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中旬,坪林鄉公投結果出爐,高達百分之九十八的投票者贊成開放坪林交流道,以促進地方繁榮。面對這樣的結果,交通部表示贊成,而環保署則以大台北區水源地翡翠水庫恐將遭受污染而堅持反對立場,並希望未來能將已通過環境評估的環保案排除在公投的適用範圍之外。環保署的意見最後遭行政院長游錫$裁定「專業不能凌駕民主」,郝龍斌署長隨即提出辭呈。
緊接著,南投縣集集鎮也以一面倒的公投結果反對興建焚化爐,並得到政府的善意回應。其他各地方見狀,亦紛紛揚言要以公投方式來表達居民的意願,例如苗栗縣西湖鄉爭取中二高增設西湖交流道、台北縣烏來鄉要求縣府取消烏來風景特定區的收費亭、澎湖縣要求開放設置觀光賭場......等等,一時之間,公投似乎成為解決爭端僵局的便捷新寵。
公投議題沸沸揚揚,朝野雙方對此可謂有所共識,也有歧異。在共識方面,雙方皆體認到民主政治的主流形式雖是「代議政治」,但透過選舉產生的民意代表及官員,有時並不能充分且無私地執行選民交託的任務,因此為了彌補「間接民主」的不足,必須藉公民投票式的「直接民主」來相輔相成,這是民主深化與改革的重要一環。
擁有公投的權利後,民眾不論對自己所在的社區,乃至對國家的重大議題,都將更有誘因去詳細瞭解、權衡利弊並作出「自作自受」的抉擇,以往「何必狗吠火車?」的政治疏離感可以大幅降低,而終能朝向落實建構有深度的公民論壇,以及有活力的公民社會邁進。
公投的正當性無庸置疑,但朝野雙方對於公投是否應先具備法源、公投結果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政府能不能發動公投,以及公投的適用範圍是否應該設限等等,則分持不同意見。
在執政黨立場,雖然「公民投票法」已送至立法院中待審,但因立法院朝小野大的生態,將使立法過程爭議不斷而曠日廢時。為避免「國會杯葛、抵制」而導致人民意見無從表達,因此無法源的公投也應可以成立;而其結果則未必具有絕對的約束力,可稱為「諮詢性公投」。
同樣地,公投既是人民意志的展現,因此若將修憲、制憲,甚至主權變更等原屬憲政層次的重大政治議題排除在公投範圍外,則不啻是一種「鳥籠式公投」,這樣的民主仍是有限的、不完整的,也顯示出堅持設限者對人民意志的畏懼與抗拒。
在國親兩黨方面,則認為公投雖彰顯民意,但民主仍應以代議政治及專業治理為正軌,不能無限上綱、不加制約。一來民眾都是自利取向、往往不能從宏觀視野來考量公共事務,「各為其利」的後果,將導致不同利害關係的民眾之間衝突加大;二來為避免公投議題遭受特定意見團體的操控,因此對公告程序、正反資訊對等並呈,以及確保資訊管道的暢通等,都必須立法詳加規範。
此外,鑑於對岸中共的威脅一直存在,台灣的處境特殊,因此國親兩黨認為,主權、國號國旗,乃至於憲政體制等敏感議題,均應排除在公投範圍外,以免造成國家的動盪與撕裂。
公投攻防戰,朝野雙方你來我往。然而無庸諱言,大大小小的地方事務公投,或許會造成一些施政的轉向及延宕,但眼前真正茲事體大、也是雙方真正在意的,仍是憲政層次的公投議題,尤其近日陳總統多次表明將於二○○六年「催生新憲法」,並以公投方式請全民來「助產」,更將公投爭議帶上新高點。
公投爭議一時無解,然而比起三年前,公投尚被多數國人視為「洪水猛獸」,顯見國內民主開放的腳步未曾稍歇。只是,民意如流水,在民主素養仍有待提升、國族認同亦相當分歧的今日,朝野雙方都應謹慎從事,才能真正開創出政治改革、民主深化的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