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照或加簽須親筆簽名 1989 10月 EN 分享: 外交部領事事務司日前呼籲申請護照或辦理加簽的民眾,應親自核對資料表格,並親筆簽名以示負責。 自從今年六月新護照條例公佈實施以來,申辦護照手續業已大為簡化,惟多數民眾為求便利,常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護照或辦理護照加簽手續,由於申請時所填之個人資料,非出自本人之手,故經常發生所填資料與事實不符,以致被退件或持照人事後發現而要求更改之情事。 外交部特別提醒護照申請人或辦理護照加簽民眾,縱使託人代辦亦應於申請前親自仔細核對資料表格無誤後,於表格簽名欄親筆簽名,以示慎重及負責。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