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為民生六大需要之一。我國由於工商日益繁榮,人口不斷增加,國民對「住」的需求,無論在質、量方面都愈來愈高。中華民國政府為了達成「住者有其屋」的目標,特地把「廣建國宅」列為十二項建設之一。可是政府苦心覓地、大量興建的國宅,最近卻有部份面臨滯銷的命運,本文將由此對國宅問題做一番探討。
民國卅八年,中國大陸淪陷,中央政府播遷來臺,也帶來大量的人口,對當時建設尚屬落後的臺灣,造成相當大的壓力。
遷臺之初,百廢待興,政府當時實無力顧及住宅建設。而日僑離開後的空宅也只能容納部份人口,使得違章建築因生活需要而隨處搭建。
民國四十二年,克蒂颱風造成災害,違建住戶損失很重,約有數千人無家可歸,使政府對住宅問題面臨進一步的壓力。
當時「美國援華相對基金」曾撥付大筆款項,協助我國政府從事民房復建工作。曾在基隆市興建半樓式住宅一百零二戶,供災後民眾居住。而這次建設也成為政府興建國宅的開始。

由青年公園遠眺南機場四號國宅,湖光水色,環境宜人。(魏嬡)
當年以救濟性業務辦理,未能積極規畫
早期的國宅,縣市政府社會課以「救濟性」業務辦理,是一種應急措施。興建數量不多,也缺乏整體規畫觀念,是故績效不彰。
後來由於省內人口年有增加,且大量向都市集中;加上社會經濟結構改變,大家庭日少,小家庭漸多,致使戶數增加,也使得住宅缺乏問題更形嚴重起來。
「人無恆產、則無恆心」,為國人的傳統觀念,政府一直有心協助民眾置產,期使人民都能落戶生根、成家立業,也可使社會、國家安寧祥和,好進一步建設與發展。
在國家建設積極開展,國家財政亦漸富裕之後,政府特於民國六十四年公佈「國宅條例」,為興建國宅的第一部完整法令。法令中明訂國宅的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省(市)為省(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各主管機關也紛紛延聘人才,成立國宅局、國宅課,統籌興建業務。
另外在土地取得上,規定公有土地適於興建國宅者,應優先供應。並將土地增值稅總額提出百分之廿做為興建基金。
一切準備完成後,政府在民國六十五年開始施行「六年計畫」,預計六年內興建國宅十萬戶。國宅建設於此步上軌道。

建築宏偉、環境優雅的南機場十二號國宅。(魏嬡)
興建國宅列為國家重要建設
隨著十項建設的完成,政府繼續辦理的十二項建設中,其中第七項即為「開發新市鎮,廣建國民住宅」。
當時的行政院長蔣經國先生曾指示:「……在民生主義的食衣住行四大問題裡,衣、食問題目前已不存在,行的方面,各種交通設施也在積極興建,唯『住』的方面,中低收入民眾尚未能有合理的居住空間,來改善居住問題。……」
至此,政府「大量興建國宅、廣泛照顧中低收入民眾」的現階段國宅興建目標,成為與鐵路、公路、機場、港口等量其觀的國家重要建設。
前述「六年計畫」在去年截止時,全臺各地完成國宅三萬一千戶,再加上施工中的四萬一千戶,離預定目標十萬戶仍遠。而歷年完成的國宅,均吸引民眾熱烈搶購(六十八年北市曾發生出售四百五十戶國宅,而有二萬人登記的熱烈情況),足見國宅數量仍屬供不應求。所以政府除檢討六年計畫進度為何遲緩外,更在七十一年度推動「四年計畫」,決心進一步廣建國宅。
四年計畫中的國宅興建方式有三種:第一種是「政府集中興建」,這也是國宅興建的一貫主要做法。第二種是「人民貸款自建」,這種方式適用於農、漁、鹽、礦、山地、離島等區域,這些地區由於情形不一或位置偏遠,政府無法集中興建國宅,所以準由民間團體(譬如:鹽民合作社、或農、礦工會)自覓土地貸款自建。第三種是針對六年計畫進度遲緩而改進的新做法,就是「獎勵民間投資興建」。

