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電影、電視中,我們常可看到立有戰功的將官或士兵,身著筆挺戎裝,氣宇軒昂地接受贈勳的畫面。於是有人以為,獲勳乃軍人的專利,其實不然。只因軍人獻身沙場,以最直接的方式報國,因此獲勳的機會較多。
中華民國建立初期,歷經東征、北伐、剿共、抗戰等多次戰役,不少國軍因表現英勇而獲勳。而每枚勳章背後,都藏有許多出生入死、可歌可泣的故事;有人因壯烈成仁,所獲贈勳,只有由妻兒含淚前去代領。
政府遷臺後,社會承平,軍人立戰功機會減少,勳章通常都頒給友邦元首、使節,或有特殊貢獻的文官,贈勳的次數不若以往頻繁,勳章也因此蒙上幾分神秘的色彩。本文特別為讀者介紹我國勳章的源起、沿革、種類、頒發規則,及背後種種感人的事蹟。
今年五月一日,蔣總統經國先生親授一等卿雲勳章給前副總統謝東閔,以酬謝他忠勤謀國、功在國家的卓越貢獻。
另外,政府在內閣改組後,亦擬擇期頒授同樣的勳章給前行政院長孫運璿,以表揚他在任內綜理政務、協和內外、推行政治建設及行政革新的功績。
圖2:綵玉大勳章是我國最高榮譽勳章,只有元首才能佩帶。
勳章代表至高無上的榮譽
勳章,是一國政府頒給功在國家者的獎章。依勳章製造的材料及工本而言,它本身的價值並不高,但卻是一種至高榮譽的表徵。頒發勳章的目的,除了給予當事人獎勵之外,更希望能激發國人「見賢思齊」之心,使強者更強、懦者勇往直前。
其實這種獎勵的辦法,古今中外都有,不過形式不盡相同。希臘戰士若立有軍功,常能獲皇帝頒贈金質獎牌;羅馬皇帝則以桂冠贈予傑出的官兵;中國的君王也常把寶劍、土地或金銀財寶,贈給有功的文武官員。
現存最古老的勳章,是在1162年由葡萄牙國王所頒發的。從此勳章製作、頒授的風氣,逐漸傳到世界各地。
1588年,英國海軍打敗西班牙無敵艦隊,女王伊莉莎白以金、銀製成的勳章,頒授給有功的文武官員,是大量授勳之始。
現今各國較著名的勳章有:美國國會勳章及勝利勳章、德國鐵十字勳章、英國維多利亞十字勳章、法國國家勳章……等。
隨著交通及傳播事業的發達,國與國之間的關係日趨密切,各國也常將勳章頒贈給友邦元首或使節,以酬謝他們對增進兩國友誼的貢獻。
我國勳章起源於清同治年間
我國最早製造的勳章,就是頒贈給對我有功的外國人。
清同治二年,由於英國領事吉必勳、軍官克迪、法國通事徐伯理,協助清廷圍剿股匪有功,清廷特製金寶星及銀牌贈給他們,以示酬庸感謝之意,這是我國勳章的起源。
中華民國開國後,實行民主政治,設立各種典章制度,為使勳章制頒有所依據,乃製定各種有關法令。當時所定的勳章種類有九鼎、虎羆、醒獅、大勳章、嘉禾、寶光嘉禾、白鷹、文虎等。
上述勳章到了民國十八年,國民政府奠都南京後全部廢除。另訂「勳章條例」、「陸海空軍勳賞條例」、「空軍勳獎條例」、「頒給勝利勳章條例」等,清楚規定各種勳獎章、勳刀、紀念章、榮譽旗的種類、等級、敘勳標準、頒授對象、呈請及授予程序、佩帶規則及敘勳限制。
依上述條例規定,我國勳章的種類共有十九種(某些已停頒,但已頒發的依舊有效),頒授對象分為文職(包括公務員、非公務員及友邦人士)與軍職(包括軍人,及有功於軍事之非軍職人員)二個系統。除某些特定的勳章外,文官也有獲頒軍職勳章,而軍職也有獲頒文職勳章的可能。
