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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總統澄清家族繼承問題」、「亞細亞航空公司以老舊飛機飛行中日航線」,以及「國內發現第一位疑似AIDS患者」,九月間引起社會大眾熱烈討論。
本刊針對這三個話題,蒐集相關文章及圖片,擇其菁華,使讀者有全面、深入的瞭解。
<B<此外,還有些受大家關心的事,如「華僑信託改組增資」、「蕭天潤投奔自由」,本刊「文摘」也有相關圖文。
九月二日出版的美國「時代雜誌」,刊出蔣總編評析當前重要國事並重申維護民主憲政的決心,引起海內外人士廣泛迴響。「領袖人才的培養」及「憲政成長的方向」再度成為話題。
一黨獨優國家領袖權職轉移問題
文.江炳倫(中央日報八月廿九日)
在兩黨或多黨競爭國家,定期舉行大選,多能達到和平轉移權力的憲政目標,使體系更趨穩定。但是在一黨獨優國家,在野黨欠缺競爭能力,執政黨常不得不肩負創造歷史或改造社會的使命,同時,現任領袖的權力十分集中和龐大,因此當他自然生命終了之時,由誰來繼承職位,往往成為易啟猜測的敏感性問題。
一黨獨優的普遍性和權力繼承問題
在新興地區或所謂第三世界,一黨獨優體系相當普遍。所以如此,是因為這個地區的國家,過去不是淪為殖民地,就是實行落後的專制帝王統治。為爭取國家獨立,或推翻腐敗帝制,一些受過現代思潮洗禮的仁人志士,結合成立革命政黨,經過一段艱辛的奮鬥歷程,終於達到目的,締造了獨立的共和政體。
除少數例外,這些有如開國元勳的革命政黨,很自然地便成為最有力量的執政黨,其他新成立的政黨,很難與其匹敵。
從比較歷史的立場看,在建國初期,有一個組織鞏固、實力強壯的執政黨,總比欠缺這樣的組織、小黨林立且紛爭不已的局面,更有利於國家的穩定和健全發展。
土耳其、印度、馬來西亞,建國初期(甚或直到現在)是一黨獨優體系;泰國、印尼、韓國,在改為憲政或獨立之初,均沒有建立強有力的政黨體系。兩相比較,就可看出一黨獨優體系在歷史的某個階段,實具有積極功能。
不論我們把一黨獨優當為某些歷史條件的產物,或是把它視為踏進全面民主的準備,它的普遍性,是不容爭議的客觀事實。這種體系權力如何轉移?各種轉移方式利弊如何?是值得我們特別關注和深入探討的課題。
一黨獨優的領袖掌握集中權力,卻無明確的權立繼承制度以資遵循,自容易衍生程度不一的繼承危機。這個危機,可說與一黨獨優制長相伴隨。
指定或不指定繼承人得失比較
解決權力繼承危機一個很普遍的模式,是黨政領導人生前就刻意培植一位接班人。尤其是在建國初期,這種模式更為常見。
例如:土耳其國父凱末爾生前便全力扶植其最重要助手伊諾魯(Inonu)為繼承人,因而奠定了凱末爾死後(一九三八)繼續維持十幾年的穩定局面。印度國大黨早期領袖也多事先安排接班人,如聖雄甘地被刺時,尼赫魯毫無疑問地是繼承人;後者則指定夏士特里(Shastir)為自己的繼承人。
領袖預先安排並培養一位繼承人,頗有助體系的穩定和既定政策的貫徹。不過,被指定的繼承人,或因野心暴露過早,或因能力不足,後來被撤換、推翻的例子也不鮮見。
另一種模式,是現任領袖不刻意培植繼承人,希望將來經由憲政程序產生新的領袖。
馬來西亞獨立迄今已歷經四位總理,每位總理因故去職或死亡,皆由統治黨的副總裁兼政府副總裁、政府副總理繼位,整個程序已高度制度化。
日本自民黨是多元化的執政黨,新黨魁要經過黨內複雜的派系競爭產生,幾無法預先確定人選。但是在大多數新興國家,憲政程序可能僅是不大可靠的形式,如果不預先培植一位強有力的繼承者,很可能引發一場激烈的權力鬥爭,甚至導致黨組織分裂。
