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關是結婚的季節。就拿台北市來說,民國七十二年八月,公證結婚的對數有三百多對。到了十二月,馬上升到九百多對,增加了兩倍有餘。就連光棍也免不了做個賀客。
在濃重的喜事氣氛裡,不同的是「主事者」對儀式的安排。中國傳統的婚禮習俗,各省不一,但繁瑣則同。現在許多年輕人為表現「現代感」,大膽地對傳統婚俗提出了挑戰。但是另方面,社會學家卻發現,婚儀愈慎重的民族,他們的婚姻也維持得比較久。
結婚是人生大事。古今中外,很多民族都把婚禮當作「成年禮」的一種,像中國人俗稱男子結婚為「小登科」,把結婚比喻成一道考試的關卡,通過了,也就成年了。女子結婚則稱「及笄」禮,臺灣南部則將訂婚禮喚作「插簪」,也有成年的含義在內。
結婚不只是代表個人成熟了,在中國的社會,特別強調「社會認可」。比如新嫁過門的媳婦需要公開的儀式,獲得夫家公婆親友的認可,才能產生歸屬感,因此儀式的重要性也特別突出。中國人慣行「儀式婚」,強調須舉行公開儀式,才承認這樁婚姻,而不是以註冊登記為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
中國的婚禮,早在兩千多年前,就大致「底定」了。周朝時,周公制禮作樂,製定了一套婚儀,稱為「六禮」,包括納采(說媒)、問名(探問生辰八字)、納吉(定親)、納徵(下聘)、請期(通知女方結婚日)和親迎(迎娶)。

圖2.:現行婚禮的最大特色,就是「新舊並行、中西合璧」。(楊永山/新聞局視聽處/聯合報資料中心)
周朝制六禮,明定婚儀
六禮是婚前禮,前四禮等於是婚約訂立的步驟,其中「問名」是婚事成不成的關鍵。探得來的對方生辰八字帖,需在自家的祖先神位下安放三天,這三天如果家裏出了點小事,即使是打破一隻碗,都會被視為不吉利而退婚。
訂婚的過程中,當事人不出面,全由媒人居中拉線,做協調溝通的功夫;周代以降,明文規定:如果缺少媒妁之言,就不被認為發生婚姻關係。但當事人也閒散不得,必需籌備下聘之物與宴客事宜,像新嫁娘就得趕製嫁衣,與新床上的一切用具,包括枕頭套、棉被套等等。
親迎揭開婚禮的序幕,也即「正婚禮」。
首先是拜堂,男女共祭天地神明與祖先,並叩拜男方家長,男女互拜,然後沐浴潔身。宴客時,新人相對而坐,夫在西、婦在東,並共飲一杯酒,共食一塊肉,象徵夫婦在生活上的合體。宴罷,入洞房,禮遂成。
除了嚴謹的儀式,婚禮也有輕鬆的一面,在農業社會中,兼有娛樂鄰里親友和祝賀祈福之意,稱為「雜俗」,包括放鞭炮、撒谷、傳代、媒人念好詞、鬧洞房。
成婚之後,還要行一套「婚後禮」才算大功告成;包括成婦禮、成婿禮,意在使姻親確認新人在家族中扮演的新角色。
「成婦禮」是在成婚後的第二天,新婦捧著盛棗子、栗子、薑桂乾肉的竹器,謁見翁姑。棗子有「早起」之意,栗子則是「戰慄、振作」的意思。第三天,下廚房作羹湯,以饋翁姑,表示自此以後,主持中饋、以盡孝道。翁姑並賜新婦坐在主位,也就是授權代主家政。
「成婿禮」是在成婚後,女婿隨新婦回娘家,謁拜女方家長與親友,稱為「回門」,而正式成為女家女婿。
以現代人的眼光來看周公訂的禮數,真可以說是夠「繁」的了;但事實上,古時也並非每戶人家都「依禮行事」,婚禮繁簡和家勢強弱有關。例如:清代漢官七品以上,採行九禮,包括婚後的成婦、成婿禮;一般老百姓的婚禮則簡單多了,大體上只保留納采、納徵與親迎三禮。
同樣的儀式,貧富的表現也不同。以「媒人」為例,上層社會的媒人多以親友擔任,男性較多;下層社會則依賴職業媒人,女性居多數。「聘金」一事,富有的人家自行決定,依各人意見而行;家貧者卻要互相約定,唯恐吃虧,也含有買賣的意味在內。