以文職官員為制頒對象的勳章,依等級區分,共有采玉大勳章、中山、中正、卿雲、景星、采玉(已停頒)等六種。前三種不分等,後三種各分九等,一等最高、九等最低,依功績高低分等頒授。
圖3:中山勳章是為紀念國父而設,正章中心為 國父遺像,副章中心為「三民主義」書型。(鄭元慶/高稚偉)
只有元首才能佩帶綵玉大勳章
采玉大勳章是我國的最高榮譽勳章,只有元首才能佩帶。勳章中心是用玉製成的國徽,四周飾以二十顆養珠。以玉為主體,是因古人常以玉來形容君子的懿行美德;中心的國徽,則代表國家至上。
此類高等勳章,一般多有大綬(由右肩斜掛至左脅下的寬絲帶)、勳表(由不同顏色的布塊製成,文職勳表為圓形、軍職勳表為長方形)及正副章(正章較大,佩於左胸;副章較小,掛於綬帶尾端。兩章上的圖案有的相同,如綵玉大勳章;有的不同,如中山勳章)。
中山勳章的等級僅次於綵玉大勳章,正章中心為國父孫中山先生遺像,副章中心為「三民主義」一書。此章的意義,一以紀念國父、一以酬報獲勳者的殊功。然自政府遷臺,尚不曾頒授過。
中正勳章是為紀念先總統蔣公,而於民國六十九年新設的。正章中心為「中正」二字,副章中心為「中華民國憲法」一書。象徵蔣公秉大中至正精神,繼承國父遺志,領導全國軍民實行民主憲政的豐功偉績。至今獲頒中正勳章者,僅有顧祝同、張大千二人。
圖1:顧祝同上將是獲得中正勳章的第一人。(鄭元慶/高稚偉)
張大千非公職人員,但因在藝事上的成就而獲勳
顧祝同將軍早年曾追隨先總統蔣公,獻身國民革命,歷經多次戰役,安內攘外有功,乃於民國七十年獲蔣總統經國先生親授中正勳章。
已故國畫大師張大千,是非公職人員獲勳的少數例子之一。他畢生致力國畫藝術,藝事精、境界高,有助於國際人士對我中華文化的瞭解,而於民國七十一年,他八十四歲生日當天,獲蔣總統經國先生親授中正勳章。
卿雲、景星勳章各分九等,前述謝副總統獲一等卿雲勳章,就是該勳章的最高等。這二種勳章,也常頒贈給來訪之外賓。
無論文、軍職勳章,凡分為九等者,一至三等用大綬,四、五等用領綬(用V字型絲帶掛於頸上),六至九等則用襟綬(五方型絲帶掛在襟上)。
圖2:中正勳章為紀念先總統 蔣公而設,正章中心為「中正」二字,副章中心為「中華民國憲法」書型。(鄭元慶/高稚偉)
一將功成萬骨枯,任何一枚勳章均得之不易
以軍職人員為制頒對象的勳章計有:國光、青天白日、寶鼎(分九等)、忠勇、雲麾(分九等)、忠勤、大同、河圖、洛書、乾元、復興榮譽(分三等)、抗戰勝利(已停頒)、國民革命軍誓師十周年紀念(已停頒)等勳章。
國光勳章是軍人的最高榮譽勳章,以前用襟綬,現改為大綬;正、副章中心圖案皆為威武鷹揚,四周飾以光芒,象徵榮獲此章者,有使國家前程遠大、國運昌隆、光芒四照之功。
總統府戰略顧問何應欽將軍,曾在民國六十八年獲蔣總統經國先生親授國光勳章,以酬謝他獻身革命五十年,殫精竭慮,保國衛民的貢獻。
何應欽將軍獲頒此勳章時,曾經表示,所謂「一將功成萬骨枯」,官長指揮作戰固然需要勇氣、智慧與定力,但更重要的,乃是弟兄們前仆後繼的忠勇奮鬥,因此,他只不過是代表大家來領這個勳章而已。聽者莫不深受感動。
