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美麗島叛亂事件而流亡美國的許信良,十一月卅日企圖闖關入境。在卅日的前兩天,區域立委候選人許國泰(許信良之弟)即不斷在其桃園的競選總部,與派宣傳車播放消息,鼓吹民眾前往接機。當日上午,約有二千名群眾在許國泰及多位「民進黨」員的帶領下,聚集在桃園中正國際機場,治安機關為維持機場秩序,於機場道路阻擋,雙方發生零星衝突。據估計有卅輛警車遭破壞、廿七名員警受傷。直到晚間八時許,確定國泰航空公司不搭載許信良返國,群眾才散去。
十二月二日,許信良化名搭乘菲航班機抵達中正機場,許國泰再度聚眾前往迎接,不過群眾已減少至一千餘人。他們與憲警對峙半小時,確定許信良未入境後離去,未發生衝突。
中正機場滋擾事件發生後,報章討論不斷,本刊從中選出三篇較持平、深入的文章,內容涵蓋海內、外的觀點,讓讀者對整個事件有全面、深入的了解。
依法行事明辨是非個人政治野心作祟
許倬雲(美國匹茲堡大學歷史系教授):
許信良一行人企圖闖關,目的在造成動亂,來助長其政治聲望。
我個人認為,台灣民主運動不能靠暴動和騷亂來達成。許信良長期以來一直宣佈要以暴力手段促進所謂台灣民主運動,根本是違反潮流的作法。
許信良等人極力主張與中共政權友好,且以獨立國家立場與中共改善關係,更是一廂情願的想法。他們所想的「三通」與中共根本不在一個水平層面上,許信良欲利用與中共談判來求取中共的認同和支持,無異是「與虎謀皮」,將會破壞中華民國的前途。
事實上,中共不可能走民主的途徑,這是人所共知的,即使它有心去走,必先導致內部嚴重的革命,所以許信良等人所作強詞奪理的辯解,只為遂其個人的政治野心,他不僅會成為台灣的罪人,也是全中國的罪人。
台灣要步上堂堂民主大道,必須相互容忍,在接受對方存在的情勢下推展演進,任何激烈的行動均會產生「揠苗助長」的反作用,我深深盼望「民進黨」不要再繼續以訴求民眾的街頭運動製造更多的煽動和不安,我們民智已開,謾罵和暴力並不是促進民主運動唯一可用的策略,而且亦不見得有助「民進黨」改善形象和建立政治地位。
民眾須先瞭解真相
丘宏達(美國馬里蘭大學法學院教授):
要促進台灣民主化,就不該發生中正機場這種事件,參加的群眾可能不瞭解此點。沒有簽證,不能入境,任何國家皆如此。去機場接機並不犯法,但是應該要有秩序,特別是我國對外貿易來往極多、機場出入頻繁,發生這種事情,實在不應該。
蘇永欽(政大法律系副教授):
關於中正機場事件,個人有三點感想:
一、歡迎許信良回國的群眾,對他的認識有多少?可能其中很多人是抱著歡迎老縣長的心情前往。可是,在海外待過而關心國事的人都知道,許信良出國後,思想轉變為很激烈,主張馬克斯主義和階級鬥爭。關於這一點,群眾是否瞭解?如果瞭解,是否支持呢?
