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代女性的教育程度、經濟能力均較以往大幅提高,但是在家庭裡的處境改變了多少?(邱瑞金)
兩年前的婦女節,數百名「牽手」和「婆婆媽媽」從家庭、廚房走上街頭,將一本民法親屬編修正草案送入立法院;她們拒絕再被當做「犧牲奉獻的模範婦女」來歌頌,而要替「台灣三百萬在暗夜飲泣的受害婦女」爭權益。

社會變遷中,三代同堂的家庭越來越少,傳統威權式的家長制度與婆媳關係也受到衝擊。(卜華志攝)(卜華志攝)
家庭生活裡,越來越多男人也發現到,向來「男主外、女主內」、「男尊女卑」的性別角色正遭受挑戰。妻子主張財產要分開獨立、過年要回娘家、先生必須分擔家務事,甚至孩子從父姓的千年傳統也遭到質疑。

家庭的價值不容質疑,男女角色卻漸趨中性化,未來婚姻與家庭中的兩性功能角色如何分配?需要雙方共同思考。(邱瑞金)
女權運動喊出的「婦女與父權家庭的攻防戰」,到底是如男性眼中「天下本無事,女人自擾之」?還是女人真的不能再忍、有理要伸?
近幾年來,台灣女權運動的矛頭從過去參政、教育及工作的公領域轉向了家庭內部:為什麼女人結婚以後財產得歸先生管理?為什麼女人要一生服侍先生、公婆、孩子?為什麼家庭主婦沒有任何薪水與退休俸?為什麼孩子一定要從父姓?為什麼女人結了婚就要入夫家、從父居?為什麼……?
疊聲的質疑加上「女人修法大隊」在街頭搖旗吶喊的姿態,不少男性心裡罵著「恰查某」繞道而行。
「台灣的女人越來越『管不住』啦!」一名南部的計程車司機抱怨,不說上街頭抗議的女人,就說身邊看到的女人,不一定會「聽尪話」,也不一定會孝順公婆,喜歡到外面工作「啪啪走」,找老公還要找會幫忙作家事的,「你沒聽過『查甫人』是天?天地倒轉啦!」
當「法」進入家門
然而台灣真的已經「天地倒轉」了嗎?
前年婦女節,婦女新知、晚晴協會等婦女團體向立法院送交的「新晴版民法親屬編修正草案」,去年九月終於在立法院通過了第一階段修法:七十四年新版夫妻聯合財產制溯及既往、離婚家庭子女監護權父權優先條文予以刪除。
也就是說,七十四年六月四日以前結婚的妻子,名下財產也可以真正歸屬己有了;而夫妻離婚時,孩子監護權不再優先歸屬父親,在以子女的最佳利益為先決考量下,母親和父親同樣可以理直氣壯地爭取孩子的監護權。
這兩項對歐美國家婦女而言理所當然的權利,在台灣卻是頭一遭被法律承認。
值得慶賀,也值得省思。當出席的男性立委一致為女性同胞鼓掌以示祝賀時,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尤美女律師心裡卻很清楚,要說婚姻裡的男女平權還早得很呢,眼前不過是起步。妻子雖然實質擁有名下財產了,但這些錢、土地、或房屋怎麼用?誰來用?投資所賺的利潤歸誰?民法保障的是「歸夫管理、使用、收益」;離婚婦女有小孩監護權了,但由於夫妻財產法規的不完備,若是遇到先生沒良心故意要整太太的,很可能女人到頭來落得一文不名又帶著孩子,處境更慘。
法律原以「人」為單位,不應該有任何性別差異,「但是法一入家門,傳統的家族觀念就清楚地顯示出來,」尤美女指出,傳統家族制度中「男為正宗」、「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內」的觀念綿綿密密地滲透在整個社會架構、家庭價值裡,人所制定的法律也跳不出這個框架,女性在家庭裡的處境與地位可見一斑。
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副教授、台灣大學婦女研究室副召集人胡幼慧說,儘管現在有所謂「新好男人」的出現,但個別的例子並不能代表女性在整體社會結構中的處境。例如一個結了婚的女人入了夫家,首先就連身體自主權都沒有,生不生子?生男生女?婆家和社會壓力向來落在女性身上,生不生得出男嗣往往決定一個女性在台灣家庭裡的地位,不育或生不出男嗣也常成為先生外遇的藉口。「父權社會裡,女人的性首先被視為替男人服務取悅的被動角色、及生育子嗣的工具。」
嫁人做婢?