再以印度為例,因為夏士特里沒有指定繼承人,所以他死後,激烈的權力競爭現象就出現了。競爭者之一就是尼赫魯之女甘地夫人。為擺脫黨中央的控制,甘地夫人採行群眾路線,走向激烈的社會主義,終於與黨中央決裂另組新黨。幸虧印度軍隊和文官制度已經高度制度化,沒有捲入政爭漩渦中,情況才沒有惡化。
比較上面兩種模式,應該說是利弊得失互見。預先培養第二個強人為繼承者,可望減少競爭,有助於體系的穩定。但從反面看,它也可能遲緩應有的、適度的精英流動率(circulation of elites),而且讓權力長久並過分集中在某少數人之手或某組織機構之內,因此漸漸降低適應社會變遷的彈性。
不預作安排,完全靠憲政程序產生新領袖,可望達到三個目的:一、促進憲政體系的更加成熟;二、讓真正能力卓越者脫穎而出;三、適度帶動精英的流動和政策的更新。
就其反面看,則是恐怕過分激烈的權力鬥爭,可能影響體系的穩定,甚至導致組織的分裂。至於因未指定繼承人,有時候所產生的所謂集體領導,在一黨獨優國家,往往僅是一個過渡現象,或權力鬥爭的潛伏期,並不能成為真正穩定的制度。
墨西哥建立的新模式
墨西哥於一九一○年發生革命,推翻原來的個人獨裁政權,但軍閥派系紛爭不已,危機四伏,隨時有再變為個人獨裁的可能。直到一九三○年代,墨西哥的革命制度黨才摸索出一個新模式,自此之後,墨國便成為在軍事政變頻繁的拉丁美洲國家中最穩定的政治體系。
墨西哥的總統兼執政黨黨魁,所擁有的集中權力,絕不比其他任何發展中國家的領袖遜色。同時,他對於提名下任黨魁和總統候選人,具有近乎壓倒性的影響力。
墨西哥模式跟其他一黨獨優國家最大的差異,是領袖六年一任,不得蟬連。
這個制度建立起來之後,一方面現任總統可以從容挑選一位可信任且能力超群的繼承人,對體系的穩定有很大的幫助;其他有野心但沒有被選中的強人,可以等待下一次機會。
另一方面,繼位的新領袖,是前任總統所提拔栽培的,對前任幾位總統(墨國經常擁有世界各國中最多的前任總統)的意見,多會特別尊重,但又不至於完全蕭規曹隨。在政策制訂和人事安排上,多少會有一些變動,因此多少可以避免因權力長久不流動所可能帶來的後果。
韓國自獨立以來,政局並不算很穩定。全斗煥大統領掌權後,曾宣稱只幹一任七年,絕不連任,同時積極建構一個可望繼續推動其政策的政黨組織。此一作法,是否有意模仿墨西哥模式?他七年任期屆滿後,是否真會實現諾言?在他任期的末期,是否將指定一位繼承人?如果他不連任,並建立了不連任制度,對韓國的政治發展將有何影響?這些問題皆值得注意。
我們的發展
基於歷史因素,我們也是一黨獨優的國家,而且在大陸光復之前,此一黨獨優體系似有繼續維持的必要。另一方面,我們也應全力發展民主憲政,因為真正的民主,乃是我們戰勝敵人最有力的武器,同時也是全國同胞奮鬥的最終目標。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對任何問題的看法,包括領袖權力繼承問題,就必須先權衡並決定各種價值目標的優先次序,才能找出最佳的解決辦法。
依照憲法,副總統是總統職位繼承人。同時在保持穩定為最重要的價值下,則似有必要早日指定和培植執政黨黨魁繼位者。
另一方面,如果透過黨內民主的方式產生新領袖,並無出現過分競爭的顧慮,則一切順其自然發展,似乎可取。
現在領導人先指定或不先指定繼承人,各有得失。相信當局必會基於國家整體和長遠利益,衡量各種主觀價值和客觀因素,作最明智的決定。
對蔣總統維護民主憲政聲明的幾點感想
文.田弘茂周昌龍整理(時報雜誌九月十一日)
蔣總統在訪問中說:「自一九四七年憲法實行之後,總統、副總統都由國民大會代表選出。國民大會根據憲法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來行使權利,將來也是一樣會照樣實施。」
理論上,這番話完全站得住腳。但若我們考慮到現實情況,就不免會有以下的疑問。