曾獲頒國光、青天白日勳章,及許多外國勳章的前國防部長俞大維,對領受勳章的意義也有相同的看法,他說:「能在激烈的戰爭中倖存者,其實都是幸運兒,多半是袍澤弟兄以不計代價的犧牲換來的。真正偉大的,乃是那些以熱血、軀體、生命,投擲在戰爭之中,埋葬在泥土之下的許多無名英雄……。」
除了在接受贈勳之時,俞將軍平時很少佩帶他所領受的各個勳章,他總是很謙虛地說:「我實在覺著慚愧,常覺得自己不配……。」但是一枚小小的「負傷榮譽紀念章」,他倒是經常佩帶,那是他於八二三砲戰時任戰地指揮官,在堅守陣地時,頭、手部受傷而得到的,他解說常佩此章的原因:「因為確曾在戰役中負傷,此章可謂受之無愧。而且,這枚小章代表著我在戰況極其緊張、危急時,一直與弟兄們在一起——同生死、共存亡。」
圖3:一等景星勳章。(鄭元慶/高稚偉)
蔣公生前最喜佩帶青天白日勳章
先總統蔣公功業彪炳,無人能及。以所得勳章而言,他除了得遍我國各種勳章外,還曾獲得四十三個國家頒贈的元首級勳章。在這麼多勳章中,他生前最喜佩帶的是「青天白日勳章」。
青天白日勳章正副章中心皆為青天白日國徽,代表國家;四周放射狀光芒,則象徵榮獲此章者,有禦侮克敵、使國家光輝四耀之功。
由於青天白日勳章等級高,獲得頒授者人數相當有限,其間還有一段故事。
剿共之時,黃百韜將軍曾因戰功彪炳而得到青天白日勳章,但後來仍不幸在「碾莊之役」為國捐軀。他的夫人和獨子隨政府遷臺,不料孩子長大後,卻一時糊塗犯下殺人重罪。由於黃將軍生前克敵保國立有卓越功勞,後來又為國犧牲了生命,可謂功在國家,而他的孩子又係獨子,故有關單位特別專案簽報,呈請准予免於其子死罪。後來先總統蔣公因此事情況特殊而批准特赦,於是傳出「得過青天白日勳章者,可免一次死罪」之說。
圖4:卿雲勳章分九等,上排(一至三等)用大綬,中排(四、五等)用領綬,下排(六至九等)用襟綬。
低階官兵亦能獲勳
勳章的頒授全由功績來決定,低階士官兵也能獲高等級勳章。另外,為了不忽略士官兵的勳績,還將寶鼎和雲麾兩種勳章分為九等,並規定:「將官頒給一至四等,校官頒給三至六等,尉官頒給四至七等,準尉及士兵頒給六至九等。」
曾有位中士劉德豐,在演習時擔任空降任務,與戰友莊寶山一起自機上跳傘,不料發生「蛙跳」的危急狀況。所謂蛙跳,是說莊寶山體重輕,跳出機艙後傘順利張開,正往下降時,後跳的劉德豐體重較重,下降速度較快,正好掉到莊寶山的傘上,把傘也踩破了。幸好劉德豐一把抓住莊寶山,兩人共用劉德豐的降落傘一起安全降落。由於劉德豐的機智,救了自己及莊寶山的性命,因而獲頒九等雲麾勳章。
另外有位海軍士兵陳瑞英,因冒險救艦,也獲頒九等雲麾勳章。事情是這樣的:有回海軍某艦艇在綠島附近海面執行任務時,突然發生故障,發出求救訊號後,有艘商船前來救援;但因風浪太大,兩艦無法靠近,兩邊拋出的纜繩都無法到達對方船上。當時陳瑞英在艦上,眼看情勢十分危急,乃奮不顧身繫住繩索躍入海中,遊至救援的商船上,終使全艦獲救。
圖5:蔣總統經國先生贈勳給外賓,右二為南非波塔總理。(鄭元慶/高稚偉)