圖3.:年輕人對婚禮的自主權提高,像登山結婚等新潮方式紛紛出現。(楊永山/新聞局視聽處/聯合報資料中心)
婚禮演變的兩大階段
歷代對婚儀的規定不盡相同,但變化不大。直到國父推翻帝制,創建民國,婚儀也經歷了一次大革命,由六禮縮減成訂婚與結婚兩儀,或合而為一,省略訂婚。這種簡化後的婚禮,稱為「文明婚禮」。據說民國初年,上海文明書局印行的「新式婚禮儀式手冊」,是「文明婚禮」的起源。
「文明婚禮」所訂的儀式偏重觀禮的設計,非常西化,等於是把教堂婚禮硬生生搬過來。唯一不同的,是沒有宗教性的儀式。這樣的婚禮不適合在住宅舉行,於是助長了在飯店舉行婚禮的風氣。
民國初年,內戰頻仍,一般人無錢無閒顧及傳統繁複的習俗,簡便的文明婚禮漸入人心,終為大眾採用。最明顯的改變是,主持婚禮除了主婚人(雙方家長),還增添了證婚人、介紹人等角色。在西方社會,證婚人是由神職人員擔任,國人則請地位顯赫的人擔任;而介紹人的口才要詼諧,才能使氣氛熱鬧起來。
在飯店舉行婚禮,新娘車由女家迎完親出來,直接奔往飯店宴客,家祭就免了。宴罷,因為洞房不在飯店,也多半省卻了鬧洞房的習俗。
跟內地比較起來,本省婚儀的變化極微。民國四年,計毒袁世凱不果的革命志士翁俊明,首開「文明婚禮」的風氣,且由史學家連雅堂擔任司儀,但是並沒有因此而上行下效,一般人還是依照古禮行婚。因為移民大多來自閩粵二省,直到現在,婚儀仍留有這兩省的風俗。
民國卅八年,政府遷臺,帶來了婚禮的「第二變」。

圖1.2.:婚禮時,用米篩子蓋過新娘的頭,意講「辟邪」。這項禮俗至今中南部仍延用;北部則多改以黑傘代替。
嫁妝聘金逐漸省略
當時臺灣湧入大批來自大陸各省的移民,經過戰亂的洗禮,丟掉了很多習俗,婚禮趨於簡單。加上社會工業化,生活忙碌;教育普及之後,女性有了謀生能力,大家對婚姻的觀念產生了變化。在各種原因互相衝擊之下,現代的婚儀更進一步簡化了許多。
很明顯的一個改變是省略了嫁妝和聘金。
聘金是民初社會「買賣婚」的遺風,作為賠償女方損失生產力之用;女方陪嫁,則有顯示財力的意思,並希望因為豐厚的嫁妝,增添男方的光彩,善待媳婦。所以臺灣的婚禮有個很重要的儀式,叫「看陪送」。嫁妝行列浩大的,事隔幾十年,仍是當地人酒餘飯後的熱門話題。
重視嫁妝,古今皆然。宋代畫聖陳北溪早年窮困潦倒,嫁女兒時,只得以五籠畫作為陪嫁,卻被不具慧眼的親家母一怒之下,當柴火燒掉。
但一般現代女性經濟基礎穩固,不需仰賴聘金或嫁妝的補助。小家庭盛行後,媳婦並非「專屬」婆家,更無需用聘金賠償女方。
因此,在雙方協調之下,經常為了省事而兩免。即使拿了聘金,大半也是拿個「意思、意思」;或做個樣子,婚後再歸還;或充作小倆口創建小家庭的基金。因為嫁妝、聘金談不攏,私奔或殉情的報導,近來在報上已經看不到了。

