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報載,民國八十三年四月成立的華文地區第一家女性主義專業書店──女書店,即將結束營業。
而久未現身的「離婚教主」施寄青,在「挑戰維納斯」成功後,近日出書大談減肥。螢光幕前她展露著玲瓏有致的身段,暢談甩掉十幾公斤肥肉的心得。
前者令人惋惜,後者令人驚嘆,莫非台灣女性運動已經無以為繼,鳴金收兵?
在文風鼎盛的台北新生南路上,紫色的女書店招牌彷彿壓抑中透著吶喊,多年來總是吸引著過往行人的眼光。然而,隨著七月女書店歇業的決定傳出,此地咖啡香伴著女人輕嘆的溫馨、舉辦女性論壇時的激越,都將成為過往雲煙。
為什麼要解散?女書店負責人蘇芊玲指出,由婦運人士籌組成立的女書店,經營者多長於理念運動,但缺乏企業經營能力,因而經營困難。所幸苦撐十多年下來,現在市面上女性書籍已經不再被侷限於育兒、烹飪等傳統範疇;而過去女書店所推廣的理念、創意也因為藝文場所的普及,而非不可取代,女書店的階段性任務已經完成。
相對於女書店的熄燈歇業,另一位婦運老將施寄青也早已宣告退隱。「運動場域應由年輕女性從事,」一手創辦「晚晴協會」的施寄青表示,「民法親屬編」中夫妻財產制已修訂,兩性平權教育也已在推動,她當年為自己設下的階段性任務已完成,當然應該下台換別人演出。退出婦運場域、離開晚晴後,她隱居苗栗南庄鄉下,開始研讀中醫、寫書,過起鄉居生活。過去致力婦運工作導致百病纏身的施寄青,半年前努力瘦身,不意練就了一身健美的身材,不改「雞婆」、「好康相報」的個性,她穿起泳衣在媒體前大方亮相,結果引起輿論一陣譁然。
「階段性任務完成」,是婦運重鎮女書店轉型、婦運先驅施寄青交棒的主要原因。回顧二十年來,台灣婦運究竟完成了哪些「不可能的任務」?此後又將何以為繼?