首先一點,自從政府遷台之後,國民大會因國家尚在戡亂時期而從未改選。卅多年來,台灣的新生代選民早已成長,雖然透過增補選,但國大代表大致上仍維持原來的結構。在這樣一種情況下,更值得關切的是國大代表本身的選舉問題應當怎樣根據憲法加以解決,而執政黨總統和副總統提名人選的民主程序,以及總統大選的實質意義等問題如果得到解決,「總統由國大代表根據憲法選舉」一語,乃能具有憲法上的崇高意義。
職權的繼承最重要
其次,中華民國憲法在實際運作上,可以是總統制,也可變成責任內閣制。換言之,當行政院長擁有足夠的政治實力時,總統就可能變成象徵性的國家元首。
在這種情況下,總統職位的繼承並不能解決所有問題,「職權」的繼承才是最重要的事。
在目前及可見的將來,除非出現翻天覆地的大變局,國民黨的執政地位不容易受到挑戰。因此,我們也不必諱言,總統職權(不是職位)的繼承,必須由黨政雙方密切配合,才能順利地完成。於是,繼承人的問題就不能完全委諸理想中的憲法,而需用現實手段來協助解決過渡期的問題。
有關的人選現在應該開始作重點培養,繼承人不可能在一、二年之內就有能力接下棒子,至少要給他們五、六年的歷練時間,讓他們有足夠的時間準備肩負重任。當然,在尊重民主黨政的原則下,任何接受培養的繼承人,都還是要通過合理合法的選舉程序,由選民認可其「合法性」之後,才能成為保護民主憲政的執政者。故此,確立一套合理合法的選舉程序,重要性當更在總統職位的繼承之上。
蔣總統又說:「身為總統,我的主要職責是保護憲法,維持民主法治。」
這個說法當然非常好,代表了總統對維護憲政的決心和期許。但如果我們再具體的探討一下保護憲政的內容,對憲政前途的憂慮就無法完全祛除。
舉幾個眼前的例子,台灣的地方自治通則尚未完全實施,立法和監察權日趨式微;在某些特定的環境下,司法權的獨立性也未受充份肯定。這些都是憲法明文賦予的權力,但都受到若干程度的冷落和扭曲。戒嚴法和憲政是不能長期並存的兩回事,要保護憲法,維持民主法治,就得盡可能放寬或解決戒嚴法,在不影響國家安全的原則下,恢復那些受到不必要壓縮的憲法權力。通過這些具體的行動,總統維護憲政的決心當更能昭顯於世。
是充滿誠意的宣告
蔣總統在訪問的最後說:「至於蔣氏家屬成員繼承總統職位的事,我從未考慮過。」
如前所述,這項公開澄清的聲言能夠在謠傳紛紜中提出,自然有其正面意義。蔣總統既然主動澄清這個問題,廓然大公,絕對是充滿誠意的。國家總要向民主憲政之途邁進,歷史之輪不容倒退,這些事實,大多數政治人物相信能夠體會到。
確定蔣氏家族成員在實質上不會繼承總統職權之後,盱衡當前實際形勢,集權領導當是未來權力轉移的較好出路。政府權力結構中有代表各種不同專業背景的人物,如黨政軍等,也有代表省籍平衡的力量,而省籍當然還含有其他各種政治力量的基因。在這複雜的權力結構體內,短期內料想沒有任何個人可以總攬所有事務,集體領導因此是過渡期間保持政治穩定的較好辦法。
目前要做的兩件事
台灣最需要的是政治穩定,唯有在穩定之中,社會和經濟才能獲得發展,也唯有在穩定之中,政治才能通過過渡期,開創新局。否則,即使不遭外力侵擾,內部萬一出現強人政治,也將使民主政治的實現延緩。
總統的聲明誠有振奮人心之處,但目前應該做的有兩件事:
第一,考量國民大會不能完全解決總統職權問題的事實,從現實因素著眼,開始重點培養可以被大多數人接受的繼承人選。
第二,加強政治民主化,尤其是要貫徹地方自治,培養民主憲政的基礎,從根本上消除強人政權出現的可能性,奠定千秋萬世的憲政方向。
在實踐中使憲政健康成長
文.呂亞力(中國時報九月四日)
蔣總統經國先生在對「時代雜誌」記者談話中表示,我國為一民主憲政國家,政府的職責在維護憲法,保障民主與法治。此一談話,在此時此地,實深具意義,值得我們重視。
力求制度符合憲法精神
