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電氣製品、衣著服飾、日用百貨,到唱片圖書,每當有產品受市場歡迎,仿冒品、海盜版就接著出籠。你有沒有想過,在市場買到的鮮果、蔬菜、花卉,也有可能是「海盜版」或「仿冒品」?
大約五、六年前,在聖誕節期間盛開、足讓其他花朵失色的聖誕紅,出現了矮小的品種,從此聖誕紅走出庭園,登堂入室,成為室內盆景。
這種「桌上型」聖誕紅,在台灣不僅創下一年四、五十萬盆的市場,還和智慧財產權結了一段緣。

(右)植物種苗前景看好,農友公司自行開發的西瓜品種,種子暢銷許多國家。(黃麗梨)
農產品也能仿冒?
原來,矮種聖誕紅是美國柏愛克花卉公司自行改良開發的產品,經由國內花商代理進口。由於在國內銷路不錯,不少花農遂買回去自行扦插繁殖,代理商生意第二年就一落千丈。
仿冒的故事並不稀奇,在各種產業上都會發生;不同的是,我們有專利法、著作權法、商標法來保障各種產業的智慧財產權;對於植物新品種,專利法卻明文規定只給植物新品種育成方法專利,也就是技術不容剽竊,但若將此品種以壓條、扦插、甚至拿種子進行繁殖等方式栽培出相同的產品,並因此獲利,並不違法。
柏愛克公司雖然氣結,也只能消極抵抗,從此開發的花卉品種,台灣客戶一律拒絕往來。
另一個農業界人人皆知,也和植物新品種有關的糾紛,發生在曾得過兩次美國瓜類新品種獎的國內私人企業「農友種苗公司」身上。
農友公司自行開發、名為「紅鈴」的西瓜新品種,由於甜度特別高,第一年就銷售了六百萬元的種子,後來繁殖紅鈴種子的「父、母本」在田間遭竊,並大量繁殖種子上市,省了研發、宣傳費用,對方價錢只有農友公司的一半;第二年農友公司紅鈴種子的營業額只達前一年的三分之一。
要判斷是偷竊,還是自行育種並不難——若提不出育種過程的世代系譜,就有問題。但是,因為沒有適用的法令申請保障,「紅鈴」並未享有專利,結果地檢處判對方不起訴處分。
這件案子判定沒幾天,農友公司又連續失竊了九個品種。本身就是育種專家的農友公司董事長陳文郁苦笑說,連農委會官員都告訴他,除了把繁殖種子的父、母本藏好外,別無他法。

植物育種屬技術密集產業,可以提昇農業生產層次。(黃麗梨)
植物育種,公家包辦
當農業漸漸走向企業化經營、技術導向時,對農業生產有決定性影響的農藥、肥料、農機等產品不斷發展,和其他產業一樣,這些技術也被各國專利法所保護。唯獨育種技術命途多舛。
根據植物育種人員估計,要培育出一個新品種,平均須花五到六年,耗費一、二十年才成功開發一個品種的也所在多有。而這些研究人員的血汗與智慧結晶,卻未受到與其他智慧「財產」同級的保護。
主要原因是植物品種的改良,過去私人企業介入較少。以我國為例,農作物的育種實驗,都是政府花錢,由公家單位如農業試驗所、農業改良場等機構包辦。育出新品種,目的就是嘉惠農民,有時還得拜託農民使用,那裡還想到要申請專利。
「農產品育種技術也常常成為已開發國家用來幫助第三世界國家的主要項目」,位於台南縣善化鎮的亞洲蔬菜研究中心副主任鄒n生表示,比起工商業,農業一向比較有「天下為公」的精神。

