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淨山有效
「那一回,我們光是把撿來的鐵罐當破銅爛鐵賣,一公斤二毛錢,就賣了二千多元」,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的一位工作人員說。
所幸,這個「好景」並沒有持續。在緊接著的元旦假期前後——從七十五年十二月廿四至七十六年元月四日,「我們撿到的鐵罐,不到五十公斤。」
一切都是「淨山運動」的功勞。
「淨山運動」希望遊客做的第一步就是把垃圾分類:
可燃類,如紙、木質、皮質等易焚化且不會造成空氣汙染的東西,攜至區內指定焚化設施焚化。
可掩埋類,如食品殘渣、果皮、排泄物等可自然腐化之物,自行掩埋。
不可燃類,如金屬、塑膠、玻璃製品等極難焚化或根本不腐化之物,自行帶下山。
最後一類是保麗龍、保特瓶等焚化時會造成公害,又不是一定必要的東西,在入山處塔塔加鞍部,工作人員勸導遊客不要帶上山。例如,把保麗龍的便當盒換成鐵盒,帶下山還可使用;或把東西換裝在塑膠袋、紙袋中。
在這個活動正式推展前,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特別組織了一個宣導小組,並請台灣北、中、南區登山社團聯合救難中心,召集各區登山社團的幹部,給予玉山國家公園的生態環境知識介紹,並詳細解釋淨山運動的意義,透過他們及大眾傳播媒體,將這次活動的消息傳播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