我國現階段,社會變遷其為快速,人民觀念也在迅速改變,許多制度都在草創,有些則勢必改變。我們一方面應使這些制度在結構方面均符合憲法精神,另方面更應努力促使其獲得合法性。而獲得合法性的不二法門在於制度之運作必須符合民主憲政的精神,非僅在文字上不違憲法而已。
此外,我國仍有憲法、法律、法規與行政命令位階不清的現象,此對制度的合法化,最有損害。我們應釐清這種現象,如果發現法律已陳舊窒礙難行,應予修改,不宜逕以行政命令替代,視其為具文。
實行憲政的第二類工作為釐定權力關係:我國目前有一現象,即一方面政府機關感到「無力感」,人民則感到某些機關與人員權力的行使,缺乏適當監督,此一矛盾,在於權力關係的釐定仍待改進。
就我國的政治發展而言,釐定權力關係必須注意者無過於總統與行政院長間的關係。我國過去四十年行憲歷史,由於二位蔣總統都為傑出的領導者,獲全民擁戴,故此一問題並不嚴重。
多年以來,學者們爭辯我國實行者為總統制抑或內閣制,均不得要領,因我國既非總統制,也非內閣制;教科書稱我國為五院制,此固然為正確的說法,但行政院在五院中確具舉足輕重的地位,而憲法規定行政院長為行政首長,負領導決策重責,總統也非虛位元首,具甚重要的實際政務責任。如此,兩位政治領袖的關係實為政局穩定、行政順利推行的關鍵所在。
憲法對此關係,僅作若干原則性的規定,未能具體釐定,我國憲政成長的一項首要事務為依據憲法中之原則,釐定此一關係,此項工作,不宜等閒視之,因其關係國家未來發展既深且大。
依筆者的看法,行政院應負主要的決策職責,其理由有二:
第一為其各部會負執行之職,政策之適宜否,執行者較能判斷,故釐訂政策者與指揮執行者配合,自然比較妥當,而且對政策成敗的責任,也較能客觀地確定。
第二為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立法院為我國的實質國會,故此種負責體現民主憲政的精神。總統的職責應為大政方向的考慮及向行政院提出「忠告」與「建議」,以及在若干特定領域中對行政院及行政院長的決定行使否決權。當然,總統的權力還包括提名行政院長的人選。
從憲政實踐中充實憲法
憲法的首要功能之一為保障人權。近年來,我國在人權方面不斷的改進,減少妨害人權的行政錯誤,並給予受害者適當的補償之舉,使憲政的基礎日益堅實,且奠定了人權的傳統。
然而,無可諱言,我國在人權方面,仍有少數值得改進的領域,譬如對一些「煽動性」文字的處理,迄未訂定適當的標準,而由執行者的主觀判斷決定,結果一些「煽動性」高的文字四處流行,而一些程度低者反被處分。
在憲政發展的過程中,缺失與錯誤在所難免,即使在先進民主國家,政府行為違反憲法者也偶爾發生。我們對國家在行憲中的種種不當,不宜過於苛責,但政府應深刻體會總統的談話,致力於憲政的實踐,並從實踐中,充實憲法,使憲政健康成長。
在空難頻傳之時,日本亞航八月廿二日仍以老舊飛機甚且機尾出現裂縫的飛機飛行中日航線,引起國內消費者不滿,並採取抗議、退票行動,促其重視飛航安全。但是,日亞航卻函覆,立刻汰舊換新有困難,目前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正結合國內各社團,準備進一步行動。飛航事故頻傳乘客如驚弓之鳥
文.周梓萱(民生報八月卅一日)
接二連三的空難事件,已使今年成為民航史上傷亡最慘重的一年。據合眾國際社統計,今年全世界已有一千七百五十人死於空難,其中文以日航最近肇致五百多人死亡的大空難最為震撼。
問題垂直尾翼當天換新
人們對飛航安全的疑懼像瘟疫一樣,傳染到世界各地。鄰近日本的我國,輿論與民間最近對日航子公司日亞航,發出自該公司成立十年來最大的質疑聲浪。
嚴厲批評日亞航的導火線,起自該公司一架波音七四七——一○○型編號JA——八一○二的客機。
日本運輸省在日航一架波音七四七—SR型客機於十二日發生空難後,十四日下令檢查各航空公司所有的波音七四七型飛機。