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對軍人而言,能夠獲勳,都是出生入死、冒險犯難,十分不容易得來的;對於那些已經死難、殉國的官兵,要如何表示對他們欽敬與感懷之意呢?只要事蹟屬實,政府也會以追晉軍階、入祀忠烈祠、發放撫卹金、照顧遺眷生活、子女參加聯考有加分優待……等,表示對他們的欽敬與悼念。
歷年來為國捐軀的先烈不計其數,比較著名的有剿共、抗日名將張自忠、謝晉元、黃百韜……等,其中張自忠和黃百韜曾得過青天白日勳章,還有在八二三砲戰中喪生的吉星文、趙家驤、章傑將軍。
在八二三砲戰中不幸殉職的吉星文將軍,死後由先總統 蔣公特令追晉軍階一級,並入祀忠烈祠。他的夫人沈嘉斌,多年來一直妥為保存吉將軍生前與死後獲得的勳章褒狀。睹物思人,這些勳章雖已呈斑剝、色褪,但仍會勾起家人對吉將軍無限的思念。
吉將軍的勳章,帶給兒女的,一方面是引以為傲,一方面也有戒慎恐懼的心理。他們以父親的功績為榮,在為人處事上亦戰戰兢兢,深恐稍有疏失而壞了父親的聲名。
長子吉民森效法父親投身軍旅,他在陸軍官校受訓初期,有數次因訓練太苦而萌生退意,但只要一想到父親,就矢志咬緊牙關撐持下來,他不斷告誡自己:「雖然很難比得上父親,但絕不能太差,使父親蒙羞。」
三子吉民立是跆拳道教練,在初接受訓練或比賽時,每當遇到困境,他也是想起父親,以父親的功勳激勵自己,繼續刻苦奮鬥,因為他一直渴望聽見人指著他說:「虎父無犬子!」
圖1:蔣總統經國先生親為前參謀總長高魁元佩帶青天白日勳章。(鄭元慶/高稚偉)
陳懷生為國捐軀,精神長存
另一個例子則是空軍英雄陳懷生中校的故事。
陳懷生原名陳懷,自空軍官校以第一名成績畢業後,即開始執行空勤任務。他在民國四十四年,有次與戰友王兆湘分別駕機前往大陸從事偵察飛行,回航時,王兆湘不幸遭共軍擊落,陳懷幸能突破險境在韓國降落。
當他返臺後,先總統 蔣公曾召見他,嘉勉其壯志勇行,並為他取了「懷生」的別號,希望他此後能更愛惜生命,多為國珍重。
然而,民國五十二年,陳懷生駕U-2偵察機,再度前往大陸執行任務時,不幸殉職了。後來 蔣公在陳懷生的追思禮拜中,特別為他證道說:「陳懷生同志仍然活在我們心頭,他在國民革命軍中,永遠不會死亡!」
陳懷生殉職時才卅多歲,未婚,由於他隻身在臺,他生前得到的大小勳、獎章十餘種,都由在臺的唯一親人——姑媽保存。
2.3:青天白日勳章是先總統 蔣公最愛佩帶的勳章。(鄭元慶/高稚偉)
勳章的申請和授予均有嚴密規定
贈勳有著極崇高的內涵及意義,因此申請及授予也訂有極縝密的程序:首先要由有功者所屬單位將勳績事實,連同有關證明文件及預備頒授之勳章總類、等級,送初審機關審核。所謂初審機關,以公務員而言為銓敘部,非公務員為內政部,僑民為僑委會,外賓為外交部,軍人為國防部。初審機關審核後,呈經主管院(例如銓敘部的主管院是考試院,內政部的主管院為行政院)核可後,再轉呈總統府,由總統核准後頒贈。但若由總統特授或特贈者,不在此限。
頒授勳章有固定日期,原則都在元旦和國慶日舉行。國慶日頒授的,以戰功及考績特優者為限;元旦頒授的,以平時成績為限。但特授者可另訂時間頒發。