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尤美女:「要消除性別盲、性別弱視,未來還有長遠的路要走。」(邱瑞金攝)
牽手出頭天
自一七九一年、法國高潔絲女士發表「女性與女性市民權利宣言」開始,西方女性運動發展已經有兩百多年的歷史。
台灣婦運則在過去五十年的威權體制箝制下起步較晚,直到一九七○年代才開始出現雛形。
早期台灣婦運以理念的宣傳為主,到了九○年代,趁著社會運動風起雲湧、政治結構變遷的機會,台灣婦運開始轉向以立法、修法為主要的運動策略,希望藉著國家機器的力量來改善女性權益。
台灣婦運最顯而易見的成就,首推法律的修訂。
近年陸續通過、修正許多與婦女有關的法案,其中尤以「民法親屬編」的修訂和「兩性工作平等法」的施行,被視為台灣婦運的最大斬獲。而這兩個法案的推動,都經過十年以上的努力。
攸關婦女婚姻中地位與權益保障的民法親屬編,規範的是婚姻中夫妻、父母、子女的關係。
民國七十年代末期,晚晴協會創辦人施寄青及當時婦女新知基金會修法小組召集人尤美女,深覺婦女在婚姻中地位不公,像妻冠夫姓、妻從夫居、子女從父姓、子女隨父居、離婚子女監護權歸夫、妻之婚後財產均歸夫所有等規定,都不合理,於是合力推動民法親屬編的修法運動,經過十一年的研修、爭取,在去年六月通過實施。
修正後的民法親屬編朝兩性平權邁進,大幅放寬了判決離婚的彈性,妻子在婚前取得的財產,不必經過舉證即屬妻子所有。子女監護權之歸屬,則打破過去多判給父親的慣例,改依子女的最佳利益為判定標準。
除了家庭地位外,過去女性在工作職場上,也存在地位不平等的問題,例如單身條款、禁孕陋規等。十七年前剛成立的台灣第一個婦運團體──「婦女新知基金會」便以此為議題,希望能改善懷孕歧視、職業隔離、兩性薪資差異、性騷擾等女性在職場上所遭遇的不平等待遇,並在民國七十八年草擬完成「男女工作平等法」。
然而,從法案提出到三讀通過,竟歷經了漫長的十二個年頭,原因是適逢台灣經濟衰退,資本家認為不應再加重人力成本的負擔,還因此上書總統,將此法列為「十大惡法」之一。
在婦運團體全力動員力爭之下,我國終於在二○○一年底三讀通過「兩性工作平等法」,與英國「性別差別禁止法」(一九七五)、義大利「男女勞動平等待遇法」(一九七七)、日本「男女雇用機會均等法」(一九八五)相較,似乎為時甚晚,不過比起美國至今仍在雇主的壓力下遲遲未能通過相關法案,台灣婦運團體的努力成果值得肯定。
「後立法時期」
然而,許多法案在幾經努力下終於通過,並不表示女性追求獨立自主的任務已完成,婦運團體從此可以高枕無憂。相反地,法案似乎已成為當局懷柔、吸納婦運能量的煙幕彈,讓婦運訴求好像「一拳打在棉花上」,毫無著力點!
婦運老將、常青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王如玄指出,受限於預算或人力的不足,許多法案目前都呈現實質縮水或無力執行的情況。以家庭暴力防治法為例,各地方雖設立防治委員會、防治中心,但普遍人力不足,像新竹縣就只有兩名家暴社工員,要服務全縣已婚婦女,品質可想而知。有些地方甚至只是空有硬體設備,沒有人力,家暴中心只能拿來養蚊子。
景氣歹歹,有些理念不敵現實的考驗,也只能放置一旁。像兩性工作平等法,雖然禁止性別歧視,並規定雇主對求職者或受雇者的進用、升遷,都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但業者在考量經營成本時,也就顧不得兩性是否平等;受雇女性在競爭激烈的環境中,基於現實的考量,許多權益也不得不放棄。
像國防管理學院的男女學生錄取率為八十一比二,就明顯有性別歧視,違反兩性工作平等法。但當婦女新知代表女性提出抗議後,接獲一位軍官太太來電責罵:「多錄取晚上不值班的女性,相對地將加重男性的工作量。」
軍官太太說出了許多企業主的考量──女性不能值班、要休產假,將增加男性的工作量和成本負擔。較令人遺憾的是,此話竟出自女性之口。
至於已就業婦女,似乎也感受不到兩性工作的平等。
今年三月、兩性工作平等法施行滿周年前夕,婦女新知所公布的「女性職場工作狀況及友善度」調查報告中,兩性工作依然不平等。有六成的職場女性認為升遷速度比起男性平均慢二•七年,其中有四分之一的受訪者甚至悲觀地認為「這輩子都沒有希望升遷」。法案所賦予的育嬰假,在一職難求的現在,也少有人「利用」。
此外,傳統觀念尚未扭轉,也是法案無法落實的關鍵。像子女繼承遺產問題,雖然法律賦予女性繼承權,但一般女性在輿論的壓力下,多半選擇放棄。前些日子,發生女兒為繼承遺產,控告母親偽造文書一案,輿論便一面倒地批評幾個女兒大逆不道。

男人的妻子,孩子的母親,女性在傳統社會中扮演犧牲奉獻、隱姓埋名的角色,有時就連自己都忘了自己的存在。(黃麗梨攝)
女人難為女人?
儘管監督法案落實執行的路還很漫長,然而立法階段性任務的完成,卻使婦女運動似乎驟失焦點。首先,婦運和所有的社運一樣,面臨「政治收編」的致命危機,呈現進退失據的窘況;而曾經聲勢浩大、立下不少汗馬功勞的婦運團體,近年更給人分化、不再發聲等印象。
「以前沒有機會,現在沒有能力,」王如玄一語道破,面對當前更複雜、更精緻的婦運工作,一部份婦運領袖被「同化」、「收編」,一部份則在脫離喊口號、草莽的運動形式後,已無能為力。
婦女新知秘書長伍維婷則認為,在立法與修法告一段落後,許多婦女團體轉向「承包」政策執行的直接服務工作,少數僅存的「倡議性」婦運團體雖仍持續發聲,但因不再是衝撞大概念,因此震撼力及在媒體上曝光的篇幅都沒有以前大。
現任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的尤美女律師也認為,「媒體的忽視」是近年婦運略感沈寂的原因之一,「現在辦活動,最困難的是如何找人來參加,」她說。
八月底,「台灣女人連線」與「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為「母子保健法」草案召開記者會,提出「六要六不要」的訴求,出現主辦單位等記者、到場記者只有小貓兩三隻的景況。
婦女新知秘書長伍維婷認為,今天的婦運不再是單純的訴諸媒體、悲情抗議而已,走向必須越來越成熟,例如提出具體政策與解決方案,因而必須花更多的時間在研究議題、深化議題、凝聚共識。
現擔任「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的蘇芊玲則認為,政黨輪替後,政府與民間有了體制內的對話機制,婦運團體「得其門而入」之後,自然街頭吶喊的情況越來越少見了。她指出,行政院的「婦女權益促進會」,及教育部的「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都有民間的參與。
只是,過去與婦運團體站在同一陣線的「反對黨」──民進黨,如今成了執政黨,有幸的是,部分婦運領袖得以進入政府機制中發揮影響力;不幸的是,部分婦運團體的定位開始「錯亂」,甚而將政黨認同凌駕於婦女利益之上。
「黨派、族群之分,是台灣社運團體的悲哀,婦運也不例外,」婦女新知秘書長伍維婷說,性別議題理應超越黨派,但台灣婦運卻仍難以避免地流於貼標籤等黨派之爭。

