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急著要所有權
除了這些發達地區,其他地方先住民的生活狀況,仍比一般平地人差。
據台灣省民政廳的統計,先住民目前的平均所得為一般農家的三分之二、國民平均所得的三分之一;目前他們的有業人口中,從事農村工作者佔百分之七十六,顯示對土地的依賴性仍高。
同樣是依賴保留地過活,境遇差別如此之大,也就難怪許多山區人口外流情況嚴重。
在山區村落可明顯地看到,留在山上的多為老弱婦孺,年輕一代多到都市工廠工作。據民政廳的估計,目前外流的人口約在五萬至六萬之間,佔全省卅萬先住民的五分之一到六分之一。
從民國六十六年將保留地所有權狀陸續發放給先住民起,迄今又將屆滿十年,按規定先住民早可申請將土地使用權變更為所有權,但似乎有部分人卻興趣缺缺。原因之一固然是,不少年輕族人出外工作,他們不在乎山上土地的所有權;另一個原因則是申請時需附有水土保持合格證明,許多保留地沒有達到標準。
這種情況還是以梨山區較嚴重,省民政廳科長郭秀岩表示,梨山位處德基水庫水源的上游,水土保持尤須注意,但溫帶水果價格好,造成土地超限栽植果樹。為了保障集水區的安全及水庫壽命,政府曾於民國七十二年,以每公頃給予四十萬元地上物補償費的方式,砍掉一部分「逾矩」的果園。
暗渡陳倉
拿不拿得到所有權狀,似乎也不困擾想將土地租、售出去的先住民,及打這些土地主意的平地人。
其實,依法令規定,山地保留地不得轉賣、轉租,不管先住民有無所有權,他和平地人訂的買賣契約沒有法律效力。妙招是交易雙方不到地政事務所辦理轉移登記,僅是暗中訂約,所以地政事務所無任何保留地轉移給平地人的案例,但事實上,這種買賣行為已是公開的秘密。
比較大的個案發生在民國七十一年,當時台塑公司計畫在花蓮縣秀林鄉崇德村蓋水泥廠,與當地居民簽訂了「山胞將山地保留地權利拋棄讓與建廠契約書」,內容雖無「買賣轉移」等字眼,但台塑付出了每公頃六十五萬元的「生活補助費及轉業費」,且約中規定的雙方權利義務已與買責無異。
後來由於崇德水泥廠要蓋在太魯閣國家公園範圍內,引起了國內環保人士注意,還引發了一場景觀與經濟孰重的論戰,台塑建廠的事也就沒了下文,但是簽約時所付的訂金,倒成了當地先住民的意外之財。
郭秀岩科長表示,類似這種暗中轉移之事,因為雙方早已聲氣相通。除非發生糾紛,否則無從查起,可是一旦發生糾紛,又很難排解。
終歸是自己的
如何才能解決保留地不當租售、使用的情形呢?郭秀岩認為「完全看個人」。
雖然有不少年輕人將保留地賣掉,用這些錢到城市買計程車或經營小生意;但似乎有更多受完教育的先住民,願意回到山上,為保留地盡一份心力。
這些年輕人有的是受過良好的農科訓練,有的雖不是學農,在投入農事後也不斷向專家請教、學習。這批生力軍較富商業頭腦,種植高價經濟作物,如香菇、金針、高山茶等,也自行設法銷售,摒除中間剝削,提高收益。
例如,最近高山茶行情看漲,不少平地商人聞「茶」上山,仍想和以前一樣「買青」。可是仁愛鄉廬山村民高明德採取主動,聯合該村十多位茶農,於去年底組成「廬山高山茶產銷班」,希望能自產、自製、自銷。
就像該村的孔文博所指,雖然土地位置、狀況和產銷價格不盡如人意,但地終歸是自己的。「要是不努力,就像滿地黃金,卻懶得去撿,到頭來什麼都得不到」,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