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字號、新衝擊
實用、好用,本來就是工研院成立的目的。台灣中小企業多,每家企業人少錢少,自己無力做研發,因此政府才會以國家的力量成立工研院,希望成為產業共有共用的後勤技術支援單位。無奈廿年來宗旨不變,變的卻是整個產業環境和結構。工研院的老字號、老型態,面對劇變中的大環境,不免常有進退失據,左右為難之嘆。
以目前爭議最大,關於工研院的技術如何和產業界區隔的問題來說,工研院技術服務處推廣業務部經理王再權指出,十年前台灣廠商規模普遍很小,大多是只知「依樣畫葫蘆」的代工型態,有時候國外買主開出貨品條件要他們生產,在全無概念的情況下,業主光是拿到技術也不會用,因此工研院必須替他們把整個產品開發出來,連生產設備(往往業者買不起或是根本買不到)和製造流程也一併幫他們做出來。
時至今日,儘管有無數的小廠商依然需要工研院從頭到腳細心呵護,但另一方面,某些產業,尤其是這幾年在工研院全力扶持下快速崛起的電子業,已有不少廠商頗有大將之風,有自行研發、推出商品的能力,甚至在某些項目的研發上還足以和工研院分庭抗禮。它們對工研院的要求,自然和其他廠商有所不同。光電所所長林敏雄就坦率指出,做尖端核心研發會得罪小企業,做落實的產品開發又會得罪大企業,實在很難讓人人滿意。
液晶顯示器(LCD)就是一個例子。電子所所長邢智田指出,目前業界都認為LCD將是繼積體電路(IC)之後最重要的電子產品之一,全球相關廠商都亟欲一窺堂奧,以免未來被淘汰。國內大廠如聯華電子公司等,已有能力做某一型的液晶顯示器,因此他們不願工研院以國家的力量介入民間可以自行研發的項目、甚至做出實際的商品雛型,再轉移產業界,徒然為他們製造競爭對手、「與民爭利」。
廠商在商言商,希望利益獨佔的心態無可厚非,而「工研院就像被指派的登山隊嚮導,負責領路及探勘風險。但隊員中有腳程快的,覺得不耐煩、不服氣;遠遠落在後面的弱小隊員,卻又怕我們走得太快,放棄他們不管」,工研院院長林垂宙無奈地說。
偏偏政府站在扶植整個LCD產業的立場上,又「責成」工研院要繼續這類產品的研發,就如同十多年前工研院電子所曾主導台灣IC產業的建立,並成功帶動科學園區一樣。多元化的社會有多元化的要求,夾在中間的工研院身不由己,往往落得兩面不是人。

雖自嘲為「科學怪人」,但工研人的多才多藝,也是激發創意的一種途徑。(薛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