圖1.2.:婚禮時,用米篩子蓋過新娘的頭,意講「辟邪」。這項禮俗至今中南部仍延用;北部則多改以黑傘代替。(楊永山/新聞局視聽處/聯合報資料中心)
年輕人對婚事的自主權提高
除了嫁妝與聘禮漸漸形式化,由於自由戀愛盛行,男女婚前已認識,因此說媒、探問生辰八字這些「婚前禮」也多半省略。矛盾的是,即使雙方很熟稔,還是有不少人維持提親與訂婚的習俗;不同的是,附帶贈送給對方的禮儀少了或改變了,因為過去有的產物,現在可能沒有了,譬如:過去農業社會,訂婚時,男方要贈送女方全豬或半豬,現在則改為肉鬆或火腿。
簡化之外,不同省籍人士聯姻,習俗相互融合的例子也不少。像客家人原本不准女婿入贅,而由同族的晚輩兼祧,但受閩南人的影響,近年也開例招贅。
不過,因為各地習俗莫衷一是,聯姻時也會引起衝突。像一般人嫁女兒,喜用櫃子作嫁妝,取「早生貴子」的好彩頭;臺南人卻是覺得「嫁櫃」念起來,有「帶著身孕」的意思,所以陪嫁櫃子反而會遭鄰里譏笑。

圖3.:花生、桂圓、粉圓,祈求新人「早生貴子」。(楊永山/新聞局視聽處/聯合報資料中心)
與結婚相關的服務業興起
面對習俗衝突,老一輩息事寧人的方法有兩種:一是訂婚時,新娘最大,聽從女方的習俗;結婚時,再從男方的。一種是認為媳婦是要嫁過門來的,不好一開始就給她下馬威;而且男方太過堅持己見,對「損失」一個女兒的女家過意不去,於是男方讓步的幅度較大。
就在衝突、讓步之間,地方習俗漸漸改變了原貌。
商業化是另一隻無形的巨手,加上廣告與促銷活動的鼓吹,它具有左右婚禮改變方向的莫大魔力。
從民國六十五年至七十二年之間,臺灣地區每年平均結婚對數為十六萬兩千九百五十五對,如果每對新人結婚花費五萬元,則每年有八十億元的市場,不可說不誘人,所以與結婚相關的服務業如雨後春筍般地冒出。競爭愈來愈激烈,業者無不力求突破傳統,各出奇招。
就以喜帖為例,早已不再限於大紅色,而且格式、紙材繁多。喜餅除了日頭餅之外,西式餅干最受歡迎,甚至有人以巧克力、蛋糕來取代喜餅。為了留下美好的結婚紀念照,拍攝日提早在婚前,「頭紗不能戴兩次」的忌諱也就打破了。
媒人不再,伴娘出租業興起,協助新人順利進行各種儀式,甚至提供補妝、換衣的服務。
這些行業如旭日般升起,另一些舊有的行業卻相對沒落了,像媒人、辦桌(酒席)、碗盤桌椅出租業等。從事辦酒席的業者杜文龍表示,過去還不時興到飯店辦喜宴時,承攬一百桌酒席是常有的事,現在偶爾辦上三、四十桌,還得看與客戶的交情是否深厚。

婚禮趨於西化、簡化、多元化
另一個影響是法律上的規定改變了,現在的法律不視訂婚為結婚成立的形式要件,而使得社會逐漸輕訂婚而重結婚,促成婚前禮的縮減。但過去的「婚書」指的並不是結婚證書,而是訂婚證書,可見得「結婚」只是將訂了的婚約,用儀式完成,重要性不見得高過於訂婚。
現代婚禮中,「個人表現」的色彩濃郁,形式走向多元,是另一大改變。
有人完全依照古禮進行婚禮,甚至穿著傳統服裝、抬花轎等,走的是復古路線;也有人到法院公證結婚,甚至私下找兩位親朋好友當證人,便完成結婚儀式;還有各種新潮的結婚方式,例如:跳傘結婚、潛水結婚、登山結婚等等,多半是因為這些活動是新人的共同嗜好,或因為參加這類活動而認識。
採用新潮或完全復古婚禮的人畢竟少數,大部分的人都是「中西合璧、新舊並行」。由男方到女家提親、下聘,然後訂婚,選好日子。結婚當天,新人穿著西式禮服,到飯店或家媮|行結婚典禮,再到飯店宴客。婚後禮原是為了幫助新人適應新環境與新角色,但因雙方婚前即熟稔而被忽視,只保留女婿「回門」之禮。