結果發現,日亞航這架JA——八一○二號飛機的垂直尾翼有問題。
根據日本運輸省檔法,這架飛機控制垂直尾翼方向舵(Upper Rudder)的液壓操縱器(PCP)座子的金屬接頭(Fitting)處有裂痕,這條約兩公分長的裂痕被稱為Hair Crack——像發絲般細微的裂痕。
日亞航說,當天發現後,立刻就在運輸省航空局檢查官的監視下換好新零件,才恢復航行。
主持修護廠多年的中華航空公司副總經理李文忠指出,接頭(Fitting)部分如果有裂痕,即是專業上所稱的 Hair Crack,雖不是大問題,也應該換新,而換新的手續比補修要簡單得多,個把小時內換好應不成問題,而且按規定,由民航主管機關簽證後就可以放飛。
日亞航又說,這架JA——八一○二飛機在十四下午五時由台北飛回東京,當天也是運輸省發出檢查令的時間,所以晚上十時連夜就進入棚廠檢查機尾,發現裂痕後立即換新,時間是清晨兩點。等到早上六點運輸省檢查官來檢查簽證後,又在上午十時卅分由東京飛台北,恢復正常營運。
機齡太大降低服務品質
運輸省等到全部的波音七四七檢查完以後,於廿二日公佈檢查的情況和結果,那時J A——八一○二早已修好復航多日,應該是可以接受的情況。
可是,國內輿論對日亞航所有的質疑就此爆發出來,指日亞航還用這架尾翼龜裂的飛機往返於中日航線上,卻忽略了裂痕部分已換新的可能性。
從JA——八一○二併發出來的另一指責是,日亞航使用老舊的DC—八型客機。
與日亞航有業務競爭的華航的一位資深駕駛員,以及該公司一位從事民航機研究發展的高級人員,都認為日亞航用老型的DC—八是一種低水準的服務品質,但也不同意以此指責日亞航不顧乘客安全的說法。
他們經常接觸飛行安全的各類資料,也都表示沒有任何研究支持飛機失事率與機齡成正比的說法。
飛機失事人為因素居多
他們說,飛機失事的原因非常複雜,機件、人為破壞,氣候和操作都可能肇因。
美國聯邦飛航總署(FAA)最近開始研究駕駛員的錯誤,因為他們發現,近年來駕駛員犯錯造成空難的比例一直在增高。
除了人員訓練外,他們說,更重要的是航空公司能否確實按照維修規則去做,機齡並不是最重要的。
當然,這也不是鼓勵航空公司使用老飛機。一家航空公司機隊平均年齡較高的話,在消費形象上就被打了很大的折扣。
尤其是日亞航這次在記者會上公開宣稱:「如有完整無缺的維護,飛機的使用不只五十年,甚至一百年,都可維持很好而安全的航運。」
防衛過當說法加深反感
這種說法顯然是日亞航防衛過當,不僅難為一般大眾接受,反而加深了原有的反感,令人遺憾。
他們說,如果日亞航有一架比較新的飛機,也許就不會遭到嚴厲的批評了。但是,只要日亞航能確實做好維修工作,用「草菅人命」、「危機」一類的字眼指責日亞航,似乎也過於情緒化。
但是,日亞航使用的DC—八噪音較大,機身狹窄,乘坐時不如廣體客機舒適,的確是值得檢討的事實。乘客站在消費者的立場,當然可以就這些缺點質問日亞航。
消費者需正確觀念導引
而中華民國消費者基金會這次由輿論導引,呼籲消費者抵制日亞航以求提高服務品質,也是非常先進的做法,國際上鮮有前例。
可是,帶給消費者的應該是正確、客觀的民航服務品質觀念,而不是要消費者以非理性的態度吹毛求疵。
飛機太老舊安全有顧慮
文.侯天佩(大華晚報八月廿九日)
日本亞細亞航空公司的兩名董事及一名顧問今天專程來華,就日亞航中日航線的飛機狀況提出說明,顯示連日來國人爭取自身權益:抵制老舊飛機的行動,已引起日亞航的重視。這是此事件演變至今,較令人滿意的情況。
日亞航飛航中日線班機機齡較高的情形經證實後,不僅民間社團呼籲國內旅客暫時不搭乘該公司飛機,以迫使其汰舊換新,更有旅客身體力行將訂好的機票退票,對日亞航造成不小壓力。
