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和全,卅二歲,是個土生土長的屏東青年。幼年患小兒麻痺症,行動上要人扶持的張和全,從事的卻是精神上扶持他人的工作——觀護人。
民國七十七年台大法律系畢業的張和全,眼見同班同學紛紛考上法官、律師,自己卻因資格不符(雙腿殘障、必須靠輔助工具才能行走)不能參加特考。七十七年參加普考考上書記官,進了屏東地檢署後,才知道有「觀護人」這個職務。
張和全表示,「觀護人」與「公設辯護人」,都是扮白臉、幫助人的工作,是法院中最受歡迎的「好人」。於是他毫不考慮地參加了高考,民國八十年,他順利地當上「觀護人」。

張和全願意像手中的柺杖一樣,扶持失足的人走向正途。(邱瑞金)
以社會為牢房
「觀護」一詞來自拉丁字根,原意是指試驗、證明的期間,與中文的「保護管束」意義相近。
觀護制度創始於十九世紀的美國。在當時,許多人懷疑,監獄是不是「教訓」犯人的有效場所?當人們認清監獄無法使犯人悔改時,一種在社會中矯治,使犯人適應社會生活,期使其不再犯錯的方式——觀護制度,便開始成形。
事實上,「德主刑輔」的道理,我國先人早已明白,禮月令:「孟夏之月,斷薄刑,決小罪,出輕繫。」所謂的「出輕繫」,就是緩刑的意思。
然而,就觀護制度而言,我國的起步卻較晚。十八歲以下的少年觀護於民國六十年開始實施,成年觀護制度則到九年後才建立。至於張和全所在的屏東地檢署,一直到民國七十六年才有第一位觀護人。

開著車四處訪視被觀護人,張和全的足跡幾乎踏遍屏東。(邱瑞金)
與「大哥」為伍
所謂「觀護人」,就是對緩刑或假釋的被保護管束人加以輔導者,與「張老師」、「生命線」等機構很類似。「最大的差別是,張老師、生命線都由個案主動尋求輔導;被觀護人則是被迫要接受輔導」,張和全說。
接受張和全保護管束的人,十八歲以上的男女老少都有。所犯的案件也包羅萬象,從殺人、搶劫、竊盜、走私……到妨害風化、吸毒,樣樣不缺。
觀護人與這些個案接觸,甚至要「管束」他們,會不會有危險?
張和全表示,交付保護管束的人,不是在獄中表現良好,就是罪行較輕者,才被判緩刑。「他們都知道自己尚在『留校查看』,一旦再違紀,就要回獄中服刑。因此,出來後多半都不會再逞兇鬥狠,更不會與具有法律身分的觀護人為敵。」張和全指出,從事觀護工作一年多,他從不擔心有危險。

以「張老師」自居的張和全,憑藉著愛心與耐心,總能與被觀護人拉近距離,化敵為友。(邱瑞金)
定期來報到
一般被保護管束人必須定期到地檢署找觀護人報到。但一般人總嫌麻煩,有些人甚至會排斥。
一位初次報到的中年人要求張和全,以後能不能不要來報到,他的理由是:「太太說要看我的表現來決定跟不跟我離婚,我現在要拚命賺錢,來報到一次就少賺一天錢。」
一位在監獄裡關了七年多,剛獲得假釋的青年表示,已順利在一家公司找到工作,不希望老闆知道他有前科,常請假來報到會有困難。
為了不影響被觀護人的工作,張和全經常犧牲自己下班後的時間,准許他們晚上或假日來報到。
但是要預防被保護管束人再犯罪,光靠一個月一次的報到是不可能達成的,得要經常到府訪視。一來驗證被觀護人所言是否屬實;二來與其家屬多談談,相互配合,效果更好。
憑著被觀護人畫的地圖,和駕駛座前的指南針,張和全開著改裝過的手控車,四處探訪,足跡幾乎踏遍屏東的各個角落。據他估計,平均一個月跑一千公里以上。
雙腿殘障的張和全,非但不以外出訪視為苦,甚至視它為走出辦公室,紓解身心的好機會。但是,不怕山高、不怕路遠的張和全,獨獨就怕下雨天。張和全表示,出外訪視碰到下雨,既要找路,又要開車;雙手拿柺杖又不方便撐傘。張和全說:「只有這時候,我會覺得辛苦。」

