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孥同罪,株連九族?
「罪僅止於自身」是現代法律思潮與基本精神。
大傑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邱鎮北表示,既然人沒有選擇父母的權利,為什麼要為父母所犯的錯負責?「罪及妻孥」並不符合現代法律精神。
然而,過去君王時代不僅罪及妻孥,一人犯錯,滿門抄斬、株連九族的例子也比比皆是。究其原因與中國人重視家族有關,所謂「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一個人好的作為可以「光宗耀祖」、「光耀門楣」;相反地若犯罪或失勢,也會殃及親屬。
中國傳統律法也以宗族、家族、家庭為對象,「親屬株連」的親屬連坐制早在商代就存在。《尚書•湯誓》:「孥戮之誅」,意即某人犯罪,要將其妻兒一併處死。之後演變成滅三族、五族、七族、九族,最多的是雍正呂留良案的株「 十」族──連受教於其下的學生也不放過,算是株連思想的極至。
而今律法雖已改變,罪僅止於自身,但傳統仍在,多數人心中的律法仍未改變,在法律懲罰犯罪人的同時,社會也以其方式在「株連」其家屬。
僅有三位社工員、一位組長的「紅心字會」受刑人家庭服務組,是目前唯一為受刑人家屬服務的社工專業團體,它的成立也有一段故事。
一位記者在警察局採訪剛被逮捕的嫌犯,嫌犯只顧著痛哭,他以為嫌犯因將被判刑入獄而傷心,沒想到嫌犯說,他不是為自己難過,而是憂心自己入獄後,年邁的雙親與妻兒將何以為生?記者大受感動,第二天在報上寫了一篇「罪不及妻孥」的報導。
民國七十七年紅心字會在台成立,擔任常務理事一職的李顯光,就是當年那位記者的兒子,父親的報導對他產生很深的影響,因而成立紅心字會之初,便將受刑人家屬列為服務對象之一。
根據紅心字會十年來的個案輔導統計,求助的受刑人家屬主要需求以法律諮詢、心理問題、經濟問題為主。
「我先生說,不要上訴了,反正上訴也無啥路用,那些錢不如留著作我們母子的生活費,妳看,我要不要替我先生上訴?」一位受刑人十八歲的妻子無助地向紅心字會社工員詢問,兩個稚齡孩子在旁嬉鬧,令人不禁擔心起他們的未來。
受刑人家庭服務組專員楊文娟指出,許多人一碰到家人涉案觸法,通常第一反應就是恐懼擔心,不知道情形有多嚴重,加上對於訴訟過程不瞭解,有的甚至請不起律師,求助無門。因此,紅心字會提供受刑人家屬法律諮詢服務,幫助他們做抉擇。

按照清朝法令,觸犯叛亂罪者死,並要連坐,祖父子孫兄弟、甚至一同居住的人,都會被判處罪刑。(林漢章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