三興新村,為台北市早期的國宅建築。(魏嬡)
臺南、高雄二地國宅發生滯銷
當政府從去年七月起,執行新的四年計畫,開始大量興建國宅後,除臺北市外,各縣市趕建完成的國宅,卻令人意外的發生滯銷情事——首先是高雄縣五甲國宅,接著是臺南市和順國宅,而屏東縣朝升國宅竟只賣出八戶,銷售率尚不及兩成。
為什麼這些滯銷情形都發生在政府集中興建的國宅上?主要原因是「貸款由人民自建」的農、漁、鹽民、勞工住宅,都是在先有買主的情況下才興建的,規畫和設計都能針對某種職業人口的需要。至於「民間投資興建」的國宅才在起步階段,目前還看不出成果。
政府集中興建的國宅賣不出去,是否表示國宅數量已供過於求?當然並非如此。據六十九年戶口及住宅普查結果顯示:臺灣地區非自有住宅者,仍有六十八萬戶;自己擁有住宅,但對該住宅不滿意者,亦達五十三萬戶。由此可見,民眾對住宅的需求量還是相當大。
既然民眾對住宅有這麼大的需求,而政府又投下龐大人力、財力苦心經營,欲使民眾都能獲得良好的居住環境,為何部份國宅會在短短一年內,由供不應求的盛況,落到乏人問津的境地呢?

台北國盛國宅的中間庭園。(魏嬡)
貸款額度嫌低是滯銷主因
國宅滯銷原因很多,但最後還是歸結於民眾承購意願不高。大家都知道:消費者的著眼點是「物美價廉」,如果國宅價既不夠廉,物也不夠美,自然會乏人問津。
首先談到售價,目前國宅以反映成本的售價出售。給人感覺售價偏高的原因,除了成本隨物價上漲不得不漲外,今年民間建築業不景氣,業者為獲資金,不計利潤的降價售屋,使得市售房屋和國宅售價差距縮小,並提供相當優厚的貸款辦法。而國宅貸款額度卻未能按物價上漲比率調整。
六十五年度的國宅貸款額雖然只有新臺幣廿萬元,但當時國宅售價不過卅來萬,所以一般人對貸款額度都很滿意。如今貸款額雖也增加到廿六萬,而售價卻已近百萬,貸款比率偏低;中低收入者,一時無法籌出五、六十萬元的自備款,自然無力問津。

未改建的老舊社區,與改建後的國光國宅形成強烈對比。(魏嬡)
建築品質有待進一步提高
既然國宅「價廉」的優勢降低,如果能在品質上刻意講求,讓民眾以相同的價錢,買到比市售房屋品質為佳的住宅,國宅就仍可具有市場競爭力。問題是滯銷國宅未能以品質取勝。
以位於臺南市安南區的和順國宅為例:不僅地處偏僻,而且為了減低墊款利息的負擔,銷售時社區道路系統、下水道、照明設施均未完成;公車路線亦不經過,交通很不方便。再加上設計不佳,外觀單調,當地民眾因此缺乏購買興趣。
至於最早出現滯銷問題的高雄市五甲國宅,也有類似情形,自然會乏人問津。
一般而言,臺北市政府國宅處興建的國宅,品質要比其他地區的國宅為佳,銷售情況也好得多,至今尚未有滯銷情事。

國宅附設的遊樂場裏,兒童快樂的嬉戲。(魏嬡)
北市國宅有整體規畫觀念
今年五月十九日,北市國宅處處長張天泰陪同陳振芳、王昆和……等九位市議員,至各國宅基地視察。這九位議員都曾從事建築業,有豐富的建築知識與經驗,他們對北市國宅品質讚揚不已。
陳議員說:「未參觀前,我對國宅印象不好,總以為國宅的品質一定很差。實地看過後才瞭解,過去的成見是不對的。」
王議員更表示,北市國宅的設計及施工,的確很夠水準,如果有承購資格的話,他也很想買一戶。由此可見,國宅若能在規畫、設計、施工上多加講求,也可以建得夠水準,符合住戶的理想,自然就不會有滯銷的情形發生。
為什麼北市國宅品質比他地為好呢?首先由規畫說起,北市國宅在規畫前,均先研討建地及鄰近地區公共設施配置,再配合實際需要,興建各項公共設施,尤其注意交通的便捷問題。因此北市國宅在地段上,就先佔了優勢。