家人的配合,是觀護工作成功的要素。(邱瑞金)
不速之客
一個星期平均出差三天,每逢外出訪視的日子,張和全一早出發,按著計畫路線,一個點、一個點找到被觀護人家。他處處為人設想周到,為了怕給人添麻煩,從不留在訪視對象家中吃飯;怕打擾人午休,下午兩點前也不做訪視。
因此,張和全通常上午十一點多就告辭,隨便找地方吃午飯。接著找間廟或陰涼的大樹下看看資料、略作休息,過了午休時間,再繼續他的訪視工作。
通常張和全在訪視前都不事先通知訪視對象。他表示:「一來,不想影響被觀護人及其家人的工作;二來,事先通知,有些人會刻意為我準備東西,造成別人的麻煩與壓力,我不願意。」但也因為如此,張和全經常大老遠到了被觀護人家,卻大門深鎖,撲了個空。
即使到訪不遇,張和全也不會一無所獲。他會以被觀護人的朋友身分,與附近鄰居閒聊,問問當事人的近況。像「阿清最近有沒有回家?」「阿標在做什麼頭路?」「曾仔是不是還在喝酒?」等問題,都可以藉由閒聊技巧地打聽出來。

太太以豐盛的晚餐迎接,讓在外奔波一天的張和全勞累盡失。
成功的關鍵在家人
而事實上,張和全的訪視重點不在被觀護人,而是其家人。張和全表示,觀護工作是否能有效執行,關鍵在被觀護者家人的配合度。
然而每個家庭的情形都不一樣,有的家人會將情況一五一十地告訴觀護人,有問題會主動請求協助。像一對犯下搶劫案的啞吧夫婦,經常欺騙家人,卻非常怕觀護人。原本他們經常假借工作名義,相偕到處遊玩。所幸這對夫婦的母親與觀護人合作無間,一有問題就以電話告知張和全,張和全經常藉由筆談的方式開導他們。
如今這對夫婦每日辛勤地在工地做工,男的做泥水工,一個月收入在六萬元以上,聽說不久後就可升級當師傅了。
相反的,有些家庭會把觀護人當成敵人,採不合作態度,或百般替被觀護人掩護。
張和全無奈地說,曾有一次他到一位被觀護青年家訪視,表明身分後,青年的母親態度非常惡劣,隔著鐵門質問:「要做什麼?」「有什麼事?」連進門訪問的機會都不給他。
觀護人究竟是被觀護人的敵人,還是朋友?被保護管束人的想法不同,答案可能也不同。但站在觀護人的立場,張和全總希望能與管束對象建立友誼,成為朋友。
「一開始,許多被觀護人根本不理我」,張和全心想,往後日子還很長,不必急於一時。等看過監獄送來的資料,親自到府走訪幾趟,了解家庭背景後,慢慢地才有機會拉近距離。
為了與這些曾失足的被觀護人拉近距離,獲得他們的認同與信任,張和全儘量與他們說同樣的「語言」,有時連「三字經」也得上口。
保持距離以測安全?
儘管觀護人的主要工作內容是接受被觀護人報到以及到府採訪,但張和全認為,一個好的觀護人什麼都要管、什麼都要做。「跟雞婆沒有兩樣」,他笑說。
然而為了保障觀護人的安全,觀護人手冊中規定:「觀護人應避免介入保護管束人之私人糾紛。」張和全對這條規定抱持懷疑的態度,「不對保護管束人的私人糾紛加以了解、解決,如何能預防他再犯罪呢?」在他的心中沒有一定的界線,只要他認為該做的,能力做得到的,他就不會放棄。
剛被假釋的被觀護人,一開始遇到的問題經常是——婚姻與工作。張和全很自然就成為他們的和事佬或職業介紹人。
觀護人兼監護人
有些被觀護人才剛出獄,妻子就吵著要離婚。「我總是勸和不勸離,勸太太不要逼先生,給他機會再試試看」,張和全表示,其中還不乏破鏡重圓的美滿例子呢!
