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何謂「新貧」、「近貧」?為什麼他們需要幫助?
答:新貧和近貧,都是政府統計上「低收入戶」以外的族群。
截至2006年6月底為止,我國列冊在案的低收入戶,總計20萬6,307人,他們依法可獲生活扶助、醫療補助、急難救助及災害補助等扶助。
不過,由於我國社會救助審核標準嚴格,部分處於「五等分位所得」級距最低層的人口,生計雖困苦,但因具備工作能力、資產、撫養親屬等要件,無法得到社會救助,而成為近貧者(near poor)。
而隨著全球化、知識經濟時代來臨,贏者全贏、輸者全輸,從中產階級被淘汰,落入近貧圈者大量增加,這些人則是所謂的新貧者(new poor)。他們和近貧者一樣,通常具備工作能力、也仍有一些資產,卻也因此不符現行社會救助標準。
近年的自殺人數大增,以及與貧窮相關的許多社會問題,多發生在近貧或新貧族身上。
問:大溫暖提供的協助有哪些?
答:2007年正式實施的大溫暖計畫,預計提供:急難救助、就業輔導、職業技能訓練、創業理財、短期小額貸款、醫療照顧、照顧服務、就學輔導、人身保護、法律扶助等措施。
不過,礙於自尊心,這些近貧或新貧較難主動求援,因此,通報管道是否暢通、讓這些需要救援的族群被看到,是「大溫暖」計畫能否成功的重要關鍵。
為了方便通報,「大溫暖」整合了鄰里、社區、村里幹事、社團、學校、宗教團體、便利商店、金融機構、警察單位、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醫療機構機構等等,鼓勵大家主動通報,隨時轉介。
問:既然這項計畫以「救急」為宗旨,受助對象可以獲得多久協助?最後,如何協助這些族群,避免他們又快速落入「貧窮循環」?
答:受助對象以3個月為一期,但評估有延長協助時間之必要者,可以延長3個月。
個案中屬於車禍、重大傷病等急難事件者,可以一次請領5千到3萬元不等的救助金。如果個案是處於貧窮邊緣的經濟弱勢,則依照各地低收入戶的標準,按月或分次發給家庭生活補助、兒童生活補助,以及學生就學生活補助。每戶救助金總額最高以新台幣10萬元為限。
此外,近貧和新貧族群當中,有許多人仍具備工作能力,因此,接受扶助者必須參加「就業諮商」,政府亦提供就業媒合,包括「以工代賑」或是政府和民間非營利團體的過渡性、支持性工作。
參與脫貧計畫期間,求助者必須依規定設立指定專戶,將一定比例的補助或就業等報酬存入專戶,以鼓勵求助者建立理財觀念,延後消費、定期儲蓄、累積財富,希望在下次打擊來襲時,能有較好的風險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