國宅內部臥房及客廳的典雅陳設。(魏嬡)
設計、建材和施工,都刻意講求
再談到設計,北市國宅除由國宅處建築專業人才負責設計外,更委託知名建築師代為設計。因此,北市國宅無論外觀或內部隔間,都比滯銷國宅活潑、漂亮得多。
另外在建材上,北市興建國宅使用的水泥、鋼筋……等建材,均由國宅處統一標購,再交由承包商使用,以確保建材品質。而且北市國宅處還嚴格限制承包廠商須為甲種營造業,因甲種業者在建築界已建立聲譽,誰也不願自砸招牌,因此國宅施工品質較能確保。
北市國宅處能在規畫、設計、建材和施工上刻意講求,因此所興建的國宅品質較佳,能受到民眾信任而不會滯銷。
但是臺北市的國宅政策亦非全無問題,因為它品質雖好,但售價稍高,仍有許多中低收入者無力問津,故未能充分達成政府照顧全民生活、使住者皆有其屋的用心。因此,不管北市或全臺其他地方,對國宅都應有一套根本的改進辦法,才能降低售價、提高品質,使國宅暢銷,使全民在「住」的問題上,得到合理、圓滿的解決。
這個問題我們後面再討論,先從政府針對滯銷國宅提出的四點改進方案談起。

國宅內部臥房及客廳的典雅陳設。(魏嬡)
設法改進滯銷情況
國宅發生滯銷後,內政部立即提出四點解決方案:
一、提高滯銷國宅貸款額度為售價的百分之七十,以增加承購戶的購買能力。
二、國宅經公開配售後,如有餘屋待售,即取消設籍之限制,並採隨到即審核、即配售方式。
三、尚在規畫中的國宅社區,應就區域、居民特性、造價成本、交通狀況等,重新深入檢討,如完工後有滯銷之虞者,即暫緩施工。
四、督促省市及地方政府,針對國宅之滯銷原因迅予檢討改進,並加強宣傳及服務,發揮國宅的優點,以增加國民購買的興趣。
改進方案的二、三、四點,各省市及地方政府都已著手進行。尤其在改善滯銷國宅品質上,除已經蓋好而不能更動的建築結構外,其他有關公共設施方面,能加強者也都盡力加強了。如臺南和順國宅不但完成了道路系統、下水道、加油站、照明設施,學校、電信局也開始興建,市公車也將路線劃經該區。
高雄五甲國宅第一期的噴磁壁外牆,因外表不平整、不美觀,最為人垢病,目前施工中的二、三期外牆已改貼磁磚。另外也加強居住環境的美化。

新建的國宅,均採大街廓設計。(魏嬡)
貸款額度是關鍵性問題
至於第一點,提高貸款額度為百分之七十,分十五年償還的優惠措施,仍在爭議當中,而這點也是民眾最關心的。因為對中低收入者而言,「資金不足」是他們無法購屋的最大因素。內政部有鑑於此,在四年計畫開始時,就有提高貸款額的構想。但近年來土地、建材售價不斷上漲,興建國宅所需資金甚鉅,國宅基金的運用因此常有捉襟見肘之虞。若再為提高貸款額向銀行融資,政府勢必付出更多的利息差額(按國宅貸款辦法:為了優惠民眾,民眾僅需負擔年息的百分之九,另外百分之七由政府補貼),使有限的資金更顯短缺,因此政府基於資金的考慮,未能大幅提高貸款額度。

台南市的國宅注重清潔,管理維護情形頗佳。(魏嬡)
民眾希望提高貸款額
有民眾建議,其實可以將利息全部由民眾負擔,而將貸款額度提高為百分之七十。承購戶大多數都願意每月多繳一點利息錢,將大部分的房屋價款,以分期償還的貸款方式償付,而不必繳數目龐大的自備款。
對於這個問題,內政部營建國宅組組長伍澤元說:「我們也知道現代消費方式傾向於自備款所佔比率低,分期付款所佔比率高,消費者寧願多負擔一點利息。因此我們也在往這條路上走。提高貸款額的辦法,經建會仍在討論當中。如果確知民眾都願意如此行,我們願意修改國宅貸款辦法,來滿足民眾的需求。」
討論的內容究竟為何?經建會住宅及都市發展處副處長蔡勳雄表示:
「百分之七十的長期低利貸款,當然會對中低收入的承購戶有很大幫助。但政府資金負擔勢必大為加重,因此,不得不多加考慮。目前我們正在研討的貸款辦法草案,原則上也採百分之七十,但這只是針對售價一百萬元以內的國宅;至於售價超過一百萬的,貸款額就無法達到百分之七十。至於詳細內容,目前還在研擬當中。對於貸款的額度,利息的差距與補貼,都將會有一個合理的改進辦法,全案大概近期內會有定論。」