民航界人士指出,雖然日亞航以DC——八,及七四七——一○○兩型較老舊飛機飛中日線,但其領有日本民航當局發給的適航證,我國民航單位便無由拒絕其入境,更無法要求外籍航空公司更新機種、汰舊換新。
目前惟一可行之道,便是消費者——旅客自己,為爭取自身權益,保障自己的飛航安全,選擇機隊情況較佳的航空公司,進而迫使老舊飛機轉趨淘汰。
雖然日亞航一再強調飛機沒有新舊之分,只要經民航當局檢查通過,發與適航證,就是適合飛行,新機舊機或機齡若干,機型為何都沒有區別。
但是當國際航空界不約而同地增購新機,進行汰舊換新之時,有一個既存的事實也不容抹煞。那就是:科技進步一日千里,愈新的機型的設計也愈精密,因此其能考慮到的因素,能應付的狀況相對升高,飛航安全性自然也隨著機型的推陳出新而與日俱增。
因此,舊機不一定不安全,但是新機賴設計精良,製造精確的優渥先天條件,安全性理應提高。
而舊機的飛航狀況尚需以維修保養加以鞏固,維修保養徹底與否對飛航安全的重要性更甚於機型設計,維修不良的人為疏失更是舊機的致命威脅,這又是舊機不如新機的後天影響了。
綜上所言,新機在先天、後天條件優渥,主客觀因素有利的情況下,安全性較舊機為高,似應是不容置疑的合理推論,這也正是國際各大航空公司爭相訂購新機,進行汰舊換新的真正原因。
倘若航空公司本身無意裁汰老舊飛機,旅客至少有權利選擇其他航空公司的飛機乘坐,以維護自身安全、保障自己權益,長此以往,基於現實考量,老舊飛機終必淘汰。
因此旅客在選擇航空公司時,實在應作一審慎權衡,以較低的價格換取較低的安全保障究竟是佔了「小便宜」還是吃了「大虧」?消費者的權益不是靠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保護,而是靠自己的決定主動爭取來的。
消費會要求日亞航答覆具體換新計畫
文.台灣日報八月卅一日
〔台北電〕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八月卅日要求日亞航公司,於兩周內答覆該公司是否提前展開汰舊換新計畫,並由該公司去函波音公司發給飛機安全證明,以使消費者能放心搭乘,否則將延長拒搭日亞航的行動。
消費者基金會在日亞航日本總公司常務董事原永記一行五人,至該會拜訪時要求日亞航,盡速召開臨時董事會,討論以下建議:
要求日亞航提前汰舊換新計畫,並應舊機換新機,而不是舊機換舊機。
要求日亞航去函波音公司,請波音公司發給七四七——一○○編號八一○二飛機安全證明,使消費者放心搭乘該公司飛機,並將副本抄送基金會作為依據。
對於前述要求,限其在二周內就該公司董事會討論之結果,函覆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以表示日方對此問題處理之誠意。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卅日上午並曾接獲日本大阪關西主婦連電報表示,將全力支持基金會對日亞航空公司所提要求與拒搭行動。
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對日亞航的初步答覆不滿意,九月十八日繼續聯合各社團擴大抵制行動。
AIDS(後天性免疫缺乏癥候群)真的「進口」了?自從衛生署宣佈國內發現疑似病例後,不僅新聞媒體爭相報導,街頭巷尾也對「它」及罹病率最高的同性戀者好奇地議論紛紛。到底現況如何?病毒駭人.專家說因由
文.曾秀玲(台灣新生報八月卅一日)
AIDS正式被宣告登陸台灣的消息傳開後,已在社會掀起不小震撼,如何切斷經由血液、體液傳染的兩大主要途徑,不僅是衛生機關迫在眉睫的當前要務,更是眼前眾所關切的問題。
此次國內出現的第一個疑似AIDS病毒感染者,經證實是一名男同性戀者。而在美國,罹患AIDS的病人中,男同性戀性佔百分之七十三強。為什麼感染者以男同性戀者居多?
