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種男性觀點阻力強大,這個法案最後只好將敏感部份抽離,只通過了包括強暴危機處理、施暴者強制診療、以及國中小學進行性犯罪防治課程等外圍條文。至於性犯罪的本質究竟是什麼?兩性在「性」議題上究竟應如何對待,求取交集?「未來恐怕還有一番拉鋸,」張錦麗不諱言。「壞人」在哪裡?
台大社會系副教授王麗容觀察,男性往往將性犯罪議題歸類為「女性議題」、「邊緣議題」,不願搬上公共政策的檯面上討論。去年底召開的全國治安會議,六大議題包括槍枝、毒品、黑道等等,然而正引起輿論沸騰的性犯罪卻被排除在外。
公眾領域的男性主導者表現如此,一般男性又是怎麼想的呢?一位大學男生無奈地表示,一旦談到性犯罪,「身為男性,好像就被打上『原罪』的烙印。」有次他陪女友參加小型討論會,只不過說了句「性犯罪牽涉到兩性關係,兩性都有檢討的必要」,立刻引來眾女子猛烈圍攻。在「敵意環伺,隨時準備抓男生話柄」的不舒服感覺中,他頹然退出討論,「動輒得咎,乾脆閉嘴!」他形容自己的窘境。
另一位男性上班族則表示,他不願意指責同為男性的加害者,倒不是怕傳出去被哥兒們罵「背叛男性同盟」,而是他想起聖經上的一句話「誰心中沒有罪的,誰就可以丟出第一塊石頭」。
他說:「姦殺我是不敢,但平常在女孩子面前賣弄幾句黃色笑話,或是過馬路時藉機拉拉女同事的手,這些小把戲哪個男生沒做過呢?」大力支持女性主義的台大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所長畢恆達也強調,「不要光指責犯罪者,不要急著撇清自己是好人。每個男性都要小心地檢視內心,抓壞人要從自己心裡抓起!」
「其實,每個男性都可能有各種性幻想、希望立即滿足的性需求、甚至強暴的意念,」在以性學研究為宗旨的「杏陵醫學基金會」擔任指導委員的師大教育心理與輔導系講師洪有義,對男人心裡的「壞人」相當坦然。國外也曾有過調查,如果強暴無罪的話,高達半數的男人表示自己可能會去強暴別人。
「這就是x和y的不同吧,」目前正著手成立「婦女健康研究室」的馬偕醫院婦產科資深主治醫師鄭丞傑以醫學觀點分析,「這是造物者的安排,如果y不主動攻擊,也在順從等待,那就會帶來種族滅絕的災難了。」
屈意順從與加意保護
為此,鄭丞傑極力鼓吹「講兩性平等的前提,是要植基於兩性天生的不平等,加意保護女性,創造後天的平等。」對於激進女性主義者提出的女人大膽解放情慾,或是「以暴制暴」等策略,鄭丞傑都認為不智:「婦女陰道是一個容受器,男性可以打了就跑,女性卻要承擔苦果──懷孕、感染,何況愛滋病男傳女的機率是女傳男的二十倍!」
基於這樣的認識,鄭丞傑在演講時,針對「萬一誤入險境該怎麼辦?」的問題,會提出非常務實的建議:「妳不妨先假意屈從說,先生你要找我做,我也『哈』得要死,可是這裡沒情調,要不我們找一間大飯店去。還有,我的白帶多,都是我那花心老公傳給我的,你要是怕,不如先去買保險套……。」「保命第一,」鄭丞傑建議,把施暴者轉化為性對象,逃過死劫才能再談其他。
當然,承認先天不平等不是就此貶抑女性,而是更要「加意保護」。鄭丞傑以馬偕醫院新成立的、全國第一個「強暴危機處理小組」為例,以往受害者惶惶然去醫院驗傷,卻往往被一般醫院拒收,主要是「將來要去法院開庭作證太麻煩。」何況醫師只會止血敷藥,哪裡懂得要先收集証據(強暴者的精液、毛髮等),而且強暴傷害在多數情形下並不嚴重,和血淋淋的車禍、燒燙傷相比,很容易被忽略過去。
