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不辜負捐款人,我們需要比營利組織更營利!」前陣子採訪一位以環境守護為職志的NPO組織秘書長,看到他除了盯緊員工工作量外,還努力計算著每位員工對外接案的「現金流量」,用來當作核發績效獎金的指標。從他嘴裡理直氣壯地說出這句話,雖然令人一時錯愕,之後想想,卻又啞然無言。
這位台大碩士畢業的秘書長,10年前和4位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創辦基金會,從完全無薪,慢慢做出成績、有了捐款,開始給自己低微的半薪,之後是全薪、年終獎金,終於到現在可以核發績效獎金。當然,其中有一段時間基金會度小月,他們也二話不說,又從全薪打回無薪,繼續埋頭苦幹。
NPO創辦人如果不忘初衷,堅持理念,或許可以忍受無薪甚至賠上老本,但員工呢?
「基金會第一次壯大到可以請人的時候,一個年輕孩子來應徵,第一句就問,那你們這裡有什麼福利?聽得我差點從椅子上摔下來!」這次的震撼教育讓他猛然從「犧牲奉獻」的改革大夢中驚醒過來。
後來他發現,如果不提供合理的好薪水,就只能請到「二度就業,只想輕輕鬆鬆,有一搭沒一搭地上班下班」的「阿桑級」員工,但他要的,卻是願意一天工作14個鐘頭,能跑議題、辦活動、寫文案,能上天入地、在全球網站中搜尋資料並請求授權,也能隨時前往國外參加大型國際會議、代表組織發聲的「全方位高級人才」。這樣的人才,如何用低薪請得到?即使請到了,又如何能長久待下來?
無庸諱言,為了長久健全發展, NPO和一般企業一樣,都要努力找錢、找人。在民間捐款風氣不算太熱絡的台灣,NPO往往因此得向政府或企業靠攏,甚至還要籠絡媒體。這裡面千絲萬縷、陷阱處處,到底要怎樣,才能不影響NPO的「公益性、獨立性、批判性」?顯然已越來越困擾台灣的NPO部門。
如果不唱高調,持平來看,一般企業不僅可以名正言順地營利賺錢,還可以在產官學攜手發展經濟的冠冕下,名正言順地接受政府的各種獎助和補貼,而NPO卻得束手綁腳,這其實是非常不公平的。
為了尋求解套,多位NPO主事者都認知到,小額捐款人靠不住,政府和企業又不能靠、不該靠,唯一的出路還是靠自己吧。
一位素以「點子王」著稱的年輕NPO健將就表示,他曾建議他所屬的NPO理事長去貸款買塊農地,建一個「見學中心」,然後請科技界人士來此開會休閒,「一年只要賺個一百萬,就可以把理想支持下去了!」只是銀行願意貸款嗎?科技界人士願意捧場嗎?如果賠了怎麼辦?這位「點子王」苦笑,如果不成,就算是學點做生意的經驗吧。
NPO是社會的良心,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但這並不代表NPO從業人員──不管是有理念的創辦者,還是只想養家活口的職員──就有義務要「犧牲小我,完成大我」。良心事業是每個人的事業,就像我們辦公室裡的一位慈濟人,不肯接受同事們一年一次、總計1200元的基本額度捐款,卻寧可每個月一一向同事收取100元。問她何必那麼麻煩?她說,麻煩沒關係,只要能「讓大家的愛心時時被提起」,終而涓流不斷,那就一切都值得了。
台灣NPO正在轉型期中掙扎,你的愛心,可曾被提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