據衛生署AIDS防治小組醫師表示,這與不正常的性交方式,有密切關係。
至於AIDS病毒又是如何藉由血液傳播?輸血是一重要管道,血友病患便是最直接受害的無辜者,這些人因本身欠缺第八凝血因子,需仰賴他人的血分離出該因子後輸入,萬一輸進的血液製劑中,正好含有AIDS病毒,可就難免要遭池魚之殃。
另一可能遭波及的,極可能是需輸血者,如受傷、手術,必須由捐血中心供血支援,萬一領到的血正好遭AIDS病毒感染,即可能在不自覺的輸血中,成了帶原者。
由於AIDS的感染途徑與肝炎如出一轍,且目前統計,AIDS的發病率僅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絕大部分的受感染者可能表面看來無恙;因此,對病毒不露痕跡的傳遞方式,只有設法防堵傳染途徑了。
除對血友病患所輸血液製劑,予以特殊加熱處理外,對捐血者的篩檢,無疑是杜絕血液傳染途徑的一道重要關卡。
然而,衛生署長許子秋以經費龐大為由,暫不打算對捐血者進行篩檢;不過,若廣泛發現病例,仍將考慮試行辦理。當然,民眾應盡可能避免不必要的輸血。
眼前令人憂心的是,捐血協會既沒有那麼多經費,每一袋血都以AIDS試劑檢測,帶原者所捐的血,極可能魚目混珠,混入了正常人血液中,防堵之道惟賴高危險群患者,主動避免捐血。
也惟有在男同性戀者、男娼或雙性戀者多加自製,配合避免非必要輸血下,才可有效阻斷經由體液、血液途徑感染AIDS病毒,民眾也才不致陷於「無助的恐慌」中。
醫界把握觀念埋首研究新藥
文.常玉慧(中國時報八月卅一日)
自從四年前,美國疾病管制中心,正式宣佈世紀疾病AIDS,與日俱增地威脅人類健康和生命,世界各地成幾何級數成長AIDS病患不斷被發現,慢慢的增強了內心的恐慌,但法國發展出的一項藥品,又給這個世界一線生機。
最近法國巴斯德研究中心,發展有關AIDS的治療藥品,卻燃起徘徊死亡邊緣AIDS病患一線生機。一九八三年法國以這種「酵素抑制劑」治療AIDS,到目前為止,生存活率已達百分之八十五。這項充滿希望的數字,吸引美國著名影星洛赫遜及許多病患,不止一次地專機飛法,接受最新藥物治療。
台大醫院皮膚科醫師吳英俊指出,病發後是否能治癒,關鍵可能是發現時病情的輕重。吳英俊認為,人體內的T細胞在半數被病毒佔領前發現,治癒的希望仍然相當濃厚。
雖然美國醫界擁有頂尖的醫學研究環境,不過在拯救AIDS病人這方面,可能還落後法國一步。醫界認為,法國比美國早分離出病毒一年,自然在往後的發展中,佔盡優勢。
埋首於基礎醫學研究人士,篤信另一項觀念——同性戀人士也是AIDS受害人,他們並未「創造」AIDS。
有人認為,非洲綠猴是類似病毒的原始帶原者。AIDS病毒只不過是其中一種突變而已。正如B型肝炎病毒,以後又衍生了具傳染性的D型肝炎,極可能這類病毒演化都具有相同模式。
無論AIDS應否歸咎到同性戀身上,久與醫界隔膜的同性戀社會,若能主動站起來,凝聚一股力量,爭取研究AIDS的大筆經費,使人類早些征服「世界黑死病」,對台灣地區這類患者的健康,未嘗不是好事。
AIDS的我見
文.謝貴雄(民生報九月三日)