作為社運的重要一環,婦女運動正引領期盼新方向、新動能。(邱瑞金攝)
百花齊放
根據統計,內政部登記有案的婦女團體有兩千多個,但其中多為女青商會、後援會、美容美髮等職業團體,目前加入台灣婦女全國聯合會、真正在運作的婦運團體只有六十七個,而且自行分工,各自經營一個議題。創立最早(民國七十六年)的「婦女新知」,目前致力於民法修法和新移民女性問題;「婦女救援基金會」在協助台籍日本慰安婦求償告一段落後,轉而協助婚暴婦女;「女性權益促進會」專注於女性的健康議題;「晚晴」以單親、失婚婦女為對象;「主婦聯盟」則關注環保議題......。
姊妹團體分頭衝刺,各自選擇方向經營,雖可避免重複及資源浪費,但近年在通姦除罪化、娼妓權、代理孕母等議題上,一向團結的婦運團體,卻因各自的觀念與立場不同,出現對立而不對話的現象。
探究原因,「現在沒有人主導發聲,過去論述與說明白的力量不見了,」曾擔任婦女新知董事、行政院婦權會委員等婦運工作的王如玄律師,日前因感到失望而離開婦運團體。然而她表示,自己對婦運的關懷不變,未來仍會繼續以個案的方式來凸顯法律對女性的不公。
尤美女則表示,民主化的過程,原本就是多元、百花齊放,「衝突難免,但要學習尊重,」尤美女認為,在媒體的興風作浪下,少數意見被渲染成主流,呈現方式的不完整,更導致對立者無法對話,論壇功能盡失。

晚晴協會創辦人施寄青:「婚姻是農業社會的產物,難怪在現代資本主義社會適應不良。」
婦運不死,只是凋零?
隨著婦運老將的退休、退出或轉任公職,以及政府財政不佳、補助縮水,婦運團體出現人力縮減和年輕化的趨勢。以北市女權會為例,工作人員從六個縮減成兩個,晚晴協會則只有三個人支薪,其餘全是義工。而各婦運團體從秘書長以降,多為六、七年級的年輕「妹妹」。
「走了二十幾年,實在累了,」尤美女坦承,當年從事婦運的老將都有很強烈的使命感,大家勒緊褲帶打拚的精神,在現在講求個人主義、享樂主義的年輕一代身上已不復見,人才的斷層確實是一大隱憂。
「婦運團體要承先啟後,開創一個沒有強人的時代,」晚晴協會理事王瑞琪表示,晚晴過去在深具魅力的領袖施寄青帶領下,成功地成為媒體的焦點,在施寄青宣布退隱時,會員泣不成聲,部分理監事也跟著同進退,引發晚晴不小的震盪。

「兩性工作平等法」雖已通過,但落實困難,許多職類仍以女性體力不足、安全堪慮為由,排斥女性參與。(邱瑞金攝)
男女平等只是口號?
除了理念分歧外,台灣婦運走到今天,更存在著觀念不能「深化」的困境。
「女性主義、兩性平等的口號人人會說,但在此同時,日本的AV女優卻天天來台灣,」北市女權會秘書長陳逸玲認為,深層觀念沒有改變,是台灣婦運最大的困境。
以女性身體自主權為例,女權會從民國八十八年開始推動的「優生保健法修法草案」,本已排入立法院議程,卻由於各方意見歧異,又撤回衛生署重新審議。其中有關「成年婦女中止懷孕不需經由先生同意」一項,引發輿論的反彈,甚至將矛頭指向那些「背著丈夫偷情而珠胎暗結」的女性,認為新法有「助長紅杏出牆、破壞社會倫理」之嫌!
男性視女性為附庸的觀念尚未完全破除;可悲的是,女性自己有時候也缺乏自覺。
根據新聞報導,一位婦女因先生外遇對象多為大胸脯女人,為博得先生的憐愛去隆乳;未料她隆乳之後,先生開始懷疑她有外遇,最後又去開刀取出。
婦女新知秘書長伍維婷認為,根深蒂固的傳統文化是婦運最難突破的障礙,「反挫的力量來自婦女本身,」她指出,弱勢的婦女傾向認命,而優秀的婦女卻又從未感受到不平等。
而長久以來,婦運的菁英論述,並未普及一般大眾,城鄉之間更存在著巨大的落差。
伍維婷指出,過去婦運團體只是和媒體對話,並未深入基層去和婦女對話,因而在婦女新知舉辦「夫妻財產制」北、中、南巡迴演講時,從聽眾反應的冷熱,可以明顯感受到城鄉的差距。將來,婦運要如何與中下階層社區婦女連結,是個重要的課題。
「扎根、深化才是大工程,」尤美女指出,為了縮小城鄉的落差,兩年前她開始將北、中、南、東各地的婦女團體組織起來,成立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建立起資訊交流和資源分享的平台,目前正朝全國e化的方向努力。

