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改革是男人的志業?國內風起雲湧的社會運動中,最突出搶眼的,卻是婦女團體組成的娘子軍。
如果您是個仔細的讀者,會發現最近國內報上常以小小的篇幅,逐日報導「民法親屬編」修法的最新動態。事關全國四百六十多萬已婚婦女權益的民法親屬編修訂,被喻為婦女團體這兩年來的最輝煌戰果。

由社區民眾主動參與,可以培養民眾處理公共事務的能力,並熟悉行政作業流程。圖為去年三月由社區及官方共同舉辦的新港文藝季。
「父權優先」?違憲!
「惡法不除,女性永遠翻不了身!」民國七十七年創立「晚晴協會」,以過來人的經驗輔導離婚婦女的施寄青,看盡了丈夫有外遇、婚姻不幸福的婦女,卻因為法律上對夫妻財產權、子女監護權的不合理規定,怕離婚後一無所有,只有忍氣吞聲,活得不快樂又沒有自我。
除惡法的希望,本來還是寄託在公權力身上,不過官方的答覆卻是民法要從「債權編」等重要篇章優先修訂起,要修親屬編?對不起,恐怕要等上十年!
政府十年,在民間就是多少婦女年華虛度、度日如年,婦女團體不能等。因此從七十九年起,婦女團體就主動展開修法工作,除了在兩年前首次提出定名為「新晴版」的修正草案外,為了拉抬聲勢,引起社會注意,去年九月,婦運團體又結合立委與律師,演出了漂亮一擊:直接聲請大法官釋憲。
「在聲請釋憲前,我們曾經估算過時機,最後決定趕在第五屆大法官下台交棒前,以『願不願意把握最後機會,留下一個擲地有聲的歷史紀錄』為訴求,請他們支持我們,替婦女除害!」身為律師的「婦女新知基金會」現任董事長尤美女回憶當時動機。
釋憲結果,大法官裁定內容為「當父母對親權行使意見不一致時,由父行使」的民法第一○八九條「違憲」,必須在兩年內廢止。婦女團體獲勝,法務部開始積極修法,這一次的釋憲案成了「改變婦女命運的關鍵一擊」。
往前推溯,婦女團體的戰果還不只如此。
無中生有立新法
在立法院堆積如山的待審法案中,被工商界抨擊為「亡國惡法」之一的「男女工作平等法」,在社運界中地位特殊。它的立法過程頗有創意,開了許多先例,尤其應證著幕後推動的婦運團體的不凡功力。
說起這部草案的緣由,一九八五年聯合國在奈洛比召開「婦女十年」大會,要求會員國明訂保障婦女就學就業的「婦女條款」,我國卻因為已退出聯合國,不受約束而落居國際潮流之後。
「既然政府沒辦法顧及,那就民間自己幹吧!」早在民國七十六年就曾遞送「職業婦女的共同期望」公開信給台塑企業集團負責人王永慶的婦運團體們,目睹了許多女性因結婚、懷孕而慘遭解雇,僥倖留在職業市場的,又常夾在孩子與工作間心力交瘁。在為個案不勝奔走之餘,興起了「何不自己來立法?」的念頭。
立法,在戒嚴時期幾乎是行政部門的專利。消基會等社會改革團體成立後,雖曾催生一些法案,或在已有的法案基礎上提出修法意見,但不依賴政府,完全由民間自己出錢出力、「無中生有」的,「男女工作平等法」是首創先例,彰顯了人民立法權的實踐。
這份草案,經過婦運團體三年多的琢磨,於民國七十九年三月,在卅九位兩黨立法委員連署下,送入立法院,破天荒地打破了當時朝野兩黨立委絕不共同連署法案的不成文慣例!在此之前還有一個小插曲:它也是第一個在進入立法程序前,曾經舉辦過多場正式公聽會的法案;一年後勞委會跟進,提出相對法案,也是以這份婦運版本為藍本。
在工作平等法研擬的漫長過程中,「養育下一代是國家社會共同責任」的觀念開始逐漸成形,然而在此之前,類似的說法真是聞所未聞:女性員工要生孩子是她自己的事,怎麼能強迫老闆也付出代價?!法案或許在工商團體壓力下不易通過,但打破傳統的新觀念,卻已深植人心。
