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希望我爸爸不要再打我媽媽和我;我希望能養一隻狗保護我和媽媽……」4歲的暖暖,在媽媽帶著她遠離家暴後的第一個生日宴上,雙手合十、緊閉雙眼,對著蛋糕許下她的生日願望。
身旁的母親聞之鼻酸,周遭的親友為之動容。
免於恐懼、暴力是孩子的基本人權,但卻是許多孩子求之不得的「心願」。
暖暖的心願在父母離婚後已經達成,但許許多多仍在風暴中的孩子呢?誰來解救他們遠離暴力、虐待?
今年1月,台北縣一對夫妻因不滿12歲的弱智女兒隨地大小便,不顧寒流來襲,將她關在後陽台3個晚上,導致孩子心肺衰竭死亡。
7月,台北縣一位保母及其同居人,將尿床的4歲女童毒打至骨折,還趁孩子睡覺時用滾燙的熱水燙女童下體,並且任令傷口化膿潰爛,導致孩子休克死亡。
今年8月,宜蘭縣一位林姓單親父親,以長布條綑綁10歲女兒頸部,像牽狗似地拉她出門。
在生育率節節下降的今天,每位台灣婦女平均只生育1.2個孩子,按理說,「物以稀為貴」,孩子越來越少,不是應該更受重視與保護嗎?為什麼虐兒事件卻層出不窮,有增無減?

當父母感情不和、生病或家庭經濟困頓時,便處於兒虐的「高風險」狀態,亟需社政單位介入協助。
脆弱可憐VS.喪心病狂?
探究原因,有人說是兒童保護的觀念已經深植人心,使得通報案件日增;也有人說是社會環境改變,家庭喪失功能,使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疏忽、遺棄、濫用親權等各種型態的兒童虐待事件日益增加。
根據內政部兒童局的統計,兒童及少年保護個案數逐年增加,從民國89年的6059件,到92年已達8013件,去年則略降為7837件。
不僅案量增多,嚴重度也有增無減。根據兒福聯盟的統計,93年1月到94年1月期間,媒體披露的攜子自殺或虐待事件中,死亡的兒童及少年人數高達56人,平均每星期都有1個小生命被身邊最親近的大人蹂躪致死。
每當兒虐新聞在媒體上出現時,人們總是看到「脆弱可憐的受虐孩童」與「喪心病狂的施虐者」,群情激憤,頻頻追問「為什麼?」。然而,台大社會工作系教授余漢儀指出,這種兩極化和單一化的指責,簡化、扭曲了兒童虐待表象後的複雜機制與社會問題。
根據兒童局民國93年的統計,國內施虐者個人因素以「缺乏親職教育」為最高,佔34%(2994人次),他們不懂得如何照顧狀況百出的孩子;其次是婚姻失調(1819)、酗酒藥物濫用(1125)、貧困(796)、失業(709)。
曾輔導施虐者的台北市兒童福利中心主任許水鳳指出,根據她的經驗,被處以強制性親職教育的,以低收入、單親、失業者為多數,弱勢者比例高達7成。
「他們其實是一群無助的家長,」許水鳳語帶同情地表示,民國92年個案中的北市受虐兒童,有2成是智能障礙、過動等「特殊兒童」,面對特殊兒童,若碰到家長失業、感情不順,情緒一旦失控,使用暴力的機率就升高了。