男女性別角色刻板印象也仍然無所不在,過去的小學課文中有「媽媽早起忙打掃……,爸爸早起看書報」,經過女性團體的抗議,已經改成「媽媽早起做早操……,爸爸早起看書報」。但國小社會課本描繪的家庭生活圖片中,媽媽出現的形象總是端鍋碗、炒菜,爸爸雖然也幫忙洗碗、開瓦斯爐,但在不少圖中則是坐在沙發上看報看書,書的封面則寫著「成功」。「『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內』的刻板價值觀仍然透過教科書傳達給下一代,」台大城鄉所所長畢恆達指出。
即使是外出工作的職業婦女,也擺脫不掉這種刻板的角色分工。根據行政院主計處在民國七十九年公佈的「台灣地區時間運用調查報告」,台灣女性花在家事上的時間,平均來說比男性多了八.八倍,職業婦女花在家事育兒購物上的時間也比有職男性要多五.二倍。台北技術學院建築系講師蘇瑛敏比較同時期其他國家的情形,除了日本「男主外、女主內」的現象高於台灣、有職女男家事工作比達六.七倍外,英國、美國、加拿大等國的女男家事工作比都不到兩倍。
近年來女性意識的高漲似乎並沒有改變這種差距,相反地,八十三年的新數據中,台灣女男家事工作時間比竟然升高到十倍,有職婦女比男性做家事的時間也增高到六.二倍。
「回家對男人而言,是休息;對職業婦女而言,卻是另一個工作的開始,」畢恆達在《找尋空間的女人》一書中為女性抱不平。
一名從事新聞工作的女性形容自己在工作、家事和育兒間常常心力交瘁。同樣從事新聞工作的先生從小在婆婆的衣食照料下,早已習慣了水壺中的水永遠是滿的,永遠有清潔的內衣褲可以換,「結婚八年了,洗衣洗廁所的次數都數得出來。」幾度當她踏進家門看到凌亂的家時也火氣上衝,可是面對同樣疲憊歸來的丈夫,「再談家事分工,除了吵架以外還有什麼意義?」
「嫁人就是給人作婢,」她出嫁時媽媽這樣說過。為了育兒回家
儘管女性所受的教育越來越高,也越來越有能力走入職場與男性同樣分擔家庭經濟責任,種種數據卻顯示另一端家門內的擔子仍然重壓。
根據主計處公佈的的八十五年資料顯示,台灣二十五到二十九歲女性的勞動參與率為六成六,過了這個適婚年齡的勞參率則明顯滑落。二十五歲到四十九歲的男性的勞動參與率為百分之九十五.三,同年齡女性則只有百分之六十.四,「這個年齡層的女性參與勞動力低的原因主要是料理家務。」中山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吳寧遠在《台灣男人趨勢調查報告》中指出。
中央研究院院長李遠哲感受亦深:「研究與家庭難以兼顧是女性投身科學的最大難題,」他以自身為例,當初他和太太吳錦麗都有能力投入學術研究這條路時,卻是太太決定要留在家裡照顧下一代,「其實我太太比我聰明,雖然她並不後悔,但到現在我還覺得不公平,」他曾對媒體表示。
育兒被認為是已婚女性回歸家庭的關鍵因素。傳統觀念認為生產與育兒都是女人的「天職」,在先天生物條件限制下,女性的生產角色的確責無旁貸,但是女性是不是因此就比男性適合養育小孩?卻還是莫衷一是的辯論。
「女人比較容易與小孩長時間相處,男人不是不願意,而是沒辦法做得跟女人一樣體貼心細,」一位三十多歲的父親認為,男人外出工作、女人在家照顧孩子的家庭分工方式,可能是數千年來文化的調教,也可能是生物學上男女的基因基礎不同,「要改也可以,不過首先受害的是小孩。」
儘管女性主義者對這種「基因」論調大加撻伐,但是迷思未解,誰也不願意拿自己孩子當實驗品;再加上外在大環境男女平均薪資比例為十比七,當夫妻中有人必須因照顧家人家務而回歸家庭時,太太常常是放棄工作的那一個。
「男女的成就感來源不同,女性比較容易從持家育兒中得到成就感;男性的成就感則較多來自工作競爭的場所,」一位在文化界工作的男性認為。
家庭造成女性憂鬱?
真是如此嗎?內政部在民國八十二年做的「台灣婦女生活狀況調查」資料顯示,婦女對照料家事充滿榮耀、滿足與成就感的只占百分之十一;另一項對婦女照顧小孩看法的調查則指出,八成婦女認為育兒是夫妻的共同責任,而從中得到滿足與成就感的也只有百分之十五。
四十年前文學泰斗梁實秋就說,婦女做家務事「不求有功,但求無過」;長年在家中處理家務的女人,心裡「榮耀」與「怨氣」在天平上孰重孰輕?數據透露的訊息值得關切。
「事實上,焦慮症狀和憂鬱症狀是女性罹患偏高的疾病,國內外的研究報告皆顯示,婚姻、家庭是引發女性憂鬱症狀的主要來源,」胡幼慧說。
台灣的電視劇至今仍每天上演著茹苦含辛、逆來順受的女性悲情劇,女性為了家庭,幾乎沒有個人可言,這樣的劇情張力高,卻也下意識地鞏固了傳統上所謂「好女人、好妻子」的形象──女人的犧牲可以換來家庭的幸福。但是今天的女性主義換了思考的角度──為什麼家庭的幸福總是建立在女人的犧牲上?