二、這是對執政黨執法的一項考驗,也暴露出入境管理的法律基礎不穩固,有很大的漏洞。回國加簽,在程序法上固然有規定,但執行法的規定並不清楚。
三、這是對「民進黨」的一項考驗,究竟是否要以許信良回國事件之高潮來獲取最高政治利益?或是否接受許信良之信念為「民進黨」之信念?無論如何,這對於選民能否接受「民進黨」,都將有很大的影響。
一切都應依法處理
黃光國(台大心理系教授):
政府如何處理此事,都各有得失,很難加以抉擇。不過,嚴格來講,一切應依法律規定來處理。不妨讓許信良回國,至於他涉及叛亂部分,回國後再予司法審理。
據傳他在東京的記者會上發表回國有四個目的,大意在促進台灣民主運動,這是無可厚非的。但據傳他也說:「以獨立國家的立場,與中共改善關係。」當然,我不知他講此話的真正情境,以及是否講過此話。如果有,恐怕不會讓政府接受。
目前,各方都不要將此事看得太嚴重,也不必太緊張。希望群眾更不要聚集到機場去,與警方發生衝突。「民進黨」雖說要理性、和平地進行,但群眾的情緒較難控制,一定要小心。
珍惜現狀,保持理性
葉啟政(台大社會系教授):
我不是學法律的,但是我認為應依法處理。我的建議是,讓許信良回國,再依法予以逮捕,然後司法審判。
現在政府拒絕他回國,讓他在國外舉行記者會,發佈不利政府的言論,反而對國家形象,造成莫大的損傷。當然,許信良此時回國,很明顯地,是在透過此事造成選舉時的政治氣勢;而政府拒絕其回來,也是考慮可能有些不可控制的因素會造成不良的影響。但是因考慮國內選舉而讓他從外破壞國家形象,是否划得來呢?更何況,依法處理後,再與大眾溝通,未嘗不是可行之道。
處理此事不要過分情緒化,造成不必要的緊張,總要理性點。就執政黨而言胸襟應該闊一點;而「民進黨」人士在歷經多次事件後,也應該會懂得珍惜與控制情勢,不要讓問題嚴重化。
(聯合報專欄.十二月一日)
桃園機場事件平議
繼上次桃園國際機場滋擾事件後,日前又發生了迎接許信良回國的群眾與憲警對峙的場面,這次的情形比上次更嚴重:上次僅造成民眾衝入入境行李檢查大廳,而這次竟形成警車被毀、治安人員與民眾都有人受傷的結果。在象徵國家進步與繁榮的國際機場,一連發生這類事件,對我們的國際形象造成的傷害,實在太大了,任何愛護我們社會的人,都應感到痛心。對於此次事件,著實值得檢討與反省,本文嘗試作一較為平衡的探討。期望任何讀者不要未看完全文前,對作者先動了怒。話分三頭:
有權回國,惟須合法
首先關於許信良,在法律上他是有權回國的。然而,有此權並不等於他能使用任何方式行使此權。正如一個國民有權出國旅行,但必須辦好護照及其他手續,(在美國要有稅局發的清稅證明,在我國要有出境證),才可行使此權。許氏的護照已經過期無效,又無入境簽證(或入境證);在此情形下,不能貿然行使此權。任何國家於出入境旅客管制都相當嚴格,此因目前國際恐怖份子猖獗,強行闖關的行動與作風,不僅各國都不准許,國際間也視為不當。當然,許氏護照過期,錯或許不在他,當年許氏護照過期,曾否向適當的機構申請延長?申請被拒曾否提出抗議?可能某些政策與執行也有不當。倘若如此,他大可提出,或以各種「和平」的方式,要求或迫使當局修改這些政策與措施。或對其本身情況作適當的處理。必待解決後,他才能行使回國之權,倘不解決,他也可從「權利」立場,訴諸國際輿論,作適當的抗爭。如今許氏不作此圖,先則對護照過期不理不睬,一旦民進黨成立,又值國內選舉之際,竟想仿照金大中與艾奎諾的方式,由美籍人士陪同「闖關」入境,實令人遺憾!
