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器官移植是最尖端的醫學發展之一。它為許多已走到鬼門關口的人又開了條生路,所以有人戲稱這是和閻王爺搶生意。
這種生意當然不好做。移植,不只涉及病人與醫生,這個生意能否做成,還得看社會上有多少願意捐贈器官者。在台灣,似乎愈來愈多人願以最後的愛心,要閻王判官筆下留人。
一九九○年諾貝爾生理.醫學獎,由研究器官移植的美國醫生默瑞和湯瑪斯獲得。諾貝爾獎自一九○一年開頒以來,移植醫學已是第四度獲獎,足見器官移植確為本世紀人類最重要的「生路」之一。
台灣地區自一九八四年,由陳肇隆醫師完成亞洲首例成功的肝臟移植手術後,移植醫學的發展已受肯定。不過,對許多需要移植器官的病患來說,即使「醫」事俱備,仍常欠「東風」——捐贈的器官。
對講究「全屍」觀念的中國人,死者捐贈器官的風氣向來不盛。但是近來器官捐贈,卻成為熱門話題。首先是去年底,遭受歹徒槍擊而被醫生判定腦死的萬華分局警員詹炳立,經由家屬同意,捐出器官給需要的病患,使國內尚不普遍的器官捐贈風氣,為之一振。
同年十二月,高雄一名張姓死刑犯,主動向檢方表示願意捐贈全身器官,並由高雄長庚醫院完成器官摘植工作。影響所及,今年元月間,又有其他三名死刑犯願意在行刑後捐贈器官。這四個人的「遺愛」,使得四十名以上的病患重生。
器官的捐贈、移植,不只是醫學上的考驗,對「施」與「受」者之間的心理衝突,也是一大挑戰。不過,只要多一分認知和了解,人類的「求生」之路就會少一分坎坷,多一寸坦途。

「遺愛人間」將親人死亡的悲傷、憤恨化為溫馨的回憶。(邱瑞金)
肝臟移植難度最高
外科醫生們會對器官移植感興趣,最初是由於血管吻合術的進步,一九○二年奧國醫師Ullman將狗的腎臟移到它的頭部並順利排出尿液後,人體器官移植的研究便從此開始。
台灣在民國四十三年開始做眼角膜移植手術,五十七年完成首例腎臟移植。台大醫院外科醫師,也是器官移植醫學會理事長李治學說:「國外第一例腎移植完成於一九六一年,所以我國腳步不算慢。」他表示,器官移植最大的問題,是移植的器官與病患身體互相排斥,近年來由於抗排斥藥環孢靈的出現,器官移植的成功率也日漸提高。
那麼人體中有那些器官或部位能做移植?
總括而言,每個人的心臟、肝臟、肺臟、腎臟、胰臟、骨頭、骨髓,眼角膜等,在目前的醫學上都已能移植給他人。
其中,「角膜因沒有血管、排斥少,所以移植成功率最高」,台大眼科醫師胡芳蓉表示。而基隆長庚醫院外科主任陳肇隆則指出,肝臟移植的困難度最高,因為需要接合的血管多、出血量大,美國最高紀錄曾輸用了一百萬cc的血。「所以手術中要十分細心地剝離、縫合,往往一做就是廿個小時」,他說。
台灣目前以眼角膜的移植最為普遍,除了技術較容易、手術成功率高達百分之九十以上,患者因此容易接受外,也因為新角膜來源多(除本土捐贈者外,也從斯里藍卡及美國進口),而且可保存時間較久。近來每年約有二百五十個病例。
其次則為腎臟移植。到去年七月,台灣地區已有七百多人接受這項手術,其中將近百分之九十七的人可正常工作。
「洗腎一年花費約六十萬元,換腎手術費在廿五至五十萬元之間,然而手術第二年以後每年只需十五萬元的藥物費」,李治學醫師說,單以金錢衡量,換腎都比洗腎划算,何況洗腎耗時(一周約十小時)又痛苦,尤其在長期持續血液透析的過程中,澱粉類蛋白會在關節沉澱,造成劇烈疼痛,甚至無法刷牙。
因為人只要一枚腎臟即可生存,所以患者親屬若與病患血型相同、體質相合,且兩側腎臟正常即可捐贈一枚,比起其他器官,腎臟來源已算較充足。雖然如此,「現在每年約有六百人在等待換腎,但去年只做了八十個,原因還是來源不夠」,李治學說。

