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愛情故事
1943年生於花蓮秀林鄉的田春綢,父親是第一位信仰上帝的太魯閣族人,母親是一位助產士,田春綢從小跟著祖母到山裡種植地瓜、玉米,跟著大伯到山林去打獵。國小6年級時,有次母親外出受訓,她還代替母親去幫族人接生,完全無懼於鮮血淋漓的場面。
國中畢業後,田春綢進入台中護理學校,成為一名正式的接生婆。1977年,田春綢結束了第一次婚姻,跟著朋友赴日本東京進修美容技藝。在一次問路過程裡,認識了現在的夫婿丸山忠夫,譜出了一段傳奇的「東京愛情故事」。
短暫的美容課程3個月就結束了,在伊人回到台灣後,這個深情的桃太郎不辭辛苦,前來拜訪了4次,終於贏得美人歸。為了打發異國孤單的日子,田春綢在日本學習手藝,拿到了好幾張「人形(人偶製作)教授」證書,原本計劃回台開課授徒的,如今4個大鐵櫃的專書,全堆在花蓮家裡的後陽台裡,無用武之地。
翻開家中一整本裝訂整齊的「拋棄書」影本,有關秀林鄉「還我土地」抗爭運動,得從1968年政府頒訂的「山地保留地辦法」(後改為「原住民保留地」)談起。當時國民政府在全國劃出26萬頃山地保留地,原住民擁有地上權、耕作權,但需在連續耕作10年(現改為5年)後,方可取得所有權。
條文中也明文規定,除了原住民,山地保留地不可轉讓、承租給漢人。但是在那個崇尚經濟開發的時代,卻又列出了一個方便的「例外」條文,就是為了礦業、土石、觀光遊憩及工業資源的開發,並且不妨礙國土保安之下,漢人可以承租開發利用。
於是,在1968年到1977年這10年間,當原住民還只擁有耕作權的時候,財團們只要付給原住民地上物補償金,即可便宜的租用到山地保留地。一旦出租之後,失去耕作機會的原住民,便無法取得土地的所有權;而為了免除日後糾紛,承租財團還需要原住民簽署「土地權利拋棄書」。如此一來,被拋棄的土地就會變成國有地,接著財團只需和政府打交道,地主從此和土地再無任何牽連了。
1973年,亞洲水泥看上秀林鄉豐富的礦業資源,決定來此設廠,並在秀林鄉富世村召開承租說明會,向鄉民承諾租約9年,並發放了3000元的地上物補償金。但是地主們並不知道,依照礦業法,不論地主同不同意,只要亞泥願意,它將可以無限期續租這塊土地;他們也不知道為何亞泥竟在第二年取得了全部地主的土地權利拋棄書。
已經過世的關鍵人物、時任鄉長的張榮文曾經表示:「這些都是原住民自己答應的!」問題是,「一百多位地主,總共270筆土地,竟然在同一天,全部辦理拋棄?」對於水泥工業大舉進入花東地區有深入研究的鐘寶珠不由得頻頻搖頭,這中間顯然有太多的疑點存在了。而過程中更可以看出,為了讓亞泥順利取得租約,並進一步讓地主拋棄土地權,鄉公所竟然扮演著幕後推手的角色。
對於亞泥而言,他們強調一切行事依法有據,公司擁有租約、土地權利拋棄書,不僅在最初發放了地上補償金給地主,多年來也依約付給鄉公所每年一千五百多萬元的租金,為了回饋當地社區,亞泥還曾獲頒「任用原住民績優廠商獎」。如今面對原住民要索回土地,亞泥公司也希望政府儘快解決問題。
秀林鄉原住民與亞泥之爭,只是冰山一角。近年來,有關原住民保留地糾紛的陳年舊案一一出土。如不遠的和平鄉,1991年面對西部礦區枯竭,行政院將和平鄉原住民保留地變更為水泥專業區,再以高額補償方式強制徵收。凡此種種,所謂的「原住民保留地」一再不保,輕易地就可被操弄轉手。
在全國的原住民鄉鎮裡,秀林鄉是土地流失是最嚴重的地區之一。就曾有學者研究指出,秀林鄉原住民的酗酒、雛妓問題特別嚴重,這和太魯閣族人土地流失、社會結構的失落有關。
圖中綠色色塊,即為秀林鄉太魯閣族與亞泥公司有所爭議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