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3:家長和社會的管教迷思
「零體罰在校園碰到的一大困境是:台灣的家長仍在打孩子,卻只立法要求老師不准體罰,」全國教師會政策部主任詹政道舉例,孩子在家裡說謊會被處罰,到了學校「待遇」卻寬鬆許多,這種錯亂,導致一些孩子可能在家裡「裝乖」,卻把壓抑的情緒帶到課堂,他們看準老師「不敢」動手而恣意喧鬧,就算警告記過,學生也似乎不痛不癢、毫不在乎。
詹政道的慨歎對照國語實小「9巴掌事件」,的確所言不虛。呂老師重打學生後,班上絕大多數的家長卻認為老師打人是為了管教調皮學生和保護其他小孩,罪不致坐牢,才施壓張父,力挺老師回班任教,顯示家長對體罰不言自明的認同。
鐘擺的另一邊,卻是家長的放任溺愛,導致不少孩子以自我為中心,難以管教。例如詹政道看到學生過馬路時散漫聊天,會勸導學生迅速通過,還常遭學生白眼;更有甚者,班上孩子抽煙、說粗話,老師跟家長溝通,家長根本認為無所謂,「這樣的態度,老師是很難教的,也有很深的無力感。」
「很多小朋友在學校受到一點挫折,就回去向爸媽哭訴,家長不查明來龍去脈,先怪老師再說!」林老師表示她這一年內就曾幾次被不講理的家長責怪,也許是孩子的問題,老師自認處理得當,卻得先道歉安撫,才能繼續溝通說明。
「老師間會互相提醒,碰到這種難溝通的家長,就不要太費力管教,還是先明哲保身吧!」林老師無奈地說,老師自廢武功,明知孩子行為偏差卻消極處理,最後吃虧的還是孩子啊!
一位任教7年的老師在部落格抒發對教育環境身心俱疲的心情,為了重拾教學熱情,她甚至休息一年遠走非洲,但回台任教不到2個月,「我靈魂的光已漸漸淡去,」她說,「從拿教鞭的那一刻開始,每天無不戰戰兢兢的告訴自己一定要身教、言教合一,不一定要教出成績一流的學生,但求個個品行端正、謹守法治、勇於負責、樂於助人。」
無奈一路走來,她看到許多高喊「人性化教學」,其實骨子裡是媚俗怕事的同事,卻成了學生眼中的好好老師;反之,秉持著「教不嚴,師之墮」精神、重視品德教育的嚴格老師們,卻往往被認為不通情理、與時代脫節而被排拒,和學生有著格格不入的距離。
當嚴師失去了棒子,手中只有胡蘿蔔時,究竟該如何琢磨出一套新時代的教養方法,才不致淪為親、師、生「三輸」?這不只考驗著老師,更是家長、校方、社會共同的功課。
教育部擬定的教師合法管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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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適當之正向管教措施。 2. 口頭糾正。 3. 調整座位。 4. 要求口頭道歉或書面自省。 5. 列入日常生活表現紀錄。 6. 通知監護權人,協請處理。 7. 要求完成未完成之作業或工作。 8. 適當增加作業或工作。 9. 要求課餘從事可達成管教目的之公共服務(如學生破壞環境清潔,罰其打掃環境)。 10. 取消參加正式課程以外之活動。 11. 經監護權人同意後,留置學生於課後輔導或參加輔導課程。 12. 要求靜坐反省。 13. 要求站立反省。但每次不得超過一堂課,每日累計不得超過兩小時。 14. 在教學場所一隅,暫時讓學生與其他同學保持適當距離,並以兩堂課為限。 15. 經其他教師同意,於行為當日,暫時轉送其他班級學習。 16. 依該校學生獎懲規定及法定程序,予以書面懲處。 資料來源:教育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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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違法之處罰措施
| 類型 |
行為態樣 |
| 教師親自對學生施加體罰 |
例如毆打、鞭打、打耳光、打手心、打臀部或責打身體其他部位等 |
| 教師責令學生自己或第三者對學生施加體罰 |
例如命學生自打耳光或互打耳光等 |
| 責令學生採取特定身體動作之體罰 |
例如交互蹲跳、半蹲、罰跪、蛙跳、提水桶過肩、單腳支撐地面或其他類似之身體動作等 |
| 體罰以外之違法處罰 |
例如誹謗、公然侮辱、恐嚇、身心虐待、罰款、非暫時保管之沒收或沒入學生物品等 |
備註:本表僅屬舉例說明,其他基於處罰之目的、使學生身體客觀上受到痛苦或身心受到侵害等要件者,仍為違法處罰。
資料來源:教育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