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系統的招訓女警
民國四十一年,台北市警察局正式設立女警隊。雖列有編制,但沒有正式女警充任。陳湄泉就進一步呼籲有系統的招訓女警,台灣省警察學校遂於民國四十四年招訓警員班二十六期共六十五位女生,由陳湄泉任女生隊長。該期畢業的同學,除了少數的四、五位外,其他同學至今都還堅守於警察崗位。
陳湄泉將自己的想法灌輸在這批新血輪身上。她要求她們日後在任何情況下一定要全力以赴,工作成績也一定要比男性強。現任台灣省警察學校女生隊長郄湘華就是當年那六十五位同學之一,她也是陳湄泉的得意門生。郄湘華在民國六十年又參加了中央警官學校舉辦的巡官班,總成績名列五個班的第一。頒獎典禮時,她身旁站了五個男生,而由她代表喊敬禮的口令。
陳湄泉為什麼堅持要闖進男人的圈子呢?她說,國家興亡,不應該光只是「匹夫有責」,婦女也有一份責任。因此她挺身而出,要為「匹婦」開闢一條報國的光明大道。
她認為警察是社會的醫生,社會上無論那一個角落發生病態,都需要矯正和救助,因此警察的工作應該是非常重要的,而擔任警察工作,也就是直接服務社會的一條捷徑。
畢業於內政部警官高等學校的陳湄泉,是該校第一屆十八位畢業的女學員之一。在校期間,因感於女舍監的勗勉,無論生活、唸書都循規蹈矩。當時社會風氣保守,她不太敢和男同學講話,害怕惹人閒話,使人對女學員留下不好的印象。現在每當碰到當時的男同學,他們就會開玩笑地說:「你當時簡直不敢講話,現在怎麼有勇氣到處講演了?」陳湄泉說,因為她有捨我其誰的抱負,她要為女性打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