其實金大中、艾奎諾的情形與許氏不盡相同,金、艾二人從未發表支持暴力革命的言論,也未作任何可能使人作聯想的舉動。此二人一向為標準的自由主義者,在其國內一位曾被判死刑(後改無期),一位被判無期(後改八年),其流亡海外期間,言行保持在國內時的一貫理性批判態度。許氏具有政治理想,無人可否認,但其理想的一貫性未從政治生涯中表現,他脫離國民黨是因未能獲得提名,並非源於基本政治立場的歧異。出國以後,政治立場一再改變,一度曾為一都市游擊戰的手冊作序,我們固然不能就此斷言他主張暴力,但作為一個政治人物,此舉就不免給予反對他的人相當有力之口實。正因如此,許氏返國之舉,並不能獲得在位的美國國會議員同意作陪;僅一位被該國自由派目為過激而疏離的前任總檢察長為伴,我們儘管不贊成以政治理由否定其返國之權,但在國內選舉期內,當局未讓許氏入境,於情於理,也不能說完全失當。
英雄式歡迎不宜草率
其次,關於「民進黨」及其支持群眾,「民進黨」領導份子接待許氏,可能基於三項考慮:首先,該黨政綱強調「台灣人返國」之權,他們批評當局以往對陳鼓應等人之處理,因而認為必須聲援許氏;其次許氏以往功在黨外,赴美後,也為黨外宣傳與聯絡,而且與黨外若干人士私誼深厚;第三,有人認為是為選舉的利益著想。我們對於民進黨領導人物這些考慮,不能一概排斥,然而,民進黨領導人士也必須考慮其他數點:其一,許氏出國後,政治理念與立場是否已經改變,「民進黨」黨綱揚棄暴力,主張和平競爭,對海外關係,應慎重處理,此不僅攸關民主運動,也攸關台灣前途。民進黨似應對海外人士(包括許氏)的政治理念與立場,審慎研究,然後決定對個別人物的態度。當然「民進黨」大可在政見會或其他場合宣揚、鼓吹國人返鄉權利的觀念,並批評當局對此問題處理的偏差以促其改正,但對於個別人物的接納,尤其應否給予「英雄式」歡迎,實不宜草率。政治與私誼,甚至對個人的感恩,不可混為一談。政治行動涉及對社會的責任,其後果關係到許多民眾。桃園機場出現暴力場面,內情究竟如何?是否有人藉機鬧事、或少數群眾被激怒而輕舉妄動;我們資料不足,聽聞矛盾不少,不敢妄斷。民進黨領導人士在現場要求民眾冷靜,可見也不願見到暴力,然而,暴力終於出現,也不能盡免其責。「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在選舉期內,群情如何亢奮,聚集大批人馬前往迎接一個一度在桃園頗孚眾望的政治人物,可能出事,領導人物應該事先設想與預料,宜採取甚為周密的防範措施。事實上,「民進黨」的防範頗不充分,對於群眾的挑選是否嚴格,也成問題,而其最大的不當為群眾人數過多。(這當然不能全怪該黨,據說每一領袖均率領數十人前往,「民進黨」組織甫成,實難「控制」總人數)
有一種說法是「民進黨」此舉是一種競選手法,我們希望事實並非如此。有人曾說執政黨的候選人慣用金錢、黨外的候選人慣用民眾的情緒,這都是不好的訴求方法,使我們的選舉品質不易提昇。
最後,當局與情治單位也應檢討。當局在目前阻止缺乏適當證照者「闖關」,是保護國境安寧的適當措施。然而,對於滯留海外的若干國人,因政治活動與理由,過去無法回國一點,應謀改進,這些人若觸犯法律,應於其返國後移送法辦,不宜一味拒其返國。此事應在選舉後,作政策性處理,許信良一鬧,我們這方面的作法,可能會引起國際注意,我國切不可把從解嚴等措施獲致的良好印象,卻為比較小的事處理不慎而受損。其次,上次桃園闖關之事,治安單位應付草率,致令暴民闖入入境行李檢查大廳,此次為免此種疏失,又有點矯枉過正,尤其以紅色消防水噴灑群眾,以便蒐證,有損治安單位形象,應該檢討改進。此種作風,不僅不切實際(在法律上,我們不能說一人身上有紅色的水,就說是參加不法行動),而且足以激怒群眾,少數人員向群眾動粗也欠妥。不過,大體而言,現場負責治安的高級人員,作法了頗有彈性,儘量避免事態之擴大,值得稱道。此外,若干大眾傳播媒體報導欠客觀平衡,而且用語過份情緒性,對社會的「和諧」,並無益處,而少數誤導讀者(或觀群)聯想「越南」,間接導致民眾不必要的恐懼心理,更值得反省。
節制是政治人的美德