勳章的頒授人亦有區分,獲大綬勳章時,由總統親自頒贈;獲領綬勳章者,由主管部會首長頒贈;獲襟綬者,由受勳人之直屬長官頒授。若受勳人在國外,則交由我國駐當地大使館或領事館授予。
2.3:青天白日勳章是先總統 蔣公最愛佩帶的勳章。(鄭元慶/高稚偉)
掛鉤的發明使贈勳時更方便
在民國四十多年以前,頒授勳章對授受雙方而言,都是件苦事,因為用別針將勳章別在衣襟上不太容易。在這種莊嚴的典禮中,若一不小心,刺痛獲勳者的肌肉或將勳章掉在地上,場面都會顯得很尷尬。
後來,前國防部人事行政局局長宋達有鑑於此,特別動腦筋發明瞭勳章掛鉤,使贈勳之事變得輕便、穩妥,授受雙方都深感慶幸。做法是受勳者事先將掛鉤縫在左襟上,頒授人只要將勳章掛上即可,非常方便。
除了勳章掛鉤外,宋達也改良了勳表的設計(勳章頗大,獲勳多次者,不可能叮呤噹啷掛滿一身,因此通常在左襟戴上小型的勳表以資識別)。以往分九等勳章的勳表,都是以同一顏色的布料製成,很難區別等級的高下;他乃改以不同顏色的布料縫製,既美觀又能分辨等級,此辦法亦一直沿用至今。
圖4:抗戰勝利勳章(已停頒)(鄭元慶/高稚偉)
勳章大小因等級而不同
勳章也用大小來區分等級,等級越高的勳章越大,綵玉大勳章的正、副章直徑分別為九.六和八.二公分,中山和中正勳章的正、副章分別為九.六和七.六公分。分九等的勳章如卿雲、景星,一至三等的尺寸相同,其餘則較小。
頒授勳章應附發證書,證書上蓋有璽印並載有勳章的編號,勳章背後亦鑄有號碼,兩者必須相符。這除可證明受勳人確實獲勳外,日後若勳章遺失,也可依編號申請補發,但需繳交若干費用。
若生前建立功績已經核定授勳,但未及頒給即過世者,可由其直系親屬或配偶代領。
圖5:自左至右為乾元、洛書、河圖、大同勳章。(鄭元慶/高稚偉)
勳章的佩帶亦有規定
勳章的佩帶方式也有一定規則,大前提是,文官穿禮服或制服,武官穿軍禮服時方能佩帶,但僅佩勳表者不在此限。因此我們常可見到高級軍官穿著軍便服時,在左胸上只掛一排排的勳表,而不佩帶勳章。
按規定,勳章應掛於左胸前,同時佩掛二種以上的勳章時,應依勳章等級,由右至左順序佩掛;一行排不下,可在下面另列一排。若得到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大綬或領綬勳章時,由於面積較大,僅佩等級最高者。
曾得過本國和外國勳章者,不能僅佩外國勳章,應將外國勳章佩於本國勳章之次;且除參加國際儀典外,應僅佩本國勳章。
除了勳章外,還有勳刀(分三等)、榮譽旗、獎章、紀念章等,亦用以授予有功績之個人或團體。
凡是陸海空軍將官,所領受之勳章若已晉至最高,而又有戰功或勳績的話,得頒給勳刀。但目前國內還未曾頒發過。
某部隊若有特別戰績的話,則頒給榮譽旗。在八二三砲戰時,海軍一○四艦曾與多艘共艦遭遇,因寡不敵眾,致船上多處受到重創;艦上官兵負傷作戰,一直堅持到援軍到來。他們英勇的表現,發揮與艦共存亡的精神,乃獲當時參謀總長彭孟緝頒授該艦榮譽旗,以資表揚。
軍人之功勳若未達頒發勳章標準者,得頒予獎章。我國現行之獎章有陸海空軍、光華、干城、莒光(以上四種都分甲、乙種,再各分一、二等)獎章,及忠貞華冑榮譽、抗戰勝利等獎章。
