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北唸書的吳同學去年暑假上網找到一份發送廣告傳單的工作。這份工作每天早上7點要到派報社集合,幫忙搬運傳單、聽過行前說明之後,再一起上車前往發送地區。
到了分配區後,吳同學必須背著重達8-10公斤的廣告傳單,忍著日曬雨淋,一個人挨家挨戶按照派報社指定的塞法塞進信箱(每家派報社有所不同,如塞在左上角,以與其他家派報社區隔。)全部發完後再一起上車回到派報社,協助將器材、雜物整理並歸位完畢才算完工。
愛做不做隨便你
由於必須背著沈重的傳單走遍整個分配區域,許多經常打這份工的街友、零工都有神經、筋骨方面的毛病,就連短期打工的吳同學每天下工也是腰酸背痛,但派報社卻沒有為他們投保勞、健保。
更令吳同學困擾的是,當初說好的時薪是100元,後來才發現這只限於到達定點下車後到上車前的時間,至於中間車程、早上與傍晚的行前說明、搬運傳單、整理器材等等都不算在內,午餐時間也要扣掉,所以經常一天10小時工作下來,只能領到700元,換算實際時薪才70元,遠低於現行規定的95元。
吳同學曾經向派報社組長抱怨,得到的答案卻是:「愛做不做隨便你,反正外面還有很多人搶著做。」
看似合法,實際上......
可別以為這種不幸事件只發生在規模小、社會能見度不高的工作場域;其實就連時下遍佈全台的、標榜歡樂與平價優質的全球知名連鎖速食店或本土咖啡店,也不乏類似問題。
台中的林同學原本在學校附近夜市的蒙古烤肉攤位擔任服務生,為了多賺點錢貼補家用,一個月前他又進入一家全球連鎖速食店擔任外送員,有勞、健保與意外險,時薪為法定最低時薪95元,外送一趟補貼15元油費。
表面上看一切合法合理,開始工作之後才發現不太對勁。首先是在店中待命時,工作內容從原本說好的擦餐盤、整理桌椅,擴大到站櫃臺、進廚房、掃廁所、值夜班。更糟的是,由於該公司的外送服務並不像比薩店那樣提供公司車,林同學騎自己的車外送一陣子就發現,機車的油耗與機件磨損遠超過15元的補貼。
對於這些問題,林同學與其他打工學生曾一起向「上級」反映,但皆在反覆推託之詞中石沈大海。最後,為了自己的愛車與荷包著想,他們選擇了集體辭職。
期盼大執法
上述情形,並非特例。長期關注青年勞動議題的「95聯盟」執行委員胡孟瑀表示,2007年7月政府正式調高基本工資,打工族時薪從66元大舉調為95元,但至今依舊有許多雇主不願依法給付,或是巧立各種名目(如以遲到、工作不力、業績不足等理由)變相苛扣工資,或是不給勞、健保與提撥退休金,完全不把法律放在眼裡。
研究勞動法的政大法律系助理教授林佳和表示,法律上雖然沒有對「學生打工」做特別定義,但適用於一般勞工的規定當然也都適用在學生身上。問題在於年輕孩子缺乏社會經驗,對法律權利也不甚熟悉,吃了虧往往自認倒楣辭職了事,難怪部分雇主會有恃無恐地欺負「打工仔」。
林佳和認為主管機關應該重視學生的弱勢與特殊性,對學生經常打工的產業予以特別監督,尤其要落實勞動檢查;胡孟瑀則鼓勵大學生多去瞭解勞動法規,甚至蒐集、保存雇主違法的證據,據理力爭,也可以向「九五聯盟」投訴,畢竟團結力量大,「我們要還給無力保護自己的年輕人一個公道!」
權利初體驗
象徵維生薪資的「麵包」,與代表福利條件與工作尊嚴的「玫瑰」,一直是各國勞工運動中的兩大主題。但由於學校很少有勞動法規課程,大部分年輕人都是在進入職場、遭遇不平之後,才從對自己的權利懵懂無知狀態,理解到「法律只保護那些懂得法律的人」,進一步明白「麵包與玫瑰都要靠自己去爭取」的道理。
這份體會,或許是打工能給青年學生上的最重要一課吧?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網站:http://blog.roodo.com/youthlabor95。申訴專線:0980-995-491申訴Email:payme95@yahoo.com.tw。各縣市勞政主管單位申訴方式列表請見:http://blog.roodo.com/youthlabor95/archives/40926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