晚晴協會理事王瑞琪:「晚晴扮演陪伴的功能,姊妹情誼在婚姻低潮中最為珍貴。」
姊姊妹妹站起來!
正如晚晴協會理事王瑞琪所言,台灣追求兩性平等多年,但仍有太多婦女尚未在知識、人格、情感、經濟四大方面獨立自主,也因此不可能真正與男人立於平等的地位。
由此看來,台灣婦運未來還有漫漫長路,除了扎根、深化,眼前又該如何經營婦運第二春,讓女性主義的香火持續不墜?
就這點來說,受西方思潮啟蒙的台灣婦運,近年已將關懷的焦點貼近腳下,開發了不少「本土性議題」,例如宗族祭祀、新移民問題等。
以宗族祭祀為例,今年的清明節,婦女新知提出「姑娘廟」的議題,希望社會能開始正視傳統宗族祭祀上的男女不平等。
伍維婷指出,由於傳統「厝內不奉祀姑婆」的習俗,於是單身或早夭女性過世後,便被安置在「姑孤娘廟」中。「姑娘廟的祭祀型態彰顯女人婚姻身份的重要,」伍維婷說:「如果祭祀行為是一種慎終追遠、緬懷記憶,那麼難道女性單身、離婚、或是選擇女同志之路的,都得被迫在家族歷史中遭人湮滅、遺忘?」
一位婦女新知志工為文指出,自己離婚之後曾思考過:除夕要不要、能不能回娘家過?家族祭祖掃墓時自己的位置在哪裡?死後該怎麼處理?「離婚的婦女既不是娘家的人,又沒了夫家,死了牌位放哪裡?誰來祭拜?這是父系社會對悖離體系女性的懲罰!」
晚晴協會理事王瑞祺則感嘆,不願意死後成為「孤魂野鬼」的觀念,曾深深綑綁著自己的母親,苦守著一個不幸福的婚姻;自己也在兩年前離婚的王瑞琪,對身後種種並不執著,但她仍希望,日後有越來越多「娘家」能把離婚的女兒接回家。
在關注本土特有的婦女問題外,婦運團體也開始放眼國際,亟思與國際接軌,從中汲取新的能量。
尤美女指出,過去國際婦女組織多半是達官顯貴的夫人的社交場域,實際從事婦運工作的民間草根團體,反倒沒有對外發聲與參與交流的機會,今後台灣的婦運團體要積極爭取參與國際組織的機會,才能提昇婦女團體的視野。
今年三八婦女節,婦女團體開始對國際發聲,在外交部門口,共同發表了一份「三八女人反美攻伊聯合聲明」。在台籍慰安婦、二二八受難者家屬上台講述戰爭的傷害後,由各族群婦女輪流朗讀聯合聲明,最後在高唱泰雅族反戰歌曲聲中結束。
當然,戰爭並沒有因為台灣婦女團體的抗議而有所改變,但值得欣慰的是,在此議題上台灣婦運團體展現了近年來難得的共識,並且成功跨越兩性對立的狹窄格局,回歸到愛、和平、公義與人權的起點,回歸到人性的普世價值。或許,當人的問題解決時,婦運的第二春也就水到渠成了。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理事長蘇芊玲:「婦運追求的是文化體質的改變,而非只是概念層次的辯證。」

常青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王如玄:「以前婦運只要喊口號,今後婦運工作必須更精緻。」

男女平等的口號人人會說,但物化、商業化女性的行為卻俯拾皆是,台灣兩性平等的觀念仍有待深化。(林格立攝)

女書店因階段性任務完成而將結束營業,台灣婦運也正面臨老將交棒、新秀開創新局的轉型期。