有人將AIDS譯為愛死病,這個名詞譯得太傳神,因為它的致病原因絕大部分都是不正常行為的結果(包括性行為和濫用藥物),雖然有一小部分無辜者(如血友病人,AIDS患者的小孩)。這一點,我想衛生當局應該特別強調,以免導致社會人士草木皆兵,人人自危的恐慌。
然而更要緊的是,應該強調HTLV—Ⅲ的感染(陽性抗體反應)就像傷風感冒的病毒一樣,也會發生在完全正常的人身上,以免每個人得知自己有陽性抗體反應時如同世界末日快到一樣。
我們檢查過三百多個健康成人的抗體,其中有兩位呈陽性反應(陽性率百分之○.○四五,和美國一樣)。一位是八十三歲男性,一位是五十六歲女性,臨床症狀和免疫學檢查完全正常,十三位家屬的抗體反應則都是陰性。此外,有十二位在初檢時呈弱反應,但經過再肯定試驗,發現均為假陽性,而且都在五十歲以上。
這些資料強烈暗示,HTLV—Ⅲ乃是一種正常的病毒感染,而且年紀愈大,感染機會愈多(與免疫系統的退化有關?)。但只要過正常的生活,應該沒有問題。
十多年來,我曾經治療過八十多位先天性免疫缺乏症(Congenital Immunodeficiency Disease)病人,剛剛和後天性免疫缺乏症 Acquired ImmunodeficiencyDisease,即AIDS)相反,他們是一生下來免疫系統即有問題,因此需要經常輸血(尤其是血漿和免疫球蛋白)。但在我的記憶裡,尚無一位類似AIDS的病人(治療前和治療後)。
此外,異常性行為自古已有,只是於今尤烈。但是,中國人還是很少得到AIDS。所以,不管大人小孩,中國人對AIDS似乎比較有抵抗力,當然這並不意味中國人就對它有免疫力。
因此,最後我願意再強調,AIDS是可怕的,但只要過正常的生活,應該不會得到。同時,應加強社會大眾的認識;此外,對於那些無辜者(如血友病人),則應設法保護他們,免於受到社會的歧視。
「我們真心想幫助他們」衛生單位急於檢查血液
文.楊憲宏(聯合報九月三日)
台灣地區的同性戀活動一直非常隱秘,也一直被一般人視為「病態」。愛死症與同性戀關連在一起之後,更是「病上加病」。一名衛生官員說:「因為社會普遍不接納他們,我們現在根本無法與他們接觸、溝通。」
一個社會中同性戀者到底有多少?他們在那裏?是同性戀者所最不願讓「圈外人」知道的。衛生單位目前急著全面檢驗他們的血液,卻擔心暴露他們身分的「後遺症」。
防疫單位目前的想法是,為了讓同戀者能相信身分不會暴露,甚至可以允許同性戀者「假名」辦理檢驗血液登記。這是極不得已的作法,防疫單位的目的在,趕快瞭解國內同性戀圈中,愛死症發病潛力到底如何?這是直接與全國民眾的健康相關的重要問題。
美國社會對同性戀者已有相當程度的理解,甚至有醫師自己是同性戀者,也公開表明自己但為同性戀者的健康服務。因此在愛死病的流行情況調查方面,美國衛生單位工作進行得遠比我們的衛生單位要順利得多。
對國內的衛生單位來說,不但要應付「火燒眉頭」的愛死症,而且還要面對同性戀這個陳年的「禁忌」,使調查工作一直在「誤會」邊緣翻滾而寸步難行。衛生署防疫處印出的愛死病防治小冊中將在同性戀的討論項下,特別說明,同性戀並非不正常。說這句話必須克服隱藏在我們社會背後無法盡數的「結」,但也唯有讓社會先接受這個觀念,國內愛死症的控制才能算走出了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