曾獲頒此類獎章的人士中,最令人耳熟能詳的,是歷年來駕機投奔自由的反共義士,例如吳榮根、孫天勤等。他們在投奔自由後,都獲頒干城甲種二等獎章,並晉升軍階一級。
勳章頒贈後,為免獲勳者忝負榮譽,亦有若干規定。若犯罪被褫奪公權終身、喪失國籍、或因其他因素明令褫奪勳章勳刀者,應繳銷所得的勳章、勳刀。在褫奪公權、或被判有期徒刑期間,應停止佩帶勳章、勳刀。
圖1:國光勳章是軍職最高勳章。(鄭元慶/高稚偉)
勳章的鑄造與增設,須按規定辦理
勳章增設必須經過法定程序。以新增的「中正勳章」為例,首先由總統府擬定條文,規定有何種功績才能獲此勳章;接著設計正、副章之圖案、規格,決定製作材料;然後將有關資料呈送總統核可。
總統核定後,即轉送立法院,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修改「勳章條例」,增列有關此勳章的條文,即可正式製作、頒授。
目前我國的勳獎章,皆由中央印製廠鑄制所負責製造、保管。勳章是由銀製成,獎章則由銅製成,再於表面依需要塗上不同顏色的琺瑯或鍍金,加以裝飾並配以綬帶等附件即成。
高等級的勳章製作時間較長,一個約需六、七天,等級低的工作時間較短。高等級勳章的成本需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低等級的則較便宜。
2:一等寶鼎勳章。鼎是我國古代傳國之寶,象徵榮獲此章者,國家重視如鼎。(鄭元慶/高稚偉)
各行各業的傑出人士,都有獲勳的可能
在一般人的印象中,國內頒贈勳章的對象似多為軍方及外交界人士,其實,一般百姓也有獲勳的可能。依我國現行的「勳章條例」規定,非公務員若有:一、專門發明或偉大貢獻;二、創辦社會福利事業;三、興辦教育文化事業;四、保衛地方、防禦災害;五、經營企業輔助政府;六、學識淵博、著述精宏;……勳勞之一者,有獲卿雲或景星勳章之可能。可見學術、工商、藝術……各界人士,皆在贈勳的考慮範圍之內。如前述張大千即為非公務員獲勳的一例,現任橡膠公會理事長徐風和,也曾在民國七十年,因研究生產軍品,支援國防工業發展有功,而得到干城二等獎章。
勳章本身的面積、體積雖不大,其造價亦不是很高,但它所代表的意義卻是無窮大,因此被視為無上榮譽的表徵。歷年來國內人士得到勳章者,都是對國家社會具特殊貢獻的各行各業的翹楚,他們能得此殊榮,固然令人羨慕,但更值得效法的,應是其背後忠勤奮鬥、奉獻犧牲的事蹟與精神。
左為忠勤勳章,右為忠勇勳章。(鄭元慶/高稚偉)
圖4:左為抗戰勝利紀念章,右為蔣委員長西安蒙難紀念章(皆已停頒)(鄭元慶/高稚偉)
圖5:一等復興榮譽勳章。(鄭元慶/高稚偉)
圖1:功勳若未達頒發勳章者,得發獎章,圖為公務人員服務獎章。(鄭元慶/高稚偉)
2:反共義士吳榮根、孫天勤獲頒的干城甲種二等獎章。(鄭元慶/高稚偉)
圖3:國民革命軍誓師十周年紀念勳章(已停頒)(鄭元慶/高稚偉)
圖4:一等雲麾勳章。(鄭元慶/高稚偉)
圖5:隨勳章一起頒發的勳章證書。(鄭元慶/高稚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