「女人抗議為了家庭犧牲個人,那男人呢?在外面打拼賺錢不也是為了養家嗎?」不少男人對女性主義強調女性個體的犧牲相當反感。
然而「男人養家、女人持家」是否真的被視為夫妻對家庭責任的平等分工?胡幼慧對此深表質疑。她指出,「男人賺錢養家」這句話實際上已經明顯地貶抑了家務育兒勞力的經濟價值,將女性歸入家庭的「依賴人口」,對女性相當不公平。
傳統農業社會仰賴大量勞動力,男性負擔主要的農作勞務,為家中重要的經濟來源,「男外女內」的合作方式在這樣的背景下持續千年未成問題;但當農業沒落、台灣也漸漸從藍領勞力的工業時代走向白領、服務業為主的後工業時代時,傳統的角色分工漸漸不合時宜,但是觀念的改變速度顯然仍在社會變遷的背後呈現拉鋸。
家事有償
女性自覺意識的升起,讓傳統婦女從來不曾質疑過的女性角色有了新解,也促動了家庭主婦地位價值的重新評量,女性團體近年呼籲修法要讓「家務有給」,就是一波相當「震撼視聽」的呼聲。
她們指出,男性在外可以沒有後顧之憂衝刺事業、埋首工作,前提是家裡女性挑起育兒、顧老、操持的責任,但是家庭主婦的社會評價,卻遠遠比不上男性功成名就的聲望,「一個女人,她被社會認同的價值只在於她是某太太、某媽媽,」尤美女指出,「家庭主婦有給制」的精神在於「主內」的價值被看到。
然而這卻是許多男性無法了解的盲點,他們同意家庭主婦應該建立自我價值,卻普遍不認同「有給」的想法,「把家庭裡兩性的感情互動變成了酬庸,夫妻間的『情』置於何地?」一位男性強烈不滿,「那我能不能以『妳做得不好』為理由,清算太太的『工資』,把她辭退?」
「當然不能,夫妻關係不是雇傭關係,而是合夥關係,」尤美女睜大眼睛,「夫妻關係當然是以『情』為第一位,問題是當丈夫無情時,妻子的價值在哪裡?一個沒有收入的妻子,即使連要對先生表達愛意的條件都被限制,」例如太太興沖沖出門幫先生買件冬衣表達情意,先生卻認為「那是我的錢買的」,當場「情」的價值就七折八扣。
男人認為女權運動伸張「家務有給」是庸人自擾的主意,而當事的家庭主婦又怎麼說呢?去年當「家務有給制」在媒體上引發爭端時,一位婦女新知基金會的義工到處走訪老中青女性詢問意見,一個上了年紀、已經作了大半輩子家庭主婦的太太聽到這個主意時,反應是興高采烈:「哈!我如果有自己的錢,要去買幾條性感的黑色內褲,不穿放著也高興,」她的錢向來是先生、孩子給的,從來不缺錢用,但是「那不同,他們會嘮叨我用錢的去處,不自由啦!」
「家務有給是要肯定家庭主婦作為一個『職業』的價值與尊嚴,」尤美女語重心長。她洗碗洗到哭
事實上,學術界在研究夫妻權力結構時,「個人資源」往往是很重要的說明變項。長年研究夫妻權力關係的中研院中山人文社會科學所研究員伊慶春發現,通常丈夫收入越高、年齡越長的,對於家庭裡「錢怎麼用」的決策權也較大;而妻子教育程度越高、婚前曾外出工作、或目前有工作收入者,對子女的教育和家庭重要開銷也有較多的發言決策權。
但這並不是絕對意味著教育程度高、有經濟能力的女性在家裡的「妻權」就一定比較高;研究也指出,夫妻居住地的都市化程度、家庭成員複雜程度、還有結婚年限也是影響夫妻權力關係的重要變數。
「一般來說,城市地區的妻子比鄉下地區的妻子權力高,小家庭的妻子比大家庭的妻子權力高,結婚越久的妻子在家庭裡的權力也越高,」伊慶春說。
台灣傳統的家庭結構在社會快速變遷中正面臨解體,小家庭、大家庭、折衷家庭種種不同的家庭樣貌在城市、城鎮、鄉村交叉存在,遷移到都市的成年子女中也有許多人與鄉下父母老家維持著密切關係,在多樣的情況下,現代的夫妻關係中不只面臨著傳統觀念的影響、都市新觀念的衝擊,有時候甚至家族長輩介入夫妻之間;由於中國的婚嫁傳統是女性「嫁」入夫家,女性在新舊文化的隱性因素影響下矛盾更深。
