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貴刊於本(九十二)年十月份封面故事中刊載有關正體中文與簡體中文圖書銷售市場問題,文中所提「出版商更強烈要求新聞局訂定大陸圖書進口辦法,並嚴格執行,以杜絕傾銷。」似有誤導讀者認為本局在此業務上未提出任何辦法與政策之嫌。
二、本局自本年七月八日開放大陸地區大專專業學術簡體字版圖書進口銷售以來,除修正「大陸地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廣播電視節目進入臺灣地區或在台灣地區發行銷售製作播映展覽觀摩許可辦法」相關條文外,並建置版權資料庫,其中包括:台灣地區業者授權大陸地區業者出版發行者、大陸地區業者授權台灣地區出版發行者,以及國外業者取得台灣地區正體字發行權者。凡資料庫內所登記者,業者均不得進口簡體字版。至目前為止,業者已登記四百餘筆資料,而在本局邀集業者所召開之檢討會議中,多數進口業者均表示願意配合此一政策,共同維護國內出版業者之合法權益。未來,本局亦將與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召開此一問題之研討會,共商研議解決之道。
三、以上為目前本局之實際作法,敬請 貴刊惠予刊登,俾利出版業者瞭解政府對此問題之重視與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