然而,就算再用心輔導,也難免會失敗。張和全表示,再犯的人數不多,其中大多為吸毒犯。
去年八月,一位吸食安非他命被判保護管束五年的被觀護人(以下簡稱周女),又再度吸安犯罪,必須入獄服刑。周女父母雙亡,曾把她當搖錢樹的哥哥棄家庭不顧,家裡只剩一位精神分裂的妹妹。周女一旦入獄服刑,留下妹妹將無人照顧。
被觀護人再犯罪,張和全當然感到痛心。然而,她的困境,雖說不是觀護人的職責,張和全仍然義不容辭地為她想辦法。他拄著柺杖、為周女的妹妹四處奔波,好不容易辦妥了「精神醫療補助證」,又親自連絡花蓮玉里療養院,並安排床位。將周女的妹妹送去療養院醫療,好讓周女能無後顧之憂去服刑。
「要送去玉里的前一天晚上,為了讓她們不要亂跑,我還特地買了酒去她家,把她們灌醉」,張和全笑談這些烏龍事,「沒有想到,第二天我一大早去敲了兩個鐘頭的門,還是叫不醒她們」,最後只好打電話去療養院道歉,請求保留床位了。
如今,張和全經常會收到他們姊妹倆從獄中、療養院寄給他的信。
亦師亦友
張和全與被觀護人成為好朋友的例子,也不勝枚舉。
去年出獄的阿英對他的為人讚不絕口。阿英表示,「張老師」親切隨和,只要有不懂的事,都去問老師,就連朋友有法律上的問題,也去請教他。
現在阿英已經假釋期滿了,不必再接受保護管束,但阿英還是會經常跟「張老師」連絡,儼然還在「保護管束」中。
「我什麼事都告訴他,我結婚他來吃喜酒、生女兒他幫我坐月子」,阿英說:「老師做人實在好,非但不嫌棄我坐過牢,還肯跟我做朋友。」為了表示感激,以辦酒席為業的阿英,知道老師愛吃肉,經常將辦酒席多出來的肉,送去給他。
張和全表示,阿英是較成功的例子之一,但並不是每個個案他都能夠面面俱到的。原因是:心有餘而力不足。目前全省各地檢署、高考及格的成人觀護人,只有六十九人,被觀護人卻多達一萬多人。
「目前我手上就有一百六十四名被觀護人,如果全面地做,等於沒做」,張和全充滿無力感地說:「還不如挑一些值得用心的個案,在他們身上多花些心力。」
犯罪是低階層的專利?
擔任觀護人以來,張和全一直有一種強烈的感受,「我覺得很不公平,在我們的社會裡,犯罪似乎是低階層的事」,他表示,白領階級也會犯罪,只不過抓不到或不會引起注意罷了。在張和全眼裡,他的被觀護人並非什麼罪大惡極之徒,犯罪被抓,不過是「技巧」不好而已。
然而,由於成年人早已定型,想要改變他們的想法、價值觀很不容易,「我只是盡力去做,能救幾個算幾個」,張和全說。
事實上,觀護人協助的不光是被觀護人一個人,更是整個家庭。若一年以兩百件個案計,一個觀護人,一年至少服務了近千人。
為了救人、做好事,張和全忙得不亦樂乎。「他現在連禮拜天都不是我的時間」,張太太余瑞珠笑著說,現在丈夫雖然比當書記官時忙,但卻開心多了。
「他告訴我,以前當書記是看人家關進去,心情很不好;現在當觀護人是看人家放出來,心情好多了。」
良心工作
事實上,觀護人是一種「良心」工作。做與不做,怎麼做,都沒有人知道;不論輔導的被觀護人是走上正途,還是重蹈覆轍,也無關觀護人的考績升遷。
但張和全在工作上的用心,同是雙腿殘障的妻子看在眼裡、感動在心裡。「他只要做了什麼好事,覺得得意,回家就會燒香拜拜,告訴公媽」,余瑞珠說。
在張和全的心裡,或許這麼相信:別人不知道的事,公媽總會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