警員詹炳立死後捐贈器官,為一向不振的捐贈風氣,帶來一陣旋風。(于維芬攝)(于維芬攝)
腦死定義開新局
國內捐贈器官一直停留在「供不應求」的狀態,為改善此況,這些年來,不但在立法上力求配合,社會各界有心人士並利用各種途徑,提振捐贈器官的風氣。
過去,法律上以呼吸、心跳停止方為正式死亡,但如此一來,死者身上器官勢將迅速敗壞,能移植者十分有限。直到民國七十三年陳肇隆醫師率先採用「腦死」的定義,進行肝臟移植手術,死亡的認定才有了改變。
由於此回手術不但成功,還是亞洲肝臟移植成功首例,產生許多「良性循環」效應。首先是同年十月,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發表「腦死即死亡」的決議,立法院並於七十六年通過「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將腦死明定為判定死亡的依據,但只限於人體器官移植的特定範圍。
何謂腦死?簡單而言,先決條件是陷入深度昏迷,無法自行呼吸者,或導致昏迷原因已確定為無法復原的腦部結構損壞。但判定仍須經過一連串嚴格的醫學觀察過程及技術測試,例如在使用人工呼吸器狀況下,病人需連續十二小時持續深度昏迷,且無自發性運動或抽搐,再經測試腦幹功能確定無反射及無法自行呼吸,方可判定腦死。

眼角膜沒有血管、排斥小,成功率可達百分之九十以上。(蕭明發攝)(蕭明發攝)
死刑犯槍擊頭部起爭議
此外,為挽救更多的生命,醫界一再要求,促使法務部在去年十月修改相關辦法,對於自願於死後捐贈器官的死刑犯,執刑時可改由槍擊腦部,使之腦死,然後由醫院進行移植手術。七十九年十二月十五日執行的第一個案例,在世界醫學史上,還是第一次完成「頭部槍決」死刑犯器官移植的紀錄。
不過此舉卻受到一些質疑。國際特赦組織即來函,指責對捐贈器官死刑犯改採槍擊頭部的做法不當。
台大醫院外科主任朱樹勳卻持不同看法。他認為,槍擊頭部不會比槍擊心臟更使犯人受折磨。「他們可能有所不知,捐贈器官的死囚在受刑前已接受全身麻醉,執行時不會痛苦,相較於槍擊心臟的方法,反而更人道」,他說。
為求慎重,法令規定在刑場由檢察官及法醫做第一次腦死判定;送往醫院後,再由醫師做第二次腦死判定,方得進行移植。
雖然這項「突破性作為」立意良善,而死刑犯也是「不得不死」,但醫界仍呼籲整套配合程序應再求精細,例如射擊頭部的技巧,腦死的判定及醫院如何搭配等。
不過,死刑犯所能嘉惠的病患畢竟有限,要移植的器官又須功能良好,要從何而來?

最近捐贈器官風氣較開,去年一年的捐贈人比前三年的總數還多。(邱瑞金)
意外死亡者為勸募重點
「我們勸募捐贈器官的重點放在車禍腦死的人」,李治學醫師說,全國每年約有四千人因車禍死亡,其中一千多人是腦死,而每年需要的腎臟病患約有六百位,若車禍腦死者都能捐贈,就綽綽有餘。這個算盤打得雖精,但碰到中國人的「傳統心結」,可要大打折扣了。
這個傳統觀念,包括全屍、以及儒家的「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等。也有人怕捐了眼角膜,就「看不見黃泉路」;缺了器官到了陰間不能正常度日……。
反倒是有些死刑犯看得比自由人透徹。今年元月間,一位於台北土城接受頭部槍決的死囚,臨刑前,特別對安排他做器官捐贈的林口長庚醫院社會服務處處長葉高芳留下遺言說:「很感謝能有這個機會捐贈全身器官,希望醫師能好好地移植給需要的病人,身後只盼能將傷口縫妥。」
既是「屍」,便在「形」而不在內容,外觀完好,豈不也是全屍了?!此外,一位眼科醫師則建議,若怕捐贈兩個角膜,使死後有失明之虞,只捐一隻如何?何況佛經中也曾記載,舍利佛因捐眼給盲人而證悟。是以佛教古國的斯里藍卡人民,時常將角膜捐出。
「其實,不願捐贈器官的癥結也在於目睹親人死前的痛苦後,會覺得若讓他再受刀割豈不殘忍?」勸募經驗豐富的長庚醫院社工劉嘉琪表示,有些人雖有意捐贈,但是來自其他親人的壓力很大。

