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獨居老人死亡多日後被發現的新聞,接二連三地出現後,很多人始驚覺,以前聽說的美國有老人過世許久,才因好些天報紙或牛奶沒人拿而被發現的情形,也已經到了台灣,而社會也展開多方討論,「養老送終」的重責究竟誰屬?老年人最需要的是哪些照顧?我們目前所做的有哪些?老人政策是什麼?包括老人社會學、醫療照護、福利政策等的老人學在台灣是否發達?做為高齡化社會的一份子,什麼是我們應該共同努力的方向?
我們發現,台灣的老人政策仍在起步當中,老人學的研究更是不足。民國六十九年「老人福利法」首度頒佈實施,老人福利的推行始有所依循,而直到民國八十二年,老人福利法修正草案始進入立法院審議,又經過三年餘,在去年中始公佈實施;目前在包括醫療保健、養老金、敬老優待、文康休閒、老人心理及社會教育等各項政策規劃中,急性醫療、貧戶養老金和文康中心較為完善;安置頤養、居家生活照護仍為家庭責任;至於老人教育、心理輔導、老人就業等方面而言,除了極少數的民間社團組織外,簡直可說是付之闕如。至於老人學的研究與調查,我們也還在籠統的以六十五歲以上老人人口為一整體的階段,並未細分為六十五歲至七十五歲為初老期,七十五歲至八十五歲為中老期,而八十五歲以上為老老期,各自有其的不同需求的優先次順序。比如說,對初老期的老人而言,心理調適、社會活動大致而言要較醫療照護重要;老老期人口最需要的顯然便以醫療和護理為主,社會機構往往必須取代家庭在這方面的功能。因此,老老期人口的急遽增加,勢必會影響老人福利措施的規劃及社會資源的分配;而老人人口及其身心、經濟、家庭狀況的普查便成為老人政策制訂及調整極為重要的依歸。老老期人口的增加在所有經濟狀況及醫療品質不斷提昇的地區遲早都會發生,台灣也不例外,先進國家在這方面的做法對我們極具參考性,但老年人口的分級調查資料及社會大眾對於這些問題的認知及共識,則是我們的必須趕緊去做的基本功課。
中國人講求孝道,家族在於東方相當於社區之於西方,成為權利與義務分配的基點。然而,當東方的家族在工商社會中逐漸萎縮,成為成員和規模都越來越小的核心家庭時,我們發現,原來的農業或傳統社會中的家族,具有足以支撐社會各層人口結構需求的功能已不再,然而我們的心態或千百年來根深柢固的道德觀與價值觀卻並不那麼容易隨之調整,而這文化層面的考量在東方國家老人政策的制定上也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
根據民國八十五年的調查,台灣地區五十歲以上的人口中,高達百分之七十四的人認為最理想的養老居住方式還是和子女同住或隔鄰而居,而願意到安養、療養機構養老的僅佔百分之二,比願意獨居的百分之四人口還少。當然,社會養老機制的品質良莠不齊,也是老人不願前往的原因之一,但基本上還是受傳統養兒防老觀念的影響,總覺得不能與兒女在一起既沒安全感又沒面子,子女方面通常也受到相同的心理與社會壓力,只要能力許可,誰也不願也不捨把父母「丟」給「機構」。結果卻也常因下一代在現代生活的快速節奏中無法配合父母的需要而造成另一種雙方的痛點,尤其在老人家長期臥病需全時間居家照護時,更常成為現代小家庭無法承擔的重責。反觀在美國的台灣銀髮族卻較能拋棄「養兒防老」的心態追求獨立生活,而能充分利用美國的老人福利政策,讓晚年的日子有著黃昏的恬適舒坦。
老年是每個人都將歷經的人生過程,銀髮族在辛苦一生、盡力完成家庭與社會責任之後,如何能放慢腳步,與老伴老友老狗享受人生最後一段路旅程上的美景,需要每一個人的關懷與參與,寄望我們老人政策與老人學能在更多心力投入後不斷進展。畢竟,你我都將會走進老年的舞台;但願,在人生帷幕拉上時,我們能夠心滿意足地含笑謝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