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出入境證申請標準放寬
經濟部出國審查委員會為了便利國內工商界人士辦理商務出國證照加簽手續,已決定針對資本額在一億元以上的公司組織,以及經投審會核准的國內外投資機構副總經理級以上的人士,放寬其長期出入境證的申請資格。
目前國內辦理證照加簽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持有長期出入境證方式,不必經過境管局辦理證照加簽手續,便可直接到航管局蓋章出關;另一種方式,則是未持有長期出入境證,而須在經濟部出國許可證一年有效期間內,赴境管局辦理證照加簽手續後,才能到航管局蓋章出關。
目前具有長期出入境證申請資格的只有下列三種情形:一、外銷廠商年進出口實續在美金十萬元以上,則可申請一張,往後若廠商年進出口實績每增加美金一百萬元則可再申請一張,二、對外投資的正、副負責人,三、海外工程事務所的正、副負責人。
此次出國審查委員會放寬長期出入境證申請資格的對象主要為下列二種:一、國內公司組織,資本額在新台幣一億元以上,其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上人士包括董、監事及董事長在內,一律可以申請長期出入境證:二、經投審會核准的海內外投資機構,其副總經理級以上人士,亦可申請長期出入境證。
長期出入境證,一張有十格,亦即一年可以使用十次,對經常出國的工商界人士來說其使用上相當便利,當局鼓勵工商界人士能多多加以利用,只要資格符合,出國審查委員會將速審速發。
墨西哥加拿大巴基斯坦放寬國人入境簽證
長期以來,我國商人取得簽證極為困難的墨西哥入境簽證,最近經中華民國國貿協會協請墨國有力人士幫忙後,獲得了重大突破,墨西哥已正式同意,授權國貿協會代為接受「墨西哥簽證申請」,凡經由該會過濾審查轉送墨國的簽證將可順利取得。
但是凡透過「國貿協會」辦理的墨西哥入境簽證,規定限經由美國亞利桑那州及吐桑市進入墨西哥境內,目前國貿協會已積極展開有關受理申辦墨國簽證的準備作業。
加拿大政府已於日前同意放寬對我國人民赴加的入境簽證,可簽發多次簽證,包括持有G字頭護照的我國公民,亦可簽證入境加拿大。
據瞭解,持G字頭護照的我國公民,多為政府公務員,以往,由於中加之間沒有正式邦交,因此,我方公務員如欲入境加拿大,均需換持M字頭的護照入境,經過我國多方交涉以後,加國終於放寬限制。
經我國外貿協會與巴基斯坦商工總會充分溝通,已同意放寬對我國商人的入境簽證,過去申請者除必須具有一定標準的貿易實績外,尚須為西南亞廠商聯誼會會員並參與該會活動才可,現只要在國貿局登記為出進口商,有貿易實績,無貿易糾紛記錄者,即日起均可經由外貿協會的推薦保證函,向巴國申請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