尤其現在強姦罪成立的要件,是要有「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致使不能抗拒」的證明。而「不能抗拒」的認定困難,因此在百分之十的低報案率中,又只有約百分之十的低定罪率,等於發生一百件案件中,只有一件受到法律制裁,反映被害婦女不被採信、投訴無門的困境。甚至有些醫師或司法人員還會調侃被害人,「沒怎麼樣嘛,我看不像(強暴)喔!」這些有意無意的輕忽和羞辱,都會令受害者遭受二度傷害,因此未來全國各地、各醫院成立「強暴危機處理小組」後,這些都是亟須教育的重點。
性衝動V.S.權力宰制
「兩性天生不平等」的論調有其科學根據,不過長久以來,這種論調也一直是女性主義者企圖壓到最低、甚至全盤否認的。在性犯罪議題上,主要的爭議繫於「性犯罪的本質究竟是男性無法遏止的性衝動?還是一種暴力、一種男性對女性優勢權力和控制慾望的最粗暴展現?」
「如果是性衝動引起的,就暗示只有少數人才會犯下這種獸行,其他絕大部份有性慾自制力的男性都可以隔岸觀火、不必檢討;於是性犯罪被認定為『個人化』的犯行,只發生在特定類型的男性和女性間,男女權力結構不必因此大幅調整,」這是部份女性主義者眼中的男性「陰謀」。
為了不讓男性把責任推卸到「少數壞男人的禍『根』」上,女性主義者往往拉長戰線,從廣告的物化女性、酒色應酬文化的氾濫、家族內父權結構下的男尊女卑……著手,全面檢討日常生活中男性對女性鉅細靡遺的「宰制」行為,認為那才是性犯罪猖獗的真正根由。
這種拉鋸,在幾項關於強暴的「迷思」中,可以清楚地呈現出來。
關於強暴迷思,最根深柢固的就是「受害者也脫不了責任」、「都是受害者自找的」。
她的錯?他的錯?!
多年來接觸許多女性受害者的「返璞歸真心理工作室」負責人鄭玉英指出,一般人印象中,受害者都是「道德有瑕疵」的成年女子,而她們受害,也多半有著「不可告人」的原因。
她舉例,前幾年某件大學校園性騷擾案中,男老師的動機無人深究,反倒眾人質疑的焦點放在女學生的言行舉止上,包括她為什麼常常單獨去那位男老師的研究室?為什麼一起吃飯?是不是師生戀不成,轉而誣告洩忿?甚至在凶殘而令人髮指的彭婉如案中,還是有媒體拿受害者的衣著舉止作文章,質疑她為何深夜十一點多獨自搭計程車?是不是衣著鮮豔、略帶醉態,才使歹徒見色起意,終至引發殺機?
「這些說法都是倒果為因,禁不起驗證,」世界新聞學院社會心理系副教授羅燦煐指出。就統計數據來看,國內強姦罪的受害者,最主要的年齡層(占四成以上)是介於十二歲到十八歲間,許多是上下學途中、或是放學後在校園裡、公園裡慘遭狼吻的。試問這些身著制服的女學生,有什麼衣著暴露、言行挑逗可言?何況還有約二成的受害者是還沒發育完成、性徵不明顯的十二歲以下女孩。
同樣的迷思也反映在「漂亮女孩才有人騷擾」的觀念中,性騷擾從一種懷著惡意的性犯罪,竟被輕描淡寫成男性對女性的恭維。畢恆達以他看過的一幅漫畫為例,四格對話是這樣的:
女:「昨天在暗巷被騷擾,怎麼辦?」
男:「下次帶把手電筒。」
女:「要多亮才能嚇阻歹徒?」
男:「以能看清楚妳的長相為標準!」
「隔壁大哥哥意圖騷擾,小女孩智退惡狼!」一次又一次的情境演練,只盼孩子能小心自保、遠離傷害。圖為北市五常國小輔導課一景。(卜華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