香瓜選拔大會開始!開發優良新品種,可以增加栽種者的收益。(本刊資料)(黃麗梨)
園藝作物新品種需求愈多
但政府育種大多以基本糧食如稻、麥等五穀雜糧為多,隨著經濟不斷發展,生活水準提高,消費者對花卉、水果等利潤較高的園藝作物需求增多,農民栽培面積拓廣,花卉、水果又講求品種推陳出新,私人投入品種開發的情況便日益增多。
既是私人參與,辛苦研究的產品發表後,一夕變成「公共財產」,未免不公平。因此給予植物新品種專利,以保障合理利潤,在私人投入育種較多的歐、美、日本等國也逐漸得到認可。
美國在專利法出現後的一百六十年,即一九五四年終於明文規定,發明或發現任何突變種、雜交種及新植物,均可申請植物專利保護。依美國專利公報記載,至去年一月,美國已核准七千多種植物專利。
一九七○年代,美、德、荷等十七個國家也共同成立了「植物新品種保護國際聯盟」,保障參與國的品種專利。
七十七年十二月,我國農業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也公告了「植物種苗管理法」,其中第二章即針對新品種命名及專利登記做了規範,植物新品種專利的保護自此依法有據。但是不可否認,它的誕生和外來壓力有切身關係。

水果新品種不斷推陳出新,讓消費者大飽口福。(黃麗梨)
種苗商習於「白吃午餐」
台灣至今育種仍以政府單位為主力,雖有少數私人公司,如「農友」、「生生」投入園藝作物品種的開發,但近年來農政單位推廣稻田轉作,花卉、果蔬的種苗需求量大增,大部分的種苗仍須大量進口。
一些先進國家的種苗公司,基於植物新品種專利的觀念尚未普遍被世界各國認同,對自己花錢開發的品種輸出就格外小心。
從事種苗進口的北吉貿易公司負責人洪偉誠表示,以前國外有些種苗公司對新開發的品種總要等回收得差不多,或又有更新的產品推出,才會賣給我們;有些則防範未然,避免予我們「仿冒」的機會,譬如花卉只賣切花;也有些願意出售種源,但要付很高的專利費用……。購買過程有時也會出現波折,例如必須透過第三國購買,像許多豌豆科植物和百合花就是美國廠商只肯賣給有種苗專利保護的日本,我們再向日本購買,被多賺一手。
另一方面,國內有些種苗商、農民或不甘被多賺一筆,或仍保持過去看到新品種,就想「免費」拿來種看看的習慣,仿冒品種的事也不時發生。
假日到觀光草莓園採草莓已成為都市人時髦的休閒方式,許多人一定採過又大又紅、被稱為「桃園一號」的草莓,它其實是日本人開發,在日本申請過專利的品種;過去花卉王國荷蘭為開拓市場來台灣辦花展,花農往往把展示後的花卉連莖帶芽一起攜走。
跑遍歐美許多苗圃的洪偉誠有次向一家美國花商詢問溫室吊車系統,人家一聽是台灣種苗商,就先把他教訓了一頓。