婚禮愈隆重,婚姻關係愈持久
儀式變化後,與固有習俗愈行愈遠,加上各地習俗不同,關於結婚儀式的說法見仁見智,常使當事人無所遵從。去年十一月,文復會舉辦的「生命禮俗研討會」中,「如何設計一個富有中華文化特色的婚禮」再度成為熱門的話題。
內政部禮俗科科長王西崇表示,各地習俗不同,如果硬要訂出一套標準的婚禮模式,勢必與現實脫節。而且「標準」在這個日趨多元化的社會,也無從訂起。
年輕一代共同的想法,是婚禮愈簡單愈好,但是社會學家有不同的看法。阮昌銳教授指出,國外學者做過調查,發現婚儀愈慎重的民族,婚姻也維持得比較長久。從社會心理學的觀點來看,過於簡單的婚禮,恐怕會使新人對婚姻存輕率之心。
離婚率愈見高漲的今天,社會學者不得不再回頭,希望由重視婚禮儀式過程,在莊嚴的氣氛下,將珍視婚姻的價值觀內在化,加強新人彼此的歸屬感,進而鞏固家庭與婚姻的基礎。
現行婚禮缺少神聖性和莊嚴氣氛
婚禮受商業化的影響,漸趨世俗化,很多學者認為是現行婚禮中最大的缺點。譬如:在飯店同時舉行婚禮與婚宴,觀禮的人不是遲到就是無心觀禮,嗑瓜子或聊天,整個儀式顯得吵鬧,且不夠莊嚴。
因此,有人提出婚禮與婚宴的場所分開,婚禮宜在肅穆的地點進行。
問題是國內並無專供結婚的場所。即使是法院的公證禮堂也不盡理想;碰到星期假日,結婚人數暴增,進行的儀式又簡單,總不免留給人嘈雜與草率的印象。
阮昌銳教授提議,多利用宗教性的教堂、廟宇及家族的祠堂。這樣的建議對於非教徒及家族無祠堂的民眾,卻又不盡理想。所以有人再建議飯店將觀禮與婚宴分在兩個廳進行,但最好是由政府撥款設立多座結婚場所,供民眾使用。
不能視為單純的迷信
為了要新婚夫婦生活美滿、子嗣不斷,傳統婚儀充滿了「不可說」的禁忌,很多都是迷信。學者卻以為,用嚴苛的科學眼光去看婚禮儀式,抽掉所謂「迷信」成份,則很少儀式能留存,包括祭祖先與天地的儀式。
「抽掉迷信,婚禮失去了熱鬧與喜氣,冷冷清清的婚禮還算是婚禮嗎?」阮昌銳教授提出了這樣一個發人深省的問題。他表示,起碼祭祖與拜天地的儀式應該保存下來,這是中國人慎終追遠、感念天地的恕道精神。
但對於部分含有男尊女卑,或道德譴責的習俗,中央研究院副研究員胡臺麗認為應該捨棄,比如臺灣有些地方是只有處女新娘才能以米篩蓋過頭。
大部分固有習俗因背後的意義為人淡忘,而被看成沒意思的把戲,胡臺麗表示,「如果儀式意義深遠,而且真能達到創造美好婚姻的目的,就要宣揚它們的意義,讓民眾樂而實行。」胡臺麗贊成製作電視短片宣導。
簡單的婚禮只需要兩人以上證婚,就能達到公開儀式的目的,但結婚的意義不惟兩人結合了,且要創造幸福的家庭生活、結合兩姓親家和睦相處,還有傳宗接代等更深遠的目的。所以一些貌似迷信或缺少意義的儀式,都是為了使婚禮更隆重、新人能更珍視這樁婚姻。
國內現行婚禮中,習俗的力量仍在,但各地不同,極為雜亂,「國民禮儀範例」所訂定的形式又過於簡單。以至於每一對新人在面臨終身大事時,都必須在繁與簡、傳統與現代之間作取捨。有人厭煩這些選擇,也有人珍惜選擇的權利。
無論如何,結婚是件人生大事。婚禮是踏入婚姻生活的大門,它沒有好壞對錯;卻多少反映了這一代人的一些想法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