是誰讓孩子有家歸不得?是誰任孩子在外流浪?保護孩子是家庭的義務,也是社會的共同責任。
他不是故意的
事實上,新聞上出現的令人髮指、惡性重大的兒虐事件,僅只是少數。大多數兒虐案件的發生,是可以「理解」,甚至「同情」的。
「你們還年輕,根本不瞭解帶小孩的挫折和辛苦,」小明的媽媽被家暴中心社工員約談時,指著年輕未婚的社工員這麼說。
小明的父母在台北工作,將小明留在南部給阿公阿嬤帶,直到要念小學,才被帶上來與父母同住。
媽媽與阿嬤間原本就有婆媳問題未解,再加上小明北上後不但不服從媽媽的管教,說謊、功課不寫、自行塗改家庭聯絡簿等問題不斷,還不時向阿公阿嬤告狀,甚至祖孫聯手數落媽媽的種種不是。原來就對婆婆滿懷怨怒,加上白天從事秘書工作,壓力大到不行的媽媽,常常忍不住動手「修理」小明。
悶熱的夏日,老師發現小明穿長袖來上學,細究之下,發現小明身上有被體罰的新舊傷痕,於是通報家暴中心,社工員立刻去學校調查,隨即將小明帶離安置。媽媽接獲通知,氣急敗壞,無法接受孩子被帶離安置的處遇,還理直氣壯地告訴社工員:「我自己也是從小被打大的,小孩子不打不成器!」
小明被安置在寄養家庭後,帶孩子經驗豐富的寄養媽媽發現他有躁動、注意力不集中等狀況,經安排評鑑後,確認小明是過動兒。
媽媽這才恍然大悟,慢慢能理解孩子平日很多行為都不是惡意、故意的,自己一味責打的管教方式對孩子沒有效果,於是參與小明的早期療育課程,並努力學習親子間的互動模式及減少衝突的方法。
經過半年的溝通及治療,媽媽的教養態度和方式有了改變,親子關係也隨之改善,小明又回到了父母的身邊。

暴力、疏忽、性侵害等虐待行為,撕毀了孩子原本應是無憂無慮的快樂童年。
小如的身心症
兩年前,一位單親爸爸偷手機被扭送警察局,員警發現一旁5歲的小女孩頂著一顆大光頭、身上還傷痕累累,於是通報家暴中心處理。
經社工員調查,小如的爸爸罹患精神分裂症,外加被害妄想症。媽媽因身心不堪負荷,不得不以放棄小如的監護權來換取離婚。
小如被安置後,爸爸不停地打電話騷擾社工員,威脅不還孩子就要潑硫酸報復。經過一段時日,爸爸終於認清唯有合作才能帶回小如的事實,態度轉趨配合,願意接受精神治療的安排,並誓言一年後要帶回女兒。
被安置期間,小如總是不願意與父親見面,但一見到父親卻又十分親密,又親、又抱、又撒嬌,令在一旁陪同監護的社工員感到錯愕。私下詢問小如,孩子回答:「我怕爸爸知道我不愛他!」
因父親表現良好,家暴中心沒有繼續安置小如的理由,一年期滿,小如又回到父親的身邊。家暴中心社工員無奈地說,返家後的小如可能還會遭到父親精神上的虐待,但小如已就讀小學,再婚的媽媽每星期也會去看她一次,危險性應該可以大大降低。
小如要在這樣的夾縫中求生存,自然也學會了取巧之道,懂得如何操控大人。像不時會發作的「身心症」:上學時會肚子痛、嘔吐,媽媽來接她後就會不藥而癒。對小如來說,頭髮長長了、身體上的傷好了,但心理的創傷可能尚未平復。

常遭丈夫毆打的婦人,帶著兩個孩子到警察局申請保護令,為自己和孩子爭取遠離恐懼的生活。
兒虐VS.貧窮
根據內政部兒童局的調查分析,兒童虐待的施虐類型以身體虐待最多(25.84%),其次是疏忽(23.38%)和管教不當(21.29%)。施虐者則以親生父母的比例最高(82.9%)。
「虎毒不食子,父母怎麼會虐待自己的小孩?」這是普遍存在人們心中的疑惑。
台大教授余漢儀指出,與其將兒童虐待發生原因歸咎於虐待者的「個人特質」,指責當事人的不是,不如以「環境變項」來探究此一問題,可以更正向、更有意義。
余漢儀的研究,為兒童虐待事件提供另一個思考角度。根據她的研究顯示,各縣市的兒虐案件通報量與該縣市的貧窮率、失業率成正相關,例如,貧窮率最高的台東縣、宜蘭縣,兒童保護的接案率也高居全國第一、二位。
而不同社經特質的鄰里社區,通報案例的類型也有差異。以台北市為例,居民教育水準較高的大安區、中正區,對兒童保護較有警覺性,涉及體罰管教等較輕微的案例也會被通報;相對地,老舊的萬華社區,則較多吸毒、酗酒及遊童等問題;較多軍公教居民的文山區,則對公權力介入家庭較多質疑。