由美國引進的矮種聖誕紅,曾被農民以扦插法「仿冒」。(黃麗梨)
「組織培養」增進仿冒技術?
夜路走多了,最後植物新品種專利保護終於也上了中美貿易談判桌。促使美國提出種苗專利的理由,則是我們民間繁殖栽種技術愈來愈好。
雖然許多植物如聖誕紅,可以用扦插等無性繁殖方法「仿種」,但畢竟植物生長還要看天吃飯,不見得都能仿種成功;尤其對於只能以有性繁殖、種子交配的品種,如葫蘆科的西瓜、香瓜,種子無法保有良好基因,必須用基因良好的父、母本繁殖,只要是父、母本不外流,就不需擔心被仿種。
以育種瓜類聞名的農友公司就是因為要大量生產父、母本種子,但本身農地有限,委託農民種植、採種,父、母本因此常在田中被偷挖走,農友只好把同種的父、母本分兩地種植,增加了管理成本。
但基因工程的發展,未來農友公司即使把父、母本遠隔千山萬水,但別人只要由果實上取一點組織,就可用組織培養的方式大量繁殖。許多要看天栽種的植物,未來可能只要看組織培養吃飯就行了。
現在台灣許多種苗商,甚至農民都已擁有組織培養室,雖然目前以此大量繁殖的成本還很高,但未來發展未可限量。農委會園產科技士陳世賢說,就是為了「防患未然」,美國才急於提出種苗專利的要求。
除了外來壓力,另一個促使植物新品種立法保護的原因,是國內種苗業的前景。
我國農業單位開發的品種,也常是許多國家覬覦的對象,譬如台鳳四號、五號鳳梨,就被菲律賓農民私自引進生產,反過來打擊我們的鳳梨市場。因此確立種苗專利,更進一步是在為未來加入國際種苗聯盟舖路,使國人開發的新品種也可相對在聯盟會員國家申請專利。
不再「天下為公」
過去世界各國對自己「種源庫」保存的原生或改良品種,常能大方交流,但未來品種「天下一家」的觀念,將因各國農產競爭而逐漸淡薄。
美國過去將大豆品種推介給巴西,結果今天巴西成為美國大豆市場的最大敵手;原產台灣的鵝掌藤,也被美國、荷蘭引種改良,成為極佳的觀賞盆景,轉個彎回來攻略台灣花卉市場。
台灣面積雖小,卻橫跨熱帶與副熱帶氣候,加上特殊地理環境,植物種類豐富,許多原生植物保有優良性狀,一方面要依賴政府成立種源庫保存;另一方面也要鼓勵私人去開發、改良品種。
種苗的開發、改良,使得具有抗病、抗蟲、耐旱、產量大或品質更好等特點的品種不斷出籠,間接提升農業生產效率,使所有農民獲利。
我國農業未來發展目標是零成長——一些勞力密集、競爭力低、污染嚴重的農產品將朝負成長方向走;但像種苗業這種技術密集、具有競爭力的產業則是大力發展的項目。
創造育種環境
過去國內大部分種苗公司,主要業務都是代工——接受國外委託採種或代理種苗進出口,但隨著勞力缺乏、工資上漲,已無法和東南亞、大陸競爭。「未來只有自己開發新品種才能生存」,廿年前就覺得民間應參與育種工作的陳文郁說,給予新開發的種苗專利保護則是最好的鼓勵方式。
台灣大學農藝學系教授郭華仁也認為,給予種苗專利,鼓勵意義其實重於取締。像農友公司自行開發過兩百多種產品,卻一直無法申請專利,一再被偷,只有「啞巴吃黃蓮」,如此只會打擊私人投入種苗開發的意願。「品種專利保護的精神,就是創造一個更多人投入育種研究的環境」,郭華仁說。
五穀雜糧,不給專利
糧食攸關人類的基本生存,為防止種苗供應及分配受到外國或大型種苗公司控制、壟斷,目前對種苗採取專利保護的國家,均不將糧食類農產品列入專利法而另立新法。
這也是我國另立植物種苗管理法的理由,其中並規定五穀雜糧等基本糧食的新品種不給予專利。
但種苗法若要落實,還需要許多條件配合。最重要的是,必須先建立目前現有品種目錄,將舊有品種性狀一一列出,據以斷定申請者提出的產品是否真是新品種。這項工作,工程浩大,農委會花了兩年時間,至今只公告了葫蘆科現有品種,對於許許多多尚未公告的品種,由於缺乏比對、認定的依據,仍未接受新品種專利申請。
如此喪失種苗專利保護的美意,是因為人手不足。農委會主管種苗法的人員只有兩個,郭華仁舉日本為例,農林水產省下設有種苗課之外,還有十五個地方分支單位共四百多人,全都只承辦種苗法的管理工作。
仿冒雞肉,味道如何?
種苗專利愈受關注,是未來的趨勢,若說法律是依需要而產生,動物新品種的專利問題,將會繼植物新品種之後,接踵而至。而且,目前微生物菌種因為在醫學上、污染防治上發揮強大功能,投入大量費用研發微生物菌種的美國,也已在世界各國放出微生物專利的訊息。
避免花卉、水果被仿冒之餘,未來我們恐怕還要立法以免「仿冒」的雞、鴨、魚、肉充斥市場,以及生存空間中,充滿「仿冒」的細菌!
〔圖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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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看一粒粒小小的種子,有許多是育種人員經年累月才開發出來的新品種。植物品種智慧財產權因此產生。(本刊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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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植物種苗前景看好,農友公司自行開發的西瓜品種,種子暢銷許多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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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育種屬技術密集產業,可以提升農業生產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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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瓜選拔大會開始!開發優良新品種,可以增加栽種者的收益。(本刊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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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新品種不斷推陳出新,讓消費者大飽口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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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美國引進的矮種聖誕紅,曾被農民以扦插法「仿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