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七月開始實施的「殘障福利法」修訂案中,強制規定各公私立機關、企業必須定額雇用殘障人士。
辦法實施迄今已屆一年,殘障就業人數明顯增加,但距離內政部立法的理想目標仍有一大段距離。
為什麼?
殘障人士強制定額雇用辦法實施之後,台灣地區公民營機關進用的殘障人數的確增加了。
此法罰則嚴明(見小檔案),企業界幾乎是立即反應。以率先行動的華航為例,他們不僅立即登報招考,還將招考簡章寄到各縣市政府,在報考資格(大專畢業)、錄取標準與一般無異的情況下,華航從三百多名應考者中,錄取了十五位。而裕隆汽車、IBM……等員工超過百名的大企業,也紛紛登報或透過像「伊甸」等設有職業訓練的殘障福利團體招人。
僧少粥多,罰錢為那般?
光以台北市來說,公民營機關目前已雇用三千三百一十七名殘障人士,比起去年強制雇用條例甫實施時,多了兩倍以上。
但就七月份的統計,全國七千五百八十五家須定額雇用殘障者的義務機關來說,目前達到足額聘用標準的機構卻不到三成。到今年六月底為止,在台北市的有關機構因任用不足額所繳的差額補助罰金已達六億六千多萬新台幣,拖欠未繳的也有一億七千多萬。
苦候不到適任殘障員工的IBM公司,一年來已繳了一百多萬的差額補助費。就連積極自辦招募的華航,目前也仍須繳四十名差額的「罰款」。
根據內政部統計,台灣地區領有殘障手冊者,共有廿一萬多人,超過應聘人數十倍以上,為什麼公民營企業仍未能足額聘用,而必須繳納大量罰金?
勞委會職訓局委託師大特殊教育系系主任吳武典,針對國內公私立企業雇主做了一項調查,發現對強制性雇用比率規定持贊成態度的雇主,佔百分之五十三.一;反對者佔百分之三十三.九。換句話說,有半數以上雇主認同殘障福利法的立意,因此最大的問題不在觀念的「接受度」,而是「執行」。
企業有話要說
許多企業主表示,並非不願雇用殘障者,而是找不到適任的殘障員工。IBM公司在六年前即有無障礙設施環境,但人事部潘中輝表示:「我們很願意配合,可是困難重重。」
他分析說,IBM人事目前已呈飽和,很難在短時間創造十個工作機會,若為了雇用殘障員工而解聘原先適任的員工,實在說不過去。問題是,就算公司真的決定解聘十個人,要找十個適任殘障員工替代,談何容易。他們的權衡之策,就是以約聘而非正式的方式錄用,希望約聘殘障員工擔任行政工作、或一般電腦輸入工作,結果反應不佳。唯一的殘障員工也在職位、薪水諸多考量下,工作半年後就跳槽了。
第一兒童開發中心主任張培士也認為,有足夠就業技能的殘障者的確有限。
「教育程度低,是目前推動殘障就業最大的困難」,台北市社會局長白秀雄指出,目前領有殘障手冊的殘障者,平均學歷大多在國中以下,具有高中以上程度的只有百分之十一。
而根據調查,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工商企業機構,對員工學歷要求在高中以上。可見供需間沒有太大的交集。
誰是「職業場上的邊緣人」?
造成供需失調的另一個原因則是——機構企業都傾向雇用輕度殘障者。
伊甸殘障福利基金會輔導老師鄭芬芳指出,來伊甸登記求才的企業,幾乎都強調「輕度就好,不要太嚴重的!」事實上,輕度殘障者就業能力原本就較強,真正需要輔導的是中、重度的殘障者——他們才是職場上的「邊緣人」。
雖然政府單位大力推動,許多殘障團體也全力配合,但不可諱言,新修訂的殘障福利法中,光是定額雇用,並未能照顧到中、重度的殘障者。無論在就學、就業甚至生活環境的配合上,對中、重度殘障者而言,我們的社會仍存著許多「障礙」。
脊髓損傷的重殘者林進興感慨說:「殘障者的職訓、工作的機會已經很少了,對重殘者而言,機會更是渺茫。」當初他因求職無門,又找不到針對重殘做職訓的機構,只好買書自己學刻印,沒想到一刻就是十年。
需要藉助輪椅行動的中、重度肢體殘障者,也因多數企業並沒有無障礙的設施與環境,被接納的程度較低。視障者則因缺乏輔助器材(如可觸摸的電話接聽設備),選擇性也受到很大的限制,幾乎只能從事按摩、算命等行業,而今這些僅有的工作機會,也漸被明眼人或電腦取代。
需要破除「心」障
另一方面,社會大眾對殘障者的錯誤觀念,無形中也構成殘障者的就業障礙。
