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到家
居家醫療照護是老人的第三大需求。目前老人居家照護分屬兩個不同系統,衛生單位提供老人居家護理;社政單位則提供不涉及醫療技術的居家照顧。
陳秀玫指出,目前有一四八家居家護理機構與健保局簽約,派居家護理師到府為老人做傷口護理、換藥、換管等護理工作。
接受居家護理服務的老人共有四千八百多人,健保局支付的居家護理費用一年約九千萬元。
儘管如此,多數老人並不滿意,主要是因為次數太少,根本不切實際。「傷口換藥一個月兩次夠嗎?」老人家還是得自己跑醫院。陳秀玫指出,目前健保局正在討論、研擬提高次數。
至於居家照顧部份,目前台灣十八個縣市中,有些由志工組織義務服務,有些則由當地政府提供。
台北市於民國七十二年首先針對中低收入戶提供居家照顧服務。包括:家務助理、陪同就醫、協助拿藥、居家看護等等。
由於宣傳不夠,少有人知道利用。民國七十九年起開始擴大服務對象,委託紅心字會、紅十字會、立心慈善基金會、松年長春服務中心等民間機構辦理。
紅心字會目前接辦的居家照顧老人有一百多位,其中由政府補助的中、低收入戶佔八成,其餘二成是自費的一般戶。自費費用每小時二百二十五元,若採包月每天八小時,一個月約四萬五千元,較市場價格約低四分之一,但人員供不應求,仍是杯水車薪。
上帝派來的女兒
紅心字會居家照顧組組長陳玫君指出,一般民眾家有一老的最大壓力,來自長期照顧。
高小姐為父親申請居家照顧已有五年,由於她父親有心臟病、高血壓加上氣喘,必須有人隨侍在側照顧,而她自己又有孩子、公婆要照顧,實在心有餘力不足。
「女兒嫁出去就無法名正言順地照顧父母,總覺得很痛苦,」高小姐無奈地說,在自己心力交瘁時,有居家照顧服務作自己的「分身」,確實有相當大的幫助。「與其說是推卸責任,不如說是一種分擔,」高小姐一語道出現代兒女的難為與無奈。
在雜誌社工作的于先生,也因為照顧年邁的父母,每天只能上半天班,四十多歲至今未婚。問起未來,他們都頗茫然,但就是不忍送家人去安養機構。
八十五歲的王老太太,膝下無子女,不慎跌倒後不良於行,除了好心的鄰居照顧飲食起居外,經過專業訓練的紅心字會居家照顧員,每星期到府兩次,為她清掃住處,陪同她就醫,王老太太常說,服務員是上帝賜給她的女兒。
辦理居家照顧業務的台北市社會局第四科朱素貞指出,除了中低收入戶外,下個年度起將擴大服務對象,提供一般戶每個月十六小時的「喘息性服務」,讓家庭裡的照顧者能得到休息的機會。朱素貞粗略估計,屆時約有三千五百個家庭可受惠。
老人政策的方向──社區化
到宅服務是將老人留在家庭中很大的支持力量,事實上相當符合一般老人的意願與家庭的需求。
根據台大公共衛生研究所副教授吳淑瓊的調查研究,二十到六十四歲一般民眾中,有六成認為將功能障礙老人留在家中是最理想的照顧方式;另有三成贊成在社區療養;僅有一成贊成送機構。
在台北社區老人健康與長期照護調查中,有將近八成的照顧者認為,即使老人的身體功能變得更糟,也不考慮將老人送機構療養,而希望由配偶或子女辭職在家照顧,或花錢請看護。
以從事文字工作的王小姐為例,重病後癱瘓在床的老父不能一天看不到獨生女兒,女兒也不願送父親進安養機構。工作忙碌的王小姐以每天兩千元的代價,為父親請一位專業看護;再請一位菲傭負責燒飯、整理家務,一個月照顧父親的費用高達八萬元,對任何家庭而言都是重擔。
雖然政府即將從今年七月起,發放每個月一萬五千元的「老人特別照顧津貼」,但只限於中低收入戶。
將老人家送進機構的家人,多半既心痛又無奈,更怕別人的眼光。吳淑瓊指出,她原擬對機構老人的家屬做追蹤調查,但多數讓她追著跑,不願意配合,「他們告訴我:『送進機構,家人也很痛苦,請不要再來打擾了!』」
老人家進機構療養的意願更是低落。根據調查統計,罹患慢性病、在宅需要照顧的老人,僅有一成一願意住進安療養機構。
林萬億指出,戰前出生的這一代老人與家人、土地關係都非常密切,很少具有離鄉背井,出外打拚、就學等不與家人同住的經驗,對於離開家到機構安養,多半不太能接受。
家庭與機構之間
如何為老人在家庭與機構間,另找一條出路?社區化照顧也許是可行之徑。
社會司專員林昭文指出,將來老人安養政策將朝「社區化」方向努力,也就是所謂的「就地老化」。
事實上,去機構化、社區化正是近年歐美國家老人政策的方向。
林萬億指出,早期歐美各國的老人政策多以興建老人安養機構為主,然由於機構照顧的成本過高,再加上老人進住機構的比例確實偏低,八○年代開始,各國老人照顧方式,逐漸由機構轉移到社區,以社區為範圍,建立照顧網絡。
除了加強居家照顧服務外,未來都將以社區為導向建立老人服務網絡。林昭文指出,將來社會司不再補助大型安養機構,改以補助小型、社區化的養護機構,盡量讓老人留在家庭、社區中。
一九九九年是聯合國訂定的「國際老人年」,如何在合理的成本下,讓老年人能享有一段快樂、有尊嚴的晚年生活,正考驗著各國政府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