高雄市的國宅,正致力加強環境美化工作。(魏嬡)
設法降低售價是要務
國宅滯銷,對方興未艾的國宅建設無異亮起一盞紅燈,也表示現在的經營方法與實際情況有段差距。所以政府對現有的做法正在做全盤檢討,欲以降低售價、提高貸款額度、加強規畫設計與改善品質等多方面著手。
前面說過,國宅售價,以反映成本為主,而成本支出包括:土地地價、工程墊款利息、建材與施工成本、公共設施工程費等多項。所以要減低售價,就要儘量節約這四個項目的費用。首先由土地來看,有多年建築經驗、任職葉財記建設公司副理的賴粵興說:
「由於公告地價已逐漸接近市價,因此國宅不論是撥用公地或洽購私地,都要付出相當的土地成本。所以政府如欲降低國宅的地價支出,可考慮在不影響農糧政策下,有限度的變更部分農地為建築用地。因為農地每坪價格最高不過二千元,比目前每坪萬元、甚至數萬元的都市地價,要便宜太多了。」
賴副理同時也指出土地規畫是很重要的工作,他解釋說:「不管用何種方式取得國宅建地,都應經過一番妥善規畫——要考慮地段、交通,還要做市場調查,了解民眾意願,才不致蓋好後乏人問津。」
其次談工程墊款利息。由於國宅是完工後才開始發售,興建時不像私人建築商先收有部分承購戶的購屋資金,一般最少為房屋造價的百分之卅;而國宅基金撥付每批國宅營建費用的百分比多半不能達到此數,因此要向銀行大量融資。這樣國宅就多了可觀的利息負擔,這便是工程墊款利息。
預售制度值得推行
關於減低利息費用,賴副理說:「要減少向銀行融資的利息負擔,可採取預售制度。因預售後,民眾分期繳納的資金可充做部分興建費用,便能減少向銀行融資的數額。」
他以高雄五甲國宅為例,計算說明:
「假如五甲國宅採預售方式,分十七期繳納自備款,如果月繳一萬四千元的話,按目前銀行利率計算,完工時的墊款利息便能減少二萬八千元。」
對整個房屋價款來說,二、三萬元可能無濟於事,或許民眾寧可多付這筆價款,在看過成屋後才安心購買。但無論如何,這是降低房屋售價的途徑之一,而國宅處正在處心積慮利用每一條可行的途徑,在各方面節省支出,以降低國宅售價。
預售制度的另一個好處,就是可以預先瞭解市場需求,才不致興建過多的戶數。另外先期繳款對民眾也有種約束力,能減少民眾抽中簽後卻不購買的情形。
最後談到房屋的建築成本跟公共設施工程費,這二者都屬於工程成本。一般而言,若要節省工程成本,品質一定會降低。然而興建國宅是為了照顧中低收入民眾,售價不能提高是原則;但也不能為了降低售價,就蓋出品質粗劣的國宅。在這種情況下,要如何兼顧售價與品質呢?
內政部營建署國宅組組長伍澤元說:「這可以從設計著手。通常蓋房子的設計費用,大約佔建築成本的百分之五到十;但如有設計不當或錯誤,在施工時所造成的人力、物力及時間上的浪費,卻難以估計。反過來說,如果設計得當,不僅不會造成浪費,也可確保品質。採用標準型設計,便可以達到這個目的。」
設計宜採標準圖型
伍組長同時說明:所謂標準型設計,就是將各種不同坪數的國宅單元,設計成標準圖,例如十六坪有十六坪的標準圖,廿坪有廿坪的標準圖,他解釋說:
「這樣不但每個住宅單元可達一定的設計水準,也可節省每次興建前的設計費用。至於標準圖,可由建築專家學者共同研究,再設計出最適合國人居住的模式。然後每棟國宅可在不同的需求下,讓各種不同坪數的單元組合起來。這樣在外型上,也比格局、坪數完全一致的長條形國宅有變化。」
「有了標準圖後,建材也可以規格化、標準化,這樣不但能在生產、採購上節約成本,建材品質也能得到保證。」
