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按:中國統一問題一直是台海兩岸,甚至全世界關心的焦點,解決的模式也廣受政治學者討論。中共近年來積極在海外宣傳的「一國兩制」,其內涵、可行性如何?本刊特請美國馬利蘭大學教授丘宏達為文分析。
中共一向想用武力解決台灣問題,但由於中華民國有強大的防禦力量,國際上又不支持,反而使它無法與美國建立正常外交關係,所以一直未能如願。毛澤東死後,早期華國鋒、鄧小平等人還是想堅持這個政策,一九七八年三月五日的偽憲法在序言中仍說:「我們一定要解放台灣」。但堅持這個政策就無法與美國建交,也就不能達成華鄧統治集團提高聲望、鞏固地位的目的。

武力侵台的目標不變
因此,華鄧等人決定目標不變,但策略改變,因為美國與中共建交的前提,是中共要放棄對台使用武力;並且武力攻台事實上也做不到,經常亂叫,有害無益;在此情況下,中共自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與美國建交起,就改變對台灣的說辭。
在建交聲明中,不再用「解放台灣」而用「台灣回歸祖國」的說法,對使用武力則不明白說出,而用「完成國家統一的方式,完全是中國的內政」的說法,既是「內政」當然可以用武力。
在對台政策方面,以民族主義號召並且要做給美國人看,所以由其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告台灣同胞書」,其中說:「在解決統一問題時尊重台灣現狀和台灣各界人士的意見,採取合情合理的辦法,不使台灣人民蒙受損失。」並且提出通航、通郵及通商等建議。這是中共「一國兩制」政策的開始。

顯示對台和平意圖?
由於中共對台不願承諾放棄武力,所以美國在與中共建交時表示,將繼續賣武器給中華民國。中共為了向美國表示對台和平意圖,以便壓迫美國停止售自衛武器給中華民國,因此在一九八一年九月卅日提出所謂九點和平統一的建議,其中最重要的有第(三)、(四)、(五)三點:
(三)國家實現統一後,台灣可作為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並可保留軍隊。中央政府不干預台灣地方事務。
(四)台灣現行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同外國的經濟、文化關係不變。私人財產、房屋、土地、企業所有權、合法繼承權和外國投資不受侵犯。
(五)台灣當局以及各界代表人士,可擔任全國性政治機構的領導職務,參與國家管理。
在此三點下,台灣可以有不同於大陸的社會、經濟制度,但不包括政治制度。也就在這九點建議下,中共「一國兩制」政策逐漸有具體內容。
在對美關係上,中共用此統一建議使美國人誤認它對台存有和平意圖。而在一九八二年八月十七日簽署的台灣軍售公報中,美方承諾逐漸削減對台軍售,並且不能提高武器之質。
一九八二年秋天,中共與英國開始談判香港問題,同年十二月四日中共公佈新憲法,其中第卅一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
一九八四年一月,中共軍委會主席鄧小平說:「中國統一後,台灣可以搞它的資本主義,大陸搞社會主義,可以實行一個中國兩種制度,雙方互不傷害。」同年五月,中共總理趙紫陽在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中說:「鑒於歷史的經驗和台灣的現實,我們提出了祖國統一之後可以實行『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設想。」從此「一國兩制」成為中共對台統戰的正式政策,並先訂出辦法要在香港實行。
取消中華民國國號?
中共的「一國兩制」,表現在它一九八四年九月廿四日與英國草簽、並在次年五月互換批准書的香港協議中,其內容洋洋大觀,現將要點及為何不能為中華民國政府與人民接受的原因概述於下:
(1)中共所謂一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以中華民國國號要取消,國旗最好的情況下是降級為「區旗」,憲法則要被中共人代會製定的所謂基本法取代。
在中華民國國號、國旗及憲法下,中華民國政府與人民創造了中國史上從未有過的繁榮與均富生活,並繼續向民主的目標邁進,反觀中共,在其「人民共和國」國號、五星旗及歷次憲法下,造成大躍進後三千萬人餓死,文革時一億人被迫害、數百萬人死亡。每人平均所得不到中華民國的廿分之一(中共現為二五○美元左右,中華民國五千美元)。中共有什麼理由,要台灣地區的中國人去接受一個造成中國史上空前未有的大災害的「國號」、「國旗」及憲法呢?