此次事件,社會損失甚大,若干保守人士誤認政府軟弱,認為應採取更強硬的手段對付群眾,他們頗欣賞韓國政府的「敢作敢為」,其實這是錯誤的看法。韓國強硬作風,不但不能壓制與當局對立的民眾,而且使對立的情勢更加升高,更難化解,我們如要學習韓國,說不定會步上玉石俱焚之途。台灣地狹人稠,經不起動亂,政府處理民眾活動應有節制。黨外政治行動也應有節制,民眾熱烈可以,但更應有節制。亞里斯多德認為「節制」是政治人的美德,我們不可沒有這項美德,否則事件會演變為悲劇、悲劇會演變為災難。
(呂亞力.自立晚報十二月八日)
從華盛頓看中正機場滋擾事件
桃園中正機場群眾聚集事件,雖然造成警車損毀、人員受傷等不幸結果,但美國的一般反應,都認為衝突沒有進一步升高,乃屬不幸中之大幸。對關心中華民國政治發展的美方人士而言,台灣經過此次選舉,如果能在民主道路上再跨出一步,要比中正機場一樁突發事件,來得有意義,也重要得多。
美國新聞界淡化處理
此一態度,便是美國行政當局以及國會人士,對許信良闖關赴台所持之基本立場。
原來對許信良的背景,以及對他返台之來龍去脈,並不甚瞭解的美國新聞界,由於看到催淚瓦斯和水槍「出籠」,不少報紙直接引用外電,並配合照片,刊登此一消息。不過大部分都因為此事缺乏美國角度的戲劇性發展,在第二天新聞便未見跟進。
比較值得注意的是兩家主要新聞媒介,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對此事的報導有顯著之不同。
紐約時報在十二月一日,以三版的明顯篇幅,配合「水槍」照片,報導中正機場事件。該報是此間報刊,少數有記者在台北現場直接發消息的媒體。不過該報於第二天,對此事已淡化處理,且引述「民進黨」主席江鵬堅的話說,「許信良已成為沈重的負擔」,並強烈建議許氏不要在選舉前回來等語。
華盛頓郵報則只在一日的環球新聞摘要中略述此事,二日亦無後續報導。在此之前,該報記者孫曉繁,曾引述一位國會議員助理的話說,「我們對許信良毫無興趣」,這位助理更明白的表示,許信良與金大中、艾奎諾等人相較,根本不是同級的人物。華盛頓郵報的這篇報導,是許氏在美聘僱公關公司,專業化處理與新聞媒介關係以來,最「不客氣」的一則消息,而且來自向以自由派重鎮著名的華盛頓郵報,據說,頗讓支持許氏的人懊惱。
與許信良保持距離
不管正面的或負面的報導,許信良企盼要求的所謂「知名度」,在某種程度上,卻有相當的收穫。至於他這種一心想扮演「悲劇主角」的獨行作風,顯然已經起了反作用。
許氏在美國各處舉行記者會,也曾多次有記者問他:林水泉既遭遣返,「民進黨」對他態度也曖昧,他何以有把握返台會受到英雄式歡迎,而且必可促進台灣的民主運動?許信良總是以極自信的態度表示,「走著瞧」,「國民黨必將以政治方式解決此一問題」。事實迄今,只出現了中正機場附近,一場意義並不重大的騷動,除此之外,只讓關心台灣民主前途的人,捏一把冷汗而已。
此種結果,並未過份超越美方國務院與國會人士的估計。向來在國會以批評台北民主與人權著稱的索拉茲眾議員,除了在公共場合聲稱他「沒空」和許氏同行、「非常抱歉」之外,從未見他支持許信良的片紙隻字。其餘如李奇、甘迺迪、裴爾等人,對此事更保持不尋常的緘默。此次選舉,有若干議員助理申請前往台灣「觀察」,還儘量設法安排,錯開與許信良等人同行,以免造成「隨行」的誤會。這些跡象,已經很清楚地說明,美方人士對許信良持非常保留的態度。
國務院措詞極為謹慎
許信良與國務院的接觸,亦不少於三次,但每次亦得不到肯定的答覆。美方顯然希望這是一次和平的選舉,選舉之後國民黨更能履行革新政治的諾言。在這種期許之下,許信良的出現,只會帶來太多不可預測的變化,而許氏本人立場之善變,更不能讓美方有信心。國務院公開澄清不支持任何個人的態度,和對林水泉之非法居民身分,亦不強行遣返台灣,都是此種觀察下的反應。
中正機場滋擾事件發生後,美方既不願見事件擴大,刺激任何一方走向極端,反而傷害民主進程,又不能公開袒護任何一方,造成「干涉內政」的印象,最好辦法便是謹慎地說,「我們對暴力表示遺憾」。這種措詞本來極為中性,但若將同一天,國務院對韓國示威遊行事件的評論比照來看,便可顯出美方對台北似乎仍多幾分信心。
