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會中,羅大佑一貫的黑衣、墨鏡裝扮,以他那不算優美的歌聲,在舞臺上「嘶吼」,身體亦隨著節奏擺動,渾然忘我。每首歌唱完,觀眾均報以熱烈的掌聲,這使他下一首唱來格外賣力。
唱了五首歌後,他暫時下臺休息。回到後臺,他一語不發,筋疲力竭地癱在椅上,彷彿要休克了。然而在略事休息、喝些冰水後,他再度上臺,居然又是精力十足,好似換成另一個人。
羅大佑雖然學醫,但健康狀況不佳,體力也不好。這一方面與體質有關,一方面也因個性的關係——他屬於腦筋型的人,成天腦筋動個不停;又有點神經質,只要心中有事,總是吃不下、睡不著;還常常熬夜創作,……因此身體好不起來。
他上臺演唱時,由於沒有受過聲樂訓練,唱歌時全用嗓音,故十分辛苦;同時因為他很敏感,總在用心感受觀眾的情緒,以作臨場反應,可說身心都處在「作戰狀態」,因此更是費力。「每次我開演唱會,都像把自己掏空了,又像在作一場噩夢,總以為自己一定會倒在臺上……」他說。
可是,他都撐下來了,且樂此不疲。每出一張唱片,他一定要開次演唱會,未來也將繼續這麼做。因為,「我心中有許多『東西』想要表達,而演唱會是最能直接得到回饋與共鳴的方式。」
用「心」寫,用「心」唱
他的每一首歌的確都是用「心」寫的,雖然表達方式十分直接,但很能得到社會大眾的認同與喜愛。他寫的歌詞不強調意境,而是十分寫實的,例如:
「福利社堶惜偵繷ㄕ部A就是口袋堥S有半毛錢。諸葛四郎和魔鬼黨,到底是誰得到那支寶劍?隔壁班的那個女孩怎麼還不經過我的窗前?嘴堛犒s食、手堛犖延e、心裡初戀的童年。……總是要等到睡覺以前,才知道功課只做了一點點;總是要等到考試以後,才知道該念的書都沒有念……。」
「發黃的相片、古老的信,以及褪色的聖誕卡,年輕時為你寫的詩,恐怕你早已忘了吧!……」
「……眼看著高樓蓋得愈來愈高,我們的人情味卻愈來愈薄;朋友之間愈來愈有禮貌,只因為大家見面愈來愈少。……」
「亞細亞的孤兒,在風中哭泣;黃色的面孔,有紅色的汙泥;黑色的眼珠,有白色的恐懼;西風有東方,唱出悲傷的歌曲。……」
見人所未見,言人所未言
有人說他的歌是「抗議歌曲」;有人視他為「離經叛道」;也有人認為他唱出了這一代年輕人的心聲;……而羅大佑談起自己寫歌的動機,只是:「我喜歡做沒有人做過的事。當我心有所感,而這些感覺目前並沒有人以歌曲來表達,我就自己寫、自己唱。」
「例如許多人都歌頌愛情的甜美與動人,但其實世間變幻無常,不可能有永恆的愛情,所以我寫了『戀曲一九八○』。」他說。
他寫歌時先作詞,再據詞意譜曲。他說:「我這個人很敏感,很喜歡東想西想,因此對身邊許多事物的感受與一般人不大相同。有些別人已看慣、不以為意的事,我往往卻想提醒大家注意和改進。或許我是有點苛求,或許我是有點愛管閒事,但也就是這種見人所未見、言人所未言的習慣,促使我走上創作之路。」
「念頭出現後,開始自由聯想,將想到的與主題有關的東西,全記下來。在我寫『童年』時,就將幼時的記憶,如書包、便當、福利社、老師、考試、籐條、漫畫……等先寫下來,再試著把它們串聯起來。」他說。
出唱片的所有工作都自行包辦
他總是改了又改,直到完全滿意才定案。並且為了充分掌握和發揮創作的精神,他出唱片時的種種工作,從作詞、作曲、編曲到製作,都自己一手包辦,因此「產量不高」,一年只出一張唱片。
羅大佑出身醫師世家,家境很好,自小學鋼琴,並會彈吉他。大學時,他醉心西洋音樂,曾與同學共組合唱團,在許多大專院校及俱樂部演唱過。民國六十五年,他為電影「閃亮的日子」作插曲,而踏入演藝圈。民國七十一年出第一張唱片,由幕後走向幕前。今年八、九月間,他將推出第三張個人專輯。
著重內涵,不講究技巧
羅大佑錄製唱片的情形十分特殊,他一心強調歌曲中的心聲與內涵,而不講求音質與技巧。
他平時不練唱,所有的歌都是到錄音室才唱。他通常在晚上錄音,到了錄音室,先與同伴、錄音師聊天,並喝點酒,培養情緒。正式錄時,一氣呵成唱完,除非要自己唱第二部或和音,否則全不剪接。
如果唱時感覺情緒不對,沒有完全進入歌中,他會要求休息半小時再錄;如果仍不行,就「鳴金收兵」,第二天再來。
他每晚頂多錄一首歌,因為,「每首歌表達的意念不同,唱的方式也不同,如果接著錄幾首,會把情緒攪亂了。」他解釋說。
他具有藝術家率性而行的性格,凡事最在意的是「感覺」,唱歌時也是如此。他前二張唱片中,有好幾首酒後錄的歌,聲音沙啞、拍子也不准,而他認為「感覺」對了,已足以表達他想要表達的那份感懷,因此執意就這樣出版了。
奇妙的是,聽眾似都能領會他的用心,一點也不計較他的歌聲,反而認為他獨樹一格,因此非常支持,二張唱片都極暢銷。
「聲音比我好的人太多了。嗓子好壞對我來說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表達的內容。」他說。
羅大佑強調,他的歌聲或許不「美」,但非常「真」。而的確有許多人欣賞他這種直接、不假修飾的表達方式。
但是,音樂是一種聲音的藝術,羅大佑平時若肯練練身體、練練歌,演唱時不僅不會那麼吃力,亦能在追求「真」時兼顧到「美」,自能走更長遠的路,不是更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