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情誼復健期中的小曹哪裡都沒去,生活受限在醫院和球隊的訓練中心兩地,完全不想和外界聯絡的他,就連2006年回台灣都一路保密,每年一簽的美國工作簽證也委由鐘孟文準備書面資料。而到了2006年底,洛磯隊宣佈和小曹解約更是一大打擊。「有一段時間,曹錦輝非常茫然,」鐘孟文說,但SBC仍積極替小曹評估加盟其他球隊的合約,最後,SBC在徵詢小曹意願後,決定與洛杉磯道奇隊簽約。
走過手傷、轉隊,經過長長的休養期,曹錦輝今年春訓在道奇表現優異,4月中旬,中繼投手短缺的道奇隊更是宣布將曹錦輝調上大聯盟,也創下台灣投手身穿不同球衣在大聯盟獻技的紀錄。
不過,環顧國內體壇,曹錦輝獲得的強力後援絕對是幸運的少數。
「曹錦輝、王建民打上大聯盟,簽的經紀公司包括CSMG和SBC,都是規模和制度健全的公司,」研究美國職業運動制度的緯來體育台球評朱彥碩指出。但在國內,無論是職業化邁入18年的棒球,還是始終停留在「半職業」的籃球,球員待遇通常只是球團的片面決定。「這就造成了兩個後果,一是球員缺乏保障,二是與運動經紀約相關的爭端層出不窮,職業運動倫理和遊戲規則也無法建立。」
2005年,國內超級籃球聯賽(SBL)的東森籃球隊開出史上最高的3年1,500萬元價格,挖角國內籃壇第一人陳信安加盟。不過,合約曝光隔天,原屬裕隆隊的陳信安在簽約後旋即反悔,造成籃球界議論紛紛。
在勞資關係上,球團與球員原屬對立的兩方,然而,在少數球團壟斷運動市場、球員長期缺乏經紀人制度的情況下,國內無論是棒球或籃球球員,基本上都等於球團的資產,雙方是徹底的僱傭關係。
「敘薪、調薪就不用說了,就連廣告代言也都由球團出面接洽,而且從中抽佣,」朱彥碩指出,由於陳信安當初跳槽,委任自己朋友,專業度低,難怪會出大差錯!
陳信安誤把雙方口頭約當真,收了東森1百萬元簽約金後才仔細閱讀這份「完全經紀約」,結果發現合約規定「肖像權」的使用權屬於東森隊;此外,原本他在簽約前曾表示,若有機會前往美國打球,東森必須無條件放人,但該條款也未列入,等於硬生生斬斷了「飛人」前往NBA的美夢。
錢收進了口袋、合約上的字跡還未乾,陳信安臨時反悔,當然遭到東森強烈抵制,2005年陳信安被迫以「受傷」為由休息了一整年。最後,還是惜才的老東家裕隆老板嚴凱泰親自出馬與東森溝通,並由信安致歉、退回簽約金後才結束這起違約烏龍。然而,整起事件顯現出國內球員對於簽約權利義務的無知輕率,卻令人無奈。
從籃球到棒球,球員新人競出、買方壟斷的市場,造成球團主導一切,陳信安的遭遇並非特例。
「國內的體育環境,基本上沒有經紀人存在的空間,」朱彥碩指出。在國內,除了最受歡迎的籃球和棒球之外,在跆拳道、撞球、網球和高爾夫球等領域,近年雖然好手輩出,卻幾乎都是在沒有經紀人保護的情況下頻頻出國比賽。
「以高爾夫球來說,從日本、美國到歐洲,不同獎金、不同層次的比賽多如牛毛,初出茅蘆的選手根本不知道該如何選擇才對自己最有利,」剛剛簽下陸冠芝等3名頂尖女子高爾夫球選手經紀約的智林運動行銷董事長施宣麟舉例,美國高爾夫比賽獎金雖然最高,但競爭也最激烈,要勝出並不容易,貿然前往未必合算,再加上出國比賽,龐大的交通和食宿費用,如果這一切都需要選手自行張羅,自然大大耗損心力、影響戰績。
「其實國內也不是沒有經紀人,但這些經紀人往往要等到選手自己闖出好成績才靠過來,且通常都是狠狠撈一票就結束,」施宣麟表示,在上無法令規範、下無透明市場的情況下,國內眾多未掛牌、身分多為退休球員或學校教練的經紀人,充其量只是「掮客」,他們遊走於球界,透過各種管道接觸、遊說球員,甚至在球員未滿18歲就先簽密約,以每個月1萬元上下的「營養金」名義,綁住懵懂單純的球員。
「以籃球來說,近年好手頻出,許多球員被國外大學看上,提供全額獎學金邀請赴美唸書兼打球,卻因為早年簽合約綁死了自己,懊悔不已!」朱彥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