預防勝於治療
為避免兒童、父母、社會「三敗俱傷」的兒虐事件一再重演,如何在「上游」階段防範於未然,是許多社會學者們思考的方向。
去年,台大社會工作系教授馮燕接受內政部兒童局委託,研究發展出一套「高風險家庭評估指標」。
所謂的「高風險」,指的正是經濟陷入困境、身心健康不佳、家庭婚姻關係不穩定等家庭危機因子。以今年初發生的邱小妹妹受虐致死事件為例,父親「失業」、「單親」,即是高風險家庭。
綜觀台灣社會現況,家庭的風險正與日遽增中。去年全國失業人口高達45萬7千多人,其中近24萬人是介於25至45歲的中生代,也正是上有父母,下有幼兒的壓力集中族群;而民國92年藥酒癮、憂鬱性疾病患者的住院、門診數有10萬多人,4年來增加一倍;每千人2.87對離婚的高離婚率,也使得許多家庭深陷感情風暴,危機重重。
兒福聯盟研究發展處組長李宏文指出,人在孤獨時特別容易被壓力擊垮,因此當家庭遭遇危機時,若缺乏支持系統,很容易引發兒虐、家暴,甚至攜子自殺等不幸事件。

高風險、高危機
今年1月起,兒童福利聯盟受兒童局委託,在基隆、台北、新竹、苗栗、高雄、屏東等10個縣市進行「高風險家庭預防性服務」,經相關單位通報、評估篩選後,目前的服務對象約有279戶、483個孩子。
「高風險家庭服務方案」的目標,是協助孩子脫離受暴的風險,社工員透過家庭訪視、電話會談、轉介服務等方式,以提升家庭功能來降低孩子的威脅,避免發生兒虐及家暴事件。
然而,經由社福機構、鄰里長等通報來的高風險案家,都是非自願性案主,案主通常沒有自覺,介入難度相當高,經常遭到拒絕。
兒福聯盟南區服務中心(高雄縣、屏東)家庭服務組組長張開華指出,去年底開辦至今,接案數已達170個,其中因失聯、抗拒等因素不得已結案的約佔六分之一。她分析案家抗拒的原因,不外乎「我家的事你們管不著」、「你們社工員只會找麻煩」等等。
資源不足又是另一個無解的困境。家庭的問題包山包海,部分縣市社區資源不足,出了事情也缺乏可以接手安置的後送單位,使得這項服務困難重重。
張開華指出,精神病患、藥酒癮者的比例佔二分之一強,他們多半缺乏病識感,無法強制就醫或戒斷,社工員常感有心無力。
雖然困難重重,但每逢處於危險邊緣的孩子被「救」回來,總是讓社工員感到無比振奮。
一個6歲小男孩,父母分居,照顧他的母親在市場賣豬肉,母親愛喝酒,對孩子漠不關心,因未定時幫孩子洗澡,放任他髒兮兮地四處遊蕩,孩子也疑似發展遲緩。社工員介入輔導後,母親漸漸地開始願意面對問題,帶孩子去鑑定、就醫,親子間的互動也逐漸增強中。
一位單親媽媽帶著一個5歲的孩子,因無法就業謀生,企圖帶著孩子自殺。社工員提供媽媽就業資訊,協助她申請低收入戶、急難救助金,還幫孩子找到一家收費較便宜的托兒所,媽媽因此逐漸增強了信心,有勇氣重新面對人生。
最驚險的是,一位婚姻數度失敗、育有6個孩子的父親,因故破產,同居人帶走其中2個孩子,他在灰心喪志下,有企圖燒碳自殺的紀錄。社工員密集家訪,安排精神科醫師為其診斷,都無起色。最近一次家訪時,社工員發現這名父親正企圖帶著留在身邊的4名子女燒碳自殺,於是立刻將他強制就醫,子女則轉介安置。

受虐兒透過藝術治療,在圖畫中透露出內心的恐懼。
家事?天下事!
現階段的兒保工作雖已開始重視潛在危機的預防,但對已發生的兒虐事件,修補、重建的工作仍舊捉襟見肘。而後續的處理對孩子的未來影響十分深遠。
台灣兒虐的通報、處遇隸屬於家庭暴力防治的一環。全國「113」婦幼保護專線在接獲民眾或義務通報單位(如:醫生、學校老師)通報後,會立即分案到各縣市的「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家暴中心社工員在接案後,24小時內必須著手展開調查、處置。
至於受虐兒的安置,各縣市情況不盡相同。
一般而言,「親屬寄養」是優先的考量。一來因為有親屬血緣關係,孩子較不陌生;二來親屬間的背景較相似,比較不會產生與寄養家庭格格不入的情況。
但也因為是「親屬」,縣市政府多數都不支付寄養費用,也因而難以對受託親屬進行訓練或監督,導致親屬寄養成了兒童保護安置的「黑洞」,品質難以評估。
對於無法找到適任親屬照顧的受虐兒,第二個安置選擇是寄養家庭或機構。
各縣市視可用資源的多寡,而產生不同的處遇選擇。余漢儀指出,有些縣市家暴中心與寄養家庭的聯繫較密切,傾向於將孩子安置在寄養家庭中;其他縣市則多將孩子安置在育幼院、教養院等機構中。