同樣是數千人的群眾活動,國務院發言人芮德曼公開說,「按照韓國憲法,政府有保障安全與公共秩序之義務,亦應保障集會與言論自由。……各方都應在民主制度的架構下,藉談判與妥協達成目標。」
當然以台北和漢城的情況相較,本是類比不倫,但此事只說明國務院在評估不同情況後,會有不同的評論。中正機場滋擾事件,國務院之措詞與謹慎,並非全無道理。
至於台北當局處理中正機場滋擾事件的手段,一般而言,美方認為尚稱妥當。雖然有人認為,台北拒絕許信良返國,是不太適當的行為,但多數人仍覺得一次圓滿的選舉,比其它干擾變數重要。因此在目前這個階段,拒絕許信良等人入境,以及在選前壓低衝突的可能性,許多人認為是尊重民主的好現象;當然從另一個角度言,也是執政黨爭取選票的一種節制藝術。對美方而言,如果成功的選舉,能導致執政黨早日實踐其選前的諾言,則是更理想的結果。
(項國寧.聯合報十二月五日)
本文為美國證照服務處副助理秘書Jerome C. Ogden所作,說明美國對某些人拒發簽證的理由。本刊特別翻譯,供國人在討論我國核發簽證問題的參考。為什麼美國拒發簽證
最近幾個月,有若干人向傳播媒體抱怨說,美國政府因「意識形態」的原因,拒發入境簽證給他們,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雖然他們的主張和政見在美國不受歡迎,但這並非他們無法獲得簽證的真正原因。事實的真相是:
被外界扣上——因「意識形態」而拒發簽證——帽子的批評,其實有法律依據。依照移民與國籍法第廿七、廿八和廿九條,對於:一、有明顯安全顧慮者,包括從事間諜活動者或恐怖份子;二、當政府覺得允許某些人入境,可能嚴重危及美國的對外關係;三、主張以暴力手段達到目的者,不發簽證。
在一九五○年到一九六○年間,這個法案裡的卅三個條文被執行得極為徹底。但從一九六○年以後,執行已不像以前那麼嚴格。一九七○年以後,對那些原不發給簽證的共產黨員與類似共黨組織成員,也漸寬鬆。
雖然此法案已漸寬鬆,但大多數主張入出境自由化的人士,仍認為管制太嚴格。
有些著名的案例更被渲染地有如「簽證神話」。如Graham Greene,Yves Montand,Carlos Fuentes和Alberto Moravia等人的名字經常出現報端,聲稱他們被列入「拒發簽證」的名單;但事實上,他們都獲得簽證,也常出入美國。這是由於他們雖被告知由於某項法律無法給予簽證;稍後卻因執法人員的寬容,而獲得簽證。說這些人依正常管道申請美國簽證被拒,會產生誤導。
在一九八五年,政府官員建議引用第廿七、廿八和廿九條不應發給簽證的共有八百廿三人。但經慎重考慮,最後僅有十分之一是真正引用這些法條而被拒入境。
經過我們的統計,因為移民與國籍法第廿八條第三款——共產黨員或類似共黨組織的成員——被拒絕入境者,大多還牽涉到其他法律。例如,在去年約有八百人涉及此條款,但領事人員認為其中半數是想獲得移民簽證;有不少人在申請被駁回後就不再申請,所以真正因這個條款而無法獲得簽證的就只剩下少數幾個了,而這些人又大多與恐怖主義有所牽連。
最近有個著名的案例是,Patricia Lara的簽證被撤銷。我們相信她和古巴的情報組織有關,她還是委內瑞拉一個共黨組織M-19 的重要人物,這個恐怖組織於一九八五年十一月,攻擊了哥倫比亞在首都波哥大的司法部,將近一百人遭殺害,包括十一位最高法院的法官。
同樣的個案是,雖然Gerry Adams身為英國國會議員,但由於他主張以暴力、內戰手段對付北愛爾蘭,所以也因暴力訴求被拒入境。
通常我們不會洩露何以知道那些人與恐怖行動有牽連的消息來源,除了像Ruben Zamora的案例。他以革命民主陣線的發言人公開宣佈,該組織應該為美國駐薩爾瓦多大使館的陸戰隊軍官Albert Schauselberger的被謀殺「負全責」,他並警告「我們無法保證類似事件不會再發生」。
由此可見,我們並不因人們的抽象政治信仰不發簽證;而是因為他們鼓吹以暴力達到政治目的。
(鄭元慶譯自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十六日國際前鋒論壇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