鉅。
設海外據點,需有充裕的外匯以供應用。但依「公司法」規定,公司對外投資,不得超過其實收資本額的40%(日本九大商社去年平均對外投資達股本的4.7倍),以大貿易商資本額規定的新臺幣二億元來說,只能在外投資八千萬元(合二百萬美元)。設立一家分公司約需五十萬美元,因此,每家大貿商只能設四個海外分支機構。
「這種規模,拓展一國貿易尚嫌不足,如何談到打開國際市場?」侯家駒教授說:「我國政經情勢特殊,外匯管制有其必要,但目前我國外匯存底已經偏高,實可放寬投資設立海外分公司的外匯限制。」
觀念、法規、制度等方面的不利因素,層層相疊、交錯,使得大貿商手足難伸,只能在夾縫中侷促地生存及謀求發展。
但平心而論,業者也都承認,客觀環境固然不佳,但並非影響大貿商發展唯一或最重要的因素。
關鍵問題在於規模不夠大
義新公司董事長翁大銘坦承:「目前大貿商最大的問題在於:規模不夠大、資金不夠多,專業能力不夠強,能為客戶提供的服務不夠多,因此爭取訂單吃力,尋找合作工廠不易。」
去年義新的業績突破一億美元大關,居國內五家大貿商之冠,但翁董事長一向自稱是「中型貿易商」。
事實上,與日、韓的綜合商社相較,我國大貿商新臺幣二億元資本、約一百位員工的規模,確是「小巫見大巫」。
此外,五家大貿商中,除高林為貿商直接升格外,其餘皆是在政府推動下,由多家生產單位及銀行聯合投資,沒有業務基礎(如前所述,在現行法令中,生產單位將產品交由大貿商出口,並不比自己出口有利,因此持有股份的工廠,雖與大貿商為關係企業,產品多仍自行出口)、貿易人才缺乏、海外據點又不夠多,自不易做出成績。
由於能力的限制,目前五家大貿商皆尚未有制度地培育人才、蒐集商情,但他們仍採「克難」方式,一點一滴地進行。
人員訓練煞費周章
義新公司招考新人,特別重視外語能力,也一度聘請外籍老師教授員工英文及西班牙文。此外,新進員工得先到各主要的合作工廠受訓,觀察各類產品的生產過程、成本計算方式、品質管制……。
翁大銘說:「我們這是『土法煉鋼』式的職前訓練。新兵受訓後,馬上就得上戰場。」由於人手不足,義新的新進員工由公司堛漲悀H帶著工作幾次後,便得獨力作戰。
他們也因人力不夠,工作常視需要調動,沒有精密分工。每個員工被要求「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至少也得略識皮毛。與國外來的客戶洽談、接訂單、與工廠接觸、監督品質管制……都得包辦,且不論交易的是鞋子、皮包、成衣或農產品……。
努力提高業務層次
義新接的訂單,產品以義新名義出口,關係著本身信譽,所以合作的生產單位須選擇品質較佳的工廠。除工廠本身的品質管制外,義新還要復檢。而且往往一張訂單分給幾家工廠製造,以瞭解各家成品的優缺點,也要求其他廠家「向高處看齊」。某些加工過程較繁複、所需技術較多的產品,甚至派員駐廠,隨時指導及監督。
幾年來奠下的聲譽及累積的經驗,他們的能力加強,服務層次也提高了。現在他們能接到較大的訂單,也能為合作工廠提供進口原料、保證融資、技術指導、品質管制、辦理出口手續、裝船出口等的「全套服務」。因此也有廠商在自接訂單後,主動要求與義新合作,借重他們多層次的服務。
翁大銘說:「未來我們對內將致力於:逐步建立制度,加強培育人才,增設海外據點;對外則要:提高服務層次,承接較大而繁雜的訂單,及輔導、帶動國內中小企業發展。」
另闢蹊徑,致力開發
因有臺南紡織公司投資,而最被看好的南聯大貿商,去年一度發生退票事件。該公司在今年初改組後,力爭上游,已開始推動多項拓展海外市場的計畫。汽車零件出口就是一例。
南聯總經理張德溥說:「我們覺得,國內汽車零件業深具發展潛力,可以向海外推展。首先,我們參加貿協舉辦的展示團,與美國買主做第一次接觸,然後派推銷員逐家拜訪。」
推銷員每二人一組,一位為一般推銷員,另一位為深悉產品製造原理、過程等的專業推銷員。他們一起行動,互補不足,適時表現專業素養,以博客戶信任。
在國內,他們透過公會介紹,拜訪較具規模、產品品質較佳的工廠,尋找合作對象。
這套計畫進行順利,目前已有買主上門,但張總經理卻婉拒生意。他說:「現在國內業者的製造水準尚未達國際標準,我們不願貿然推出,以免『因小失大』。所以我們現在一方面持續與買主接觸,一方面協助國內業者更新設備、提高生產水準。簡單地說,我們想要穩紮穩打地『一鳴驚人』。」
在推動計畫、力圖上進中,張總經理也覺得最大的問題是人才缺乏。因此他們正打算委請企業管理公司代訓人員。
貿商應以做為「帶動經濟成長的先鋒」自許
隨著科技進步、經濟發展,國與國間的交往愈來愈頻繁,貿易型態日趨複雜。
我國工業正在轉型,輸出品已由消費品,逐漸改為機器設備、整廠輸出等金額與技術性較高、售後服務重要的品類。
無論由國內外情勢來看,我國貿商均應走向專業化、規模化與國際化經營,才能進一步加強拓展外貿的能力。在此前提下,政府固應對大貿商積極輔導;業者也應有此自覺,加強合併,力求壯大,並以做為帶動經濟成長的先鋒自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