(2)中共「一國兩制」下,所謂台灣地區的「高度自治」是由中共人代會製定,並由人代會的常委會解釋,所以隨時可被中共修改或取消。中共人代會是全由中共政權操縱的橡皮圖章,其製定出來的若干法律根本不合文明國家的水準,例如其製定的刑事訴訟法拒絕採用對被告無罪推定原則,刑法拒絕採用罪行法定主義(准許法律未規定為犯罪的行為可以比照類似條款處罰),二者均違反世界人權宣言及國際人權盟約的規定。人代會的常委會是個立法機關,但卻有權修改及解釋法律,只有共產獨裁國家才有這種荒謬的規定。在此情況下,所謂「高度自治」有任何保障嗎?
台灣可保軍隊是空話
(3)所謂台灣可以保持軍隊更是空話,統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下,台灣之軍隊變成該「國」軍隊之一部分,中共可以隨時將其調走、削減、解散。更可以不准台灣向外購買武器或只准買些無用的武器。這種軍隊有用嗎?
(4)中共本身變來變去,某些人今天是座上客,明日就變成階下囚或被殺害。卅多年來,中共發動過多少政治運動,迫害過多少共黨黨員及人民。毛死後,中共領導人及接班人已換了幾次,政治一直不穩定,所以其任何諾言均不可信。至於其所謂憲法保障更是一紙空談,自一九七五年以來中共已有了三個憲法,最近的一個是一九八二年才製定的,將來領導人變換可能又會被他修改或廢除,且憲法由中共自行修改及解釋,誰能相信這種保障?
西藏模式為殷鑑
(5)中共如確有誠意施行其所謂高度自治的「特別行政區」,作為對台示範,應先在西藏及香港施行。西藏要求實行中共對台九點建議,中共悍然拒絕,認為西藏已「解放」,所以不適用。由此可見中共對台九點完全是一個陷阱,一旦台灣上當就會被逐漸取消。中共在一九五一年與西藏簽訂的協定,與現在對台九點極為類似,但在一九五九年就悍然解散西藏政府,由中共直接軍事統治。
在目前香港基本法委員會討論基本法草案時,規定委員會中的港人只能佔四分之一,基本法解釋權在中共人代會常委會,中共又反對直接選舉,並表示中共絕對有權駐軍香港。
一九八七年四月十六日鄧小平對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全體委員說:「切不要以為香港的事情全都由香港人來管,中央一點都不管,就萬事大吉,這種想法是不實際的。中央確實不會干預特別行政區的具體事務,中央不需要干預。但是如果香港發生了危害到國家根本利益的事,或出現損害香港自己的根本利益的事情,那時,北京能不過問嗎?如果中央把什麼權利都放棄了,就可能出現一些混亂,損害香港的利益。所以,保持中央的某些權力,對香港有利無害。」由此可見中共將來隨時可以藉口「國家利益」或香港利益來干預香港的「高度自治」。
(6)中華民國現已有相當程度的民主,中共的「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等均無法為台灣地區絕大多數人接受,所以中華民國政府無法考慮以這種條件來談中國統一問題。
正視「一國兩制」對我國的影響
前已說過中共「一國兩制」主要目的,在迷惑美國政府與人民,以逐漸停止對台軍售,削弱台灣防禦力量,為其武力侵台舖路;由於西方人重視憲法與法律,所以中共加了憲法第卅一條,又要由基本法保證等等。在香港問題上,英國無能為力,只有將其與中共的協議訂得詳細一點,以便將來還有交涉餘地。如果不接受中共要求,中共立刻可以製造香港動亂,英國首當其衝,各國也不願意香港發生難民潮,擾及東南亞的安定與繁榮,所以各國均支持香港協議,中共因此大作宣傳。
此外,美國對「台灣問題」想早日解決,中共這樣至少提出一個具體的解決方法,使美國有藉口減少對台軍售。中華民國迄今仍採取被動,什麼具體方案都沒有,連統一前的過渡時期,台海雙方如何維持實際關係的具體辦法都沒有。
在此情況下,由於中共大肆宣傳有具體內容的「一國兩制」,而中華民國方面迄未提出有具體內容的(而不是好高騖遠的、自我陶醉的)統一辦法,久而久之美國及其他國家就會認為,中國統一隻有在中共的「一國兩制」原則下實行,美對台軍售也會日益減少,此點中華民國政府及人民不能不注意。
較好的方法,是集思廣益、面對現實,認真研究可行的對策,而不是鴕鳥式的只會將中共任何建議均大罵一頓而說「不」。學術界及新聞界也必須對中共「一國兩制」作客觀的分析,提供中外人士參考以瞭解其不可以接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