「人們對殘障者的疑慮、排斥,主要來自認識不夠」,第一兒童發展中心主任張培士指出,很多人甚至以為智障者具有暴力傾向,而不願與之接觸,甚至排斥在社區中設立殘障機構。
以就業市場接受度最低的智障為例,人們不太相信智障者也能工作。「其實只要經過訓練,簡單的操作對他們而言不成問題」,張培士舉例,「第一兒童訓練中心」就很成功地訓練智障者做便當。
從買菜開始,切、洗、煮、調味到完成一個便當,在反覆的演練下,中心裡的智障者,表現得令人叫好,成果不但能供應中心師生食用,還銷到附近社區。
中心主任張培士表示,過去也曾嘗試訓練智障者做網版印刷、木工和國藝,但他們往往只能完成百分之四十至六十,其餘部分仍需常人來完成。「後來我們發現烹飪、餐飲類等簡單的工作,只要稍作訓練,輕度的孩子幾乎可以完成百分之九十」,他很欣慰地透露,目前已有十多名成員被引介到麥當勞、麵包店和其他餐飲機構。
這廂不足,那廂超出
也有部分行業別則因較易聘得殘障員工,而有「超額進用」的情形,根據社會局統計,截至八十一年六月止,超額進用的機關有一百六十家。其中除了啟聰、啟明、啟智等特殊教育學校及專為殘障人士設立的振興復健醫學中心外,以紡織、電機、電子……等勞力密集的製造業為多。
像超額進用的康華科技開發與台灣三洋電機公司,就屬製造業。康華科技人事主任宋玉真表示他們用殘障員工已行之有年,有些已工作四、五年了,他們的薪資與工作表現與一般人無異。
台灣三洋電機人事股長黃澤源則指出,只要合乎「適才適用」的原則,無論殘障與否,一概歡迎。目前該公司的殘障員工,百分之九十以上在現場裝配線上,「下肢殘障的員工,手的生產力與常人一樣,定力甚至更好」,黃澤源說。
目前,社會局配合各工商業界的需要,委託各民間殘障團體進行職能訓練和就業輔導工作。其中包括電腦排版、中英文打字、車縫、烹飪、按摩、製版、分色……等等。
伊旬殘障福利基金會主要針對肢障者,進行電腦程式設計、電腦排版……等職業訓練,並積極從事「支持性就業輔導」工作。
支持性就業輔導
「支持性就業輔導,是一種深度的輔導」,鄭芬芳表示,輔導老師必須先了解殘障學員的殘障狀況、工作經驗和態度等,並且陪同他去求職。初期甚至陪他去上班,幫助他直到適應為止,每隔一段時間輔導老師會去追蹤殘障工作者與上司、同事的互動關係。但由於人力經費,這項輔導仍在起步階段。
除台北市社會局委託十個民間團體做職訓外,勞委會職訓局、台灣省社會處、高雄市社會局也委託民間團體和企業代訓殘障者,八十二年度預計招訓一千五百餘人,並輔導就業。但成效仍有待觀察。
對於輔導就業困難度較高的重殘者,張培士建議:「興建『庇護工廠』可能是最減少社會成本,也是最可行的方式。」
例如,中華民國脊髓損傷者協會,就預計花三年的時間,在新竹籌建一個可容納一千人的脊髓損傷庇護中心。一切生活與工作環境,皆針對重殘障的需要設計,讓重殘者可以在此安養,進而接受職訓,在庇護工廠裏工作。
秘書長林進興表示:「庇護中心只是殘障者的『中途之家』,最後我們還是希望能回到社會堨h,為社會所接納!」
法律照顧不到的地方
法律可觀照的地方,可藉由執行單位的考核、督促來改善,但是社會觀念的改變,該如何著手呢?
伊甸基金會輔導老師鄭芬芳表示,殘障者並不喜歡被「另眼相待」。一位接受輔導的殘障者,就因為主管不能以平常心對待而困擾不已:「他每次介紹我總要一再強調:『身體殘障還能做到這樣,真了不起!』」
另一位女孩則因為老闆不敢交付太多工作,即使做錯也不忍糾正,使她因自覺不能進步而想離職。
輔大圖館系畢業,曾在美國修圖書管理的溫達茂,去年九月剛進入公家機構時,也面臨同樣的情況。「我的工作角色定位很不清楚,可有可無」,他表示,主管單位根本不了解他能做什麼,只求找個「殘障人士」進來。為此溫達茂花了三個月的時間積極表現﹐才讓主管單位刮目相看。
溫達茂表示,只有企業界以「平常心」來任用殘障者,才能讓他們在獲得工作之外,也獲得真正的尊重。
而這是法律所照顧不到的地方。
〔圖片說明〕
P.112
樂在工作,是每個人應有的權利。
P.114
盲人重建院有針對視障者開設電腦課程,學員必須借助保護鏡,讓眼睛不惡化,才能學習。
P.115
伊甸殘障福利基金會針對肢障者開設電腦程式設計班。
P.116
為推動殘障就業,去年台北市特別舉辦「定額雇用殘障者宣導義演晚會」,歌手李佩菁到場共襄盛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