孩子要的不多,只要一雙有力的臂膀和滿懷的愛,就能讓他們不畏風雨,快樂長大。
流浪的心
但無論是寄養家庭或機構,都有些照顧不到的棘手難題。以寄養家庭為例,寄養家庭因無法處理受虐兒的種種脫序行為,而將「難治兒童」退回的情況非常常見,導致孩子「流浪」在不同的寄養家庭中,身心數度受創;至於收容機構的問題,在於缺乏家庭的溫暖,機構中「大孩子」欺負、虐待「小孩子」的事件也時常發生。
事實上,受虐的孩子未必願意離開家庭。余漢儀表示,遭受虐待的孩子,都不怪施虐者,反而覺得是自己不乖,自己闖的禍。社工人員將孩子匆匆帶離家庭時,常常沒有好好對孩子做解釋或安撫,因此,很多孩子身體的傷好了,心理的疑惑、自責或怨恨卻一直沒能平復。
兒童時期的心理創傷如果沒有好好處理,不僅孩子終其一生都受到影響,甚至還會禍延下一代。余漢儀指出,美國的研究顯示,有相當高比例的受虐兒,日後即是施虐的父母。
例如一位三十多歲的媽媽,驚覺自己對待子女的方式越來越像那曾經令自己痛恨至極的母親──惡言相向、當眾羞辱、打罵等,因此趕緊尋求心理諮商與催眠治療,希望能徹底擺脫母親的陰影。
回不去的家
受虐兒童除了心靈受創外,更糟的是,他在被帶離家門之後,常常就此輾轉流離,再也回不了家。
將孩子帶離家庭暫時安置,用意在保護孩子,不意原生家庭的改善十分困難,導致「暫時」常常變成「永遠」,回不了家的孩子,只能在寄養系統中流浪,身心二度受創。為此,美國七○年代推出「家庭維繫方案」,希望能恢復受虐兒童的原生家庭功能,讓孩子有返回原生家庭的可能。
台灣受虐兒童的處遇方式,也遭遇同樣的困境。
以台北縣家扶中心的寄養童為例,安置期超過4年的多達83名,其中6個孩子的寄養期已超過7年。有個孩子甚至從小3開始寄養,一直到今年考上大學為止。「為德不卒」是造成被安置的孩子回不了家的主要原因。有關單位只是將孩子帶離安置,對於施暴者和功能不彰的家庭,缺乏進一步的協助與改善。對於施暴者所做的「強制性親職教育」,不但受教者不領情,學者們也一直批評「成效不彰」。
由於家庭重建工作不易,受虐兒從小被寄養到大,完全背離了寄養安置的精神,余漢儀認為相當不妥。她指出,孩子需要穩定的成長環境,不斷的變動對孩子影響非常大,因此,對於「有救」的家庭應積極重建,一旦判斷無法重建、孩子回不了家,就應該及早為他另尋家庭「出養」,做長遠的規劃。
兒虐──現代社會問題
余漢儀強調,法入家門的最終目的不是為了「懲罰」施虐者,而是在保護兒童,並給原生家庭和施虐者一個重建、改善的機會。
「兒童保護並非個別家庭問題,而是整個社會的問題,」余漢儀一再重申,每一個兒虐事件都是一個警訊,顯示社會對家庭的支持度不夠。如果公權力介入家庭,並未帶來家庭亟需的資源與服務,只是強行帶走孩子式的「懲罰」,對於社會、家庭或孩子來說,都無濟於事,三敗俱傷。
但願,暖暖4歲生日所許下的願望,能在每個孩子身上實現,讓他們在沒有恐懼、暴力的環境中,平安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