「回想起來,我們真的是在寫歷史!」尤美女既欣慰又感慨。
婦運坎坷路
立法、修法,顛覆舊觀念,提出新口號,這幾年婦女改革團體的活動一波接一波,令人目不暇給,也令在父權結構庇蔭下生活了幾千年的眾男士膽顫心驚。例如雛妓問題,原本不過是「風化禮教」範疇,如今卻成為「惡質男人對未成年女性人權的踐踏」而被視為無可寬宥;「法不入家門」、挨丈夫打的老婆無處去,本是社會普遍存在卻無人願意深究的禁忌話題,卻因「鄧如雯殺夫案」爆發,婦運團體窮追猛打後,開始了「婚姻暴力防治法」的研擬。
然而,翻開解嚴前後出版,討論台灣新興社會運動的書籍,當時的婦女運動在強勢的消費者運動、環保運動襯托下,前景並不被看好;事實上,回顧婦運歷史,也確曾有過曇花一現的失敗經驗。
說起來,國內的婦女社團歷史悠久。早年婦聯會、婦工會,由官夫人輕車簡從的各地勞軍、義賣,為當時單調嚴肅的社會提供可喜的調劑和點綴。然而那時候,沒有「婦女運動」,只有「婦女工作」,雖然關懷社區生活、救援困苦婦女,也是婦女工作的一環,但基本上,婦女被認定應該任勞任怨,以身為「男人作戰的後援、社會安定的力量」為榮。
女性這種「第二性」的定位持續了二十年,直到民國六十年初,當時執業律師的現任民進黨立法委員呂秀蓮引進西方的「新女性主義」,才算在古井中蕩起微波。不過婦女運動曙光乍現,旋即又因為呂秀蓮捲入「美麗島事件」、被捕入獄而沈寂下來,甚至較以往更成禁忌。
早期啟蒙者的政治波折,只是婦女運動發展的難處之一,更根本的原因還在於「婦運挑戰改革的對象——父權體制,未免過於龐大」,施寄青指出。
賢妻良母不讀書?
換句話說,這是一半人口向另一半人口進行的抗爭,既不同於消費者運動要對抗的是有限的不良廠商,也不同於無住屋者、殘障者等特定的弱勢族群要求體制照顧那般單純明確。即使在歐美等國家,女權思潮也幾經轉折,至今仍然紛紜歧異。難以釐清的複雜性和爭議性,無疑影響了婦運的行動力。
另一個影響行動力的因素,則是套在婦女身上的傳統桎梏。
十一年前,前主婦聯盟董事長陳來紅在社區內成立「袋鼠媽媽讀書會」時,發現不少會員有心參加,卻在丈夫橫加阻撓下,勉強犧牲自己的求知渴望,回家做一個「顧家」的好太太、好媽媽。而將婦女形容為「關在家裡,沒有經濟力和社交力的最弱勢族群」的施寄青更直言,當初要鼓動從來不講「自我」的婦女們挺身出來為自己爭取權益,真是得使出各種招數,用求的、用拉的。即使現在,當她在演講時,為了吸引不懂政治法律的歐巴桑們,她還不免先搬出「痛罵負心男人沒良心」那一套,最後再「圖窮而匕現」,帶出民法親屬編的修法主題。
客觀因素不利婦運發展,然而一九八二年,在美國亞洲協會贊助下成立的「婦女新知雜誌社」,卻在淡江大學中文系副教授李元貞帶領下,以驚人的韌性,為婦運奠定穩固的基石。
突破「帽子」,扭轉形象
比起社運界另一個「元老級」團體——資源充足、正當性穩固的消基會,「婦女新知」的成功得來更艱辛。在手腕運用方面,婦女新知溫和理性與潑辣刁鑽並用,也是社運的另一種典範。
「我們總是先多方考慮、準備充分,然後在時機來臨時,奮力抓住!」尤美女溫婉的語調中透著堅決。
婦女新知一炮而紅的關鍵,是民國七十三年婦女節推出的「婦女性騷擾問題」問卷調查。
「那個時候,婦女新聞只是花邊點綴,只有每年的三月八日婦女節這一天,報紙才會應景式的多留一點版面給婦女。我們就抓住這個機會,特別設計了一個符合媒體口味的——聳動的、前所未有的、還帶有漂亮數據的題材,希望能攻進媒體版面」,尤美女回憶。