一位具有碩士學位的女性嫁給出身南部鄉村的先生,新婚第一天,她在婆家瓦厝的廚房裡面對來訪親戚賓客留下的如山碗盤,洗碗洗到哭。而她婚前體貼的先生則半點插不上手,兩人一在廚房一在客廳「涇渭分明」,因為怕父母不高興。
一位國小女老師在新婚時期打算訓練先生幫忙洗碗,結果被來訪的小姑一狀告回鄉下婆家,公公不久就上台北來斥責她,明白地說:「家務是妳的事,他人不得插手。」
從法律改變父權
胡幼慧在《三代同堂》一書中指出,父權、父居、父系是一個中國家庭的基本特性,在「父」(男性長輩)為中心的家庭體系裡,父親的權威最大,年輕媳婦自然排在最末位;由於從父居,女人「嫁」入夫家門,種種妯娌、婆媳關係因而滋生;而「父系」則是祭祖延續香火的意義,生男成了女人最重要的事。
在這樣的文化傳統下,儘管許多現代女性擁有與先生旗鼓相當的學歷、收入,但是回到婆家的感覺常常是矮了一截,深怕動輒得咎,惹公婆不高興、先生為難。一位在台北擔任公司高階主管的女性,始終不服氣過年時為什麼她非得在南部先生的大家庭裡過年不可,「我爸爸生我養育我,姊妹們都嫁了,為什麼過年不能回我家團圓?」拿這個問題出來吵,先生卻是一句:「那妳去革命好了!」
報章上一篇女性投稿,敘述自己母親生病時夾在娘家與婆家之間奔波照料,婆婆與先生對她毫無體諒,只是一味責怪她未盡人妻人母之責,最後她哭倒在母親的公祭儀式上,並換來離婚命運的故事,讀來令人動容,卻是一個媳婦的真實血淚。
我國現行民法裡也有「從夫居」的規定:「妻以夫之住所為住所」,而這個法條卻往往成為許多外遇的先生離婚的根據。尤美女處理過太多這樣的個案:先生有了外遇,偷偷將戶口遷出原來與妻子共同的住所,等到法定期限一過,便向法院提起太太不履行同居義務,由於法院對妻子的傳票也發到先生的新戶籍地址,妻子當然收不到,最後被判決離婚了,甚至還被蒙在鼓裡。
尤有甚者,許多家庭暴力事件中的目擊證人都是夫家人,作為「外人」的入門媳婦,要在法庭上找一個公正的證人都有困難。
「從夫居」帶給女人的不公平處境,自然也是「女人修法大隊」強烈要求民法廢除的重點,尤美女指出,當夫妻住所由夫妻共同協定,女性在家庭裡的權益才有可能受到公平保障。
而傳統「從父姓」則被女性團體認為是中國千年來「重男輕女」、「男尊女卑」兩性差別待遇的根源,「從父姓使得男性成為延續宗族血緣的正統,女性從家譜裡消失,」尤美女說。影響所及,家庭裡的財產分配、父母對孩子的教育栽培等資源都以兒子為先,女兒的權益則擺其次。
為了根本矯治「重男輕女」的觀念,女性團體主張孩子的姓氏由父母自行約定,但是這個提議引發了相當高的反對聲浪,原因是血統三代之後恐難辨識。然而「要辨清血統,重要的不是『姓氏』,而是一個清楚記載了家族男性、女性婚姻與血緣分枝的家譜,」尤美女指出。
爭取男性認同
「男人是天,女人是地」,一句代代口耳相傳的諺語,背後隱藏了多少男女不平等的對待,又如何內化到所有家庭倫常、法律規章、夫妻生活的細節裡,恐怕有時也很難令人察覺了。
其實女性爭權益的同時,看在男性眼中也有吊詭,「女人吵著要家事平等分工,但是為什麼當男性收入高到足以維持全家生計時,許多女人又寧願選擇不要外出工作,男性有沒有選擇『不工作』的權利?」一個知名企業的中級男性主管指出,「女人要平等,又常常喜歡流露出小女人的嬌態,要男人寵,」「男強女弱」不只是男人的觀念,有時候女人「比男人還要男人」。
「當然也有不少男人期望太太分擔經濟責任,自己卻不願意分擔家事,兩性都有取巧之處。」
在新舊價值交錯分歧的時代,女性基於整體結構性的弱勢處境,透過遊行、修法、論述的行動展開對「兩性平權」的爭取;但是在男女有別的基礎上,什麼是平權?當女性運動如潮展開時,如何吸引男性的對話回應?女性看來還需爭取另一半人口的認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