早年血管縫合術的進步,是促使器官移植美夢成真的功臣之一。圖中醫生正持攝子夾針縫合腎臟血管。(蕭明發攝)(蕭明發攝)
死後捐贈,生命不滅
七十九年一年中有了七十多人捐器官的長庚醫院,可說是勸募成績最好、也最積極的醫院。由於直接勸募常會招致惡語相向,目前在新任社服處處長葉高芳的領導下,採取迂迴曲折的方法。
首先要求醫院同仁戴上「器官捐贈,遺愛人間」的字牌,「等病人或家屬主動問起,再開始宣導」,身兼牧師的葉處長強調,主動關懷病患及家屬,都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由於腦神經外科加護病房最多腦死病人,社工們便在此「流連」。「家屬大多很急著了解病情,但又無法進入病房」,社工劉嘉琪說,他們便幫忙探詢病情,並安慰、開導家屬,同時對車禍的法律問題、申請醫藥補助等事提供建議。有了這層先建立的友誼,待病人腦死,再提出捐贈的建議,家屬會比較理性、認真地考慮,而不是直覺地反對。
曾有位將腦死丈夫遺體捐出的太太表示,她不想對丈夫最後的記憶,只有悲傷和灰暗,捐贈器官既嘉惠他人,也宛若丈夫生命不滅……。
葉高芳也說,「遺愛人間」這種仁心表現,可以取代生命輕如鴻毛的缺憾,日後回想、述說給後代子孫聽,不也是件光彩的事?
捐贈器官「施」者難捨,「受」者也未必完全領情,他們也有不少的情結。

獲得重生,需要醫生、患者及捐贈者的合作無間。(台大醫院提供)(台大醫院提供)
接受者亦有心結
台灣地區首例心臟移植在一九八七年七月完成,但直到去年底,不過做了九例。「國人有個很大的障礙,就是認為心代表了整個人的人格、思想」,朱樹勳醫師表示,這種關念導致病人只要能下床走幾步,都不願換心,等到自知情況嚴重,願意換心時,往往碰不到合適的捐贈者,最後抱憾去世。
「曾有個病人換了一個女性的心臟,一直擔心變成女人」,朱醫師笑說,其實這個病人因心臟不好,有發育遲緩的徵象,移植後心臟有力、健康情況改善,不但長高長胖,鬍子也長出來了,「移植後反而還有陽剛氣呢!」
朱醫師同時也是鼓勵死刑犯捐贈器官的發起人之一,為此他曾詢問兩名等待換心者,是否願意接受死刑犯捐贈的器官?一位認為生命可貴,只要能健康地活下去,移植誰的都一樣;另一位則斷然拒絕,理由是:接受「壞人」的心臟,心裡毛毛的,寧可不要。
槍殺詹炳立警員的黑道份子「阿貓」陳輝華,被捕後也曾感嘆一身罪孽,「即使想捐,恐怕也沒人敢要。」
部分醫院在處理死刑犯捐贈器官時,也常因顧及相關反應,而未對受贈者明言捐贈人身分。
為此,一位女作家還為文指出,這些曾犯下「致命的過錯」者,能在告別人世前,大發善念,頗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氣概,在這一場生死輪迴中,也算走得坦蕩豁達了!對於坦蕩之人,還有什麼好避忌的?!
施與受之間,實須建立在對人類相互珍愛的情操之上。
當前有心人士早化為具體行動,如中華民國器官移植醫學會計畫聯合北中南三區十二家大醫院,成立「中華民國器官捐贈中心」,一起推動並公平分配使用捐贈器官。企業家王永慶,演員孫越、閻瑪莉等人,不但自己早已簽下「器官捐贈同意卡」,並大聲疾呼社會各界共同響應。

移植肝臟前,先得在生理食鹽水中清除廢血。(蕭明發攝)(蕭明發攝)
不完美,但仍值一試
器官移植雖然為垂死病人,打開一線生機,但因需服用大量抗排斥藥以抑制免疫反應,使得病人的抵抗力非常低,而易感染其他疾病,同時腎功能降低、癌症的罹患率也大為提高。「儘管它不完美,仍值得一試」,多位醫生都認為,器官移植非常具有發展性。「對垂危的病人來說,能多活幾年不是很美妙嗎?」台大醫院李元麒醫師說。
排斥,一直是移植醫學上的大敵,但從台灣地區移植的情況看來,或許如何克服觀念上的排斥,仍和克服血液中的排斥一樣重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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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肝、胰、肺、骨、骨髓及眼角膜,都可移植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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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詹炳立死後捐贈器官,為一向不振的捐贈風氣,帶來一陣旋風。(于維芬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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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愛人間」將親人死亡的悲傷、憤恨化為溫馨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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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角膜沒有血管、排斥小,成功率可達百分之九十以上。(蕭明發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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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捐贈器官風氣較開,去年一年的捐贈人比前三年的總數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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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血管縫合術的進步,是促使器官移植美夢成真的功臣之一。圖中醫生正持攝子夾針縫合腎臟血管。(蕭明發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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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重生,需要醫生、患者及捐贈者的合作無間。(台大醫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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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植肝臟前,先得在生理食鹽水中清除廢血。(蕭明發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