這個方法果然奏效。報紙之外,三家電視台也跟進報導,一吋一吋地打開這種禁忌話題的討論空間。不過尤美女自此見識到媒體炒作的威力:「把那麼一篇粗略的問卷調查炒得像權威一樣,還真把我們嚇壞了!」
有了這次經驗,每年婦女節,婦女新知都會推出不同主題的造勢活動,吸引媒體,強化訴求。
對當時在女權理念上獨領風騷的婦女新知來說,明顯的迫害「反挫」不曾發生,但「扣帽子」壓力還是有的。留著標準婦女新知式的一頭短髮的尤美女,回想起來仍然啼笑皆非:「很多人認定,去搞婦運的女人都是家庭破裂的、被遺棄的;要不就是男人婆、醜女多作怪……。不光男性這樣醜化我們,連許多女性也這樣想。」
成見所及,婦女新知不管在吸引雜誌新訂戶或召募義工上,成績都不理想,幾次在倒閉解散的邊緣掙扎,更曾夾在強調「女性主義」理念、或是選擇幫助女性的「實務路線」中進退兩難。
婦運底線何在?
對大部分單純保守的婦女,女權理論的確過於高深遙遠,無法解決許多被遺棄、或被虐待婦女的燃眉之急,所幸婦女新知成立之際,第一個民間自發性的婦女支援組織——以輔導離婚婦女走過身心劇創的「晚晴協會」前身組織「拉一把」也差不多同時成立。其後從婦女新知的領導群中,又分別支援幾個後起的實務機構,譬如以救助未成年從娼少女為宗旨的婦女救援基金會、以環保及教育為重心的主婦聯盟,加上有關雛妓救援、女工權益促進等周邊「友團」,一步步構成一張密實的網絡。
有了這張網絡,任何一個團體抓到一個切身議題後,其他團體都會聲援造勢。五月間宣佈參選下屆總統的施寄青強調,「團結力量大」,平時大家各司其職,有事時則聯手出擊,加上「女性學」研究在各大專院校展開後,吸引了不少年輕而高水準的新生代加入,婦運的發展也就在理論與實務兼具、中生代與新生代攜手的情況下,逐漸壯大。
然而,在立法修法工作上多所斬獲、在尋求社會公義及兩性平等上也廣受肯定的婦女運動,是不是仍有其挑戰的極限?答案顯然是有的。五月間女性學會在台大女生宿舍放映A片,緊接著婦女團體在大安森林公園舉辦「女性情慾自主」活動,媒體上都是貶多於褒,還有不少學生家長——絕大部分是媽媽——投書指責。顯見在「社會改革」的正當角色之外,社會對於婦女團體較激進的女性性解放主張,仍有著深深的疑慮。
或許正如尤美女的解釋:「改革團體本來就要扮黑臉,要大膽往前躍進,再讓社會慢慢跟上來。」已經化很多不可能為可能的婦女團體,還會往哪些方向突破?突破到什麼程度?值得拭目以待。
〔圖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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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為反雛妓而舉行的華西街慢跑活動,是婦運團體的一次盛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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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改遊行上,下屆女性總統候選人施寄青的出現,引來不少騷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