有了好的設計、好的建材,還得有良好的施工技術來配合。設計、建材標準化的另一個好處,就是施工人員一再重覆的做下去後,技術自然熟練,不但品質能提高,也能縮短工期,節約成本。
最後談如何使民眾認同國宅。毋庸諱言,社會上有人對國宅存有「貧民住宅」、「環境不佳」的印象,今後如要改變他們對國宅的印象,除了對新國宅的推出,要加以宣傳、推廣,使民眾瞭解每批國宅的情況與特色之外,最主要的,還要從管理方面著手。
加強管理,以免環境受到破壞
以臺北市有名的國光國宅為例,它位於臺北市的南機場一帶,房屋本身是十二層樓大廈。在民國六十八年落成時,的確是美輪美奐,附近又有青年公園,可為居民休憩活動的場所。但居民搬入不過幾年,居住環境卻大為改觀。
這是因為當地國宅住戶各階層人士都有,居民知識水準、經濟情況與所從事職業不一,部份缺乏公德心的居民任意搭違建或改建,環境整潔也不被重視,陽台上萬國旗迎風招展,樓梯間常見垃圾,而電梯也常鬧故障。這種情況令人痛心,也會使高等知識分子寧可租屋居住,而不願承購國宅。
因此有人提出可在規畫上來改變這種情況,不如依職業或教育程度,讓同一階層的民眾分配同一棟國宅,在居民生活和環境維護上,應較易得到保障。但這種分配做法,卻違背國宅公平的抽籤原則,恐怕也會予人有階級之分的觀念。所以只有從管理上加強。
北市國宅管理中心主任萬德祿說:「以前的國宅條例裡,沒有明訂強制性的管理辦法,所以造成國宅管理上的疏失。今後只有確立強制性的管理範圍,加強管理人員權限,才能有效管制缺乏公德心的住戶。」
除了上述這些針對各個問題以求改進的種種構想和措施之外,國宅當局幾經研討,以為從長遠的眼光來看,國宅興建方式,實宜以「獎勵民間投資興建」為主,政府集中興建為輔。過去多年來國宅建設一直沒有結合民間力量,是很可惜的事;民間龐大的人力、財力,如果有效運用,不僅可以減輕政府的負擔,也可以將國宅興建帶入一個新的境界。
另外像擴大國宅管理範圍(如對拒繳管理費住戶的懲治),方便土地取得(如變更部分農地為建地)等辦法也將研訂實施。
而標準圖的採用,標準建材與施工技術的改良,可預估需求及充裕資金的預售方式,和民眾如付不出自備款、可以租賃方式住進國宅的辦法……等,亦都在積極研議和付諸施行中。
今後質與量要並重
現有國宅制度之所以有這麼多問題有待改進,是因為國宅制度是在「六年計畫」開始執行後才漸步上軌道,當時的工作目標是全力追求「量」的滿足,所以在「質」的講求上略有疏忽。但近年來國民生活水準逐年提高,對「住」的品質要求也提高了,單調、簡陋或管理不良的住宅,不再能滿足民眾的需要,故而寧可租屋居住。再說國宅售價並不便宜,願意將就的低收入民眾又負擔不起,因此在某些地方會發生蓋好的國宅賣不出去的情況。國宅當局面對這種實際情勢,必須快步跟上社會進步的步伐,才能規畫、興建出真正合乎國人需要的住宅。
新加坡是舉世公認國宅建得最好的國家,他們在土地取得、資金籌措,以及設計、施工、銷售上都有一套完善的制度。努力致其事、使之有可觀成果的,不僅是國宅局的工作人員,當地人民的配合與支持也功不可沒。目前我們的法令制度已在改善,那麼民眾應該如何配合呢?伍組長說:
「住國宅的人,應有公德心,愛護居住環境,不僅不製造髒亂,且願意積極地協助維護環境;有土地的人,樂意出售建地;民間建築業者,亦以龐大的財力、人力,投注於建設質好量多的國宅,……這些都是有待民間支持、配合的事。果能如此,國宅興建的目的即能逐步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